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福顺七十五岁那年,决定亲手解放一个动物园。
一到黄昏,这座城市的天空上就会出现形状古怪的云,丁福顺仰起头,眯眼看,喃喃一句,明天又要下大雨了。
此刻,丁福顺藏身假山掩映的灌木丛里,忍受着蚊虫叮咬,等游客逐个散去,暮色笼罩动物园,他就要摸出来,先翻进猴山,偷出那只惨遭猴群遗弃,病歪歪、抢不到游客投喂食物的灰猴子。
为了不让灰猴子发出声音,他提前准备好了奶瓶。
然后他摸进马圈,用随身携带的老虎钳开锁,偷出那匹已经在动物园服务了大半辈子,如今老得眼睛都睁不开的斑马。
接下来,还要从笼子里引诱出那只因为学了满嘴脏话,不适合儿童接触,而被动物园几乎遗忘的金刚鹦鹉。
这些都好办,即便他们消失了,管理员也未必能及时发现。就算发现了,象征性地找一找也就不了了之了,毕竟病猴子,老斑马和脏嘴鹦鹉如今除了吃喝拉撒,已经不能为动物园带来太多收入了。
麻烦的是那两头老虎,它俩从生下来就被关在笼子里供人观赏,野性早已经消失殆尽。
前段时间,动物园表演老虎吃活鸡时,两只老虎扑腾了半天也没能逮住那只祖先灵魂附体、飞来飞去,洒落漫天鸡毛的鸡,最后鸡变成飞鸡,飞出假山,钻进树林不见了。
游客们对两只森林之王很失望,有个小朋友还把吃了一半的烤地瓜砸向了老虎,老虎接过来吃了,伏在石头上,懒洋洋地晒太阳,观看太阳底下观看它的人群。
大象当然也是个问题。
这头大象从非洲漂洋过海来到中国,中间几经倒手,身上伤痕累累,最后一个主人索性把大部分象牙锯下来,卖掉。
动物园以三分之一的价格买下失去大部分象牙的大象,但又觉得不是那么回事,没有象牙的大象,看起来不像大象。
最后还是园长灵机一动,找了木匠,给大象断裂的象牙上,箍上两只假牙,喷上白漆之后,如果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是假的。
这头大象胆子太小,但凡见了人,总是忍不住前腿下跪,跪下了,一时半会就起不来。
名叫麒麟的长颈鹿就更麻烦,目标实在太大,三里之外都能看到它的脑袋,而且长颈鹿,老虎和大象,是现在已经入不敷出的动物园唯一的亮点了,它们要是丢了,动物园一定立马发现。
天黑下去,丁福顺摇摇头,虽然这已经是他第十一次潜入动物园进行偷动物演习,但他还是没能找到更好的方法。
丁福顺翻墙溜了出去,远远地还能听到动物们的呼吸声。
丁福顺是个奇人。
镇上的人说起他,总是伴随着许多传闻,这些传闻大都是来自他自己添油加醋的描述。
传说中,丁福顺是狸猫变的,有九条命,不过现在就剩下一条了。
如果他恰好开心,他会告诉你,他某一条命丢在什么地方。
我有一条命,丢在了亚马逊丛林。
当时我是大马戏团的驯兽师傅嘛,跟着马戏团去了拉丁美洲。马戏团在一条河边安营扎寨的时候,我跳进河里洗澡,不知道怎么回事儿,河里的水突然就沸腾起来,冒着热气,整个林子都被热气给吞了,我就看着大大小小的鱼反着肚皮漂上来,虾和螃蟹被煮成一身通红,河里所有活物都被煮熟了,整条河就成了一个火锅。当地村民成群结队拿着碗筷和调料赶到,直接坐在河边,张嘴就吃。我爬出来的时候,浑身血红,像是被剥了一层皮,没有人注意到我,但我自己知道,我又丢了一条命。
漂泊了大半辈子,丁福顺回到家乡小镇,跟他一起回来的,还有他老伴儿,李阿兰。
丁福顺推着轮椅上的李阿兰出现在小镇上的暮色里,几乎没有人认识他。
除了乡音,他自己什么也都变了。小镇倒是没怎么变,经济高速发展带走了小镇上绝大多数年轻人,却没有给小镇带来实际的好处,如今留守在这里的,只剩下老头老太太,除了孩子们回来过年热闹一点,其余时间整个小镇都老态龙钟,发出苍老又腐朽的气味。
