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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人经

 华安zs4euxl7ug 2020-10-08
劉邵(2世紀-240年代),字孔才,廣平邯鄲(今河北省邯鄲市)人,西漢趙敬肅王劉彭祖之子陰城思侯劉蒼的十一世孫,生於漢靈帝建寧年間(168年-172年),卒於魏齊王正始年間(240年-249年)。

漢獻帝時入仕,初為廣平吏,歷官太子舍人、秘書郎等。曹魏時曾擔任尚書郎、散騎侍郎、陳留太守等。齊王曹芳正始年間,執經講學,賜爵關內侯,死後則追贈光祿大夫。

劉劭學問詳博,通覽群書,曾經執經講學,思慮玄遠,特別善於品評鑒別人物,深為同代人推許和讚揚。。編有類書《皇覽》,參與制定《新律》。著有《樂論》、《許都賦》、《洛都賦》等。著作多已亡佚,目前僅見《人物誌》、《趙都賦》、《上都官考課疏》。《觀人經》是其代表作。此書以古為鑒,縱論得失成敗,專講識人之術,素有'識人寶鑒'之雅譽。

【觀人經】

【正文】夫聖賢之所美,莫美乎聰明;聰明之所貴,莫貴乎知人。知人誠智,則眾材得其序,而庶績之業興矣。

【譯文】 聖賢之美德,首先在於耳聰目明。耳聰目明之最可貴者,首先在於對人的瞭解。能瞭解人是否誠實、是否有智慧,則能使各種人材各有適當位置,從而各種業績即可振興。

【正文】是以,聖人著爻象,則立君子小人之辭;敘《詩》志,則別風俗雅正之業;制《禮》、《樂》,則考六藝祇庸之德;躬南面,則授俊逸輔相之材。皆所以達眾善而成天功也。

【譯文】 因此聖人設立卦爻、卦象,便編訂下辨別君子與小人之言辭;闡發《詩經》之情志,便分別出風俗雅正之事業;制訂表達秩序與和諧的《禮》、《樂》制度,便考訂出六經中可資應用而恒常不變之道理;身為君王,便須選用傑出而清逸之輔佐人材。此皆為用來使各位賢德之材得以暢達而且完成上天之功業。

【正文】天功既成,則並受名譽。是以,堯以克明俊德為稱,舜以登庸二八為功,湯以拔有莘之賢為名,文王以舉渭濱之叟為貴。由此論之,聖人興德,孰不勞聰明於求人,獲安逸於任使者哉!

【譯文】上天之功業完成之後,便能同受應得之名與恰當之榮譽。因此帝堯憑藉能夠明曉俊傑之德而著稱,帝舜憑藉升用十六賢材而建功,商湯憑藉選拔有莘氏的賢人伊尹而聞名,周文王憑藉任用垂釣渭水之姜尚受到人們尊重。由此論之,聖人振興道德,誰不是在尋求賢人方面用其耳目心思?誰不是從任用賢人獲得安寧閒逸!

【正文】是故,仲尼不試無所援升,猶序門人以為四科,泛論眾材以辨三等。又歎中庸以殊聖人之德,尚德以勸庶幾之論。訓六蔽以戒偏材之失,思狂狷以通拘抗之材;疾悾悾而不信,以明為似之難保。又曰:察其所安,觀其所由,以知居止之行。人物之察也,如此其詳。

【譯文】 因此,孔聖仲尼無應試機會而無門路可以攀援升用,尚且用德行、言語、政事、文學、排定門人弟子,廣泛議論各種人材而區別為三等。又讚歎中庸,以突出聖人之德行,崇尚據于德行以勉勵達道之論。訓示“愛好仁德而不學則愚昧,喜歡求知而不學則飄蕩無根,崇尚誠信而不學則害人,重視直率而不學則刻薄,強調勇武而不學則成亂,偏求剛強而不學則輕狂”六種受蒙蔽之害,以防備偏至之材的過失;思考率性而為的狂者與有所不為的狷者,以通曉不及與過分之材。疾恨憨厚卻不誠實,以曉明似是而非之難以確保。又說:察明人所安心之地,觀察人做事之途徑,以瞭解其平時立身處世之品行。對觀察人物,如此詳備。

【正文】是以敢依聖訓,志序人物,庶以補綴遺忘;惟博識君子,裁覽其義焉。

【譯文】因此,鬥膽依照聖人教訓,記述論定各種人物,希望借此彌補遺失,連綴易忘之理,但願識見廣博之君子,剪裁審視其中之義理。

<九徵>

【正文】蓋人物之本,出乎情性。情性之理,甚微而玄;非聖人之察,其孰能究之哉?

【譯文】成就人物之根本,出於情感與本性。情感與本性之義理,極為微妙而幽隱,若非聖人之明察,誰能得其究竟?

【正文】凡有血氣者,莫不含元一以為質,稟陰陽以立性,體五行而著形。苟有形質,猶可即而求之。

【譯文】大凡有血氣之人,無不含容元氣太極而成其資質,秉承陰陽而確立其本性,體現金木水火土五行而顯現其形體。一旦有其形體資質,便可以就此而探求。

【正文】凡人之品質,中和最貴矣。中和之質,必平淡無味;故能調成五材,變化應節。是故,觀人察質,必先察其平淡,而後求其聰明。

【譯文】大凡人之資質量度,以中和為最可貴。具有中和之資質者,定然平和、淡泊而無偏頗之味,因此能夠調和而成就五種人材,變通轉化而符合節律。因此,觀察人之資質,定要先察明其是否平和淡泊,然後探討其是否耳聰目明。

【正文】聰明者,陰陽之精。陰陽清和,則中睿外明;聖人淳耀,能兼二美,知微知章,自非聖人,莫能兩遂。故明白之士,達動之機,而暗於玄機;玄慮之人,識靜之原,而困於速捷。猶火日外照,不能內見;金水內映,不能外光。二者之義,蓋陰陽之別也。

