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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之卦術

 葉欽民筆記 2020-09-30


三易

太極

兩儀

四象

三才

八卦

太極八卦圖

六十四卦

六爻

中位

當位

爻題

爻辭

爻象

爻變

變占

應爻

卦主

卦氣

卦時

卦象

卦變

卦畫

卦辭

別卦

上卦

下卦

二體

本卦

惡卦

錯卦

反卦

不反對卦

正卦

內互卦

互卦

斷卦

變卦法

變占法

八宮圖

歸魂卦

遊魂卦

消息卦

十二月卦

十二辟卦

十二公卦

十二卿卦

十二大夫卦

文 王 後 天 方 位 圖

六 十 四 卦 方 圓 圖

六十四卦相生圖 八卦卦氣圖

伏羲八卦次序圖

伏羲八卦方法圖

承、乘、比、應

有孚

無咎

無譽

勿恤


易 ]

①上古筮書的泛稱。如《周易》。易的含義一說為「簡易」,認為筮法是一種較龜蔔簡易的占卜方法;一說為「變易」,意為以揲蓍數目之變,推求問事之變,藉以釋疑。

②專指《周易》、《易經》,不但經文可稱《易》,傳文也可稱。

③筮官名。《禮記·祭義》:「昔者聖人建陰陽天地之情,立以為《易》。易抱龜南面,天子卷冕北面。雖有明知之心,必進斷其志焉。示不敢專,以尊天也。」鄭注:「易抱龜,易官名。」

三易 ]

據《周禮·春官·太卜篇》載,易有三種:「掌三易之法: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曰《周易》。」《連山》為夏代之易,據傳,夏易以艮卦為首卦,象徵「山之出雲,連綿不絕」,故稱《連山》。《歸藏》為商代之易,據傳以坤為首卦,象徵「萬物莫不歸藏於其中」,即萬物都以大地為根源,始發端於大地,終又歸藏於大地。因其坤為首卦,第二卦為乾卦,故又稱《坤乾》。周代之易叫《周易》,夏、商之易今已失傳,僅周易傳承至今,即今天所見的《易經》。「三易」有一個共同特點,即「其經卦皆人,其別(卦)皆六十有四」。

太極 ]

系《易經·系辭傳》首先提出的哲學概念,又稱太一、大一。大即太,太,至高無上的意思;一,整體或絕對唯一的意思。「極」的本義是房屋的最高處,這裏引伸為至高的東西。《周易·系辭上》:「《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這是《系辭傳》對《易》的宇宙生成圖式及《易》的製作過程的描述,即說明太極是天地萬物的本原,由太極產生天地陰陽,天地陰陽產生四象即四時,四時又產生出天、地、雷、風、火、水、山、澤八種自然物(以八卦為象徵)。太極是一種陰陽未分的原始混沌狀態。《王注》:「夫有必始於無,故太極生兩儀也。太極者,無稱之稱。」乙太極為「無」,體現了王弼「貴無」的哲學思想。周敦頤《太極圖說》:「無極而太極,太極動而生陽,動極而靜,靜而生陰,靜極復動。一動一靜,互為其根。」「五行一陰陽也,陰陽一太極也,太極本無極也。」認為陰陽五行均自太極而來,並制定了「太極(無極)--二氣--五行--萬物」的宇宙生成圖式。後世對太極的解釋眾說不一,但一般用來作本體論探討。太極的符號見上圖。

兩儀 ]

① 《易經》中用以指天地。《周易·系辭上》:「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即認為在《周易》成書之前,先有混元未分的太極,太極產生天地兩儀、《集解》:「虞翻曰:太極,太一;分為天地,故『生兩儀』也。」《正義》:「太極,謂天地未分之前,元氣混而為一,即是『太初』、『太一』也。故《老子》云『道生一』,即此『太極』是也。又謂混元即分,即有天地,故曰『太極生兩儀』,即《老子》云『一生二』也」。

② 綜合歷代易學家理論,有七種說法,即指陰陽、天地、奇偶、剛柔、玄黃、乾坤、春秋,多數指陰陽。兩儀的符號為爻,圖形為:陽爻—,陰爻--。

四象 ]

語見《周易·繫辭上》: 「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是《繫辭傳》對《周易》宇宙生成圖式及成書過程的描述。兩儀,天地,四象,四時。天地兩儀產生春、夏、秋、冬四象,四象產生八卦。 《周易乾鑿度》:「孔子曰:《易》始於太極,太極分而為二,故生天地;天地有春夏 秋冬之節,故生四時;四時各有陰陽剛柔之分,故生八卦。八卦成列,天地之道立,雷風水火山澤之象定矣。」從卦形上來看,即兩儀的一極陽爻上分別再生一陽或一陰,形成「」即老陽(又叫太陽),「」即少陰;另一極陰爻上再分別生出一陽一陰,形成「」少陽,「」老陰(又叫太陰)。按同樣的原理,四象生八卦。這一過程如下圖所示:所謂「四象」,或象徵春夏秋冬,或金木水火,或東西南北,或陰陽剛柔,實際上是在陰陽的基礎上生出新的陰陽,象徵陰陽的進一步變化。

三才 ]

① 以八純卦之初畫、中畫、上畫分別象徵地、人、天,謂之「三才」。《周易·系辭下》:「《易》之為書也,廣大悉備:有天道焉,有地道焉,有人道焉。兼三才而兩之,故六。」

② 重卦六爻位序兩兩並列,以初爻、二爻象徵地,三爻、四爻象徵人,五爻、上爻象徵天,合天、地、人,謂之「三才」。

八卦 ]

亦稱「經卦」、「單卦」或「八純卦」,是《周易》中的八種基本符號。由最基本的構成單位「—」陽爻和「--」陰爻組成卦形,每一卦各有卦名,即乾、震、坎、艮、坤、巽、離、兌。又每一卦各由三爻組成,故又稱。「」三畫卦"。其卦形則是(依上列順序):、、、、、、、。《易傳》認為,八卦主要象徵天、地、雷、風、水、火、山、澤等自然現象,每卦又可象徵多種事物。關於八卦的起源,有種種傳說和猜測,如:「伏羲作八卦說」、「男根女陰說」、「原始文字說」、「龜卜說」、「結繩說」、「竹籌蓍草說」、「天地說」、「土圭測影說」、「日月星象說」、「宮室建築說」、「筮數說」等等。八卦的上述排列出於《說卦》。以乾坤為父母卦,各統率三男三女,前四卦為陽卦,後四卦為陰卦。每一卦又叫一宮,每一宮又統帥七卦,各卦中所屬之卦,各有自己所處的地位,前五個卦分別稱為一世、二世、三世、四世、五世,第六卦稱為「遊魂」,第七卦為「歸魂」。八卦象徵八類事物,《說卦》云:「乾,健也。坤,順也。震,動也。巽,入也。坎,陷也。離,麗也。艮,止也。兌,說也。」「乾為首,坤為腹,震為足,巽為股,坎為耳,離為目,艮為手,兌為口」。

太極八卦圖 ]

將太極圖形和八卦圖形畫在一起,便為《太極八卦圖》:圖中白為太陽,黑為太陰,白中之黑為少陰,黑中之白為少陽。八卦按伏羲先天方位次序排列。此圖又稱為「天地自然之圖」,其黑白兩部分正好把一個圓等分為兩半。關於其寓意,清人胡渭曾廣采眾說,於《易圖明辨》中說:「其環中為太極,兩邊黑白回互,白為陽,黑為陰。陰盛於北,而陽起薄之:震東北,白一分,黑二分,是為一奇兩偶;兌東南,白二分,黑一分,是為二奇一偶;乾正南全白,是為三奇純陽;離正東,取西之白中黑點,為二奇含一偶,故云對過陰在中也。陽盛于南,而陰來迎之;巽西:南,黑一分,白二分,是為一偶二奇;艮西北,黑二分,白一分,是為二偶一奇;坤正北全黑,是為三偶純陰;坎正西,取東之黑中白點,為二偶含一奇,故云對過陽在中也。坎、離為日、月,升降於乾坤之間,而無定位,故東西交易,與六卦異也。」

