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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迪自燃厂家不认消防认定书,外国品牌为何纷纷成法盲?| 聚说

 车聚网 2020-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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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 |  日产、奥迪、特斯拉
广西的陆先生去年花34万买了一辆奥迪A4L,没想到刚开了半年多车子就烧毁了。

销售公司拿出了奥迪厂家出具的检测结论:起火原因是涉事房屋右后方用电器故障导致电器短路,进而引燃屋内可燃物及车辆,非车辆质量问题。
厂家的检测报告称:翻开车辆未燃尽底护板,在底护板下方发现木炭残骸。如图所示,判断木炭残骸先于车辆底护板燃烧。
对此车主一家表示完全不认同。他们拿到了浦北县公安消防大队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上面这样描述:
经调查,对起火原因认定如下:起火时间为2019年5月7日23时30分许,经现场勘验,起火建筑主体为砖混结构,起火部位为一楼西北侧门,起火点为一楼西北门面内停放的奥迪汽车车头发动机舱右侧;起火原因为车头发动机舱右侧自燃,引燃车头周围货架和货物等可燃物蔓延成灾。
因此,陆先生要求销售方广西南奥汽车有限公司赔偿车辆损失。但该店售后负责人称鉴定结论以厂家报告为准,并拒绝了陆先生的索赔诉求。
陆先生及家人与奥迪店的售后人员展开了交涉。
-你们认可这个报告吗?
-认可
-好,消防说是自燃对不对?
-嗯
-我是在你这里买的车对不对?
-对
-那你要负责吗?要不要?
-消防也是一个鉴定机构,它不是一个执法机构。我们有我们的鉴定报告,已经给了你了。两个鉴定报告如果不一致的情况下,我已经告诉你方法了,可以走诉讼。
这里出现了一个“金句”:消防部门不是一个执法机构。
这导致车主家属失控,拍桌怒斥,场面一度陷入混乱。最终销售公司仍未给陆先生一个明确解决方案,陆先生也决定将向法院提起诉讼。

此事传到微博上,高潮来了。
@中国消防 在7月28日转发并评论:消防是执法机构,出具的认定书是一种法律文书,其结论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对认定书不服,可以申请复核。@奥迪 公司售后负责人竟认为消防不是执法机构?
车聚君也注意到,在消防大队开出的《火灾事故认定书》最末一段:当事人对本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本认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钦州市消防支队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估计奥迪并没有行政复议的打算,那么车主陆先生寻求法律援助的胜面更大了一些。
无独有偶,今年5月6日,河南新密市的马女士发现自家刚买了不到半年的日产奇骏SUV突然被烧毁了。新密市公安消防大队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显示:起火部位为发动机舱内电瓶周边部位,起火原因排除人为放火、遗留火种、外来火源引发火灾,不排除车辆电气故障引发火灾。
然而,东风日产同样不认可该消防认定书,并出具了自己的鉴定报告:没有发现火灾与车辆的质量有关系,不排除有外火的可能性。
这一反馈直接把马女士气哭了。详见:1000公里新车自燃,东风日产竟然不认消防认定书? ︳聚闻
为什么不断有厂家跳出来公然对抗消防部门的《火灾事故认定书》?说到底还是利益。
如果一旦承认火灾原因是车辆自燃,那么直接损失是厂家将不得不赔付消费者全部损失,间接损失是商誉会受到打击,承认自家的准新车自燃无疑是最大的质量危机,一旦传开谁还敢买?

最后,如果发生多起自燃事故,厂家将不得不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中心备案,说明原因与解决方案,并主动召回同一批次的车辆。这将是另一笔巨大开销与负面传播。
另外,不但有车企否认消防认定书,还有车企“修改”认定书的。
关于特斯拉421自燃事件,徐汇消防给出的认定书这样描述:起火部位位于车辆底盘电池系统第15、16号模组处。很明显,官方认为起火点是两个模组。但特斯拉的声明却这样描述:初步判断该个别事故由位于车辆前部的单个电池模组故障引起。
你看,特斯拉把消部门认定的两个模组“修改”成了单个模组。听上去,严重性一下子轻多了。详见:与消防认定书严重不符,特斯拉声明掩盖了什么秘密?| 聚焦
这事儿要发生在美国,不知道Elon Musk会不会吃官司?
2019年刚过去半年多一点,就接连出现了三起合资/外资企业对中国消防部门的《火灾事故认定书》公然抵触的案例。接下来,随着2020年取消商用车外资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车外资股比限制,以后外资独资车企会越来越多,如果合资和外资们都这样不尊重中国的法律法规,汽车市场的乱象会越来越多,重振汽车消费信心也是空谈。
车聚小结
为什么多个案例中,消费者都焦急万分甚至带着哭腔来要求媒体曝光?也是根本利益受到了损害。很简单,根据保险条款免责事项第七条第五项,自燃以及不明原因火灾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赔偿。
换句话说,被消防部门认定为自燃的车辆,保险是不赔的。除非车主购买了自燃险,但少则一两百元,多则近千元的自燃险一般消费者不会选择购买。如果这时厂家也另出一份鉴定报告将责任推的一干二净,那消费者只能自己承担这种本来与自己无关的十几万/几十万的损失了。
车市每况愈下,心术不正的人终将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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