【譯文】耳聰目明,是陰陽之精華。陰陽清正而和融,則內心睿智而外表明達;聖人淳樸而光照人寰,能夠兼有睿智與明達之美,可知微妙之玄機,亦可知顯露之事理,若非聖人,無人能夠達到此兩方面。因此,明達之士,通達動態之機理,而不見其內在之玄秘;玄秘深思之人,認識到靜態之本原,而難察變幻迅捷之情事。猶如火光、天日光照其外,而不能照見自我;金鏡、水面能映射於其中,而不能放光芒以照其外。二者之義理,大概是陰陽之區別。

【正文】若量其材質,稽諸五物;五物之徵,亦各著於厥體矣。其在體也:木骨、金筋、火氣、土肌、水血,五物之象也。五物之實,各有所濟。是故:

骨植而柔者,謂之弘毅;弘毅也者,仁之質也。氣清而朗者,謂之文理;文理也者,禮之本也。

體端而實者,謂之貞固;貞固也者,信之基也。筋勁而精者,謂之勇敢;勇敢也者,義之決也。

色平而暢者,謂之通微;通微也者,智之原也。五質恒性,故謂之五常矣。

【譯文】若要量度其人之才能資質,可由五物察究。此五物之徵兆,亦各自顯露於其形體。

在形體之中,骨骼屬木,筋脈屬金,氣息屬火,肌肉屬土,血液屬水,此骨骼、筋脈、氣息、肌肉、血液五物,正是木、金、火、土、水五行之形象。五物之實體,各有所助益。因此:

骨骼直正、溫潤而柔韌者,心胸博大而堅強持久;心胸博大而堅強持久,為仁之資質。

氣息清淳、端正而舒暢者,文采粲然而有條不紊;文采粲然而有條不紊,是禮之根本。

肌體端莊、勻稱而不虛者,正直穩重而堅守節操;正直穩重而堅守節操,是信之基礎。

筋脈有力、勁挺而精秀者,勇武不屈而果敢決斷;勇武不屈而果敢決斷,是義之標準。

氣色調和、平正而順暢者,通達事理而明察秋毫;通達事理而明察秋毫,是智之本原。

五種資質源于本性而不變,因此叫做五常。

【正文】五常之別,列為五德。是故:

溫直而擾毅,木之德也。剛塞而弘毅,金之德也。

願恭而理敬,水之德也。寬栗而柔立,土之德也。簡暢而明砭,火之德也。

雖體變無窮,猶依乎五質。故其剛、柔、明、暢、貞固之徵,著乎形容,見乎聲色,發乎情味,各如其象。

【譯文】五常各有不同,依此體現為五德。因此:

溫潤、直正而馴服、剛毅,是木之德。剛健、充實而博大、堅毅,是金之德。

質樸、謙恭而可塑、順物,是水之德。寬容、嚴密而能容、可立,是土之德。

簡約、條暢而明確、療病,是火之德。

即使形體多變而無窮盡,仍然會依據五種資質而存在。因此,其剛毅、能容、簡明、穩正之表徵,顯露於形體容貌,呈現於聲音表情,發散於情感氣味,各自依照其形象。

【正文】故心質亮直,其儀勁固;心質休決,其儀進猛;心質平理,其儀安閒。

夫儀動成容,各有態度:直容之動,矯矯行行;

休容之動,業業蹌蹌;德容之動,顒顒卬卬。

【譯文】:因此,心地與資質光亮、直正,其儀容則強勁而穩固;心地與資質美善、果決,其儀容則精進而勇猛;心地與資質平和、順物,其儀容則安寧而閒逸。儀態變動而形成容色,各自有其儀態氣度:直正之儀態變動,其容色勇武出眾而健步剛強;美善之儀態變動,其容色強健可畏而步若飛揚;合德之儀態變動,其容色莊嚴肅穆而令人敬仰。

【正文】夫容之動作,發乎心氣;心氣之徵,則聲變是也。夫氣合成聲,聲應律呂:有和平之聲,有清暢之聲,有回衍之聲。夫聲暢於氣,則實存貌色;故誠仁必有溫柔之色,誠勇必有矜奮之色,誠智必有明達之色。

【譯文】容色發生變動,由心田之氣息引發;心田之氣息的徵兆,即表現為聲音的變化。氣息相合而成為聲音,其聲音與律呂節奏相應和:有和諧平淡之聲音,有清新流暢之聲音,有迂徐悠長之聲音。聲音由流暢之氣息而形成,則其效果表現於相貌表情。因此,真誠之仁者定然有溫和寬容之表情,真誠之勇者定然有慎重奮發之表情,真誠之智者定然有開明通達之表情。

【正文】夫色見於貌,所謂徵神。徵神見貌,則情發於目。故仁目之精,愨然以端;勇膽之精,曄然以強。然皆偏至之材,以勝體為質者也。故勝質不精,則其事不遂。是故,直而不柔則木,勁而不精則力,固而不端則愚,氣而不清則越,暢而不平則蕩。是故,中庸之質,異於此類:五常既備,包以澹味,五質內充,五精外章。是以,目彩五暉之光也。故曰:物生有形,形有神精;能知精神,則窮理盡性。性之所盡,九質之徵也。

【譯文】表情體現於相貌之上,即是心神之表徵。心神之表徵表現於相貌之上,則情感由目光表露出來。因此,仁者目光之精神,誠實而端正;勇者膽氣之精神,光亮而強盛。然而此皆偏重某一方面而有很高造詣之人材,因其是以偏勝之性為資質者。因此偏勝之資質不能精要,則其事不能成功。因此,能直而不能柔則過於質樸,能剛勁而不能精要則過重武力,堅定而不端正則愚蠢,任氣而不能清正則迂闊,暢達而不能平和則飄蕩。因此,適中不變之資質,與以上各類人材不同:五常完全具備之後,以平淡之氣味加以包容;五種資質充實於內,五種精神顯露於外。因此,目光之神采有五種光輝相交映。因此說:萬物產生則有其形體,形體形成則有其神氣精靈。能知其神氣精靈,則能通達天理本性之究竟。本性能通達,便可知以下九種資質之表徵。

【正文】然則平陂之質在於神,明暗之實在於精,勇怯之勢在於筋,強弱之植在於骨,躁靜之決在於氣,慘懌之情在於色,衰正之形在於儀,態度之動在於容,緩急之狀在於言。其為人也:質素平澹,中睿外朗,筋勁植固,聲清色懌,儀正容直,則九徵皆至,則純粹之德也。九徵有違,則偏雜之材也。