六十四卦 ]

由八卦排列組合而成,分上、下經,上經三十卦,下經三十四卦。名稱依次為:乾、坤、屯、蒙、需、訟、師、比、小畜、履、泰、否、同人、大有、謙、豫、隨、蠱、臨、觀、噬嗑、賁、剝、復、無妄、大畜、頤、大過、坎、離(以上上經);咸、恆、遯、大壯、晉、明夷、家人、睽、蹇、解、損、益、夬、姤、萃、升、困、井、革、鼎、震、艮、漸、歸妹、豐、旅、巽、兌、渙、節、中孚、小過、既濟、未濟(以上下經)。《事物紀原·經籍藝文部》:「《帝王世紀》曰:『炎帝重八卦之數,究八八之體,為六十四卦。』《史記·周本紀》曰:「西伯囚羞裏,蓋益《易》之八卦為六十四卦。」

爻 ]

① 《易》卦的基本構成單位。由「—」和「--」兩種符號組成。「—」稱陽爻,代表陽性事物,「--」稱陰爻,代表陰性事物。陽爻又稱剛爻,用九表示。爻題中陰爻又稱柔爻,爻題中用六表示。八卦、六十四卦均由這兩種爻組合而成。三爻合成一卦,是為八卦,八卦兩兩相重,即以六爻為一組,可以排列組合六十四種不同的圖像。八卦傳為伏羲所畫,六十四卦傳為文王所作。爻還有交錯變化之義。《說文解字》:「爻,交也,象《易》六爻頭交也。」後人注曰:「交者,交錯之義,六爻為重體,故作重爻象之。」

② 爻辭的省稱。《周易·系辭上》:「爻者,言乎變者也。」「聖人有以見天下之動,而觀其會通,以行其典禮,系辭焉以斷其吉凶,是故謂之爻。」《正義》:「謂爻下之辭。」(參見 [爻辭] 條)

六爻 ]

《周易》六十四卦均由八卦(三畫卦)兩兩相重合成,六十四卦的每一卦均含有兩個八卦(兩個三畫卦),則有六畫,故稱為「六爻」。《周易乾鑿度》:「易氣從下生」。謂六爻位元次的排列順序象徵事物生長變化的規律,即由低級向高級發展,因此,六爻所居位次自下而上依次稱為初、二、三、四、五、上。前人還把六爻的位序兩兩排列,以初、二兩爻象徵「地」位。以三、四兩爻象徵「人」位。以五、上兩爻象徵「天」位。合天、地、人謂之「三才」。同時,六爻位次還有陰陽、奇偶之分,即初、三、五爻為奇,二、四、上爻為偶,奇居陽位,偶居陰位。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凡陽爻居陽位,凡陰爻居陰位,則稱「當位」或「得位」、「得正」;凡陽爻居陰位,陰爻居陽位,則稱「不當位」或「失位」、「失正」。六爻所居位次,第二爻居下卦之中,第五爻居上卦之中,《易》例稱「中」。凡陽爻居中謂之「剛中」,陰爻居中謂之「柔中」;凡陰爻居二位,陽爻居五位,是即「中」且「正」,稱為「中正」。由於六爻在卦中所處等次不同,所以其象徵意義也各不相同,一般是:

初爻象徵事物發端萌芽,主潛藏勿用;

二爻象徵事物嶄露頭角,主適當進取;

三爻象徵事物功業小成,主慎行防凶;

四爻象徵事物新進高層,主警懼審時;

五爻象徵事物圓滿成功,主處盛戒盈;

上爻象徵事物發展終盡,主窮極必反。

還有「二多譽」、「四多懼」的說法。《易經·系辭傳》:「二與四同功而異位,其善不同:二多譽,四多懼……三與五同功而異位,三多凶,五多功。」主要是由於二爻是陰位,居於下卦之中,中而位正,故多譽;四爻位是陰位,但居上卦之下,位正而不中,故多懼;三爻位是陽位,又居下卦之極,陽剛而不處中,所以多凶,五爻位是陽位,又居上卦之中,中而位正,所以多功。此處還有以六爻之位分貴賤等。

中位 ]

六爻所居位次,第二爻處下卦中位,第五爻處上卦中位,稱為「中」,象徵事物守持中道,行為不偏。凡陽爻居中位,象徵「剛中」之德;陰爻居中位,象徵「柔中」之德。在一般情況下,即使爻不當位,但如果居二爻、五爻之位即中位,仍然吉利;若陰爻居於二位即中位、陰位,陽爻居於五位即中位、陽位,則既中且正,稱為中正,這在《易經》中尤具美善象徵。

當位 ]

《易經》一卦六爻,各有其位,位又有陰陽、奇偶之分,初、三、五為奇,屬陽位,二、四、上為偶,屬陰位。六十四卦共三百八十四爻,凡陽爻居陽位,陰爻居陰位,均稱「當位」,也叫得位、得正。反之,陽爻居陰位,陰爻居陽位,則稱不當位。當位之爻,象徵事物的發展、變化遵循正道,符合規律;不當位的爻則象徵事物的發展變化背逆正道,違反規律。因此,在一般情況下,當位元則吉,不當位則凶。但當位與否也不是判斷吉凶的絕對標準,有時,當位不當位間亦有轉化之可能。所以,爻辭中常有提醒當位者守正防凶,不當位者趨正求吉之語。

爻題 ]

六爻的每一爻都有自己的名稱,即爻題。爻題由兩部分構成,

一是六爻在卦中的位次名,即初、二、三、四、五、上爻;

二是陽爻或陰爻的別名即數名,陽爻稱「九」,陰爻稱「六」,兩者結合,即是爻題。如「上六」、「九五」等。爻題說出自高亨,其《周易古經今注》云:「《周易》有爻題是客觀存在,但爻題的名稱是我所加的。」

爻辭 ]

說明《周易》六十四卦每卦各爻要義的文辭。六十四卦每卦六爻,每爻有爻題和爻辭。如乾卦初九:「潛龍勿用。」坤卦初六:「履霜,堅冰至。」皆為爻辭。

爻象 ]

爻象亦稱爻位之象,是指每卦的六個爻畫分別代表某種具體事物。卦由爻組成,每爻為卦的一部分。卦有卦象,爻有爻象。爻象包括爻的陰陽和位次所體現的具體事物的意義。陽爻象徵陽剛之物,雄性之物,高亢之物,動態之物;陰爻象徵陰柔之物,雌性之物,低弱之物,靜態之物。如以初爻為「庶民」,以二爻為「士人」,以三爻為「大夫」,以四爻為「侯」,以五爻為「天子」,以上爻為「太廟」。六個爻位中,以第五爻為最重要。封建社會中稱天子為「九五之尊」即源於此。然而這套「爻位之象」多用於占筮,對解釋《易經》經文並漢有什麼特殊意義。

爻變 ]

占筮時由於所筮的卦某一爻或幾爻發生性質的變化,或由陰之陽、或由陽之陰,卦的性質也隨之發生變化,由一卦而變成了另一卦,其過程稱為爻變。《周易》筮數有六(老陰)、七(少陽)、八(少陰)、九(老陽)四種,七、八為不變之數,六、九為可變之數。筮數為九、六的爻,便需變化,爻變便是九由陽變陰,六由陰變陽。爻變思想是占易的核心內容。唐明邦《漢代{周易)象數學的思維模式剖析》:「占筮就是通過偶然的爻變,求得爻辭,因以指導言行。」

變占 ]

根據所得卦的爻變情形斷占的方法。爻變是《易》占求得確定爻辭的重要依據。爻變共有七種可能出現的情形:(1)六爻皆不變;(2)一個爻變;(3)兩個爻變;(4)三個爻變;(5)四個爻變;(6)五個爻變;(7)六爻全變。占斷時,對不同情形要予以區別。「凡卦六爻皆不變,則占本卦彖辭,而以內卦為貞,外卦為悔;一爻變,則以本卦變爻辭占;二爻變,則以本卦二變爻辭占,仍以上爻為主;三爻變,則占本卦及三卦之彖辭,而以本卦為貞,三卦為悔,前十卦主貞,後十卦主悔;四爻變,則以之卦二不變爻占,仍以下爻為主;五爻變,則以之卦不變爻占;六爻變,則《乾》《坤》占『二用』,餘卦占之卦彖辭。」

