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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概述(八十六)——南宋(二)

 金色年华554 2020-10-03

本期我们介绍南宋时期的政治制度及宋孝宗“中兴”的情况。

南宋政治制度

南渡之后,南宋省并了北宋时期的机构,建炎三年(1129年)将中书省、门下省合并为中书门下省。宰相官名由尚书左右仆射分兼门下、中书侍郎为左右相,改为尚书左右仆射各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左右相,以示左右宰相通治三省(实际为尚书、中书门下两省)事,执政官改门下、中书侍郎为参知政事,省罢尚书左右丞。乾道八年(1172年)二月改宰相官名为左右丞相,官品升为正一品,取消了侍中、中书令、尚书令等虚名。

开禧元年(1205年),权臣韩侂胄(侂音托,1152—1207年)任平章军国事,权位又在丞相之上;咸淳三年(1267年)贾似道任平章军国重事,夺丞相职权,权势超过韩侂胄之时。

尚书省六部的尚书和侍郎,除吏部、户部常设外,一般只设其中之一以治理部务。隆兴元年(1163年)除户部四司事务繁多外,其余五部各司都进行了省并。

建炎三年(1129年),对寺、监也进行省并,绍兴时多有恢复。但因事务较北宋减少,仅太常寺、大理寺、太府寺、宗正寺、司农寺、国子监有具体职权。

南宋仍设御史台。谏官则设谏院,后属中书门下省。

整体来看,南宋省、部、寺、监、台、谏机构较北宋大为缩小,官吏人数也大为减少。

军政方面,南宋初设御营使及副使,后由宰相兼任御营使,执政兼任副使,枢密院有名无实。建炎四年(1130年)罢御营使及副使,恢复枢密院。绍兴七年(1137年)置枢密使、副使,而枢密使常由宰相兼任,宁宗以后丞相兼枢密使成为制度;副使则常与参知政事兼任。南宋时的御营司、枢密院是最高军事机构与统军机构,北宋时的最高统军机构三衙(殿前司、侍卫马军司、侍卫步军司)在南宋成为皇帝禁卫机构。

地方上,各路仍置安抚使司、转运使司,有时因军需设随军转运使,有时合数路设都转运使,如绍兴年间有四川都转运使。提点刑狱司也是路的常设机构,南宋初年曾以武官为提点刑狱以加强治安,不久复旧。自乾道八年(1172年),提点刑狱司还兼管本路经总制钱的征收。而在广南西路,因辖区较大,由较为僻远,嘉定十五年(1222年)增设司于郁林州(治今广西玉林),广西提点刑狱官往来于郁林州和静江府(治今广西桂林)受理、督察案件。提举常平司在绍兴以前曾一度废罢,或改属经制使司、提点刑狱司,绍兴年间恢复,一般被称作常平司。

州级仍分府、州、军、监,长官称知府、知州等;副长官为通判,仅置于府和大州,一般只设一员,大府、大州设二员。大府、大州常有节镇名。府州属官也称作诸曹官,有录事参军(主要佐官)、司理参军(掌刑狱)、司户参军(掌户籍赋税)、司法参军(掌议法判刑),大府、大州均置,一般府州则以司户兼任司法,小州、军则以司户兼任录事。一般府州还设教授掌管教育,通水运的府州设有排岸司官。路首府的府州长官兼安抚使、都总管,管辖地方军队。各府州设都税务主管商业税收,都酒务掌管酒税。

县设知县或县令,大县设县丞,一般县设主簿、县尉,小县只有县尉,维护城乡治安。而在县边远地区又设管界巡检,与县尉各有分区,负责乡村治安。

县下有镇,设监镇,有的设尉,加强治安。南宋对县、镇、乡村的统治更为加强。

宋孝宗“中兴”与“隆兴北伐”

宋高宗晚年,于挫败金海陵王南侵之后的次年,即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传位于养子赵昚(音 慎,1127—1194年),史称宋孝宗。赵昚为宋太祖七世孙,此前宋高宗子赵旉在苗刘兵变后不久死于意外(p.s因宫女失手打翻铜盆被吓死),高宗选赵昚为子养于宫中。宋孝宗即位后,着力改变绍兴和议以来南宋在政治、军事上的劣势,并改善民生,发展经济,成为南宋时期最有为的君主。