【譯文】如此說來(九種資質之表徵表現於以下九個方面),平正與偏斜之資質在於神氣,明達與暗昧之結果在於精靈,勇敢與怯懦之情勢在於筋脈,強健與柔弱之樹立在於骨骼,浮躁與寧靜之標準在於氣息,淒慘與愉悅之情感在於表情,衰弱與旺正之形體在於儀態,情態與氣度之變動在於容色,舒緩與急迫之情狀在於言辭。具備適中不變資質之人,質樸素雅而平和澹泊,內心睿智而外表爽朗,筋脈剛勁而骨骼堅硬,聲音清正而表情愉悅,儀態端正而容色直誠,如此則九種資質之表徵皆能具備,即是純粹之品德。此九種資質有所背離,則是偏精或駁雜之人材。

【正文】三度不同,其德異稱。故偏至之材,以材自名;兼材之人,以德為目;兼德之人,更為美號。是故:兼德而至,謂之中庸;中庸也者,聖人之目也。具體而微,謂之德行;德行也者,大雅之稱也。一至,謂之偏材;偏材,小雅之質也。一徵,謂之依似;依似,亂德之類也。一至一違,謂之間雜;間雜,無恒之人也。無恒、依似,皆風人末流;末流之質,不可勝論,是以略而不概也。

【譯文】氣度之不同可分為三種,其品德亦有不同名稱。因此,偏精獨詣之人材,以其所偏精獨詣之材而自稱;兼具多方材質之人,以品德為重;兼具各種品德之人,更有完美之名。因此,兼具各種品德而至於最高者,可謂之中庸,中庸是聖人之所重。具備各種品德之本體而不表露於言辭者,可謂之德行,德行是大雅之名稱。專於一門而達於最高者,可謂之偏材,偏材是小雅之資質。具備一種品德之表徵而不能兼備其它者,可謂之依似,依似是似是而非之最易亂德之人。在某方面至於最高而在另一方面卻背離品德者,可謂之間雜,間雜是變化無常之人。變化無常與似是而非者,皆附庸風雅之詩人末流。末流之資質,不可盡述,因此略而不論。

【正文】夫拘抗違中,故善有所章,而理有所失。是故:
厲直剛毅,材在矯正,失在激訐。柔順安恕,每在寬容,失在少決。
雄悍傑健,任在膽烈,失在多忌。精良畏慎,善在恭謹,失在多疑。
強楷堅勁,用在楨幹,失在專固。論辨理繹,能在釋結,失在流宕。
普博周給,弘在覆裕,失在溷濁。清介廉潔,節在儉固,失在拘戽。
休動磊落,業在攀躋,失在疏越。沉靜機密,精在玄微,失在遲緩。

樸露徑盡,質在中誠,失在不微。多智韜情,權在譎略,失在依違。

【譯文】拘謹與高亢皆背離中庸之道,因此,雖行善卻顯露在外,雖合理而仍有過失。因此

嚴厲而直率,剛強而堅毅,其可用之材在於能矯正過錯,其失誤在於激烈攻訐。

柔韌而順從,安寧而寬容,其可用之處常常在於其寬容,其失誤在於缺乏決斷。

雄偉而強悍,傑出而剛健,其可任用之處在其膽氣剛烈,其失誤在於多所忌恨。

精明而良善,知懼而謹慎,其可稱道之處在於恭敬嚴謹,其失誤在於多有疑慮。

強大而典範,堅定而剛勁,其可用之處在於做棟樑主幹,其失誤在於專橫固執。

言論能雄辯,思路能清晰,其擅長之才能在於釋疑解紛,其失誤在於漂流遊蕩。

廣泛而博知,無所不能及,其弘大之處在於能籠罩一切,其失誤在於博雜不精。

清正而耿介,廉潔而自守,其可敬之節操在於儉約可靠,其失誤在於拘謹內斂。

知止而知變,光明而磊落,其可成之業績在於不斷向上,其失誤在於粗疏散亂。

能深沉寧靜,知玄機奧秘,其精妙之處在於能高深莫測,其失誤在於遲鈍緩慢。

質樸而爽快,徑直而不隱,其可取之美質在於符合誠信,其失誤在於不知微妙。

足智而多謀,情感可藏斂,其可取之權變在於奇謀異略,其失誤在於遲疑不決。

【正文】及其進德之日,不止揆中庸,以戒其材之拘抗;而指人之所短,以益其失;猶晉楚帶劍,遞相詭反也。

【譯文】至於使其道德有進展之時,若不以中庸之旨為準則而使之知其指歸,以便戒備其材質之不及與過分,卻只知指責他人之短處,因而更增其過失,此如晉人與楚人帶劍,晉人笑楚人佩劍于左,楚人笑晉佩劍於右,彼此互相反駁論議而無益。

【正文】是故:強毅之人,剛狠不和,不戒其強之搪突,而以順為撓,厲其抗;是故,可以立法,難與入微。

柔順之人,緩心寬斷,不戒其事之不攝,而以抗為劌,安其舒;是故,可與循常,難與權疑。

雄悍之人,氣奮勇決,不戒其勇之毀跌,而以順為恇,竭其勢;是故,可與涉難,難與居約。

懼慎之人,畏患多忌,不戒其懦於為義,而以勇為狎,增其疑;是故,可與保全,難與立節。

淩楷之人,秉意勁特,不戒其情之固護,而以辨為偽,強其專;是故,可以持正,難與附眾。

辨博之人,論理贍給,不戒其辭之氾濫,而以楷為系,遂其流;是故,可與泛序,難與立約。

【譯文】因此:剛強而堅毅之人,剛烈好爭而不能和諧,若不戒備其好強所生唐突之患,卻認為順從是表現屈服與懦弱,則更能增其過剛之性。因此,可以參與制定法規,而難以與之謀劃機密之事。

柔和而順從之人,心思緩慢而優柔寡斷,若不戒備其做事時無法統攝之弊,卻以為剛烈必然造成他人損傷,則更能使其安於舒緩。因此,可以與之處理一般事務,而難以與之權衡疑難之事。