但丁福顺自称走遍了大半个地球,最终还是觉得故乡好,祖坟在这里,老和死也应该在这里。
因为年轻时漂泊异国,丁福顺的户口早已经不知道落到哪里去了,镇上没办法给丁福顺和李阿兰落户,更没法让丁福顺和老伴儿享受低保。
瘫痪的李阿兰患有尿毒症,每个月都要去镇上的医院做透析。透析,吃药,治疗,营养品,掏空了丁福顺攒下来原本就不多的棺材本。
丁福顺向镇上求助,镇上有实际的困难。
为了让丁福顺相信,镇长亲自带着他去参观了镇上困难户中的佼佼者。
阿七和阿八被镇上的居民称之为“双头蛇”。
父母生下他们时,他们就是连体婴,原本的龙凤胎成为一对怪物,一侧的手脚长在一起,呈现出一副狰狞模样,让人都没法伸手去抱。
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他们生下来的母亲,看到他们的刹那,吓得晕死过去。
他们没有得到父母的命名,就被父母遗弃在垃圾堆里,翻找垃圾的李老太找到他们时,一对新生儿已经奄奄一息,蛆虫在他们身上肆无忌惮地爬来爬去。
被儿女从老宅里赶出来的李老太,收养了他们,给他们取名阿七和阿八,名字越简单,就越好养。
李老太带着他们住在窝棚底下,靠着捡来的垃圾,拉扯他们,训练他们站起来,学会走路,做饭,学会不别扭的上厕所。
李老太含笑离世,阿七和阿八挣扎着活下来,慢慢也就习惯了路人对他们的指指点点。
女人阿七沉默寡言,从不多话。
男人阿八练就出一双野兽般的眼神,这是他唯一能保护自己和姐姐的武器。
丁福顺看到阿七和阿八从屋子里走出来,像是两人三脚跑,两个人配合默契,挡住了丁福顺和镇长眼前的光。
丁福顺忍不住多看了几眼,阿七和阿八其实都不丑,要是生下来就能做个连体婴儿分割手术,说不定现在两个人都能各自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从双头蛇家里出来,镇长又带着丁福顺去了秦老黑家里。
昏暗的灯光里,要不是眼白和牙齿提醒,丁福顺和镇长都看不见秦老黑。
秦老黑身高两米以上,跟丁福顺在南非见到的黑人同祖同源,只是他操着一口流利的镇上方言,是正儿八经的中国人。
秦老黑生下来就没见过父亲。
他妈告诉他,他爹从地底下来,又回到了地底下去。
所谓的地底下就是地球的另一端。
好在秦老黑他妈没有抛弃他,尽管秦老黑身患巨人症,让他从小看起来就像是一根电线杆。
秦老黑进屋总要弯下腰,不然会把屋顶戳出窟窿,他从小就只能睡在地下,头在卧室,脚还露在院子里,有时候一只鸡上半夜啄秦老黑的脚心,天快亮的时候,秦老黑才能感觉到疼。
镇上的人发现了秦老黑是个小巨人,就劝他去打篮球,可惜秦老黑走路都晃,从小到大不停摔跤,镇上铺水泥路的时候,秦老黑每一次摔倒都在还没有干透的水泥地上,摔出人形。久而久之,打夯机要是坏了,就有人找秦老黑帮忙。秦老黑摔出了经验,修长双臂保护脑袋和脸蛋,只有肘关节上长出厚厚的茧。孩子的风筝缠在树上,都会跑来找秦老黑,秦老黑摔几个跤之后总会及时赶到,帮孩子们取下风筝,孩子们欢天喜地地去了,还不忘嘲笑秦老黑的高和黑,给他取外号叫“摸着天”。
秦老黑能不能摸着天,他自己也不知道,不过倒是有一次下大雨,秦老黑往回走,经过一棵树,脑袋从树丛里钻出来,此时一道雷恰好劈下来,劈到了秦老黑脑门上,除了留了一个疤之外,秦老黑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舒服。
镇上人都啧啧称奇。
这一天见到的最后一个人是花花。