應爻 ]

具有"應"的關係的爻。凡初爻與四爻、二爻與五爻、三爻與上爻陰陽相應者,均稱應爻。清李光地《周易折中·綱領》:「又或兼取應爻。」

卦主 ]

每卦六爻中,有為主之爻,稱之為「卦主」。卦主有兩種類型:一種指卦之所由以成者,即不論其爻位高下,其德善否,只要卦又因之而起,則皆為卦主,這種類型的稱為「」成卦之主,如《夬》卦(),一陰極於上而決之,即成為成卦之主。第二種類型稱「主卦之主」。此爻必然要德美善,得位得時者才能當之,故取五爻為多,其他位也時有所取。如《乾》卦()第五爻陽剛健美,即為主卦之主。諸卦《彖傳》之義,往往反映出卦主之所在。由於各卦情狀不同,對卦主的認識也應該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周易折中》揭示出四種情況,可供參考:「若其卦成卦之主,即主卦之主,則是一主也;若其卦有成卦之主,又有主卦之主,則兩爻皆為卦主矣;或其成卦者兼取兩爻,則兩爻又皆為卦主矣;或其成卦者兼取兩象,則兩象之兩爻,又皆為卦主矣。亦當逐卦分別觀之。」

卦氣 ]

漢代易學術語。以《易卦》與四時氣候相配,故叫卦氣。此說始于西漢孟喜,孟喜以坎、離、震、兌為四正卦,主四時;其爻主二十四節氣,其餘六十卦,主六日七分,其爻主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日。內自復至乾,自姤至坤另為十二月消息卦,主十二辰,其爻主七十二候。京房後來又發展了孟喜之說,提出「八卦卦氣說」和「六子卦卦氣說」等不同形式,或將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配一年之日數,或將六子卦配以二十四節氣。劉歆又以乾坤兩卦十二爻配十二月。儘管在具體配法上諸家有種種不同之處,但其實質都是把《易》卦與天文曆法相配合,或以曆釋易,或以易衍曆,對後來的易學和天文曆法都產生了很大的影響。至於用以講陰陽災異、占驗吉凶,則是其弊端。清惠棟《易漢學》曾對此進行了詳盡的闡發,作《卦氣六日七分圖》。

卦時 ]

《周易》六十四卦,每卦各象徵某一類事物、現象在特定背景下產生、變化、發展的規律。伴隨卦義而存在的這種「特定背景」,稱之為卦時。六十四卦表示六十四「時」,即從不同角度喻示了自然界、人類社會中某些有典型意義的事理,塑造出了六十四種「特定背景」。如泰卦象徵「通泰」之時的事理,訟卦象徵「爭訟」時的事理,未濟卦象徵「事未成」之時的事理,等等。每卦六爻的變化情狀,都規定、限制在特定的「時」中去反映事物發展到某一階段的規律。

卦象 ]

也叫卦體。《易經》古經的內容分符號和文字兩部分,其符號部分即六十四卦卦象,文字部分即卦爻辭。構成卦象的基本要素是爻象「—」與「--」,這兩種符號的不同排列而組合成的卦畫,就叫卦象。如三陽卦的卦象:震、坎、艮;三陰卦的卦象:巽、離、兌。從卦象可知,三陽卦均為一陽兩陰,故有「陽卦多陰」之說,而三陰卦則為一陰二陽,故稱「陰卦多陽」。陸德明《經典釋文》敘具體八卦象:

「乾為天,為圜,為君,為父,為玉,為金,為寒,為冰,為大赤,為良馬,為老馬,為瘠馬,為駁馬,為木果。」

「坤為地,為母,為布,為釜,為吝嗇,為均,為子母牛,為大輿,為文,為眾,為柄。其於地也為黑。」

「震為雷,為龍,為玄黃,為旉 (音fu,花朵),為大塗,為長子,為決躁,為蒼莨(音lang)竹,為萑葦,其於馬也,為善鳴,為 (左腿白色的馬)足,為作(迅快)足,為的顙(白額的馬),其於稼也,為反生(果實在根部),其究為健,為蕃鮮。」

「巽為木,為風,為長女,為繩直,為工,為白,為長,為高,為進退,為不果,為臭,其於人也,為寡發,為廣顙,為多白眼,為近利市三倍,其究為躁卦。」

「坎為水,為溝瀆,為隱伏,為矯鞣,為弓輪,其於人也,為加憂,為心病,為耳痛,為血卦(血為紅色,故稱),為赤,其于馬也,為美脊,為亟心,為下首,為薄蹄,為曳(水摩地而流),其於輿也,多眚(,凶),為通,為月,為盜,其於木也,為堅多心。」

「離為火,為日,為電,為中女,為甲胄,為戈兵,其於人也,為大腹,為鱉,為蟹, 為蠃,為蚌,為龜,其於木也,為科上槁(枝幹枯槁之木)。

「艮為山,為徑路,為小石,為門闕,為果蓏 (瓜類果實),為閽寺,為指,為狗,為鼠,為黔啄之屬,其於木也,為堅多節。」

「兌為澤,為少女,為巫,為口舌,為毀折,為附決,其於地也,為剛鹵,為妾,為羊。」

卦變 ]

《周易》六十四卦中,各卦間的互變的關係。如《彖傳》中的「自上下下」、「柔變剛也」、「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內」、「柔來而文剛」、「剛上而文柔」等語即是對卦變現象的描述。系統闡述《周易》卦變說,始於東漢人荀爽、虞翻,宋人李之才、朱熹、朱震、蘇軾、程頤,明末清初的顧炎武,他們皆提出過各自的卦變說,其中以蘇軾、程頤、顧炎武之說較為醇正。

卦畫 ]

《周易》中象徵自然界各種現象和人類社會中各種變化的符(號。它由陰爻「--」和陽爻「—」相配合而組成。由三爻組成的卦有八個,《周禮》稱之為「經卦」,通稱為八卦。由六爻組成的卦有六十四個,《周禮》稱之為「別卦」。

卦辭 ]

《周易》六十四卦每卦都有「卦義」,用來說明卦義的文字叫卦辭。每卦卦形下皆有卦名和卦辭。如旅卦卦形下有「旅小亨,旅貞吉」之語,即是卦辭。大過卦卦形下云:「大過:棟橈,利有攸往,亨。」晉卦卦形下云:「晉:康侯用錫馬藩庶,晝日三接。」這裏的「晉」即卦名,餘為卦辭。

別卦 ]

又稱重卦,即六畫卦,由三畫的經卦「因而重之」而成,故稱。六十四卦的每一卦都是別卦。如乾卦,一共六爻,由上、下兩經卦乾所組成;泰卦,由上坤下乾兩經卦組成。

上卦 ]

六畫卦由兩個三畫的經卦組成,上卦即六畫卦的上一個經卦,指從第四爻至上爻的三爻。由於爻畫位次是由裏而外、由下而上,故又稱為外卦,古人又稱為「悔」。

下卦 ]

六畫卦由兩個三畫的經卦組成,下卦即六畫卦的下一個經卦,指從初爻至第三爻的三爻。由於爻畫位次是由裏而外,由下而上,故又稱為內卦。

二體 ]

六十四卦由八卦兩兩重疊而成,每卦之中都含有兩個八卦符號,成為六畫卦,如《乾》卦,就為。人們把六畫卦的初爻至三爻這三爻即居下者,稱為下體,由於爻畫位次是由裡而外,由下而上,又叫做下卦,內卦,《左傳》謂之貞卦。又把六畫卦的第四爻至上爻這三爻,即居上者稱之為上體,也叫做外卦、上卦,《左傳》謂之悔卦。這就是所謂的「二體」。上下體(或上下卦、內外卦)既可以象徵事物發展變化的兩個階段,即下卦處於「小成」階段,上卦為「大成」階段;又可以象徵事物所處地位的高低,或所居地域的內外、遠近,等等。