雄豪而強悍之人,氣勢亢奮而勇猛決絕,若不戒備其勇猛所生毀傷跌盪,卻認為順從是表現出膽小與懦弱,則會使其氣勢完全耗盡。因此,可以與之共赴危難,而難以與之共處平易之境。

多懼而謹慎之人,畏懼禍患而多所疑忌,若不戒備其因為懦弱而失義氣,卻以用武而要表示親近或拉攏,則會更增加其已有疑心。因此,可以與之保全所有,而難以與之講求節操之理。

氣盛而端正之人,堅守志意而剛勁特行,若不戒備其固執已見,卻以辯駁而逞顯其人為之浮辭,則會使其一意孤行。因此,可以與之守持正道,而難以與之附和眾人之意。

善辯而博識之人,論事說理能豐富周延,若不戒備其言辭空泛而無遮攔,卻以為是典範而受其束縛牽制,則會促使其流瀉而不止。因此,可以與之泛泛而談,而難以與之確立規約之條。

【正文】弘普之人,意愛周洽,不戒其交之溷雜,而以介為狷,廣其濁;是故,可以撫眾,難與厲俗。
狷介之人,砭清激濁,不戒其道之隘狹,而以普為穢,益其拘;是故,可與守節,難以變通。
休動之人,志慕超越,不戒其意之大猥,而以靜為滯,果其銳;是故,可以進趨,難與持後。
沉靜之人,道思回復,不戒其靜之遲後,而以動為疏,美其懦;是故,可與深慮,難與捷速。
樸露之人,中疑實[石舀],不戒其實之野直,而以譎為誕,露其誠;是故,可與立信,難與消息。
韜譎之人,原度取容,不戒其術之離正,而以盡為愚,貴其虛;是故,可與贊善,難與矯違。

【譯文】寬弘而普適之人,意在追求其周全和融恰,若不戒備其交往之人魚龍混雜,卻只以耿介自守而求有所不為,則會使其更入渾濁之地。因此,可以與之安撫眾人,而難以與之改變世俗之習。

自守而耿介之人,譏刺清流而蕩擊濁惡,若不戒備其所守之道常有狹隘,卻以世俗紅塵為汙穢不淨之鄉,則會使其更加拘泥狹境。因此,可以與之守持節操,而難以與之謀劃變通之事。

完美而知變之人,心志仰慕于超越常規,若不戒備其心意之過大與繁多,卻以為沉靜乃是滯塞不通之道,則會使其銳意更加堅定。因此,可以與之共趨於前,而難以與之守持於後之位。

沉著而寧靜之人,循規蹈矩而思慮再三,若不戒備其沉靜易成遲滯淹留,卻以為求變必然導致疏漏不密,則會使其以懦弱為美德。因此,可以與之深謀遠慮,而難以與之謀劃速決之事。

質樸而直露之人,見解可疑而固執己見,若不戒備其表現會有鄙野粗直,卻以為計謀即是怪誕不經之論,則會使其真誠過分直露。因此,可以與之誠信相守,而難以與之研討變通之情。

謀深而多計之人,探究揣度而求容於人,若不戒備其權術可能偏離正道,卻以胸無計謀為愚拙無用之人,則會使其以虛浮為可貴。因此,可以與之共成善事,而難以與之矯正偏邪之謀。

【正文】夫學所以成材也,恕所以推情也。偏材之性,不可移轉矣。雖教之以學,材成而隨之以失;雖訓之以恕,推情各從其心。信者逆信,詐者逆詐;故學不道,恕不周物;此偏材之益失也。

【譯文】不斷求學,可用以成全人之材質;寬恕待人,可用以推究人之性情。本性有所偏至之材,不可強求其轉變。即使以不斷求學而教育之,一旦材質成定形則隨之失去所學之道;即使以寬恕待人而訓導之,然而推究人之性情卻各從其心出發。誠信之人亦以人為誠信者,狡詐之人亦以人為狡詐者。因此,雖有學而不能合於道,雖寬恕而不遍於物,此是偏至之材更大之缺失。

【正文】蓋人流之業,十有二焉:有清節家,有法家,有術家;有國體,有器能;有臧否,有伎倆,有智意;有文章,有儒學,有囗辨,有雄傑。

【譯文】大概人物流別與其所擅之業,有十二類:有清正守節者,有擅長法令者,有擅長道術者;有公忠體國者,有專能成器者;有品評人物者,有擅長奇巧者,有智謀出眾者;有善於著述者,有能傳聖道者,有善辯議論者,有勇力過人者。

【正文】若夫德行高妙,容止可法,是謂清節之家,延陵、晏嬰是也。建法立制,強國富人,是謂法家,管仲、商鞅是也。思通道化,策謀奇妙,是謂術家,範蠡、張良是也。

【譯文】道德品行高妙,儀容舉止可效法,此謂之清正守節之家,如延陵、晏嬰。建立法令制度,能善於強國富民,此謂之擅長法令之家,如管仲、商鞅。睿思明道善化,能出奇謀劃妙策,此謂之擅長道術之家,如範蠡、張良。