花花被一条铁链锁着脖颈,锁在柱子上,正在用磨刀石磨牙。
花花瘦得不成样子,低矮的房子里,从桌椅到屋梁,都留有她的牙印。
父母像是展示珍稀动物一样,给镇长和丁福顺介绍花花。
花花生下来就吃不饱,吃奶的时候,吃到她妈流血水。
长大以后就更了不得,正常吃饭肯定是吃不饱了,后来就发展成见到什么张嘴就咬。有一年,她爸砍了一棵老槐树回来,打算用来烧火,第二天早上,老槐树被花花吃了个精光。这屋子也被她吃垮过一次,就那根房梁,硬是被她啃了。只能锁在水泥柱子上,水泥她咬不动。
丁福顺还要往里走,被镇长拉住。
花花的父母说,别往里走了,再往里走,我怕你们就只能剩下几颗牙。
走在街上,镇长没有多余的话,只是拍拍丁福顺的肩膀。
丁福顺会意,他没有想到,在谁比谁更贫穷的攀比上,丁福顺竟然莫名其妙地收获到了幸福感。
镇上唯一给予丁福顺的照顾就是,批准他和李阿兰住进年久失修,传闻要拆迁,传了七八年也没能拆掉的一排平房中的一栋。
幸亏丁福顺一身本事,手巧,修修补补,家里倒也收拾得窗明几净。
两个衰老的人瑟缩在老屋里,夕阳余晖还带着一点热,洒在丁福顺盖住李阿兰腿脚的毛毯上。
久被疾病折磨的李阿兰,看着眉头深锁,正为了她和生活发愁的丁福顺,开了口,让我死吧。活着也没意思。
丁福顺反倒笑了,擦去李阿兰嘴角流出来的涎液,说,大多数人活着都没意思,但大多数人都活着。宁在世上挨,不在土里埋。你放心,我有办法,不就是挣钱嘛!
丁福顺给自己印了名片,名片上写着“民间老艺人”。
丁福顺挨家挨户发名片,告诉他们,他年轻时跟着大马戏团走南闯北的种种经历,让他长了一脑子见识,学会了一身子本事。
丁福顺说,可你们都困在小镇上,进城的机会都很少,没能看到我看过的那些神迹,我想给你们看。我有没有说过,我有一条命丢在了印度洋的游轮上?
我们马戏团在游轮上给来自五大洲的游客表演,马戏团大巫婆有一个保留项目叫“起死回生”。
奈何那天配合她表演的小孩吃坏了东西,闹肚子,一直拉个不停。表演就要开始了,没办法,他们就让我上。
我钻进一个没有底儿的桶里,挡住我那小东西,还没反应过来,就觉得肚子痒痒,我低头一看,你猜怎么着,我双手拎着桶,桶底下空空如也,再一看,我的下半身自己跑了……
老朽的镇民们除了等死本来也没什么事儿可以干,架不住丁福顺的央求,又的确对这个走南闯北,去过地球另一端的老丁好奇,就三三两两凑在了丁福顺的院子里。
丁福顺在院子里,扎起来一个三米多高的“非”字型刀山,刀片子白晃晃的泛着光,在众人将信将疑的目光里,丁福顺把一撮头发放在刀刃上,一吹,头发断了, 说,这就叫吹毛即断。
丁福顺说完,就脱了汗衫,踢掉了鞋,在一声叠一声的惊呼中,一把刀一把刀地攀上去,众人仰头看着他,他已经攀上了刀山顶端,从云层里探出头的太阳,给他苍老的身躯镀上一层金光。
丁福顺趁热打铁,又表演了下火海,吞宝剑,喷烈火。
要不是喷烈火的时候,不小心烧掉了一个小屁孩的刘海,丁福顺还要表演新的项目。
镇民们鼓了掌,终于确认这个老丁有真本事。
镇上出了个民间老艺人。
丁福顺的威名传扬开去,吸引了城里的记者,电视台扛着摄影机来找丁福顺,丁福顺当着摄影机的面,表演了胸口碎大石,脖颈绕钢筋,生吃电灯泡。
奇人啊,奇人。
电视台的记者感叹,心里已经开始在写稿子。
《高手在民间,奇人丁福顺刀枪不入?》
丁福顺上了电视。
在小镇上,上过电视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
上了电视就会拥有某种神力,镇上家家户户都能说出一两件丁福顺的奇闻。
丁福顺的名字惊动了镇长。
