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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新媒体运营:案源破局,怎样避免流量“鸡肋”?

 律师圈里圈外 2020-10-04

互联网+法律视角

演绎律界风云

案源转化的流量困惑

新媒体运营需转换思路

2020年,我们的法律服务行业正在发生变化。很长一个阶段以来,律师是距离互联网中心舞台,比较远的一个群体。

自疫情出现到国庆节之前的这个阶段,通过律所官微或媒体报道,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律所除原有规划外,围绕工作效率提升与线上信息传递相关的布局也在不断加速。不止办公工具的迭代更新,在流量获取一侧,我们也看到:与巨头的跨界交流与资源协同正在不断出现。

本期《盲人摸象200问》分享内核有三点:

1、互联网与法律两个行业的“联姻”中,结合法律服务行业特质,如何重新看待“流量”?

2、不同的律所,新媒体的运营也存在差异性,需找出适合自己的“主线”;

3、客户借助互联网尽调律师专业服务能力,上门委托的前置筛选条件逐步多元化:可查、有依据、案例有相关性。

新的竞争态势下 

变换角度看流量

大家好,欢迎大家收看今天的《盲人摸象200问》。前人摸象,后人吃瓜。今天我们为大家分享的主题是《互联网流量如何与我们的法律实务接轨》,这也是现在我们大家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

我们能够看到2020年的上半年,互联网巨头分别发布了不同的政策及官方说明,其实有很多的政策是跟我们律师息息相关的,对我们的品牌推广来说也是个利好。

在今天的分享中,我们将会分两个方向给大家进行分享:首先说第一个,怎样把新媒体价值发挥到更大一些;第二个,巨头分别发布的政策中,哪些是与我们的红利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第一个,在今年的5月份,很多律师看到也浏览过这样的一篇文章,智合发了一篇我们的律师《要不要做短视频  要不要成为网红》,这篇非常长的文章,很多律师也参加了这场行业的辩论,各自发表了不同的观点。

作为一个受邀发言的互联网人士,我也写了一些我的观点。站在互联网和法律两个行业的中间,结合我们律实务的时候,我们会发现一些不同的点。今天我们基于这个点我们进行分享。

首先说流量。我们可以这样理解:流,流动、流动的方向。量,即质量、 数量。这样的一个情况下,我们会发现一个问题,当平台越来越多,产品越来越丰富的时候,我们律师有更多的可选性的时候,发现律师反而越焦虑了。

我们问过很多律师,他说现在有点心慌的感觉,为什么?感觉越来越焦虑,巨头这么多我的内容到底放在哪个地方呢?这个现在不仅考究着我们律师个人,对我们的律所管理层以及团队都是一个很大的考验。如果我们在互联网一侧找答案,相对来说,这个答案比较明确一些。


布局互联网主赛道

满足关键信息可查


我们可以说一个点,在之前有一个非常知名的投资人,他分享了一个观点,这个他分别抓住了互联网的两次非常大的机遇,现在比如说,我们原来的消费互联网,还是现在的一些对于企业端的投资,他们都布局的非常早,所以我经常就看他的写的一些文章。他当时分享了这样一个观点:

在未来的5~10年内,中国的互联网会剩下两大类企业,第一个就是我们老牌的互联网公司,BAT、搜狐、新浪微博、360、凤凰这样的。还有一类,有自我造血能力的互联网平台,比如说像头条、  喜马拉雅、 知乎、 得到。

这都是一些比较典型的,第一、它有非常丰富的内容产出,第二个、在它这个生态圈内,能够完成所有的客户支付流程。所以这两个类平台,也是我们现在今后一个时期内我们去研究互联网的打法、思路以及策略要关注的点。

这些平台以及他们投资的平台,大概占据了我们互联网流量90%的主赛道。所以这个时候,我们还是要多多关注的。所以我们的内容要优先放在这些平台上去,可以根据各自的人员的实际情况,包括团队的配置,选1~2个平台作为主打,在人手有限的情况下,其他平台作为引流项也是可以的,这一点非常地关键。

律所业务与流量接轨

内容运营&渠道侧重点不同


这就是说,现在我们如果想要抓住互联网的风向,首先说我们要成为巨头平台上内容生产的一部分,这样的话我们才能,在不断地行进过程中,精进我们的运营,这样的话才能为未来占得更好的先机、取得主动权。这个我们会发现一个问题,对于不同的所来说,新媒体发挥的价值是不太一样的。