本卦 ]

筮時所得的卦稱為「本卦」或「正卦」,所變的卦稱為「之卦」或「變卦」。本卦又稱為「貞」,變卦又稱為「悔」。《左傳·莊公二十二年》:「周史有以《周易》見陳侯者,陳侯使筮之,遇《觀》之《否》。」觀卦為本卦或正卦,周史本是筮得觀卦,其第四爻發生爻變,由陰之陽,變成了否卦,否卦為之卦、變卦。又《左傳·僖公二十五年》:「公曰:『筮之。』筮之,遇《大有》之《睽》。」大有卦為奉卦或正卦。其第三爻發生爻變,由陽而陰,變成睽卦,睽卦為之卦或變卦。

惡卦 ]

又稱凶卦。北齊顏之推《顏氏家訓·雜藝》:「古者,卜以決疑,今人生疑于卜,何者?守道信謀,欲行一字,卜得惡卦,反令拭試,此之謂乎?」

錯卦 ]

易學術語。晉韓康伯《繫辭注》指「以異相明」的對立卦,即同一爻位上的爻象性質互相對立的兩卦,如《乾》與《坤》,《坎》與《離》。明來知德《周易集注》將《周易》六十四卦分為三十二對錯卦,而且將範圍由重卦擴展到經卦,認為錯卦之間寓有相同之象,以此來解釋《周易》的卦爻辭。如乾卦與坤卦為錯卦,依《說卦》乾為馬,而坤卦卦辭則云「利牝馬之貞」。《履》卦上乾下兌,兌錯艮,艮為虎,卦辭即以虎言之。《革》卦上兌下離,兌錯艮,艮有虎象,故革卦九五爻並以虎言之。來氏進而認為伏羲之卦主於錯,《六十四卦方圓圖》之《伏羲圓圖》的卦序是有規律的,即從坤向左至姤的卦,與從乾向右至複的卦是錯卦。這三十二對四組錯卦,每組八對之間的變化有一定規律性。

反卦 ]

兩卦之間,下卦和上卦正相反對的卦。清惠棟《易例·反卦》:「有卦之反,有爻之反。卦之反,反卦也;爻之反,旁通也。」《易·雜卦》:「否、泰反其類。」李鼎祚《集解》引虞翻曰:「否反成泰,泰反成否,故反其類。終日乾乾,反復之道。」《易·明夷》李鼎祚《集解》引虞翻曰:「夷,傷也。臨二之三,而反晉也。」均以反卦為辭。六十四卦中共有二十八對反卦,除八個原卦外,每卦都有自己的反卦。每對反卦都有兩象易關係。它們的卦辭往往具有一定的聯繫,如泰卦辭中有「小往大來」,其反卦否的卦辭即有「大往小來」。

不反對卦 ]

也叫「不易之卦」。李之才《變卦反對圖》中有《乾坤相索三變六卦不反對圖》。不反對,指一卦之卦象顛倒後其卦象不變,即呈相對相反之卦象,如《小過》,雖顛倒過來,但卦象不變。不反對卦包括《乾》、《坤》、《頤》、《小過》、《坎》、《大過》、《中孚》、《離》。按李氏之說,其中頤、小過、坎、大過、中孚、離六卦為乾、坤兩卦三次相交索而變出。

正卦 ]

指卦體顛倒而卦形不變的卦。《乾》、《坤》、《坎》、《離》、《大過》、《頤》、《小過》、《中孚》八卦,即為正看倒看無別的反復不變之卦。《易·頤》:「貞吉。」李鼎祚《集解》引虞翻曰:「反復不變,與乾、坤、坎、離、大過、小過、中孚同義。」宋黎清德《朱子語類》:「三十六宮都是春,《易》中二十八卦翻成五十六卦,惟有乾、坤、坎、離、大過、頤、小過、中孚八卦反復只是本卦,以二十八卦湊此 八卦,故言三十六也。」

內互卦 ]

互卦的一種。互卦有二、三、四爻組成的與三、四、五爻組成的兩種,由二、三、四爻組成的稱內互卦。如《屯》()卦,其二、三、四爻組成的卦為坤()卦,這個坤卦即《屯》卦的內互卦。

互體 ]

①又稱互卦或互象。指一卦中的上下卦交互組成的新卦象。《左傳》莊公二十二年:「陳侯使筮之,遇《觀》之《否》。」鄭玄注:「《易》之為書,六爻皆有變象,又有互體。聖人隨其義而論之。」孔子穎達疏:「二至四、三至五四體交互各成一卦,先儒謂之互體。」如《屯》,下卦為震(),上卦為坎(),二至四爻可組成互體坤(),三至五爻可組成互體艮(),一卦六爻便可以生出四種卦象。

②專指互體中的二至四爻所組成的卦象。王應麟《困學紀聞》:「京氏謂二至四為互體,自三至五為約象。」

斷卦 ]

依據卦推斷吉凶禍福。其法大體是:

(1) 根據占問物件的易卦歸屬,取物件所屬之卦的卦象、卦辭進行占斷;

(2) 根據占問物件的爻性、爻位歸屬,分析此爻與他爻之間的乘、承、比、應、據等關係,是否得位,是否得中,並進而依據相應的爻辭進行占斷;

(3) 根據占問物件所屬易數推斷相關資料進行占斷;

(4) 根據占問物件的五行歸屬,分析物件所屬五行以及五行之間的生克等關係進行占斷。

總之,要尋找卦中與所占物件有聯繫的各種因素,如卦象、卦辭、爻象、爻辭、易數等等,聯繫越多,對諸因素間的關係分析越透徹,推斷出的結論就愈具有準確性和可信性。然而實際斷卦時,並無不變的法則,須視具體情況而定,但應遵循兩個原則:綜合性和靈活性。如運用卦辭斷卦:秦穆公接納了流亡的晉國公子重耳,並表示願意幫助他重返晉國。後董因迎接重耳返晉做國君,並占一卦,預測能否成功,遇到《泰》卦(),未變。董因先釋泰卦卦象,說是天地相配,上坤下乾,天在下而欲升於上,地在下而將降於下,為天地交通之象;然後又根據《泰》卦卦辭「亨,小往大來」,說明重耳將失去小的,得到大的。董因遂據此斷定重耳要走亨通之運,必定反得晉國。如運用卦象占斷:晉成公原客于周,晉趙穿殺晉靈公而迎立成公。成公由周歸晉時,晉人為此占卦,得《乾》卦(),其初九、九二、九三爻皆變,便成《否》卦()。筮人根據二卦的卦象解釋:乾為天為君,坤為地為眾,天在上君在下(《乾》卦上卦乾為天,下卦乾為君),有國君配天之象。但是《乾》的下卦由乾變坤,坤又為臣,有天變地,君變臣之象,所以說國君做不到頭,且《乾》卦的下卦三爻由陽變陰,所以君主有三次出走的可能。常用的還有用爻象斷卦、爻辭斷卦等。

變卦法 ]

占筮時,通過揲蓍法先求得「本卦」,再通過可變之爻去求得「變卦」,以占斷所問事物吉凶的一種方法。用揲蓍法求得的爻或七或八或九或六,七、八為不變之爻,九、六為可變之爻。古人以七、八象徵春、秋。九、六象徵夏、冬,分別為老陽、老陰,物極必反,陰陽盛極必變,故為可變之爻。其變即為逢九變六(逢陽變陰),逢六變九(逢陰變陽),這裡前面一個「九」或「六」為「本卦」,後面的「六」或「九」為「變卦」。要求可變之爻,其法是用五十五(大衍之數)減去六爻之和,用餘數自初爻往上數,數到上爻,如果餘數尚來數盡,再從上爻往下數,數到初爻,仍未盡,則如此往復直到餘數數盡為止,所停止的那一爻即為可變之爻。如:

1. 六爻都是六,其和為三十六,五十五減去三十六,餘十九,用十九自初爻往上數,再從上爻往下數,正好在上爻把十九這個餘數數盡,上爻即為可變之爻。

2. 如果六爻為七、八,此卦即為不變之卦,只能以本卦卦辭占斷。

3. 如果每爻都為九或六,此卦為全變之卦。若都為九,即用乾卦的「用九」爻辭占斷,若都為六,即用坤卦的「用六」爻辭占斷。

4. 若有九又有六,也是全變之卦,即九變六,六變九,以得變卦,再用變卦爻辭占斷,而不必求可變之爻。總之,

1. 不變之卦用「本卦」卦辭去占斷;

2. 全變之卦用「變卦」卦辭占斷(乾坤二卦例外);

3. 如果應變之爻與可變之爻相等,用「本卦」應變之爻的爻辭去占斷;

4. 應變之爻與可變之爻的數目不相等,可變之爻少於不變之爻,用本卦卦辭占斷,可變之爻多於不變之爻,用「變卦」卦辭去占斷;

5. 可變之爻等於不變之爻,用「本卦」與「變卦」的卦辭去綜合占斷。

變占法 ]

朱熹在《易學啟蒙》中講到七種不同情況的變卦。通過揲蓍將一卦推演成之後,根據六爻的爻性(陰陽)確定可變之爻。有無可變之爻,無非有七種情況:

(1) 六爻都不變;

(2) 有一個可變之爻;

(3) 有兩個可變之爻;

(4) 有三個可變之爻;

(5) 有四個可變之爻;

(6) 有五個可變之爻;

(7) 六個爻全都可變。

遇到這七種情況,按以下六條原則辦:

(1) 凡卦六爻都不變(即無可變之爻,又叫靜卦),即用本卦的卦辭去占斷,不過在解占時應以內卦為主,外卦為輔;

(2) 一卦之中有兩個可變之爻,就用本卦兩個可變爻的爻辭去占斷,但要以上爻為主;

(3) 一卦中有三個可變之爻,用本卦卦辭並結合變卦卦辭去占斷,以本卦卦辭為主。而六十四卦中,有三個陰爻三個陽爻的卦有二十個,都是從泰、否二卦變化 而來的,這又可分為前十卦和後十卦(初爻不變者為前,變者為後)。若變卦在前十卦中,以兩卦卦辭解占時以本卦卦辭為主,否則以變卦卦辭為主。

(4) 一卦之中有四個可變之爻,用變卦的兩個不變之爻的。爻辭去占斷,以下爻之爻辭為主;

(5) 一卦之中有五個可變之爻,用變卦的不變之爻的爻辭去占斷;

(6) 六爻全變,除乾、坤二卦用「用九」或「用六」去占斷外,餘者用變卦卦辭去占斷。按此六條原則去占斷的方法叫「變占法」,也叫朱熹變卦法。

乾 ]

① 《周易》八卦之一,卦形為。《說卦傳》:「乾,天也。」「乾,健也。」乾象為天,陽性,有剛健義。

② 六十四卦之一,乾下乾上,卦形為。乾卦與坤卦同為六十四卦之首,兩者相互作用,不可分離,但首乾次坤的卦序又明確表明乾具有更為重要的地位,是作用的主要方面。這也是今本《周易》和《歸藏易》的根本區別之所在。《彖傳》:「大哉乾元,萬物資始,乃統天。」謂盛大無極的乾陽元始之氣,開創萬物,統領自然。《象傳》:「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謂乾卦下體上體都是天,天的運行剛勁強健,君子觀此卦象則不斷激勵自己,憤發圖強。

③ 《說卦傳》:「戰乎乾,乾西北之卦也,言陰陽相薄也。」謂乾卦是象徵西北的卦(西北為陰地),宜於陰陽交配結合。《正義》:「以乾是西北方之卦,西北是陰地,乾是純陽而居之,是陰陽交薄之象也。」《說卦傳》又以乾象徵多種事物和屬性,如君、馬、首、父、玉、金、寒、冰,等等。

坤 ]

① 《周易》八卦之一,卦形為。《說卦傳》:「坤,地也。」「坤,順也。」坤象為地,陰性,有順承義。

② 六十四卦之一,卦形為三,與乾卦同為六十四卦之首,兩者互相作用,不可分離,但坤處於次要地位。《彖傳》:「至哉坤元,萬物資生,乃順承天。」謂大地生養萬物,其德美善至極,並順承天的法則運行。《象傳》:「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謂坤卦下體上體都是地,其氣勢厚實和順,君子觀此卦象則增厚自己的美德,容載萬物。

③ 《說卦傳》:「坤也者,地也,萬物皆致養焉,故日致役乎坤。」《正義》:「以坤是象地之卦,地能生養萬物,是有其勞役,故云『致役乎坤』」。鄭云:「坤不言方者,所言地之養物不專一也。」《說卦傳》又以坤象徵多種事物和屬性,如藏、腹、地、母、布、吝嗇、均、子母牛、大輿、文、眾、柄等。

巽 ]

《易》卦名。

① 八卦之一。卦形為,為陰卦。《易傳》以巽代表順服、謙遜,象徵風,象徵長女。《易·說卦》:「巽,人也。」「巽為木,為風,為長女,為繩直……'」

② 六十四卦之一。申八卦之巽重疊而成,卦形為三。《易·巽》:「小亨,利有攸往。利見大人。」《彖》曰:「重巽以申命,剛巽乎中正則志行。」《易·序卦》:「旅而無所容,故受之以《巽》。《巽》者,入也。」旅客無所容身,另入於一處,故《旅》卦後為《巽》卦。

坎 ]

《易》卦名。

① 八卦之一。卦形為,陽卦。《易傳》以坎代表陷坑,象徵水,象徵中男。《易·說卦》:「坎,陷也。」「坎為水,為溝瀆,為隱伏,為矯糅……」

② 六十四卦之一。由八卦之坎重疊而成,卦形為三。《易·坎》:「有孚維心,亨,行有尚。」《彖》曰:「習坎,重險也。水 流而不盈,行險而不失其信。維心亨,乃以剛中也。行有尚,往有功也。」《易·序卦》:「物不可以終過,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人不可以終有過行,有過行,則將遇坎坷,遭險難,所以《大過》卦後為《坎》卦。

艮 ]

《易》卦名。

① 八卦之一。卦形為,陽卦。《易傳》以艮代表靜止,象徵山,象徵少男。《易·說卦》:「艮,止也。」「艮為山,為徑路,為小石,為門闕……」

② 六十四卦之一。由八卦之艮重疊而成,卦形為三;《易·艮》:「艮其背,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無咎。」《象》曰:「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易·序卦》:「《震》者,動也。物不可以終動,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事物有運動,也有靜止,所以在《震》卦後即為《艮》卦。

震 ]

《易》卦名。

① 八卦之一。卦形為,陽卦。《易傳》以震代表運動,象徵雷,象徵長子。《易·說卦》:「震,動也。」「震為雷,為龍,為玄黃,為軎,為大塗,為長子……」

② 六十四卦之一。由八卦之震重疊而成,卦形為主,《易·震》:「亨,震來虢虢,笑言啞啞,震驚百里,不喪匕鬯。」《象》曰:「游雷,震。君子以恐懼修省。」《易·序卦》:「主器者莫若長子,故受之以《震》。」鼎為寶器,為國、邑權力的象徵,一般由長子繼承,所以《鼎》卦後為《震》卦。

離 ]

《易》卦名。

① 八卦之一。卦形為,為陰卦。《易傳》以離代表附麗,象徵火,象徵中女。《易·說卦》:「離,麗也。」「離為火,為日,為電,為中女,為甲胄,為戈兵……」

② 六十四卦之一。由八卦之離重疊而成。卦形為三。《易·離》:「利貞。亨,畜,牝牛。吉。」《彖》曰:「離,麗也。日月麗乎天,百穀草木麗乎土。重明以麗乎正,乃化成天下,柔麗乎中正,故『亨』,是以『畜,牝牛吉』也。」《易·序卦》:「陷必有所麗,故受之以《離》。《離》者,麗也。」人遇坎坷,遭險難,必附麗他人以為援,所以《坎》卦之後為《離》卦。