镇长亲自来看望丁福顺。
丁福顺表演了绝活儿之后,又向镇长说起自己奇绝的经历:
亚马逊丛林深处有一个小部落,人走进去只要一开口说话,天就会下雨,部落都是食人族,我撒尿的时候不小心闯进去,就被他们抓起来,要烧烤我。我一直唱戏,天就一支下雨,他们点不着火,最后就把我给放了。
可我走出去的时候,回头看,明明看见他们围着火堆在吃着什么……
镇长笑吟吟地表示对丁福顺的故事深信不疑,嘱咐丁福顺,镇上正在招商引资,你有绝活儿,太好不过了。这样我们镇上就有特色了。
丁福顺趁机说,我有个想法,我想在镇上开一个马戏团,镇上有了马戏团,就更有特色了。
镇长鼓励丁福顺,老人家有抱负,我们当然要支持。只不过镇里经费紧张……
丁福顺拍胸脯,镇上一分钱不用出,给我一个月,我把马戏团开起来,记者来采访,上电视,镇上出了名,镇长就可以招商引资。我唯一的条件,就是希望我和老伴儿能在镇上落户。
镇长热泪盈眶,充分肯定了丁老人自主奋斗、落叶归根的精神,答应下来,并亲切地和丁老人合影留念。
马戏团,要有小丑逗大家伙儿笑,空中飞人拉着红绸子在半空中荡来荡去,怪人长出三头六臂,猴子骑着独轮车,长颈鹿接受仰视,老虎驮着美女,大象表演跳舞,斑马五颜六色,还要有一支能制造出巨大声音的乐队。
但现在,整个马戏团只有丁福顺自己。
所以,丁福顺才动了要盗窃动物园的念头。
可惜经过十一次各种方法的演习,还是因为难度太高而不得不放弃。
思前想后,丁福顺决定把最难的部分,先往后放放,先解决眼下的问题。
丁福顺带着李阿兰做透析,看着老伴儿的血液流出来,进入机器,过滤掉杂质,又流回到身体,像某种魔法。
丁福顺把李阿兰记忆的渐渐丧失归咎于这台透析血液的机器,它过滤杂质,也过滤掉记忆。
李阿兰忘记了自己年轻时去过哪里,忘掉她和丁福顺早夭的孩子,总有一天,她会忘掉丁福顺。
怀着这种恐惧,李阿兰每一次透析,丁福顺都不厌其烦地讲述两个人年轻时的经历,即便有些已经重复过许多遍。
丁福顺不知道李阿兰能听进去多少,但他心底里也不反对李阿兰遗忘的本事,甚至还有些羡慕,对于经历过困苦的人来说,遗忘是一种疗伤。
回到镇上,从公交车上下来,丁福顺推着李阿兰经过一支送葬的队伍,招魂幡被风扯动,猎猎作响。鼓乐队吹动唢呐,孝子贤孙披麻戴孝,在哭丧者的带领下,发出唱戏般的哭声,向世人宣告亲属的死亡。队伍抬着纸扎的童男童女,二奶,骏马,汽车,冰箱,甚至保险柜,这些老人生前都未必用过的东西。儿女们希望生前勉强活着的老人在另外一世界过上堪称奢侈,甚至腐败的生活。
人一旦老了,就害怕见到送葬的队伍,整个队伍对于他们来说,就像是一个不久就会实现的预言。
李阿兰面色平静,倒是丁福顺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尤其是鼓乐队手里的乐器。
丁福顺拍拍李阿兰的肩膀,说了句,马戏团的乐队有着落了。
丧葬改革之后,政府要求丧葬一切从简,除了子孙,其他人不穿白衣,不使用鼓乐队。
鼓乐队面临失业,他们为了死去的人吹拉弹唱了大半辈子,送他们热热闹闹地走。如今失业之后,一时间不知道要做点什么糊口。
直到丁福顺邀请他们加入马戏团。
只是他们习惯的曲目要换一下,他们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练习丁福顺给他们的谱子。
马戏团有了乐队,丁福顺一下子看到了希望。
他决定招募新的成员。
首先加入马戏团的是双头蛇,阿七和阿八。
尽管一开始阿八激烈反对,说像他们这样的人,从生下来开始,收获的嘲笑已经足够了,为什么还要丢人现眼去换更多嘲笑?
