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禁捕退捕在即,一起回顾70年太湖渔业管理历程 作者:童乐 吴英 为推进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保护太湖水生生物资源,促进水域生态环境的有效改善,2020年10月1日起,有关部门将收回太湖渔业生产者捕捞权、撤回捕捞许可证,相关证书予以注销,传统的渔业捕捞模式成为历史,太湖渔业发展方式将发生重大的调整转变。 太湖里早起的渔夫 现在我们一起来回顾太湖渔业管理70年历程。 1950年1月,苏南行署训令:建立太湖区行政办事处,相当于县级机构。下设若干区署,以统一太湖行政与船舶管理工作。太湖区行政办事处驻地东山镇。 1951年5月,华东军政委员会决定:撤销太湖区行政办事处,建立苏南行署太湖行政办事处,下辖5个水上区。 1953年春,太湖大渔船停止作业半个月,当年银鱼产量增加25%。 ▲太湖大渔船停止作业 1953年5月1日,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示,撤销太湖行政办事处,改建震泽县。震泽县下设7个区,即东山区、西山区、马山区、横泾区及湖中区、湖西区、湖东区。1959年4月,震泽县并入吴县。 1954年,震泽县人民委员会发布保护太湖资源的通告。 ▲太湖渔民 1955年4月15日至5月25日,太湖首次实行为期一个多月的禁捕,保护渔业资源。 1956年,太湖设立水产资源繁殖保护区,并划定禁渔区。规定3月15日至4月30日为全湖银鱼禁捕保护期,夏至到立秋为全湖梅鲚鱼禁捕保护区。全太湖首次划定10处75公里长的鲤鱼、鲫鱼和白鱼保护区,清明至立夏,芒种至小暑两季禁捕。此后,每年由震泽县人民委员会发布告规定禁捕期。 ▲太湖渔夫 1964年5月,经江苏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成立江苏省太湖渔业生产管理委员会(2003年更名为江苏省太湖渔业管理委员会)。管辖全太湖2338平方公里水域的渔业活动,范围涉及沿湖江、浙两省的苏州、无锡、常州、湖州4市。 1966年2月,江苏省太湖渔业生产管理委员会建立凭证入湖捕捞制度,并收取资源管理费。同年春,省太湖渔业生产管理委员会开始实施人工放流。放流鱼种176万尾,夏花1249万尾,蟹苗150公斤。此后每年坚持人工放流。 ▲人工放流 1967年3月,省太湖渔业生产管理委员会拟定《太湖水产资源增殖与繁殖保护实施细则》。同年12月,省太湖渔业生产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太湖银鱼、梅鲚鱼在开捕前进行试捕的措施。 1971年,省太湖渔业生产管理委员会建立太湖放流鱼种暂养区。 1976年3月,对东太湖1.2万亩水面禁捕一个月,繁殖保护水产资源。 1978年,整个东太湖18万亩水面春季禁捕一个月。 1981年,东山与西山之间5万亩水域为常年繁殖保护区。1985年,又新辟竺山湖为常年繁殖保护区。 1984年1月,经江苏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太湖试行半年封湖休渔、以养为主、养捕结合的管理办法,明确封渔期为3月1日至8月31日。太湖也我国最早实施封湖禁渔的内陆湖泊。这对于改善湖区鱼类群体结构、为太湖的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保护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实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共赢。 1985年,江苏省政府发出文件,严格控制捕捞强度,实施渔业捕捞许可证制度。 ▲捕捞许可证 2003年,经江苏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两省海洋与渔业部门发布通告,太湖封湖休渔期由半年延长到7个月。 ▲2003年4月23日,江苏省太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揭牌仪式 自2003年2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太湖水域实行封湖禁渔,以更好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太湖渔业资源,保护太湖渔业生态环境。封湖禁渔范围为全太湖水域,沿湖河港有水闸的以水闸为界,无水闸的以港口湖岸防洪大堤连线为界。东山与西山之间水域为常年禁渔区(北以高左线铁塔连线为界,南以西山石公山嘴至东山石婆嘴灯桩连线为界);太湖大桥以东至常年禁渔区北缘水域为银鱼繁殖保护区,全年禁止捕捞银鱼;西茭嘴至七都吴溇连线以东水域为水草保护区,全年禁止连根耙捞水草。封湖禁渔期间,除按季节时间规定特别允许的作业外,其余渔船、渔具一律严禁入湖捕捞生产。 2009年2月,第一届太湖放鱼节 以后每年初,两省海洋与渔业部门都会发布通告,公布禁渔时间:2月1日00:00起至8月31日24:00止。 2019年1月,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二〇一九年太湖封湖禁渔通告》中明确规定,太湖银鱼翘嘴红鲌秀丽白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太湖青虾中华绒螯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太湖梅鲚河蚬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全年禁止渔业捕捞作业,面积约10万亩。 2020年1月1日起,太湖三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止捕捞作业,面积40万亩。 2020年10月1日起,整个太湖水域全面退出生产性捕捞。 除了捕捞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外,太湖围网养殖也是经历了发展和调整的重要转变历程。 1984年开始在东太湖水域进行围网养殖,以此增加经济效益。随着围网养殖面积的扩大,养殖污染对水质、表层沉积物和水生植被产生了明显的影响。 ▲围网养殖 1998年有关部门对无证无序发展的围网养殖开展整治。 ▲围网整治 2008年以来,苏州市按照水利部、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复的《东太湖综合整治规划》,积极开展东太湖综合整治工程,大力整治东太湖围网养殖,到2009年,保留4.5万亩围网养殖面积,缩减了四分之三。 ▲东太湖网围整治工作动员大会 ![]() ![]() ▲东太湖围网整治前后示意图 ▲2009年3月,东太湖围网整治到位 2018年,按照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对太湖水环境治理的精神,启动东太湖围网拆除工作。 ▲围网拆除后 2019年6月,全面完成太湖围网养殖的拆除任务,恢复养殖区原有生态面貌。太湖彻底告别围网养殖,变成自然的捕捞水域。在东太湖原4.5万亩围网养殖区设置太湖大闸蟹人放天养生态修复区。 ▲太湖渔管办工作人员往太湖中投放大闸蟹蟹苗 从长江十年禁捕到太湖禁捕退捕,让太湖进一步休养生息,太湖的未来一定更加美好。 ▲太湖的早晨 1.《江苏省志·水产志》,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年; 2.《吴县志》,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 3.《吴江水产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5年。 来源:《吴江通》微信公众号 2020-09-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