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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学诗,无以言】之二十二:《江有汜》,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自然自觉自在 2020-10-14

 
《江有汜》是《诗》的第22首。这是一首弃妇诗。描写一位被男人抛弃的女子,在大江边上,看着心爱的男人离去,那种感觉,又怨又恨还有爱。诗中纠结着丰富的、多重的情感,爱恨情仇,千古如是。
 


对于《江有汜》理解,历来分歧都比较大。由于诗前小《序》与诗的正文在文意上差别较大,所以,几千年来,出现了遵《序》和疑《序》两派二元分列的局面,且各派都有学说支持。我们这里采信疑《序》派中的弃妇说,供读者参考。

 
遵《序》派认为,《江有汜》是为媵(yìng)妾(随着正妻陪嫁给丈夫的女人)受正妻排斥、不能陪嫁而作,之子指正妻(见《毛诗》小序);疑《序》派则认为,是为多情女子被薄情男子遗弃而作,之子丈夫(方玉润《诗经原始》)。


不论持哪一派观点,阅读《江有汜》,都可以看到一个延续几千年的社会现象,即在男权社会中,由于经济地位的不平等、不独立,造成男女之间情感地位的不平等、不独立,“痴情女子负心汉”的故事在历史上一再重演,而且历来是文学作品描写的主题。
 

 
江有
 
江有汜,之子归,不我以!
不我以,其后也悔。
 
江有zhǔ,之子归,不我与!
不我与,其后也处。
 
江有沱,之子归,不我过!
不我过,其啸也歌。
 

 
注释:⑴江:长江或泛指江河。汜(sì):由主流分出而复汇合的河水。⑵归:荣归故里,或妇人谓嫁曰归。⑶不我以:不准备带我走我,媵自称。⑷渚(zhǔ):水中小洲。⑸不我与:真不带着我走⑹处:忧愁。⑺沱(tuó):长江的支流名称。或以为与“汜”同。⑻过:丢下我一去不回头。⑼其啸也歌:啸是唱歌没有谱和调的意思。有“狂歌当哭”的含义。一说满口出声,以抒愤懑之气,一说号哭。
 


《江有汜》全诗三章,情感逐段推进。先是以“汜”比兴,汜是旁通的分流,水流虽分离,但终会回归主流,这是尚有期待的意思,然后告诉这个人,不带准备我走,你会后悔的,虽怨但浅;接着以“渚”比兴,渚是水中的沙洲,旁通支流和主流一起堆出了沙洲,这或是比喻两人美好的往事,然后告诉这个人,你真的不带我走了,以后你自己慢慢回忆往事忧伤去吧。最后以“沱”比兴,沱是不再回流的分支,意味着分道扬镳了,眼见这个人头也不回走了,好吧,你走,我想你以后有的哭的,我等你仰天长啸号啕大哭。

 
《江有汜》诗中,被弃的女子应该是一位自信心很强的女人。她相信自己在男人心中的重要,因而预言男子当下的背弃行为,未来必将在感情上受到自我惩罚,即其后也悔其后也处其啸也歌。女子分别用不我以引出不我与带来不我过导致啸歌,控诉男子的绝情,并希望男子受到良心谴责。

 
常言道:愿望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处在弱势地位的女子,借此表达心中爱恨交加的复杂情感是可以的,但想要男子因受到心理上、情感上的自我惩罚,突然良心发现,转而回心转意、再续前缘,则是女子一厢情愿的幻想。事实上,很可能那男子已经时过境迁,在感情上并不引起任何震动。

 
关于感情,唐代诗人李商隐的《锦瑟》讲得很诗意,也很透彻: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人世间,唯有“情”字最难捉摸的!得之,彼此珍惜;失之,各自珍重!别无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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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于道,自觉于法,自在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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