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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的奥秘(317):文言习惯句式之五:状语后置句(上)

 秋琰 2020-10-08

语言的奥秘

(317)

文言习惯句式之五

状语后置句

(上)

朱英贵

在古汉语中,状语的位置一般也是处在中心语前边的,但有时为了突出中心语的地位,为了强调状语所表现的内容或为了使语气流畅,往往也可以把状语放在中心语之后,这种被后置的状语多以介宾短语(有个别形式省略了介词)的形式存在。若从语言结构上观察,文言中的状语后置现象通常要借助介词来实现,常见的有用介词“于”、“以”、“乎”等来构成状语后置,个别情形也可以省略介词,下边分别加以说明。

一、用介词“于”构成的状语后置

用介词“于”组成的介宾短语在文言文中大都处在补语的位置,在今译时,除少数可以按语序直译外,一般要移到动词前作状语,可视为状语后置。“于”所关联的内容比较复杂,通常有表对象(表比较、表被动的本质上也属于表对象)、表处所、表范围等区别,翻译时需要用不同的表达形式来对译。例如:

①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孟子·梁惠王上》)

这段话的意思是:敬自己的老人,进而推广到尊敬别人家的老人;爱护自己的孩子,进而推广到爱护别人家的孩子。(照此理去做)要统一天下如同在手掌上转动东西那么容易了。

其中的“运于掌”为状语后置,“于”表处所,可译为“在手掌上转动东西”。

② 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荀子·劝学》)

这段话的意思是:靛青是从蓝草里提取的,可是比蓝草的颜色还深;冰是水凝结而成的,却比水还寒冷。

其中的“取之于蓝”、“青于蓝”、“寒于水”均为状语后置,前一个“于”表范围,可译为“从蓝草里提取”,后两个“于”表对象,可译为“比蓝草的颜色还深”和“比水还要寒冷”。

③ 佚之狐言于郑伯曰:“国危矣,若使烛之武见秦君,师必退。”公从之。(《左传·僖公三十年》)

这段话的意思是:佚之狐对郑伯说:“郑国处于危险之中了!假如让烛之武去见秦伯,秦国的军队一定会撤退。”郑伯同意了。

其中的“言于郑伯”为状语后置,“于”表对象,可译为“对郑伯说”。

④ 公与之乘,战于长勺。(《左传·庄公十年》)

这句话的意思是:鲁庄公和曹刿同坐一辆战车。在长勺和齐军作战。

其中的“战于长勺”为状语后置,“于”表处所,可译为“在长勺和齐军作战”。

⑤ 赵惠文王十六年,廉颇为赵将,伐齐,大破之,取阳晋,拜为上卿,以勇气闻于诸侯。(《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这段话的意思是:赵惠文王十六年,廉颇担任赵国的大将,攻打齐国,大败齐军,夺取了阳晋,被任命为上卿。于是廉颇以他的勇猛善战而在各诸侯国闻名。

其中的“闻于诸侯”为状语后置,“于”表范围,可译为“在各诸侯国闻名”。

⑥ 相如谓臣曰:“夫赵强而燕弱,而君幸于赵王,故燕王欲结于君。”(《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这段话的意思是:蔺相如对我说:“如今赵国强而燕国弱,您又被赵王宠幸,所以燕王想跟您结交。”

其中的“幸于赵王”、“结于君”均为状语后置,前一个“于”表被动,可译为“被赵王宠幸”,后一个“于”表对象,可译为“跟您结交”。

⑦臣观大王无意偿赵王城邑,故臣复取璧。大王必欲急臣,臣头今与璧俱碎于柱矣。(《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这段话的意思是:我看大王无意补偿给赵国十五座城,所以又把这块璧取回来。大王一定要逼迫我,我的头现在就与和氏璧一起在这根柱子上撞碎了。

其中的“碎于柱”为状语后置,“于”表处所,可译为“在柱子上撞碎”。

⑧ 魏惠王兵数破于齐秦,国内空,日以削,恐,乃使使割河西之地献于秦以和。(《史记·商君列传》)

这段话的意思是:魏惠王的军队多次被齐、秦击破,国内空虚,一天比一天削弱,害怕了,就派使者割让河西地区奉献给秦国做为媾和的条件。

其中的“破于齐秦”为状语后置,“于”表被动,可译为“被齐、秦击破”。

⑨ 燕、赵、韩、魏闻之,皆朝于齐,此所谓战胜于朝廷。(《战国策·齐策》)