【正文】兼有三材,三材皆備,其德足以厲風俗,其法足以正天下,其術足以謀廟勝,是謂國體,伊尹、呂望是也。

兼有三材,三材皆微,其德足以率一國,其法足以正鄉邑,其術足以權事宜,是謂器能,子產、西門豹是也。

【譯文】
兼有節、法、術三種材質,三者皆能完備,其人之品德足以正肅風俗,其法律法令足以端正天下,其道術謀略足以勝任朝廷之用,此謂之公忠體國之人,如伊尹、呂望。

兼有節、法、術三種材質,三者皆未完備,其人之品德足以統率一方,其法律法令足以端正一鄉,其道術謀略足以權衡一事之利弊,此謂之專能成器之人,如子產、西門豹。

【正文】兼有三材之別,各有一流。

清節之流,不能弘恕,好尚譏訶,分別是非,是謂臧否,子夏之徒是也。

法家之流,不能創思圖遠,而能受一官之任,錯意施巧,是謂伎倆,張敞、趙廣漢是也。

術家之流,不能創制垂則,而能遭變用權,權智有餘,公正不足,是謂智意,陳平、韓安國是也。

凡此八業,皆以三材為本。故雖波流分別,皆為輕事之材也。

【譯文】兼有節、法、術三種材質之一種,各自成一流別。

清正守節之流,不能寬容弘大,喜歡譏刺呵責,分別是非善惡,此謂之善於品評人物,如子夏之類。

擅長法令之流,不能謀劃久遠之事,而能接受某個官職之任,運用心智而施展巧計,此謂自善於技巧奇方,如張敞、趙廣漢之類。

擅長道術之流,不能創立制度確立定則,能遇變知用權宜之計,多權謀智慧,但公正不足,此謂之運智用意,如陳平、韓安國之類。

此尚八種事業,皆以節、法、術三種材質為基礎。故雖分別為不同之流,而皆為易於成事之材。

【正文】能屬文著述,是謂文章,司馬遷、班固是也。

能傳聖人之業,而不能幹事施政,是謂儒學,毛公、貫公是也。

辯不入道,而應對資給,是謂囗辯,樂毅、曹丘生是也。

膽力絕眾,才略過人,是謂驍雄,白起、韓信是也。

凡此十二材,皆人臣之任也。

【譯文】能夠作文立說,此謂之善於文章者,如司馬遷、班固。

能夠傳播聖人之業績,而不能從政做事,此謂之善於儒學者,如毛公、貫公。

善於辯論而不入大道,卻能應對巧妙,此謂之善於口才辯論,如樂毅、曹丘生。

膽識武力超越眾人,才能謀略不同凡響,此謂之驍勇雄傑,如白起、韓信。

以上十二種材質,皆可擔當臣子之職。

【正文】主德不預焉?主德者,聰明平淡,達眾材而不以事自任者也。是故,主道立,則十二材各得其任也:清節之德,師氏之任也。法家之材,司寇之任也。術家之材,三孤之任也。三材純備,三公之任也。三材而微,塚宰之任也。臧否之材,師氏之佐也。智意之材,塚宰之佐也。伎倆之材,司空之任也。儒學之材,安民之任也。文章之材,國史之任也。辯給之材,行人之任也。驍雄之材,將帥之任也。

是謂主道得而臣道序,官不易方,而太平用成。若道不平淡,與一材同好,則一材處權,而眾材失任矣。

【譯文】人主之德為何不在其中?人主之德,乃是聰明平淡,兼備各種材質之能,卻不擔任具體事務之人。因此,人主之道確立,則十二種材質者之任用可以各得其所:

具有清正守節之德者,可以任用為師傅以教導子嗣。

具有擅長法令材質者,可以任用為司寇以掌管刑罰。

具有擅長道術材質者,可以任用為三孤以輔佐王公。

三種材質純而能全者,可以任用為三公以謀劃國策。

三種材質微細深達者,可以任用為塚宰以觀測天象。

具有批評人物材質者,可以任用來輔佐師傅行教化。

具有運智用意採制者,可以任用來輔佐塚宰觀天象。

具有擅長技巧心智者,可以任用為司空以掌管制器。

具有儒雅賢達材質者,可以任用為安定民心之官職。

具有作文立說材質者,可以任用為記載國史之官職。

具有能言善辯材質者,可以任用為外交使者之官職。

具有驍勇雄傑材質者,可以任用為將軍統帥之官職。

此謂之人主之道得以立而臣子之道即可按部就班,官員各定其位分,因而太平得以實現。若人主之道不能平淡,與某一種材質者偏好相同,則此一材質者得到權勢,其他各種材質者之職責必然不能得以重視。

<材理>

【正文】夫建事立義,莫不須理而定;及其論難,鮮能定之。夫何故哉?蓋理多品而人異也。夫理多品則難通,人材異則情詭;情詭難通,則理失而事違也。

夫理有四部,明有四家,情有九偏,流有七似,說有三失,難有六構,通有八能。

【譯文】:欲建成事業與確立所宜,無不須依照道理而論定;至於辯論問難,極少能論定者。何以如此?蓋道理有眾多之品位而人之才智見識多有不同也。道理有眾多之品位則使人難以通曉,人之才智見識多有不同則感情必多偏差錯怪;感情多偏差怪錯而難以使人通曉,則道理會有失而常有事與願違者。

道理有四大類別,明智有四種家數,感情有九種偏頗,各種流品有七種似是而非者,論說有三種偏失者,問難有六種構成形式,通曉者須具備八種智慧。

【正文】若夫天地氣化,盈氣損益,道之理也。法制正事,事之理也。禮教宜適,義之理也。人情樞機,情之理也。

四理不同,其於才也,須明而章,明待質而行。是故,質於理合,合而有明,明足見理,理足成家。是故,質性平淡,思心玄微,能通自然,道理之家也;質性警徹,權略機捷,能理煩速,事理之家也;質性和平,能論禮教,辯其得失,義禮之家也;質性機解,推情原意,能適其變,情理之家也。

【譯文】
天地隨氣而變化,充盈之氣有損益之變通,此為合道之理。以法令控制事理之端正,此為行事之理。以禮教化而因事制宜,此為合義之理。知人之情而知關鍵與機變,此為合情之理。

道理、事理、義理、情理各有不同,其所需之材質,須是明智而顯明之人,明智須依賴適合之材質者而行之。因此,所需之材質須與所需之理相合,材質與其理合而且須有明智之思,其明智之思須足以知見其理,其理須足以自成一家。因此,材質之性能平正清淡,心思能知微妙玄理,能通曉自然之本性者,為合道理之家;材質之性能機警通徹,權變謀略能機敏迅速捷,能夠煩雜及突發之事者,為合事理之家;材質之性和柔平正,能夠闡述禮義教化,論辯何得何失者,為合義禮之家;材質之性能機敏而善解人意,推究人情而察知其意,能夠適應人情之變化,為合情理之家。

【正文】四家之明既異,而有九偏之情;以性犯明,各有得失:

剛略之人,不能理微;故其論大體則弘博而高遠,曆纖理則宕往而疏越。

抗厲之人,不能回撓;論法直則括處而公正,說變通則否戾而不入。

堅勁之人,好攻其事實;指機理則穎灼而徹盡,涉大道則徑露而單持。

辯給之人,辭煩而意銳;推人事則精識而窮理,即大義則恢愕而不周。

浮沉之人,不能沉思,序疏數則豁達而傲博,立事要則炎而不定。

淺解之人,不能深難;聽辯說則擬鍔而愉悅,審精理則掉轉而無根。

寬恕之人,不能速捷;論仁義則弘詳而長雅,趨時務則遲緩而不及。

溫柔之人,力不休強;味道理則順適而和暢,擬疑難則濡懦而不盡。

好奇之人,橫逸而求異;造權譎則倜儻而瑰壯,案清道則詭常而恢迂。

【譯文】道理、事理、義理、情理四家,明智之程度及角度各有不同,因而其情有九種偏頗;性情一動則影響其明智,各自之得失由此而產生:

性情剛烈而心思粗疏之人,不能理會微妙之理;因此其議論大體情況則弘大博識而見識高遠,遇到纖微之理則左支右絀而粗疏難合。

性情剛強而奮不顧身之人,不能迂回通轉;若論效法直道則能自我約束而公平端正,若要其變通則執於所知之理而無法通達。

心意堅定而執理不讓之人,樂於攻駁已成之事實;若就事理之原則而言,能超凡出眾而窮盡其理,若涉及大道,則狹隘直露而不及其餘。

言辭雄辯而誇誇其談之人,辭藻繁多而用意尖銳;若推究人事則多精妙之見識而窮盡事理,一旦推究大義則掛一漏萬而不周。

人云亦云而隨事沉浮之人,不能有深入之思想;整理粗疏之數理則豁然通達而以博知為傲,若要確立事務之精要則如烈火而不能穩定。

用心膚淺而見解不深之人,沒有能力提出深入之問題;若聽他人論辯解說則誤以為尖銳深刻而易於愉快歡悅,若審視警衛玄妙知理則隨時轉向而無通八達根基。

性情寬容而謙遜待人之人,無法快速見其成效;論述仁義之道則恢弘詳盡而雅正,若遇到一時之事務則常常因遲緩而難以企及。

性情溫順而志力柔弱之人,其力度不能完美而強大;體味道理則能順適而和暢,在疑難之時拿主意則優柔寡斷而遲疑不決。

崇尚奇巧而尚異求奇之人,能飄逸開闊而追求標新立異;遇權宜以及詭譎之事則能風流倜儻而瑰麗壯觀,探究清幽之大道則偏離常理而空疏難通。

【正文】所謂性有九偏,各從其心之所可以為理。若乃性不精暢,則流有七似:

有漫談陳說,似有流行者。有理少多端,似若博意者。

有回說合意,似若贊解者。有處後持長,從眾所安,似能聽斷者。

有避難不應,似若有餘,而實不知者。有慕通囗解,似悅而不懌者。

有因勝情失,窮而稱妙,跌則掎蹠,實求兩解,似理不可屈者。

凡此七似,眾人之所惑也。

【譯文】:

所謂人之性情有九種偏頗,產生於各自把其內心所自以為是者看作最有道理。如若其性情不夠精要順暢,則可分為七種貌似而實非者:

有散慢而談卻陳述舊說,貌似流暢若天馬行空者。

有道理不多卻端緒眾多,貌似博識若有所創見者。

有迂回曲解卻迎合人意,貌似讚賞若善解人意者。

有居後不言卻似有擅長,順從眾人之心所安,貌似能聽眾人之言而能有決斷者。

有逃避艱難卻不作回應,貌似能夠從容不迫,實則積養不夠而確實不知其解者。

有因其獲勝卻失其常情,理窮而自以為奇妙,其理難立則百般回護辯解,實則心無定解,貌似其理顛撲不破者。

大凡此七種似是而非者,乃是易於迷惑眾人者。

【正文】夫辯,有理勝,有辭勝。理勝者,正白黑以廣論,釋微妙而通之。辭勝者,破正理以求異,求異則正失矣。

夫九偏之材,有同、有反、有雜。同則相解,反則相非,雜則相恢。

故善接論者,度所長而論之;曆之不動則不說也,傍無聽達則不難也。不善接論者,說之以雜、反;說之以雜、反,則不入矣。

善喻者,以一言明數事;不善喻者,百言不明一意;百言不明一意,則不聽也。是說之三失也。

【譯文】論辯,有因其道理而勝者,有因其言辭而勝者。因其道理而勝者,能正是非而擴展其言論,解釋微妙之玄機而能通達。因其言辭而勝者,排斥正理而追求異見,追求異見則正理因此而失去。

那九種各有偏頗而有專長之材質者,有相同之處,有相反之處,有錯雜之處。對相同之處則能相互理解,對相反之處則互相非難,對相錯雜之處則互相發明。

因此,善於與人交接論辯者,估量自己之所擅長而與之論辯;經多次勸說而對方無所變動則不再勸說,周圍無人能聽從而理解者則不再問難。不善於與人交接論辯者,以錯雜或相反之論勸說對方;以錯雜或相反之論勸說對方,則無法使人接受。

善於解說事理者,以一言即可說明幾種事理;不善於解說事理者,雖用百言而不能說明一種意思;雖用百言而不能說明一種意思,則不必再去聽取。

(對相同之處則能相互理解,對相反之處則互相非難;多次勸說而對方無動於衷卻仍勸說,以錯雜或相反之論勸說對方;雖用百言而不能說明一種意思),此三者為論辯解說之三種偏頗失誤。

【正文】善難者,務釋事本;不善難者,舍本而理末。舍本而理末,則辭構矣。

善攻強者,下其盛銳,扶其本指以漸攻之;不善攻強者,引其誤辭以挫其銳意。挫其銳意,則氣構矣。

善躡失者,指其所跌;不善躡失者,因屈而抵其性。因屈而抵其性,則怨構矣。

或常所思求,久乃得之,倉卒諭人;人不速知,則以為難諭。以為難諭,則忿構矣。

夫盛難之時,其誤難迫;故善難者,徵之使還。不善難者,淩而激之,雖欲顧藉,其勢無由。其勢無由,則妄構矣。

凡人心有所思,則耳且不能聽,是故並思俱說,競相制止,欲人之聽己。人亦以其方思之故,不了己意,則以為不解。人情莫不諱不解。謂不解,則怒構矣。

凡此六構,變之所由興矣。然雖有變構,猶有所得;若說而不難,各陳所見,則莫知所由矣。

【譯文】
善於辯難者,務必由事情之根本之處加以解釋;不善於辯難者,捨棄根本之處而事理之枝葉處闡述。捨棄根本而梳理其枝葉,則構成言辭之繁複。
善於攻駁剛強之人者,減弱其盛氣銳鋒,抓住其根本宗旨而依次攻駁之;不善於攻駁剛強之人者,引述其謬誤之言辭以挫敗其銳猛之說。欲挫敗其銳猛之說,則構成意氣用事。