兌 ]

《易》卦名。

① 八卦之一。卦形為,為陰卦。《易傳》以兌代表喜悅,象徵沼澤,象徵少女。《易·說卦》:「兌,說也。」「兌為澤,為少女,為巫,為口舌……」

② 六十四卦之一。由八卦之兌重疊而成,卦形為三。《易·兌》:「亨,利貞。」《彖》曰:「麗澤,兌,君子以朋友講習。」《易·序卦》:「人而後說之,故受之以《兌》。《兌》者,說也。」旅客人于一處,所得棲宿,則喜悅之,故《巽》卦之後繼之以《兌》卦。

八宮圖 ]

《易經》的基本卦像是八個單卦,分別取象於八種自然現象,即乾為天,坤為地,離為火,震為雷,坎為水,艮為山,兌為澤,巽為風,於是全部六十四卦就都可由兩種自然現象合成。從宋代流傳至今的《分宮卦象次序》即為便於人們熟記六十四卦的卦象而編制。所謂分宮,即將八卦按照卦象陰陽不同的性質分為陰四宮和陽四宮,便形成了八宮卦。陽四宮四卦是:乾、震、坎、艮(它們的卦畫為三或五,奇數,故為陽),陰四宮四卦是:坤、離、巽、兌(其卦畫為四或六,偶數,故為陰)。八宮卦是按照特定規律編排的六十四卦次序。其要例按「文王八卦次序圖」中的乾、坎、艮、震、巽、離、坤、兌的次序排列八個純卦,並以此八純卦為綱,每卦沿初爻到五爻依「一世」至「五世」及「遊魂」、「歸魂」的變化規則演成八卦,為一宮;八純卦各主一宮,合八宮則六十四卦具備,即為八宮卦。八宮圖如下:

歸魂卦 ]

《易》卦的一種。京房《易傳》以八經卦的重卦為「八宮」,每宮統率七卦,各宮所屬之卦,凡遊魂卦的下卦恢復本宮卦的下卦象,或者遊魂卦的下卦變為相反的卦所生成的卦,稱為歸魂卦。如乾宮中的《大有》(),系遊魂卦的《晉》()的下卦恢復本宮卦《乾》()的下卦乾()象所生成,是為乾宮歸魂卦。其餘各宮的歸魂卦分別為:震宮的《隨》、坎宮的《師》、艮宮的《漸》、坤宮的《比》、巽宮的《蠱》、離宮的《同人》、兌宮的《歸妹》。京房《易傳·比》:「歸魂復本,陰陽相成。萬物生也。」

遊魂卦 ]

京房《易傳》以八宮卦各統率七個卦,其第六卦稱為「遊魂」。它們包括晉、大過、明夷、中孚、需、頤、訟、小過八卦,皆從五世卦變來。五世卦中的第 四畫恢復本宮卦中的第四卦爻象,或者五世卦中的第四畫陽爻變陰爻,陰爻變陽爻,即為「遊魂卦」。如乾宮中的五世卦剝六四爻變為九四爻,則為遊魂卦晉卦,或者剝卦六四爻恢復乾卦九四爻象,即是晉卦,餘皆類此。

消息卦 ]

乾、坤二宮的十二個世卦剛好反映了六陰爻與六陽爻的漸次消息,故稱為消息卦。十二消息卦依次為:《復》(,一陽息陰),《臨》(,二陽息陰),《泰》(,三陽息陰),《大壯》(,四陽息陰),《夬》(,五陽息陰),《乾》(,六陽息陰),《姤》 (,一陰消陽),《遯》(,二陰消陽),《否》(,三陰消陽, 《觀》(,四陰消陽),《剝》(,五陰消陽),《坤》(,六陰消陽)。京房《易》說並且以十二消息卦為辟卦,統帥其餘各卦。《漢書·京房傳》:「然少陰倍力而乘消息。」注: 「孟喜曰,房以消息卦為辟,辟,君也,息卦曰太陰,消卦曰太陽,其餘卦曰少陰、少陽,謂臣下也,並力雜卦氣於消息也。」宋宋祁曰:「注文當作息卦曰太陽,消卦曰少陰。」

十二月卦 ]

又稱「月卦」,即以十二辟卦代表一年的十二個月,其順序如下:《復》卦,十一月中,冬;《臨》卦,十二月中,冬;《泰》卦,正月中,春;《大壯》卦,二月中,春;《卦》,三月中,春;《乾》卦,四月中,夏;《姤》卦,五月中,夏;《遯》卦,六月中,夏;《否》卦,七月中,秋;《觀》卦,八月中,秋;《剝》卦,九月中,秋;《坤》卦,十月中,冬。此十二卦代表一年節氣中的中氣。十二卦共七十二爻,代表七十二候。所以選此十二卦代表十二月,因為其中剛柔二爻的變化,體現了陰陽二氣的消長過程,前六卦,從複到乾,表示陽爻逐漸增加,以下往上增長。複卦一陽生,臨卦二陽生,泰卦三陽生,大壯卦四陽生,夬為五陽生,乾為六陽生,表示陽氣極盛,此為陽息的過程,也為陰消的過程。後六卦,由姤而坤,表示陰爻逐漸增加,陰氣逐漸增長,姤卦一陰生,遯卦二陰生,否卦為三陰生,觀卦為四陰生,剝卦為五陰生,坤卦為六陰生,表示陰氣極盛,此即為陰息,亦為陰消的過程。這十二辟卦又象徵二十四節氣和七十二候的變化,因而又被稱為「十二消息卦」。復卦初九爻表示陽氣始動,為十一月冬至次候;到乾卦六爻皆陽,表示陽氣盛極,為四月不滿次候;姤卦初六爻表示陰氣始動,為五月夏至次候;到坤卦六爻皆陰,表示陰氣極盛,為十月小雪次候。有《十二消息圖》表示。

十二辟卦 ]

孟喜以四正卦主管四時,其他六十卦則配以七十二候。此六十卦,則按辟(君)、公侯、卿、大夫五等爵位,分為五組,每組十二卦。十二:復、臨、泰、大壯、夬、乾、姤、遯、否、觀、剝、坤十二重卦。古人以這十二個特殊的卦形,配合一年十二月的月候,指示自然界萬物「陰陽消息」的意義,故又名「月卦」、「候卦」、「消息卦」。十二辟卦的來源甚古,其說首見於《歸藏》:「子夏、丑臨、寅泰、卯大壯、辰、巳乾、午姤、未逐、申否、酉觀、戍剝、亥坤。」「辟」字之義,猶言「君」:言「主」,謂此十二卦為十二月之主。陽盈為息,陰虛為消。自復至乾為息卦,如《復》卦一陽生,《臨》卦二陽生,《泰》卦三陽生,《大壯》卦四陽生,《夬》卦五陽生,至《乾》卦則六陽生;自《姤》至《坤》為消卦,如《姤》卦一陰消,《遯》卦二陰消,《否》卦三陰消,《觀》卦四陰消,《剝》卦五陰消,至《坤》卦則六陰消。而《乾》、《坤》兩卦又為消息之母。十二辟卦之義,自西漢孟喜、京房,東漢馬融、鄭玄、苟爽、虞翻,以迄清代漢學家,莫不採用,影響較大。

十二公卦 ]

指中孚、升、漸、解、革、小畜、咸、履、損、賁、困、大過十二重卦。

十二卿卦 ]

指六十四卦中的睽、益、晉、蠱、比、井、渙、同人、大畜、明夷、噬嗑、頤十二卦。

十二大夫卦 ]

指謙、蒙、隨、訟、師、家人、豐、節、萃、無妄、既濟、蹇十二個重卦。

文王後天方點陣圖 ]