这段话的意思是:燕、赵、韩、魏等国听说了这件事,都对齐威王行朝拜之礼。这就是所谓在朝廷上不必用兵就战胜了敌国。

其中的“朝于齐”、“战胜于朝廷”均为状语后置,前一个“于”表对象,可译为“对齐威王行朝拜之礼”,后一个“于”表范围,可译为“在朝廷上战胜了敌国”。

⑩ 李氏子蟠,年十七,好古文,六艺经传皆通习之,不拘于时,学于余。(韩愈《师说》)

这段话的意思是:李氏的儿子李蟠,年纪十七岁,爱好古文,六艺的经文和传文都普遍学习了,不受世俗观念限制,向我学习。

其中的“拘于时”、“学于余”均为状语后置,前一个“于”表被动,可译为“不被世俗观念限制”,后一个“于”表对象,可译为“向我学习”。

 ⑾ 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张溥《五人墓碑记》)

这句话的意思是:并且在他们的墓门之前竖立碑石,来表彰他们的事迹。

其中的“立石于其墓之门”为状语后置,“于”表处所,可译为“在他们的墓门之前竖立碑石”。

⑿ 至于负者歌于途,行者休于树,前者呼,后者应,伛偻提携,往来而不绝者,滁人游也。(欧阳修《醉翁亭记》))

这段话的意思是:至于背着东西的人在路上吟唱,来去行路的人在树下休息,前面的招呼,后面的答应;老人弯着腰走,小孩子由大人领着走。来来往往不断的行人,是滁州的游客。

其中的“歌于途”、“休于树”均为状语后置,这两个“于”均表处所,可译为“在路上吟唱”和“在树下休息”。

⒀ 曹操自江陵将顺江东下,诸葛亮谓刘备曰:“事急矣,请奉命求救于孙将军。”遂与鲁肃俱诣孙权。(《资治通鉴·赤壁之战》)

这段话的意思是:曹操将要从江陵顺江东下,诸葛亮对刘备说:“事情很危急,请让我奉命去向孙将军求救。”于是与鲁肃一起去见孙权。

其中的“求救于孙将军”为状语后置,“于”表对象,可译为“向孙将军求救”。

⒁ 贫者语于富者曰:“吾欲之南海,何如?”(彭端淑《为学》)

这段话的意思是:穷和尚对有钱的和尚说:“我想要到南海去,你看怎么样?”

其中的“语于富者”为状语后置,“于”表对象,可译为“对有钱的和尚说”。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于”跟前边的动词结合得更为紧密一些,这种情形可以视为介宾短语充当的状语后置,也可以理解为动介短语直接带宾语。例如:

⒂ 今以秦之强而先割十五都予赵,赵岂敢留璧而得罪于大王乎(《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这段话的意思是:现在凭借秦国的强大,先割十五座城给赵国,赵国怎么敢留着璧而得罪大王呢?

其中的“得罪于大王”如果视为状语后置,则“于”表对象,可译为“对大王有所得罪”;如果视为一般动宾关系,则“于”附着在动词“得罪”之后整体构成动介短语再带宾语“大王”,可直接译为“得罪大王”。

这就说明,所谓“状语后置”其实也是今人的理念,古人的表达语序实属正常,并没有什么有意将状语放在后边的意图,比如例⑧中的“献于秦”就只能够按正常语序直译为“献给秦国”,无法说它是状语后置。至于其他一些用例,除了几个表被动的和表特定对象的之外,大多也可以按正常语序直译,诸如:

例①中的“天下可运于掌”可按正常语序直译为“天下可运转在手掌之中”

例③中的“佚之狐言于郑伯曰”可按正常语序直译为“佚之狐告诉郑伯说”

例④中的“战于长勺”可按正常语序直译为“作战在长勺”

例⑤中的“以勇气闻于诸侯”可按正常语序直译为“凭借勇气闻名于诸侯”(我们今天还在说“闻名于世”)

例⑥中的“故燕王欲结于君”可按正常语序直译为“因此燕王想要结交您”

例⑦中的“臣头今与璧俱碎于柱”可按正常语序直译为“我的头今天就和这块璧玉一起撞碎在柱子上”

例⑨中的“皆朝于齐”可按正常语序直译为“都朝贡齐国”

例⑿中的“负者歌于途,行者休于树”可按正常语序直译为“背东西的人吟唱在路上,行路的人休息在树下”

例⒁中的“贫者语于富者曰”可按正常语序直译为“贫穷的和尚告诉富有的和尚说”

……尽管如此,拙论为了照顾传统的语法解释,还是列了“状语后置”一项,因为毕竟还有一些是必须颠倒语序才能译成现代汉语的,比如用介词“于”表被动的句式,另外像下面的一些用介词“以”或“乎”构成的情形,还是不便于直接按语序来翻译的,因此才有了这一节的内容。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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