“就这样活到死”就是阿八活着的所有追求。
丁福顺抽了根烟,说,没死不叫活着,既然活着就应该活出点意思来。
一直沉默不语的阿七却突如其来地开了口,我们去,上了台上,我们能被正眼看。
然后是秦老黑。
秦老黑就想证明一件事,我不是我黑鬼老爹爽完的副产品,我身子高,魂儿也不矮。
最后是花花。
花花父母巴不得有人接受这个遇见什么就吃什么,饿死鬼托生的女儿。
丁福顺答应让花花吃饱,只要表演成功,花花以后吃饭就是表演,表演就是吃饭。
马戏团初具规模,现在就缺动物们了。
盗窃动物园的念头只能放下,丁福顺煞有介事地告诉阿七、阿八,秦老黑和花花,我还有个“造畜”的本事。
他们问,什么叫造畜?
丁福顺说,我没跟你们说过吧,我一条命丢在了老林子里。
年轻时,丁福顺跟着的大马戏团要自己解决吃饭问题。
要是安营扎寨的地方有树林,男人们就拿着猎枪去打猎。
丁福顺跟着队伍去老树林打猎,队伍围住了一只山精。
山精是一种妖怪,她长着老虎一样的身体,却有女人的脑袋和乳房,尤其是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特别唬人。要是青壮汉子在山里遇到了山精,被她那双大眼睛一看,三魂六魄立马就丢了一半,从此以后就被山精控制,帮着山精引诱过路的行人,吃他们的心肝,山精还会跟汉子生下半人半兽的孩子。
队伍们都吓坏了,不由分说就开枪,谁知山精狡猾,钻进灌木丛里不见了。队伍里都是好枪手,有的是胆子,一定要找出山精给大家伙儿打牙祭。
丁福顺只好跟着他们一起找,越往林子深处走,雾就越深,丁福顺和队伍走散了。
眼看着天黑了,丁福顺怎么也走不出林子,就钻了个山洞,想着躲一宿之后,天一亮再走。
刚要睡着,就听见有笑声,丁福顺睁眼一看,那只山精正和他脸贴着脸,笑得正开心。
丁福顺要跑,却被山精死死拉住,山精口不能言,前爪却指着自己的脖颈让丁福顺看,丁福顺看过去,从山精脖子里拽出一个长命锁。
丁福顺愣了愣,你是人?
山精点头。
那天晚上,山精用前爪在在丁福顺手掌里写字儿,告诉他,哪有什么山精?我本是个良家女子,走娘家在林子里迷了路,怎么走也走不出林子,眼看着就要饿死了,一只老虎救了我,我不知道怎么就能看懂老虎眼睛里的意思,它说,它就要死了,不如把身子借给我,这样我才能活。
我没有办法,只好答应下来,第二天醒来,老虎不见了,我就看见自己的下半身成了老虎的样子……
丁福顺听完倒抽一口凉气,山精继续写字儿,你留下来陪着我吧,别走了,外面也没什么好的。
丁福顺提出了自己的条件,我送你一条命,你放了我。
山精想了半天,同意了丁福顺的要求。
丁福顺说完,告诉大家,我从山精那学到的,就是造畜之术,你们就好好训练,动物的事儿,交给我,没有动物我自己造。
所有人都将信将疑地看着他。
丁福顺忙着造畜,还要把自己年轻那会儿在大马戏团学到的本事,教给阿七阿八,秦老黑和花花。
这时候,又一次做完透析的李阿兰已经忘记了自己的名字,也忘了自己从哪里来。生命的灰烬在她身上微弱地燃烧,甚至经不起一场雨。
李阿兰趁着自己还记得丁福顺,半夜叫醒他,要他带自己去院子里看看星星。
丁福顺指给李阿兰看天上的星座,李阿兰眼睛里只有一点点光亮,她言简意赅地说,我还想飞。
丁福顺没有回答,只是握紧了李阿兰的手。
丁福顺听说,有些星光传到人眼睛里要经过几千几万年,星星在发出这道光之前,可能已经熄灭了,这些光就是星星的魂。
星星只要活着就一直发光,丁福顺也想发出自己的光。
超强台风“青鸟”从西北太平洋赶来,登陆浙江那天,丁福顺要带李阿兰去透析。
这一次,丁福顺没能叫醒李阿兰,他看着李阿兰面色安详地沉睡,怎么叫也不肯醒来,丁福顺怔在当地。
等到李阿兰从身后拍他肩膀的时候,丁福顺腿已经麻了。
李阿兰恢复了年轻时候的模样,穿戴整齐,背着一个红绸包袱,对丁福顺说,我先走了,你好好的。
说完就脚步轻快地走出了门,丁福顺一瘸一拐地追出去,只看到了李阿兰的背影混入了晨雾,只有那个红绸包袱在晨雾里有一丝醒目。
李阿兰原本就单薄的肉身化成更单薄的一捧飞灰。
大多数人对丁福顺的安慰都千篇一律,节哀顺变,走了好,走了就不用受苦了。
丁福顺接受了众人的好意,只是轻描淡写地说,活着是苦,但苦也是活着。活着本身不是目的,活着的人应该发光,要么照别人,要么照自己。
大家听不懂丁福顺在说些什么。
阿七、阿八,秦老黑和花花问丁福顺,马戏团还开不开?