北宋邵雍後天易學的圖式之一。《說卦傳》第五章:「萬物出乎震,震,東方也。齊乎巽,巽,東南也,齊也者,合萬物之結齊也。離也者,明也,萬物皆相見,南方之卦也。」「坤也者,地也。」「兌,正秋也。」「乾,西北之卦也。坎者,水也,正北方之卦也。」「艮,東北之卦也。」因此,方點陣圖起震終艮,離南坎北,震東兌西,坤西南,乾西北,巽東南艮東北,以坎離兌震為四正卦,以乾坤巽艮為四維卦,實際上是漢易中的八卦卦氣圖。邵雍認為此圖把伏羲八卦圖的乾由南退向西北,坤由北退居西南,結果是震居東北,即長男用事,主生物。巽居東南,即長女代坤而長物,坎離得位,兌艮為偶。他說:「乾坤縱而六子橫,易之本也。震兌橫而六卦縱,易之用也。先天之學心也,後天之學跡也。」 (《皇極經世·觀物外篇》)這是認為伏羲八卦是易之根本,文王八卦是伏羲易的發展和應用。文王後天方點陣圖如右上所示。

六十四卦方圓圖 ]

又叫大圓圖,六十四卦圓圖。北宋邵雍的先天圖之一,見於朱熹《周易正義》和《宋元學案·百原學案》。此圖將伏羲八卦方點陣圖加以推行,即以八卦交相配合成六十四重卦所得之圖。它以乾坤離坎為四正卦,左半圈自復至乾共三十二卦,陽爻共112,陰爻共80,陽爻占優勢,故稱陽;右半圈自姤至坤,亦三十二卦,陰爻112,陽爻80,陰爻占優勢,故稱陰。乾坤為諸卦之祖,乾坤相交生復姤二卦,其他卦皆生於復姤,故又稱為「復姤小父母說」。《復》卦為一陽生,《乾》卦為六陽生;左半圈從復至乾陽爻由少到多,為陽長陰消的過程,乾為陽之極盛。《姤》卦為一陰生,《坤》卦為六陰生,右半圈從姤至坤陽爻由多到少,是陽消陰長的過程。此圖實際上仍以邵雍卦氣說為內容,用以說明一年節氣變化與陰陽二氣互為消長的運動過程的關係。邵雍並以此圖說明天道消長與人道興廢的關係:「天地之氣運,北而南則治,南而北則亂,亂久則複,北而南矣。天道人事皆然。推之歷代,可見消長之理也。」 (《皇極經世·觀物外篇》)從北而南,即由復至乾,陽氣用事,故世道治;從南而北,即由垢而坤,陰氣用事,故世道亂。如此以卦氣推斷社會治亂,則具有主觀與神秘的色彩。此圖的理論意義在於表明宇宙間的事物總是處於陰陽推移的變化過程,其以圓圖示之,則表明這種過程是迴圈不窮的。

六十四卦相生圖 ]

北宋李之才作。其內容是:乾卦與坤卦首次相交生出姤與復兩卦,復卦是五陰一陽之卦,其一陽爻逐步上升,五變而生出,五卦;姤為五陽一陰之卦,其一陰爻逐步上升,五變而生出五卦。乾、坤第二次相交,生出避、臨兩卦。臨為四陰二陽之卦,從明夷至艮卦,陽爻逐步上升陰爻逐步下降,五,變而生出十四卦,皆四陰二陽之卦;避為四陽兩陰之卦,從訟至兌卦,陰爻逐步上升而陽爻逐步下降,五變而生出十四卦,皆四陽二陰之卦。乾、坤第三次相交,生否、泰兩卦。泰為三陰三陽少卦.三變而牛九卦;否為三陽三陰之卦,三變而生出九卦。泰卦所生九卦從歸妹到豐,到恆,表示三陽爻逐步上升。第一、三變,指歸妹卦一組從歸妹到損三陽中一陽逐步上升的變化過程。第二復三變,指豐卦一組從豐到賁,三陽,爻中二陽逐漸上升的變化過程。第三復三變,指恆卦一組從恆到蠱三陽爻逐漸上升的變化過程。否卦所生九卦之變化體例亦同,體現了三陰爻逐漸上升的過程。此圖是對虞翻卦變說的發展,將虞說系統化、邏輯化,物件數學的發展有一定影響。後邵雍的《伏羲六十四卦方圓圖》及其「復姤小父母說」,均與此圖有淵源關係。

八卦卦氣圖 ]

此圖反映京房「八卦卦氣說」的內容。京房以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配一年之日數,坎主冬至,當十一月;離主夏至,當五月;震主春分,當二月;兌主秋分,當八月;乾主立冬,當十月;坤主立秋,當七月;巽主立夏,當四月;艮主立春,當正月。「陰從午,陽從子。」故以坎配子,離配午。「子午分行,子左行,午右行。」故以子午相對。

伏羲八卦次序圖 ]

又稱《伏羲始畫八卦圖》、《小橫圖》,北宋邵雍所傳《先天圖》之一,見於朱熹《周易本義》。此圖說明八卦的形成是太極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的過程,亦即「一分為二,二分為四,四分為八」 (《皇極經世·觀物外篇》)的過程。太極為一,一分為二而為陰一,陽--;陰一、陽一又各一分為二,即陰--、陽一之上分別生出一奇一偶而為老陽、少陰、少陽、老陰四象,四象又各一分為二,分別各生出一奇一偶而為與、與、與、與八卦。朱熹云:「易有太極,是生兩儀者。此乃易說綱領,開卷第一義,然古今未有識之者。至康節(邵雍)先生始傳天之學而得其說,且以此為伏羲氏之易也。《說卦》天地定位一章,生天圖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之序皆本此也。若自八卦放此而生之至於六畫,則八卦相重而成六十四卦矣。」(《朱文公集》卷五十四《答虞士明書》)。此圖與《大橫圖》、《小圓圖》及《大圓圖》的排列方式及所含理論,於易學史上有很大影響,為後世象數學家所遵循的基本原理。

伏羲八卦方點陣圖 ]

又叫《小圓圖》。北宋邵雍所提出的《先天圖》之一。見於朱熹《周易本義》。此圖所含內容是:乾坤始交為震,震為陽生,表示陰消而陽生。巽為陰生,表示陽消而陰生。兌為二陽生,表示陽長,艮為二陰,表示陰長。左半圈表示天始生萬物,有交泰之義,所以震兌兩卦象,皆陰爻在上,陽爻在下。右半圈表示地成萬物,所以巽艮兩卦象,皆陰爻在下,意味著陽尊而陰卑。乾上坤下,離左坎右,即乾南坤北,離東坎西。乾為天,左半圈自下而上,表示陽氣生長,辟戶而施萬物;坤為地,右半圈由上而下,表示陰氣增長,闔戶而收藏萬物。離為日,日起於東方;坎為月,月生於西方。天地辟闔,形成四時運行,日月出入形成晝夜長短與晦朔玄望。此圖將八卦方位與四時變化相聯繫,主要是以此說明天時與節氣變化的規律性,即其理論意義在於說明一年四季變化是陰陽二氣互為消長的過程。如圖所示。

數 ]

人筮常用語,筮數、數理。《周易》的數把自然之數和天地人時空體系結合在一起考察和研究,形成了獨特的易經數理哲學。大衍之數為五十,是用來演繹起卦的蓍草數目。先取一根在旁不用表示太極。任取左右兩份象徵兩儀。取一策懸左手小指間象徵天地人三才,每束四策地揲算以象徵四季,把右邊揲算剩下的策夾在左手無名指間象徵閏月,五年出現兩個閏月,所以再把左邊算剩的夾在左手無名指間,而後別起一卦反復揲算。天的數字象徵有一三五七九,五個奇數,地的象徵有二四六八十,五個偶數。天數之和二十五,地數之和三十,天地之數為五十五。故又有人(如金景芳《易通》)以五十五為大衍之數。

象 ]

