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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芽

 简心素文 2020-09-27

以前炒豆芽我是不知道要先去根的,以为洗干净就可以了。后来看电视剧,发现有择菜的镜头,而择的菜又常常是豆芽或芹菜,有时是中年主妇有时是个老太太,坐在那里不紧不慢地一根根拿起豆芽,然后再把根一一掐掉。看到那里我恍然大悟般:哦,原来炒豆芽还要去根的呀。后来,再炒豆芽我也就学着先把根一根一根地去掉。现在若是炒豆芽,去根的同时我还把它们弄成两三段,吃起来好嚼,又容易消化,并且去过根的豆芽确实比不去根的好吃,更加清爽,虽然择菜的时间花得比较长,但值得,品相也好看。不过我并不怎么爱吃豆芽,所以一年也没做过几次。 

以前不知道去根那是因为对于豆芽的认识和知识是来源于年幼的时候,那时候吃豆芽没见过谁去根。你想呀,一盘豆芽得多少根?一根根地去掐,谁有那闲工夫。记忆中第一次吃绿豆芽是姐姐自己发的,她是跟邻居学的,弄了沙土、稻草,放在一个框里,绿豆有没有泡过水我现在无法确定,因为具体方法我还是不太知道,毕竟那时候年纪小,当时只是觉得好玩,当个围观的小小观众罢了。好像过几个晚上豆芽就长得很长了,可以吃了。那是我第一次知道绿豆芽是那么长出来的,那时节姐姐大概十多岁,我应该七八岁的样子。

那时候家里常年只有我们三兄妹,一个读高中一个读初中一个刚上小学。爸爸是公社(后来叫乡政府,现在拆区并乡改为镇了)干部,妈妈在社办小企业当出纳,离我们乡下住家很有一段距离,所以他们一两个星期才回家一次,看看家里的油盐柴米够不够,有时会托便车给我们带回生活用品。平时家里就由哥哥姐姐照管,放学回来他们一起做饭做家务,我呢,最小,是不会做这些事的,只负责跟周围邻居家的小伙伴们到处去疯,去玩。

记得有一次姐姐豆芽发得很多,吃不完,后来还拿到县城去卖,天蒙蒙亮就出发了,姐姐带着我。走在模模糊糊的路上有一点点害怕,但更多的是新鲜和神秘感,到县城刚好是城里人买菜的时候,很快豆芽就卖完了,然后就去小馆子里吃米粉。家乡米粉是很出名的,什么桂林米粉、过桥米线之类的,根本比不上我家乡的米粉,柔软细腻,汤头汁浓味香,加上肉末葱花辣椒酱,有时也会放几根豆芽……那味道就是此刻想起来仍然让我垂涎欲滴。我们远离家乡的人回故乡去大家必是要去吃米粉的,似乎所有的思念都融在那一碗米粉中。

因为父母工作的地方离家实在太远,把我们三兄妹多年放在家也不是很放心,过了几年,也就是在我刚进初中那年,爸爸下决心搬家。那时搬家是很不容易的事情,要把老家的房子拆掉,把全家人户口迁出去。他几经奔忙,总算在他工作的附近村庄给我们找到了落户的地方,并在一个茶园边上重建了自己的房子,一家人从此就都住在了一起。那时哥哥姐姐都已经上班,哥哥还跟爸爸在一个单位,过了好几年,哥哥才调走。

搬了家,做了“移民”,生活便完全不一样了,我们是外来人口,陌生的地方,陌生的邻居。我记得来到这个地方之后,到现在为止,我只认识四五家人,都是在我们之后几年跟我们一样从别的地方迁来的,也住在我们住的这一块地方,大概这块地方是专门安置我们这样人家的吧。两家是退休老师,其中之一是我们那个中学的校长,还有一家是某区退休的区长,后来还来了两户,我都不太熟。因为从读中学开始我就住校,只有周末和节假日才回家,而即使在家里我也不大跟人来往的,结识成年人就更加不会了。再后来从学校毕业又来了厦门,所以在家里的时间并不多。

至于离我们稍远一点的同村人,那些年我几乎没跟他们说过话,虽然有些人的面孔是熟悉的,但就是不曾招呼过。倒是两年前回去,因嫂子去一户人家打麻将,邀我去玩,那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去本地邻居家,第一次跟他们差不多有一个多小时的接触。

而我的童年也就在搬家的那一年结束了,所有好玩的事情都留在了老家,还有那些小伙伴,在之后的这么多年里,偶尔还是会梦回老家。虽然在那里我只生活了十一二年,在搬来的地方也生活了十一二年,但是我依然想念那个我出生长大的地方,想念那些小伙伴,从那里搬出来之后到现在我再也没有见过她们。因为我很少在家,回那里去的次数非常非常少,父亲和哥哥侄子他们每年清明是一定会回去的,因为爷爷奶奶都葬在那里,还有几个堂哥也依然住在那里。 

我即使偶尔去一次也见不到那些曾经的小伙伴,因为他们跟我一样都长大了,嫁的嫁了,走的走了,反正都离开了。去一次我就想念一次,也就遗憾一次,失落一次,惆怅一次,也许这一辈子对那里的怀念都是我无法圆满的梦。

因为那里留下我太多的欢乐:夏天的萤火虫,呱噪的青蛙,嘶鸣的蝉,紫红紫红的桑葚,满天的星星,和星空下的小竹床;冬天里白皑皑的雪,雪地上的麻雀和小雪人,屋檐下的冰凌;雨天的高跷,小溪的泥鳅;春天里,满山坡叫得出名叫不出名的各色野花……所有的这些欢乐里都少不了我跟小伙伴们的身影……然而,这一切的一切都在那一年戛然而止,所有的无忧无虑、清澈透明的岁月也都留在了那里。

新地方对于我们的生活应该是好的,是方便的,毕竟靠近了城市,并且十分钟的路程就能走到一条街上,那是爸爸办公的地方,附近有医院、旅馆、供销社和各种各样的商铺,卖什么的都有。我记得在供销社买过好几只口琴,不同形状不同材质的,还有丝巾、手帕。 

那条街上还有几家国营企业,什么木材公司、机械厂、氮肥厂之类的。所以街上早市的时候很热闹,卖菜的买菜的,很多人。我们家也经常在那里买鱼呀肉呀水果之类的,蔬菜的话是不用买的,家里有菜园。

虽然如此,我仍然觉得孤单,总会记起那些小伙伴。当然后来我也有了新玩伴,是妈妈一个同事家的女儿们,离我们家不远,那家有三个女儿,大女儿比我小两三岁,最小的女儿比我小了七八岁。他们家还有一个儿子,小名叫“宋五百”,因为超生被罚五百块而得名。她们总爱来我们家,而我并不怎么跟她们玩得来,不过也就这么着,度过了一段日子。

至于哥哥姐姐他们,就没什么空理我了,姐姐也不会再发什么豆芽菜了。他们都上班,并且都相继谈恋爱并结婚。我呢,当然也就长大了,后来也在国营单位上班。但是有一天,越来越孤单的我毅然选择了离开,去更远的地方。 

于是,就有了现在。

作者:轻尝浅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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