对于我们很多大的一类所来说,这个时候我们新媒体发挥的最大价值,除了我们的品牌曝光以外,还有一个问题,在客户尽调我们律师实务的时候,作用是比较直接的。为什么?因为现在客户选择是会非常多的,比如说在一二线城市,他备选的律师可能不止5个甚至是10个。

所以这个时候,我们如果通过新媒体一侧内容的产出,让客户更好地了解我们,能为他们提供哪一类服务的话,这样的话我们会比较主动一些。基于新媒体这个点,对于我们中小律所来说,除了满足我们客户尽调以外,最大的一个协同点,就是要给我们的竞价投放输血。

现在我们竞价,其实这个投放,已经走过了很多年,从现在这个情况来看,虽然短期我们的竞价转化还是不错的,有的达到了1:8 ,甚至1:10,但我们也能看到很多律所转化是在下滑的。

其实这里边有一个点,我们在传统互联网时代,也就是说在2010年之前,客户的选择是非常少的。所以这个时候是三点一线的一个路径,这个时候转化率相对来说会比较高。第二个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客户的选择也增多了,但是随着产品的丰富,我们客户中间选择的产品,变成了一个个的数据点。

这个时候我们会发现,我们不知道放在哪个平台上去。所以这个时候,也是需要我们先把内容放到这些具有广义的覆盖性强的平台上去。这样的话才能旱涝保收。这一点是要优先做的。这样的话就是说,这个平台开放,它能被更多地被客户所熟知。

这样的内容,我们要优先放上去,非常的重要,我们内容好不好,它是客户阅读的下一步,但是,前一个我们要让客户优先搜到,这个点先要解决。再一个,后续的这个问题,我们的新媒体,要补足我们的竞价推广的时候,无根之水的情况。

这一点,非常典型。但是因为我们的竞价团队和新媒体团队诞生于不同的时期,现在本来是一家人说着两句话,你做你的,我做我的,新媒体运营很少关注我们竞价的同事在做哪一些事情,而我们竞价的同事有时候也很少和新媒体交流,形成在这样的情况下,在中小律所割裂的状态,是比较典型的,这个也希望引起我们律师的重视。

那么接着讲现在我们会发现,我们整个的互联网都说是进入下半场,我们法律行业应该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主赛道,这个时候,我们会发现一个问题,我们的客户从4G到5G大规模跃进的时候。我们的图文其实整个的阅读都在下滑了,所以我们律所如果在能力和成本,能够支撑的情况下,我们还是要尽可能地早去做短视频的布局。

为什么呢?他比图文有更好的这种圈层客户,圈层穿透能力和具象展示能力,或者说能比我们原有的图文更快地让客户感知。我们能够提供哪类的服务,这也是新的一个竞争态势下,我们做的一些长远的布局。我们能够发现,很多的律所其实现在,也做了一些非常前瞻性的研究。但是我们也不可否认,很多律师,当然我们焦虑的同时也做了一些很短线的事情。

曾经有这样的一个梗,与寡妇同居是否违法,现在我们看到网上有各种各样的版本,其实这个时候我们要从法律实务一侧看的时候,这个和我们的案源是没有任何关联关系的,只能是个博眼球的事。但是对于我们律师品牌长期建设来说,是一个非常不利的事情,当我们客户看到我们这个视频的时候,他是怎样去看我们律师专业的呢?我觉得可能不是会很积极正向的。

大家都有一个认知,案子好的律师是非常忙的,他的对外的每一个作品,无论是图文、直播、还是我们的视频,都是自己品牌的一个非常具象的展示。所以这个时候,我们如果做不好,就不要做,或者是做一些力所能及的精品:首先说要向我们的法律实务一侧稍微倾斜一点,满足我们客户尽调的需求,这个地方的优先级是非常高的。今天我们就分享到这里。第一个,新媒体,要放到更大的流量平台去。第二个,我们也要根据平台这个变化,尽可能地去布局短视频这个事情。

那么现在我们从平台这个情况看,我们的客户其实在短视频的消费时长,是不断地加大的,我们的法律实务现在的竞争也是非常激烈的。所以我们需要现在跳出现有的“圈”,去看看我们整个行业的发展,客观看看客户的变化,再对焦到我们的实务,我们应该怎么精进、怎么打。希望这些能给我们律师带来更多的参考。

接下来我们会针对其他的问题展开一些讨论,希望为我们律师带来一些参考。通过《盲人摸象》呢,我们通过一些案例不断地“切”,横着切 ,侧着切,我们看看哪些点,可以为律师所用。在接下来的分享当中,我们会分享到其他一些点,希望大家能够继续关注。谢谢!

以案解读

律师品牌推广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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