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郁达夫《故都的秋》:生命以痛吻我,我却报之以歌

 青于墨啊 2020-10-11

中国现代作家郁达夫有散文名篇《故都的秋》,其主题被很多人争议。

有人认为《故都的秋》表现的是一种悲凉的心境。

我们的文化中向来有“悲秋”的传统,恰如唐代诗人刘禹锡在其诗歌《秋词》中写“自古逢秋悲寂寥”,点出文人对秋的普遍态度,加之古代有“秋后问斩”的习俗,因此“秋”一般给人的是肃杀、悲凉之感。

很容易联想到秋之悲凉是极易引起作者的共鸣的,因为郁达夫的一生,是充满坎坷的。

三岁丧父,家境贫寒,幼年时期的郁达夫就饱尝孤儿寡母生活的窘迫与不安。十七岁时,随长兄一起赴日本留学,在异国他乡的十年,郁达夫遍历屈辱与歧视。长期的生活环境压抑,使得郁达夫形成寂寞孤独、抑郁善感的性格。

回国后的郁达夫,长期从事进步革命文艺活动,在那样的乱世,他的处境可想而知。而他的婚姻与家庭,同样波折不断。

1934年,郁达夫从杭州经青岛回到年轻时生活过的北平,只为再次感受故都的“秋味”。

时代背景加之个人遭际,以及作家鲜明的创作个性,郁达夫的写作向来被认为是充满灰色调的。如其久负盛名的小说《沉沦》,就是他苦闷内心的展现。用同样“知人论世”的方式去理解《故都的秋》,显然没什么大的问题。

不过,墨酱多次纵览文章发现:喜与爱,才是作者郁达夫对待北国之秋更多的态度。

梳理一下郁达夫与北平的交集:第一次到北平还是1913年去日本留学之前;1919年9月,郁达夫从日回国后到北京进行外交官和文官的考试,但以失败告终;1923年10月郁达夫再次来到北京在北大分部任讲师。

而《故都的秋》写作于1934年8月17日。

表面上看,写作时间俨然就是距离上次离开北平的十多年之久。但是郁达夫却好像忘了:1926年,龙儿在京病逝,他在北京滞留了几个月。也许那段时光作者不忍回忆,也许是作者有意回避,不论如何,在郁达夫心中,北平给他的印象总是美好的。

时隔多年,再次回北平的郁达夫生出了许多亲切感。

郁达夫开篇便说秋天都是好的,而北国的秋“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北秋悲凉如斯,他还是要不远万里去饱尝一下故都的“秋味”。“特别”二字,既是说北国的秋的独特,同时也暗示了北国之秋在作者心中的位置不同一般。

北国的“秋”味哪里独特呢?与南国之秋的对照便可自现——

从整体上看,北国的秋来的彻底:(江南的秋)“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混混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

北国的秋,随处可以领略:“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

再到一些秋的细节:“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屋子又低,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在南方是非要上郊外或山上去才听得到的……”“北方的秋雨,也似乎比南方的下得奇,下得有味,下得更像样。”

文末再一次作比较(南国之秋)“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白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与于骆驼。”

总之,这些对比处处可见郁达夫对北国之秋的偏爱,在他眼中,北国之秋秋味浓烈,所以他不惜千里从杭州来到北平尝尝这“秋”。

品“秋”的绝佳方式:

“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去感受秋味,“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

这里有很明显的文人雅趣:能够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与自己喜欢的人来往,即使居所破败,内心却也是满足的。

放慢了脚步,放松了心情的郁达夫,甚至关注到了牵牛花的颜色:“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静坐在颓院里,泡一壶清茶,细数漏下的日光,观赏破壁腰上的牵牛花,郁达夫沉浸在北国之秋里,悠闲、迂缓、轻松、又享受。

由此也可以说这篇散文的基调并不全然是浓烈悲凉的。

秋槐落蕊

独属于秋日的景:

郁达夫笔下北国秋景是极为轻柔而又热闹非凡的,十分有场面感。

秋日毕竟不似春天,万物复苏、满园绿色显然是更让人欣喜的。然而,秋天也是生命最后的绽放——那似花非花的槐树的落蕊,踩上去有极微细极柔软的触感;随处可以听见的衰弱的秋蝉嘶叫声也是那么可爱,就像家家户户养的“家虫”;秋天的果树,也是一种奇景,夹杂在淡绿微黄椭圆细叶中的红枣,柿子、桃子、葡萄,共同构成一年中最好的GoldenDays。

郁达夫所挑选的是北方常见的极为普通且平凡的秋景,但每一处景又都经过精心设计与挑选,文字细腻彰显了作者对北国之秋的“偏爱”。

在文章最后一段作者说:“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意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这激情真率的表白,可见郁达夫对北国之秋的喜爱甚至超出了对生命的热爱。

当然,像郁达夫这种骨子里有传统文人气的正直的知识分子,其实也可以理解为郁达夫对生命的态度——浅薄庸常的人拥有生命的长度,而浓郁丰厚的人则追求生命的宽度,郁达夫显然更看重后者。他的命运的确如此,49岁时在异乡被日本人杀害,为了追求理想的生命形态,郁达夫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初读《故都的秋》,读出一丝悲凉;再读,却能感受到北平沁人心脾的绝美秋味;反复读之,结合作者的经历,便懂得:即使命运给人重重的一锤又一锤,但也不妨碍用心生活,用心感受周围的一切,去发现细微的美。

《故都的秋》当然可以理解为“悲秋”之作,但那北国之秋的美妙,同样是不能忽视的。

王国维曾说:“一切景语皆情语。”言为心声,如果没有对北平之秋的独特情愫,怕是很难产生如此优美的《故都的秋》。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