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草书创作技法的辩证关系 孙战生 中国书法是汉字书写的艺术。汉字的构造方法来源于“六书”: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这种造字方法,让汉字的造型本身就包含了丰富的含义。汉字的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横、竖、点、撇、捺、折、钩等多种笔画,形成了甲骨文、大篆、小篆、隶书、楷书、行书、草书等多种多样的字体,发展出了中锋、偏锋、圆转、方折、虚笔、实笔、顺锋、逆锋等多种用笔方法。书法艺术尽管书体各异,但其造型的共性都是以点、线条构成单个的表意形体,点、线条或结构单位在不违背汉字意义的造型规律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其可变性与表现力。 书法艺术包含许多对立统一的矛盾关系,一件书法作品所包含的对立统一因素越多、越复杂、越深刻,它所体现的美就越丰富,艺术性也就越高。在五种书体中,草书创作技法所包含的对立统一关系是最丰富的,主要表现在用笔、结体、用墨和章法上,草书创作技法的辩证关系,具体表现在: 一是草书创作在笔法方面发挥空间更加丰富宽广。笔法是指把汉字书写的过程,分成起笔、行笔和收笔三个部分。草书的用笔笔法是最丰富的,中锋、侧锋、藏锋、露锋、方笔、圆笔、按笔、提笔、顿笔、挫笔、翻笔、搅转等,是诸多书体中最集笔法大成的,其笔法运用中的对立统一关系除了与篆、隶、楷、行的笔法有许多共性之处外,还有如虚与实、使与转、提与按、藏与露、轻与重、起与止、屈与伸、逆与顺、长与短、直与曲、行与留等;掌握草书的用笔,首先要把握草书的字法,也就是草书的结构。孙过庭说“草以使转为形质,点画为性情”。所谓使转,其实就是笔法,结构决定笔法,笔法反过来又影响结构。 二是草书创作在结体上更加千变万化、更能抒发性情。草书结体的对立统一关系较之其他书体更加丰富多变,主要有疏与密、欹与正、险与夷、离与合、顾与盼、松与紧、向与背、肥与瘦、借与让等;草书创作要在结体造型上,尽量把字形的正侧、疏密、开合、向背等各种对比关系发挥出来,以求诡异多变的视觉效果。王羲之《书论》说:“作一字横竖相向,作一行,明媚相成。为一字,数体倶入,若作一纸之书,须字字意别,勿使相同。”汉字是方块字,它的造型给草书创作造成很大的局限,这就需要草书创作只要在不违背前人总结出来的草书字法的基础上,尽可能表现出生动的结体,富有情趣的造型。 三是草书创作在墨法上更加富于表现。草书创作墨法运用的对立统一关系超过任何书体,有墨法的浓与淡、干与湿、枯与润、涨与缩、沉与浮等;沈曾植《海日楼书论》说:“北宋浓墨实用,南宋浓墨活用,元人墨薄于宋,在浓淡间香光始开淡墨一派,本朝名家又有用干墨者。”自宋以后书家开始重视用墨,并且在实践中不断有所创造。米芾的《虹县诗》,用墨从湿到干再到枯,表现出鲜明的运笔过程。王铎的草书,将笔法与墨法并用,形成块面,丰富了点、线、面的对比关系。 四是草书创作在章法上更加多姿多彩。章法在整幅书法作品中表现在字与字、行与行之间的呼应、照顾等关系。整幅作品的“布白”,称“大章法”。一字之中的点画布置,和一字与数字之间布置的关系为“小章法”。明董其昌《画禅室随笔》说:“古人论书以章法为一大事,盖所谓行间茂密是也。余见米痴小楷,作《西园雅集图记》,是纨扇,其直如弦,此必非有他道,乃平日留意章法耳。右军《兰亭叙》,章法为古今第一,其字皆映带而生,或小或大,随手所如,皆入法则,所以为神品也。”可见,章法在一件书法作品中显得十分重要,书写时必须处理好字中之布白、逐字之布白、行间之布白,使点画与点画之间顾盼呼应,字与字之间随势而安,行与行之间递相映带,如自能神完气畅,精妙和谐,定能达到如沈尹默所说的“无声而具音乐之和谐,无色而具图画之灿烂”的艺术效果。草书创作中表现的对立统一关系主要有,如虚与实、黑与白、疏与密、主与次、连与断等。可以说,草书创作是一个制造矛盾解决矛盾的过程,正如古人所说:“玄妙之意,出于物类之表,幽深之理,伏于书冥之间。” 康里子山《李白诗卷》 临摹作品 创作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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