善於矯正他人失誤者,只指出其所失誤之出;不善於矯正他人之失誤者,趁機使對方屈服而挫敗對方之性情。趁機使對方屈服而挫敗對方之性情,則構成怨言叢生。

或許因時常思慮以追求,歷時很久而得以明白,倉促之間欲使人明白;他人不能迅速知曉,則以為其人難以明白事理。以為其人難以明白事理,則構成氣憤不滿。

氣盛而辯難之時,對他人之失誤不可再施加壓力;因此,善於辯難者,為之指出而使之重新解說。不善於辯難者,因其失誤而欺淩、激怒其人,即使對方欲回頭修正,亦使之勢必毫無門路。使之毫無門路,則構成妄言狂辯。

大凡人心有所思慮之時,則耳朵不能聽得清楚,因此,眾人皆有思慮與眾人同時說話,則竟相阻止,欲他人能聽到自己之言。他人亦因其正當思慮問題之緣故,而不能瞭解自己之意,則以為他人不能理解。人之常情無不忌諱被人認為不解。認為他人不能理解,則構成怒氣填胸。

總之,構成此六種偏失,各種變數則因此而產生。然而雖然有構成變數之可能,仍會有所收穫;如果只是陳說而不加辯難,各自陳述其見解,則無法得知何是何非。

【正文】由此論之,談而定理者眇矣。必也:聰能聽序,思能造端,明能見機,辭能辯意,捷能攝失,守能待攻,攻能奪守,奪能易予。兼此八者,然後乃能通於天下之理;通於天下之理,則能通人矣。不能兼有八美,適有一能,則所達者偏,而所有異目矣。是故:

聰能聽序,謂之名物之材。思能造端,謂之構架之材。明能見機,謂之達識之材。

辭能辯意,謂之贍給之材。捷能攝失,謂之權捷之材。守能待攻,謂之持論之材。

攻能奪守,謂之推徹之材。奪能易予,謂之貿說之材。

【譯文】
由此看來,通過談論而確定道理之希望渺茫。必須做到:善於聽人之見解而能有條不紊,善於思考道理而能知端緒先後,善於明察事理而能預見到玄機,善於運辭措意而能明人我之意,善於迅捷行事而能控制其失誤,善於堅守自我而能任他人來攻,善於攻克對方而能奪人之所守,善於奪人之所守而能為我所有。能兼有此八種才智,然後才能對天下之事理通達;對天下之事理通達,則能成通達之人。不能兼有此八種才智,只有其中一種才能,則所能通達者只是某個方面,因而對所有問題便有不同之眼光。因此:

善於聽人之見解而能有條不紊,可以叫做正名察物之材。

善於思考道理而能知端緒先後,可以叫做構建框架之材。

善於明察事理而能預見到玄機,可以叫做通達有識之材。

善於運辭措意而能明人我之意,可以叫做擅辯暢論之材。

善於迅捷行事而能控制其失誤,可以叫做權變敏捷之材。

善於堅守自我而能任他人來攻,可以叫做持守善論之材。

善於攻克對方而能奪人之所守,可以叫做善攻善克之材。

善於奪人之所守而能為我所有。可以叫做交易遊說之材。

【正文】通材之人,既兼此八材,行之以道。與通人言,則同解而心喻;與眾人言,則察色而順性。雖明包眾理,不以尚人;聰睿資給,不以先人。善言出己,理足則止;鄙誤在人,過而不迫。寫人之所懷,扶人之所能。不以事類犯人之所婟,不以言例及己之所長。說直說變,無所畏惡。采蟲聲之善音,贊愚人之偶得。奪與有宜,去就不留。方其盛氣,折謝不吝;方其勝難,勝而不矜。心平志諭,無適無莫,期於得道而已矣,是可與論經世而理物也。

【譯文】具備各種才智之人,既能兼有此八種才智,按道而應用之,與通達之人論說,則見解相同時即能從內心明白;與眾人論說,則觀察人之表情而順應人之性情。即使其明智足以包容眾人之理,不因此而自以為高人一等;即使耳聰心明足以運用自如,不因為而淩駕於眾人之上。人以為善之言由己而發出,說理完備即不再多言;鄙陋與失誤出於他人,知其過錯而不窮追猛打。替他人表達內心所想之理,扶持他人之才能。不因同類之事而冒犯他人之隱情,不因例用前人之言而冒稱己之長處。無論直率之說還是變通之說,皆無畏懼與厭惡之心。蟲聲雖難聽,能采其所發之善音;愚人雖見少,能贊其偶然之所得。奪換他人之失與以正道教人,能掌握合適之分寸;捨棄其當舍而接受其當受,不滯留個人之成見。當其氣勢正盛之時,能折服於理而不惜屈服;當其辯難獲勝之時,雖獲勝而不會驕矜。心氣平和而志向明暢,不與人為敵亦不羡慕他人,只期望得到大道而已。此種通達之材,便可以與之論說經營天下之道、治理萬物之事

<材能>

【正文】材能大小,其准不同。量力而授,所任乃濟。或曰:人材有能大而不能小,猶函牛之鼎不可以烹雞;愚以為此非名也。夫能之為言,已定之稱;豈有能大而不能小乎?凡所謂能大而不能小,其語出於性有寬急;性有寬急,故宜有大小。寬弘之人,宜為郡國,使下得施其功,而總成其事;急小之人,宜理百里,使事辦於己。然則郡之與縣,異體之大小者也;以實理寬急論辨之,則當言大小異宜,不當言能大不能小也。若夫雞之與牛,亦異體之小大也,故鼎亦宜有大小;若以烹犢,則豈不能烹雞乎?故能治大郡,則亦能治小郡矣。推此論之,人材各有所宜,非獨大小之謂也。