丁福顺抚摸着李阿兰的骨灰盒说,开,当然要开。
到了约定日期,镇民们齐聚在广场上,镇长也来捧场,与民同乐。
电视台的记者们架好机器,捕捉马戏团首演的盛景,还要定时捕捉镇长的表情。
鼓乐队齐声奏乐,点起来的艾草散发出浓烈烟雾,给整个马戏团制造出一种迷幻氛围,顺便还能给前来观看的老人们治疗一下风湿。
鼓乐队用唢呐,锣,笙,笛子,鼓,演奏出来一种谁也没有听过的音乐,只是听丁福顺说,以前他跟着大马戏团的时候,乐队演奏的就是这首曲子,名字叫《巡逻兵进行曲》。
乐曲和烟雾中,秦老黑抱着一棵树从烟雾中探出头来,如同置身云端的神灵,他挥手跟观众们打招呼。曾经给秦老黑取外号叫“摸着天”的孩子们,在这一天见证了秦老黑真的能摸着天。
秦老黑怀里抱着树,充当他的拐杖,让他从容游走,不至于跌倒。云雾围绕着他,丁福顺放出鸽子,鸽子们从秦老黑胸口飞过,让他显得更为高大,像通天的力士。
花花穿着粉色裙子攀上秦老黑抱着的老树,每爬上一段,就把身下的部分吃掉,吃得飞快,花花就像啄木鸟一样,一路向上,吃得欢快,叶子洒落,木屑飞溅。
花花一路吃到树冠才停下来,秦老黑高举双臂,把残余的树冠举起来,直入云端,花花就真的像一只鸟一样,在树冠上俯视众生。
观众们都惊呆了,拼命鼓掌。
花花的父母从没想过一直被当成怪物的花花现在会赢得人们的掌声,也跟着拼命鼓掌。
阿七和阿八从烟雾中,闪身出来,穿着奇怪的衣服,跳起了镇民们只在电视上见过的芭蕾舞,他们两个人配合默契,跳得足够难看,引发一连串笑声。
鼓乐队一曲奏完,换成了另外一首《动物狂欢节》。
丁福顺打扮成小丑的模样,脸上悬挂着巨大的微笑,骑着独轮车,率领动物们出场,展示他的造畜技术:
斑马是用白马画出来的。
耕牛装上一根长长的鼻子,客串大象。
一群流浪猫涌出来,每一只脑门上都写了个“王”字。
一条狗头顶上带上双角,身上贴满鳞片,化身麒麟瑞兽。
镇民们眼前一幕震惊得说不出话来,记者的摄影机捕捉到了镇长脸上难看的表情。
所谓的马戏团在假冒伪劣的动物们登场之后,成为了一个笑话。
镇民们从震惊中清醒过来,爆发出更加肆无忌惮的笑声,连花花父母也笑得上气不接下气,有人笑掉了假牙,有人笑得引起了面瘫,还有笑得下巴脱臼,不得猛抽自己以求复位。
笑声的声浪让阿七,阿八,秦老黑和花花都不知所措,只有动物们完全不解其意,我行我素,玩耍,叫嚣,便溺。
除了镇长,镇民们从来没有笑得这样开心,以至于笑声根本停不下来,尽管有人笑得心肌缺血,滚落在地上,仍旧无济于事。笑声像传染病一样,你传我,我传你,最终连觉得丢人的镇长也忍不住笑得滚落在地上打滚,摄影机笑得画面颤动。
笑声中,远道而来的台风青鸟,终于赶来,它经过小镇时化成一卷飓风,沿路捡拾树干,门框,纸片,垃圾,抵达广场时,已经应有尽有。
笑得狂乱的人群还没有注意到飓风已经包裹了整个马戏团。
原本不知所措的丁福顺被飓风卷入垓心,看着动物们腾空而起,化身成真正的斑马,大象,老虎,麒麟。
阿七和阿八张开双臂,任由飓风给他们翅膀,他们飞起来,对望一眼,觉得由衷地快乐。
秦老黑在飓风中漫步,飓风中蕴含的闪电在他周身闪烁,让他看起来金刚怒目。
花花围着飓风360度转个不停,张开嘴,遇到什么就吃掉什么。