卜筮用語,有現象、意象、法象、象徵等含義。《繫辭上傳》:「聖人有以見天下之(精微,深奧),而擬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謂之象。」《繫辭下傳》:「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剛柔相推,變在其中矣;系辭焉而命之,動在其中矣;吉凶悔吝者,生乎動者也。」這就是說,「易」的產生是從對宇宙間萬事萬物形象的觀察提煉人手,而通過抽象性的卦爻象,概括為宇宙圖式,以表達萬物運動變化的規律,而卦爻辭正是根據爻象來寫的;「設卦觀象」、「進退之象」等則是指人通過自然社會現象而進行的由此及彼的意會、想像等思維活動,稱意象;通過現象、意象而進行的取象比類的抽象思維活動,即法象。幾者之間的關係可理解為:通過觀察各種現象,用形象思維的方式概括出用、以分析事物的一個類概念,它借卦爻符號系統和文字系統進行取象比類的思維。每一卦象一經產生,即不再是具體物象,而是用以象徵各種思維,是進行抽象思維的象徵。即「《易》者,象者,像也」。

幾 ]

事物出現前預示事物即將出現的細微徵兆,有「機」的含義。《易經·繫辭下傳》:「幾者動之微,吉之先見者也。」孔穎達注:「幾是離無入有,在有天之際,故雲動之微也。」「離無入有」,就是從無過渡,轉化到有;「有無之際」指事物將要出現而尚未出現時的狀態。《易經》即通過卜筮預見事物出現前的徵兆,以趨吉避凶。它盛讚這種預見力:「知幾其神乎!」強調「君子見幾而作,不俟終日。」《易經》的象、數、理、占融為一體,歸納於一個「幾」字,可說《易經》中的全部資訊,就是「幾」。

順 ]

《易傳》描述《易經》卦、爻象,卦、爻辭及事物性質的常用詞之一,也是《易傳》所崇奉的事物性質和規律之一,有順從的含義,與逆相對應。《周易》中出現五十多處,全部見於《易傳》。在《易傳》看來,傾貫穿于各種自然和社會現象之中,「天地以順動」,「聖人以順動。」且順的表現形式、種類更是多種多樣,如「內健而外順」、「順天」、「順命」、「順德」、「順以從君」等等。

承、乘、比、應 ]


《周易》六爻因所居位次、性質、距離的不同,有著「承」、「乘」、「比」、「應」的關係。凡下爻緊承上爻謂之承。陰爻上承陽爻,象徵卑微、柔弱者面順承尊高、剛強者,求獲援助。此時爻義須視具體情況而定,一般以陰陽當位的相承為吉,不當位的相承為凶。凡陽爻居於陽爻之上謂之乘,或乘剛,往往象徵弱者欺淩強者,小人乘淩君子,爻義多不吉善。凡逐爻相連並列謂之比;如初與二比,二與三比,三與四比,四與五比,五與上比即是。凡卦的下卦三爻與上卦三爻之間兩兩交感對應的則叫應,如初爻與四爻、二爻與五爻、三爻與上爻稱作「應爻」,即對應之爻。對應之爻為一陰一陽則可交感,謂「有應」;若俱為陰爻或俱為陽爻,則不能交感,謂「無應」,有時亦作「敵應」。

貞 ]
① 動詞,占問之意,即以筮卦形式占問吉凶。「貞X」即「占卜X事」,「利貞」即「利於占卜」。《周易·乾文言》:「貞者事之干也」,「貞固足以干事。」《周易口訣義》:「貞者正也,於時配冬,冬以物之終,納干正之道。」《周易古經今注》:「貞皆貞卜之貞。」

② 指內卦或下卦。《尚書·洪範》:「七稽疑,擇建立卜筮人,乃命卜筮,曰雨、曰霽、曰蒙、曰驛、曰剋、曰貞、曰悔、凡七。卜五,占用二。」孔安國傳:「內卦曰貞」。《左傳怯公十五年》:「蠱之貞風,其悔山也」。按《蠱》卦上艮下巽,巽為風,故知貞為下卦(即內卦)。

③ 指本卦。《國語·晉語》:「公子親筮之,曰:『尚得晉國!』得貞屯、悔豫,皆八也。」得貞屯悔豫,猶云遇屯之豫,本卦為屯,貞即本卦。

亨 ]
通達順暢的意思,卜筮常用術語。《周易·乾文言》:「亨者,嘉之會也。」唐史徵《周易口訣義》:「亨,通也,于時配夏,夏以通暢合其嘉美之道。」;近人高亨《周易古經今注》:「亨皆享祀之享。」《易經》中共出現三十餘處,如「小過,亨」;「既濟,亨」;「旅,小亨」等。個別地方爻辭中「亨」字用作「享」,是通假,並非占語。元亨,大為通達之意。

利 ]
利益,有利於,卜筮常用術語。《周易·乾文言》:「利者義之和也。」《正義》:「利,和也。」《周易口訣義》:「利者義也,於時配秋,秋以成實得其利物之宜。」《周易古經今注》:「利皆利益之利。」《易經》中共出現40多處,如:「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豫,利建侯行師」;「賁,亨,小利有攸往」。

吉 ]
吉祥,福祉,蔔筮常用語。《說文》:「吉,善也。」《廣雅·釋詁》:「吉,善也」。事有善果為吉,故吉訓善。善果者,福祥也,故吉可稱吉祥。《周易》中「吉」字共有七十五處,其用法有「吉」、「中吉」、「終吉」、「貞吉」、「大吉」、「元吉」、「引吉」等。

有孚 ]
一般指心懷誠信,卜筮常用語。《易經》中使用十三處,如「貞吉,無悔;君子之光,有孚吉。」「有孚於飲酒,無咎;濡其首,有孚失是。」另一說,則指俘,捕俘。

無咎 ]
免遭咎害,無災禍,卜筮常用語。如:「或躍在淵,無咎」,「需于郊,利用恆,無咎」等。《易經》中共用九十餘處。

無譽 ]
不獲讚譽,或沒有好名譽。如:「括囊,無咎無譽」,「枯楊生華,老婦得其士失,無咎無譽。」

勿恤 ]
毋憂,不必憂慮。卜筮常用語。《易經》中共用六處,如:「有孚不終,乃亂乃萃;若號一握為笑,勿恤。」「惕號,莫夜有戎,勿恤」等。

吝 ]
「遴」字假借,為艱難、難於實行之意,卜筮常用語。尚秉和《周易尚氏學》:「《說文》『口』部引作『吝』,云『恨惜也』;『辵』部引又作『遴』,云『艱難』。」「凡言『往吝』者,宜從『行難』義;只言『吝』者,宜從『恨惜』義。」「恨惜」猶言「憾惜」,「行難」必生「憾惜」,故「吝」可釋為「憾惜」。《周易》中用「吝」共十三處,「小吝」兩處,如:「往吝」、「吝」、「小吝」、「終吝」、「貞吝」等。

悔 ]
① 悔恨,《周易》中常用占休咎之語。《說文》:「悔,恨也。」《廣雅·釋詁》:「悔,恨也。」悔恨之情較悲痛為輕,悔恨之事不如「咎」、「凶」之重。《系辭上傳》:「悔吝者,憂虞之象也。」「悔吝者,盲乎其小也。」《周易》中「悔」字的用處有「悔」、「有悔」、「悔有悔」、「無悔」、「悔亡」等。

② 指外卦或上卦。孔安國《尚書·洪範》傳:「外卦曰悔。」《左傳·僖公十五年》:「蠱之貞,風也。其悔,山也。」按《蠱》卦上艮下巽,艮,為山,故知悔為上卦(即外卦)。

③ 指之卦或變卦。《國語·晉語》:「公子親筮之……得貞屯,悔豫,皆八也。」按得貞屯悔豫,猶云遇屯之豫,之卦為「悔」。

[]
危險,卜筮常用語。《周易》乾卦九三爻辭:「九三,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周易·乾文言》:「子曰:君子進德修業,故乾乾因其時而惕,雖危無咎矣。」訓「厲」為「危」。《周易》中共十六處,如「夬,揚于王庭,孚號有厲。」

眚 ]
災禍。《周易》小過卦上六爻辭:「上六,弗遇過之,飛鳥離之,凶,是謂災眚。」《周易》復卦上六爻辭:「上六,迷復,凶,有災眚。」《釋文》引鄭玄曰:「異自內生曰眚,自外曰祥,害物曰災。」《程傳》:「災,天災,自外來;眚,己過,由自作。」

( 本文引自:https://sites.google.com/site/laughing8word/gua-sh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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