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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氏兄弟:周作人给过“先母先嫂的用度”吗?

 赤脚闲侠 2020-10-07
      周作人给过“先母先嫂的用度”吗?
                                          鲁人

        读到过一篇《售书牵扯周作人》,作者认为1944年鲁迅原配夫人朱安欲出售保存在北京的鲁迅藏书一事,周作人被指为幕后指使,“是臆测、冤枉、栽赃,既没有证据,也不合乎情理。”并认为“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朱安的生活由周作人勉力维持,他是寡嫂的主要供养人”。如今,总有些人喜欢替周作人委屈,可能是爱他文字深刻散淡,便也愿相信他作人亦优雅淡泊。
        周氏兄弟失和以后,鲁迅的母亲鲁瑞及原配朱安的生活费一直由鲁迅供给是不争的事实。鲁迅去世后,则由许广平提供。后因鲁迅去世失去经济来源,又独自抚养一个多病的儿子,许广平实在难以承受,才在1938年给周作人去信希望他能帮自己分担一下。许广平真的很无奈,都以为鲁迅去世后,她靠出版《鲁迅全集》赚了许多钱。1938年10月1日,许广平在万般无奈之下给周作人去的信中解释过,《全集》出版“全由纪念金款借取,自以为将来全集出后,可陆续筹还。现全集出来所得之款,全部还去,仍欠二千余元。”因此,她“中夜彷徨无计,故特具陈经过,乞先生怜而计之,按月与太师母等设法,幸甚!”不过从当月17日,鲁瑞给许广平的信中看,请求并未打动周作人:“八道湾老二亦深悉此中困难情形,已说明嗣后平寓在予一部分日常用费由伊自愿负担管理。惟老大名下平沪共计三人休戚相关终须一体。贤媳高明当不使予稍有顾虑也。”从鲁瑞的语气看,周作人没跟母亲提许广平的信,却说自愿,这已不厚道;又说平沪三人一体无非是指朱安及许广平母子,这已不单单是不厚道了。“贤媳高明”一句,表明了解周作人品性的鲁瑞大约已猜到其中的原委,却也无奈,只能请许广平不要为难她。即使在周作人“自愿”承担母亲生活费的情况下,11月的钱仍是许广平寄的,鲁瑞在11月8日的信中告知:“老二自一月起管我一部分用费,担任若干尚未说明。”而且12月还去信希望许广平“汇寄若干”。           1939年7月4日信中说:“这半年来,老二月费均按月送来五十元。”老太太知道周作人赏他多少钱,她就只能拿多少,跟他提困难毫无用处,因此,只能每次信中不停向许广平说北京生活的不易。此时因南北通邮受阻,许广平只得请住北京的鲁迅好友李霁野代为支付,鲁瑞有时甚至未与许广平商量,便借支或多取一些生活费。周作人的冷漠及北京方面虽理解她的艰难,又不停希望增加汇款的家信,终至引起许广平的不满,在信中说了“卖身也无补”的气话,闹得婆媳俩颇不愉快。
        1963年6月,许广平在发表《北京晚报》文章,其中指责周作人为售书风波主谋。这惹得周作人很恼火。于是,给《北京晚报》去信表达不满情绪,信中说:
        “七日贵报登有许广平女士的一篇文章,中间说及出售鲁迅藏书的往事,辞连鄙人,仿佛说是我的主意,事实有她当年的一封信为凭,完全不是这样的。今照抄一份送上,请赐一阅。据信中所说,自民国卅一年春即不能汇款,以后先母先嫂的用度即由我供给,此为分所当然,说不上什么‘鼎力维持’,但是‘俾将来继续清偿’,结果却是一番胡来的诬蔑,实真是最可感荷的了。不敢希望玷污一点贵纸的篇幅,只是请你花费些许贵重的工夫,请把那书信通看一过罢了。”
        全信未对自已是否为售书主谋给出明确答案,只让人们去许广平的信中自己理会,却着重强调“先母先嫂的用度”一事,实在是近于诡辩。许广平给周作人的信中写道:“日前上海报载,有北平家属拟出售藏书之说,不知是否属实?”其实,许广平看似请周作人帮忙,实际以她当时对周作人的了解,已经怀疑此事为周作人所为。但毕竟只是怀疑,只好先以如此方式娓婉地提醒他自己已知此事,让他停止售书行动。至于一些恭维之语,也不过权宜之计。以当时的联络手段,她在千余公里之外的上海,是完全无法及时了解和控制北京的情形的,闹僵了,周作人硬是将书出售,损失将无法弥补。
        而信中那句:“据信中所说,自民国卅一年春即不能汇款,以后先母先嫂的用度即由我供给”,其中的“以后”更是混淆视听。其实,是仅至1944年8月31日,许广平为售书一事给周作人写信的前后,算起来不过两年有余。而所谓“先嫂的用度”,更不过是周作人每月给母亲的零用钱15元,1943年,鲁瑞去世前嘱咐此钱“留给终身服侍她自己的儿媳”,以后,15元变成日伪联合准备银行发行的“联准票”150元。这笔钱给到何时不得而知。但从如今可见到的朱安给许广平的信,风波之后,信中提到过朋友赠款,却再未提起过周作人给钱之事。               1944年10月中旬,许广平委托友人唐弢至京处理完售书一事,在唐弢回沪后,许广平即汇寄“储币五千元合联票九百元”。以后即恢复汇款,先是几千,后是上万,至1947年1月汇40万,并请人转50万;3月一百万;4月二百万;6月又汇朋友一百万用着朱安的丧葬。对此,朱安深为感动,她在去世前一周给许广平的信中说:“您对我的关照使我终身难忘,您一个人担负两方面的费用,又值现在生活高涨的时候,是很为难的。”
        鲁迅去世后,许广平如果对朱安完全甩手不管,在道义上也无可苛责。从身份上说许广平对朱安没有任何义务,到是周作人作为小叔子责任更大。何况,当初文化界联名写信请他南下,他不愿离开北京的重要理由之一便是“老母寡嫂”需要照顾。人情他卖了,事情却要他并不承认身份的许广平做,于情于理都说不通。
        售书风波是否为周作人指使怕又成中国文坛的一个谜了。不过却有他知道并参与了此事的证据。受托处理此事的唐弢在日后的回忆文章中描述过一个细节,说他在书单上看到一些书名被打上了三角,问为何意?朱安答:“老二(指周作人)说这些书他要,等旧书店估定价格,他照价付钱。”周作人这趁人之危的作法,让唐弢即震惊又气愤。其实,周作人指使售书是很合乎情理的,这样他即可以不再管朱安的生活费,又无须承受道义上的谴责,顺便还能收集些想要的书。朱安生命的最后几年,生活异常穷苦。而由周作人供给用度的那两年,其实正是他汉奸做得得意,月薪二千之时。就连当时《海报》的记者也感叹:“岂以岂明老人今日之地位,竟不能庇一‘寡嫂’而必欲出售鲁迅翁遗泽始足为生耶?此则未免令人百思而不解者矣!”当时,那怕周作人只给“先嫂”可勉强度日的“用度 ”,又何来售书风波。
        其实,“先母先嫂的用度”由周作人出而不应该抱怨的最重要原因,是八道湾的房子从当初购买下来就注明是兄弟三人和母亲共有的财产。即使鲁迅去世后,周作人将户主改在自己名下,其中也明确地写道:“老太太生养死葬之费亦在其中”。并且母亲和鲁迅被迫搬出八道湾后,他还一直将房屋出租。由此可见,周作人何尝“供给”过。但他又能让一些人觉得他在此事上受了许广平许多委屈,就不能不说他手段老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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