p.s宋高宗传位宋太祖后人的原因尚有争议,并非宋太宗后人在“靖康之变”中被搜捕殆尽,而与朝臣的力争有关。

宋孝宗即位时,宋金战争实际上仍在进行。宋孝宗先以太上皇(高宗)的名义为岳飞平反,准备进行“北伐”。金世宗即位后仍向南宋要求“旧礼”,即岁币,宋孝宗问朝臣战和之策,主和派史浩(1106—1194年)主张议和,而在西线已经收复秦凤、熙河、永兴等路十余州军地的吴璘(1102—1167年)不得不退兵,被金军追击,死伤数万,元气受损。但到了隆兴元年(1163年),金国平定内乱后,态度强硬,要重新划界,强占采石之战中夺取的土地。南宋此时准备用武力应对,但已错失了最好的时机。五月,张浚派邵宏渊、李显忠率军北上,前期顺利攻下淮北重镇宿州(治今安徽宿州),后期则因二将失和而溃退,此即“符离之战”。符离之战的失败使主战派受挫,金国一方面用武力威逼,一方面又用改称“叔侄之国”的条件来诱使主和派促和,宋孝宗态度虽然强硬,但在宋高宗的掣肘下,最终不得不于隆兴元年十二月议和,达成隆兴和议,改称叔侄之国,而南宋不再称臣于金;岁币银、绢均减至二十万;宋金界线则仍以绍兴和议为准。虽然“隆兴北伐”归于议和,但宋孝宗与虞允文长期谋划东西两路“北伐”,因虞允文长期劳累过度而去世,不能实现。由于宋高宗到淳熙十四年(1187年)才病死,此时宋孝宗已无得力的主战派臂膀,意志也逐渐消沉。两年后,因金世宗死,其孙章宗继立,为免受称侄之辱,孝宗传位其子赵惇(1147—1200年),即光宗。

宋高宗时期法令混乱,抵牾而无根据,使得违法、贪腐之事层出不穷。宋孝宗有志改变这种局面,自即位始,即召集大理寺审查律法,视其可否推行而分类送刑部审议,而与六部有关的其他条文,则分由六部商定审议。孝宗本人也亲自订正法令,监督审议。乾道六年(1170年)编成《乾道敕令格式》,两年后颁行。孝宗还下令不允许普通民事、刑事案件引用判例断案,要求官员依法判断。由于《乾道敕令格式》内容仍有抵牾,淳熙四年(1177年)经过删改,颁行《淳熙敕令格式》。但两种法律均为按照敕、令、格、式分类,同一类案件的法律却要分类查询,有诸多不便,因此于淳熙七年(1180年)编定《淳熙条法事类》,有利于官员查询法律、依法断案,是法令、法规编纂的重大改革。孝宗晚年还对此书又进行过修订,后编成宁宗庆元四年(1198年)的《庆元条法事类》,今仍有残本传世。宋孝宗统治较为清明,也得益于这一时期较为良好的封建法治情况。

《庆元条法事类》内页,清抄本

宋孝宗较为关心民生疾苦,不仅采取轻徭薄赋的政策,并监督官吏是否执行;在位时兴修水利,发展经济,通过发行会子来推进商业发展,并注意会子与铜钱的发行量,以保障会子的币值。宋孝宗不偏倚某一学派,也促进了学术的发展,涌现出一大批重要的思想家、文学家、诗人等。

宋光宗、宁宗的统治及韩侂胄、史弥远专权

宋光宗即位初期,统治较有作为,能够进贤退不肖,原本是可以与他父亲一样有一番作为的。但他的皇后李后(史称宋慈懿皇后李氏,1144—1200年)既嫉妒狠毒,又干涉朝政,先是挑拨光宗与孝宗的关系,使得光宗不再去见孝宗,加之光宗本来就有精神疾病,朝政遂被李后控制,孝宗也在凄凉的晚境中去世。孝宗去世后,光宗也称病不去发丧,因此朝中对光宗的猜疑增加,最终在绍熙五年七月,赵汝愚(1140—1196年)发动政变,向高宗皇后吴氏请示,立嘉王赵扩(1168—1224年)为帝,即宁宗。

赵汝愚能够拥立宁宗,也是在吴太后侄女婿韩侂胄的支持下实现的,在宁宗即位后,他却想独吞功劳,一度控制朝政,打压政敌,但也最终在庆元元年(1195年)因将不利于宁宗的罪名被贬,排挤出朝廷。而韩侂胄则逐步巩固地位,成为权臣。

13世纪初,金国国内外矛盾持续激化,北方受到刚刚崛起的蒙古攻击,因此畏惧南宋得知情况,严密封锁消息,增强与南宋边界的守备。南宋方面误以为金国要再次发动南侵战争,也作了战争准备,起用了一批主战派官员,其中就包括曾经手刃杀害抗金义军将领耿京叛徒的著名爱国词人辛弃疾(1140—1207年)。而纸竟包不住火,南宋在不久就得知了金国内忧外患的情况,因此主战派官员认为这是收复中原的大好时机。韩侂胄也认为此种情况下可以建立功勋,增大权势,于是在镇江为韩世忠立庙,追封岳飞为鄂王,以鼓励士气。开禧元年(1205年),韩侂胄任“平章军国事”,位在丞相上。次年又追夺秦桧的申王爵位,以全面否定投降求和的国策。这些措施都得到主战派的热烈支持。但是,当时的金国尚未到面临灭亡崩溃危机的时期,仍有相当的力量,南宋韩侂胄等势力又急于扩大权势,这就使得在考虑“北伐”的时候没有做好充分准备,操之过急。