飓风中心的丁福顺从怀中取出一个红绸包袱,里面盛放着李阿兰的骨灰。
他蓦然想起当初在大马戏团,那个年纪轻轻,身子轻盈的李阿兰,扯着两条红绸,在半空中荡来荡去,洒落玫瑰花瓣,引发观众们一声叠一声的欢呼,就像是降临凡间的仙女,对人间万物一视同仁。
年轻的丁福顺仰头看着她,觉得自己已经见识了人间盛景。
红绸断开,李阿兰从空中跌落,丁福顺第一时间张开双臂冲过去,却没能接住她。
李阿兰跌在地上,口鼻都流出血来,玫瑰花瓣撒在她身上,分辨不出来到底哪里还在流血。
大马戏团的游医下了断言,活不过三天了。
大马戏团决定遗弃李阿兰,继续上路,丁福顺执意留下来照顾她。
那天我晚上,丁福顺看着奄奄一息的李阿兰,在风雨中的异国他乡,向他能想到的所有神灵祈求,用我一条命,换阿兰一条命。
神灵们也许听到了丁福顺的祈求,果真李阿兰第三天活了过来,尽管脖子以下再也动不了,但意识仍旧清楚,她无法接受自己像一滩肉一样活着。
她绝食,咬舌,一心求死。
丁福顺阻止不了她,就问她,死前你还有什么心愿?
李阿兰想了想,说自己还想去别的地方看看。
丁福顺答应她,我带你去,看完你再死。
从那以后,丁福顺背着她,穿过丛林,穿过沙漠,坐上轮船穿越海洋,坐上火车蜿蜒向远方而去,在有海的地方看过日落,在有风的地方闻过草木香,在有雨的地方淋湿过衣裳和头发。
时间一长,虽然李阿兰没那么想活,但也没那么想死了。
丁福顺照顾她,她陪着丁福顺,坦然接受着时间洪流的洗礼。
等到两个人都垂垂老矣,丁福顺才带着李阿兰回到故乡。
丁福顺打开红绸,把李阿兰的骨灰撒入飓风,飓风会带她再一次飞向云端,化身风雨,从此抛开肉身束缚,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风声呼啸。
镇民们这才从笑声中缓过神来,他们看着飓风中的马戏团,看着丁福顺在飓风垓心犹如神灵般洒落爱人的骨灰,被眼前奇景深深震撼,脸上嘲笑渐渐褪去,转而露出庄重神色,情不自禁觉得膝盖发软,忍不住逐个跪了下去,向着天空膜拜。
这也许是他们这辈子见过最壮观的神迹。
飓风也成为马戏团的一部分,配合他们完成这场表演。
阿七、阿八,秦老黑和花花,还有那些动物们,都围绕着丁福顺,互相打着招呼,毫不惊慌,等着飓风中蕴含的闪电,给每个人,每个动物都镀上一层光。
旋转的飓风带着马戏团渐渐腾空,越升越高,直入云端,消失不见。
镇民伏在地上不敢起来,目送飓风带着他们的惊叹离去。
台风过后,动物园里一片狼藉,猴群,老虎,大象,长颈鹿,还有脏嘴鹦鹉全都被台风带走。
此后七天,天空中不时有人和动物掉下来,阿七和阿八掉在河水中,秦老黑掉在一团棉花里,花花掉在一棵树上。
他们都安然无恙,眼神里却有了和以往完全不一样的光。
唯独不见了丁福顺。
不知道飓风把他带到了哪里。
也许他又回到了拉丁美洲深处的热带雨林,在哪里成为一只老兽,继续他真假参半的人间传奇。
马戏团贡献了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盛大的演出,从此消失不见。
人们带着憧憬的眼神,用向往的语气,称呼他们“飞翔马戏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