何为事实已清楚?口说无凭,讲的是证据能证明的事实。 什么样的证据才能证明事实?才是符合法律要求的,才是合法有效的证据?这是律师的主要工作之一。 证据是围绕自己主张诉求来的,无关证据即使能证明一些事实,是合法有效的,但和本案无关,也是没用的。 主张诉求是什么,这是很多人根本搞不清的,证据是什么也是搞不清,更搞不清什么证据合法有效,也搞不清证据能证明什么,这都是律师的工作。 还有许多原被告话都讲不清楚,事也讲不清楚,事实已清楚,怎么清楚呢? 不要以为拿本法律书就可以当律师了,不要以为拿个菜谱看看就是大厨了。不要以为听听,问问,就可以上战场操练了。 太高估自己的原被告,官司都输的很惨,而且还不自知,拿自己当试验品了。 拿个菜谱做菜的,一般菜也做的很难吃,个别很有天赋例外。 熟能生巧,不是一朝一夕,要么也不会十年二十年寒窗苦读了。 当事人常问律师的两个问题,一是我的案子需要请律师吗?我的案子可以自己搞吗?其实就是让律师评判当事人有没有能力胜任律师的工作。 如果说不能胜任,一些当事人可能觉得律师是故意这么说,就是为了让我付钱。 如果说能胜任,那又为何来问律师呢?即使很简单的案子,让当事人自己搞,也会很吃力。就像从没下过厨的,让他搞个小菜,也不一定能搞的很好吃。 法官不能帮原被告打官司,不能指出原被告证据有问题,或者诉求有问题,不能教原被告打官司,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才释明。 法官在一般情况,只能根据原被告的证据和主张审理案件。主张错了,证据错了,可能结果就是输。 换个主张和证据可能就又赢了,不过这又是再次打官司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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