“开禧北伐”开始于开禧二年(1206年),以四川宣抚副使吴曦(吴璘之孙,1162—1207年)、镇江都统制郭倪、鄂州都统制赵淳、江陵副都统制皇甫斌等兼北方各路招抚使,准备全面攻金。四月,郭倪派遣东路军渡淮,进攻金的泗州,在毕再遇(约1148—1217,岳飞部将毕进之子)的率领下取胜,又破虹县。消息传来,宋廷人心振奋,又派郭倬、李汝翼与陈孝庆攻宿州,而毕再遇则直趋徐州。郭倬、李汝翼败于金军,毕再遇在进军途中遇到败退的宋军,认为应当攻击追击的金军,所以才使东路军得以撤退。

但东路军的受挫还不是最大的问题,反倒是西路被寄予厚望的吴曦,将吴家三世为南宋守川的功名毁于一旦,不但不进攻金军,反而暗中勾结金国,被金封为蜀王。金国开始以为南宋兵力强大,大为吃惊,还做好了在河北一带抵御的打算,在击败东路后,一转攻势,主要对东、中两路宋军开始进攻,同年十月攻打楚州(治今江苏淮安)。毕再遇率军救援楚州途中,得知盱眙(治今江苏盱眙)守将不战而逃,不得不回军攻打在盱眙的金军;当他再次援救楚州时,金军已经围攻和州(治今安徽和县),又攻占真州(治今江苏仪征),兵临长江。毕再遇经过几番作战,得以守住淮东。此时南宋已开始求和,金国也有议和的打算,逐渐退兵到淮北。

开禧三年(1207年)正月,宋廷开始向金求和,而吴曦公开宣布为金国伪蜀王。伪蜀的建立遭到四川大部分军民反对,兴州(治今陕西略阳)李好义、杨巨源联络,于二月诛杀吴曦。但李好义、杨巨源则因被吴曦一党的奸佞所忌,之后均被害。韩侂胄得知吴曦降金后,仍不打算向金求和,于是史弥远(1164—1233年)勾结宁宗的皇后杨氏(韩侂胄原不赞成立她为后,因而有怨),伪造密旨,指使三衙之一的殿前司杀死韩侂胄。

1982年版《中国历史地图集》南宋淮南东西路图局部

宋宁宗对史弥远杀韩侂胄的阴谋根本没有察觉,使得史弥远得以掌握实权。嘉定元年(1208年)三月,南宋为向金国表明议和诚意,恢复了秦桧的爵位和忠献谥号。九月宋金达成嘉定和议。和议改金宋叔侄为伯侄关系,岁币增为三十万两、匹,另需一次性犒军费三百万贯,这是宋金之间最屈辱的和议。奸臣史弥远,俨然是第二个秦桧。南宋民间对史弥远十分痛恨,史弥远则依靠理学派粉饰自己,试图遮掩其恶行。

嘉定八年(1215年),金在蒙古的攻击下迁都南京(今河南开封),事情传到南宋后,史弥远迫于压力,向金提出减少岁币为银、绢各二十万。金宣宗虽被蒙古军打的狼狈逃窜,仍认为南宋软弱,拒绝了减少岁币的请求,这才使南宋最终决定不再给岁币。金宣宗决定发动南侵,企图迫使南宋恢复岁币,并划江为界,想从南宋这边找到补偿(此时河北部分与东北都已非金所有,大多落入蒙古囊中)。嘉定十年至十五年(1217—1224年),金国连续发起大规模侵宋战争,败多胜少,多次被打退回淮北。史弥远仍采取消极防御的策略,没有收复中原的打算。嘉定以后,金国国力耗费殆尽,因此与南宋保持了相对和平的状态。

宋宁宗在嘉定十七年(1224年)去世,他生活较为简朴,但统治较为昏庸,以致史弥远长期专权。直至宋理宗绍定六年(1233年)死后,史弥远的专权才告终。南宋在光宗、宁宗时期,日渐衰落,史弥远死后不久,金国灭亡,南宋失去了北方屏障,直接与蒙古接界,灭亡的危机日益增加。

下一期我们将继续介绍金国的情况,感谢大家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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