【譯文】材質與智慧之大小,其水準本自不同。衡量其才力之不同而授予其職責,各自所承擔的事情才能合適。有人說:某人之材質能做大事而不能做小事,猶如可以容得下大牛之鼎不能用來烹煮小雞;在下認為此是名不副實之言。能力之大小,是已確定之名稱,怎會有能做大事而不能做小事之人?凡是所謂能做大事而不能做小事者,其說法出於人之性情有寬緩與急躁之別;性情有寬緩與急躁之別,因此應當有可做大事或可做小事之別。性情寬緩而胸懷弘大之人,應當擔任郡國之長,使其手下得以施展其事功,而其人總攬其事而成之;性情急躁而胸懷狹小之人,應該擔任治理縣鄉之官,使事情可由其人自己辦成。然則郡國與縣鄉,只是其方圓之大小不同,按實際之理、性情之寬緩與急躁之論來辨別,則應當說因為能力之大小不同,因此所適宜之職位之不同,不應當說能做大事而不能做小事。至於說小雞與大牛,亦只是其體之大小不同,因此所用之鼎亦應有大小之別;如果能用來烹煮牛犢,則怎會不能用來烹煮小雞?因此,能治理大的郡國,則亦能治理小的郡縣。由此而推論,某人之材質各有其適合之位,而非僅僅才能大小之意。

【正文】夫人材不同,能各有異:有自任之能,有立法使人之能,有消息辨護之能,以德教師人之能,有行事使人譴讓之能,有司察糾摘之能,有權奇之能,有威猛之能。夫能出於材,材不同量;材能既殊,任政亦異。是故:

自任之能,清節之材也,故在朝也,則塚宰之任;為國,則矯直之政。

立法之能,治家之材也,故在朝也,則司寇之任;為國,則公正之政。

計策之能,術家之材也,故在朝也,則三孤之任;為國,則變化之政。

人事之能,智意之材也,故在朝也,則塚宰之佐;為國,則諧合之政。

行事之能,譴讓之材也,故在朝也,則司寇之佐;為國,則督責之政。

權奇之能,伎倆之材也,故在朝也,則司空之任;為國,則藝事之政。

司察之能,臧否之材也,故在朝也,則師氏之佐;為國,則刻削之政。

威猛之能,豪傑之材也,故在朝也,則將帥之任;為國,則嚴厲之政。

【譯文】人的材質不同,能力亦各自不同:或有自我管制的能力,或有確立法度而支使他人的能力,或有增減區分保護的能力,或有用道德教化為人之師的能力,或有做事而支使人、督促呵責的能力,或有主管糾察指摘的能力,或有善於權變而出奇制勝之能力,或有威武勇猛之能力。能力由材質決定,而材質的分量有所不同。材質與能力既已不同,所能擔任的政事亦因此而不同。所以:

有自我管制之能力者,為清正而守節的材質,因此,若在朝廷,則可擔任總攬眾事的塚宰之職務;治理國家,則能行矯偏行正之政。

有能立法度之能力者,治理大夫封地的材質,因此,若在朝廷,則可擔任審案定刑的司寇之職務;治理國家,則能行公平正直之政。

有出謀劃策之能力者,為技術或專家的材質,因此,若在朝廷,則可擔任獻計獻策的三孤之職務;治理國家,則能行權變幻化之政。

有安人定事之能力者,為智謀與思慮的材質,因此,若在朝廷,則可擔任總攬眾事的塚宰之輔佐;治理國家,則能行偕同聚合之政。

有躬行做事之能力者,為善督促呵責的材質,因此,若在朝廷,則可擔任審案定刑的司寇之輔佐;治理國家,則能行督察呵責之政。

有權變出奇之能力者,為善長於技巧的材質,因此,若在朝廷,則可擔任器物製作的司空之職務;治理國家,則能行藝能事務的政。

有主管糾察之能力者,為能辨別善惡的材質,因此,若在朝廷,則可擔任辨別是非的師傅之輔佐;治理國家,則能行抑惡揚善之政。

有威武勇猛之能力者,為雄豪而傑出的材質,因此,若在朝廷,則可擔任行軍作戰的將帥之職務;治理國家,則能行嚴正剛烈之政。

【正文】凡偏材之人,皆一味之美;故長於辦一官,而短於為一國。何者?夫一官之任,以一味協五味;一國之政,以無味和五味。又國有俗化,民有劇易;而人材不同,故政有得失。是以:

王化之政,宜於統大,以之治小則迂。辨護之政,宜於治煩,以之治易則無易。

策術之政,宜於治難,以之治平則無奇。矯抗之政,宜於治侈,以之治弊則殘。

諧和之政,宜於治新,以之治舊則虛。公刻之政,宜於糾奸,以之治邊則失眾。

威猛之政,宜於討亂,以之治善則暴。伎倆之政,宜於治富,以之治貧則勞而下困。

故量能授官,不可不審也。

【譯文】大凡具備某方面特長的偏材,皆如五味中一味之美;因此善於擔任某一官職,而不適合於治理一國。何以如此?因某一官職,如用一味而協同五味;一國的政令,如憑無味而使五味和融。再者,一國有風俗與風化,民眾有難治與易治;而人之材質不同,因此,政令亦有得失。所以:

以王道教化之政令,適宜於統轄重大之事,以此治理細小之事則迂闊難行。

用區別保護之政令,適宜於治理煩瑣之事,以此治理平易之事則不見平易。

以策略技術之政令,適宜於治理困難之事,以此治理平常之事則不見奇效。

用矯偏剛強之政令,適宜於治理冗雜之事,以此治理缺憾之事則更增殘缺。

以和諧和緩之政令,適宜於治理新生事物,以此治理舊有之事則不見實效。

用公正嚴刻之政令,適宜於治理糾察奸邪,以此治理邊側之人則失去民眾。

以威武勇猛之政令,適宜於討伐作亂之人,以此治理善良之人則流於殘暴。

用奇技異巧之政令,適宜於治理富有之國,以此治理貧窮之國則勞苦困民。

因此,衡量能力之不同而授予官職,不可不審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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