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不再将租赁区分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而是采用统一的会计处理模型,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其他所有租赁,均要求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新租赁第十四条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进行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如:某a企业租入某办公楼,年租金35000元,租金每年递增10%,每年初支付一整年租赁,支付中介费用7000元,假设租赁内含利率为4%,则: 第一年租金=35,000.00 第二年租金=35,000.00*110%=38,500.00元 第三年租金=38,500.00*110%=42,350.00元 第四年租金=42,350.00*110%=46,585.00元 第五年租金=46,585.00*110%=51,243.50元 租赁负债的现值=35,000.00+38,500.00*(p/f,4%,1)+42,350.00*(p/f,4%,2)+46,585.00*(p/f,4%,3)+51,243.50*(p/f,4%,4)=196,391.24元,5年租赁额=213,678.50元 未确认的融资费用=213,678.50-196,391.24=17,287.26元承租人初始入账分录如下: 借:使用权资产 196,391.24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17,287.26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178,678.50 银行存款 35,000.00 借:使用权资产 7,000.00 贷:银行存款 7,000.00 第一年: 确认折旧 借:管理费用 40,678.25 贷:累计折旧 40,678.25 第二年: 支付租金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38,500.00 贷:银行存款 38,500.00 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借:管理费用 40,678.25 贷:累计折旧 40,678.25 借:财务费用 6,455.65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6,455.65 第三年: 支付租金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38,500.00 贷:银行存款 38,500.00 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借:管理费用 40,678.25 贷:累计折旧 40,678.25 借:财务费用 5,173.88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5,173.88 第四、第五年以此类推
注意: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由于企业所得对经营租赁是以合同约定的租金、以及相应发票、付款等确认成本费用,因而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