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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解读——从税务的角度透视21种假账手法

 笑傲九天龙 2020-10-21

第一、成本费用互化

所谓成本费用互化是指将属于成本项目的支出账务处理变为费用以达到当期扣除企业所得税的目的。或将属于费用目的支出成本化以达到减少当期的超费用支出,夸大当期利润的目的,在实务中常见的案例有:

1、将本应该计入采存货成本中的安装费,运输费计入了销售费用,直接导致了本期利润的减少。

2、生产企业将本应计入管理费用的无形资产摊销费计入了制造费用,在月未分配计入了产品的生产成本,在存货未实现全部对外销售时,虚增了企业的利润。

第二、费用资本互化

所谓费用成本互化是指将属于费用项目的账务处理成资产,从折旧中递延税前扣除,或将属于资产类的科目支出直接确认费用,在当期税前扣除。在实务中比较典型的案例有;

1、企业新建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但计入成本中去提折旧。

2、企业将专项贷款的借款本应计入借款资费用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而是直接计入费用,导致本期利润减少。

第三、费用名目转化

所谓费用名目转化是指将部分税前扣除有限额比例的费用超标部分变为其他无限制或限制比较宽松的费用科目入账,以达到全额税前扣除的目的,以减少相关税费的目的,实务中常见的为:

1、将业务招待费转为广告及业务宣传费

2、将工会经费变成职工福利费

3、将赠品支出变成售后服务费

第四、费用预提、递延、选择性分摊

所谓费用预提、递延、选择性分摊是指为控制当期税前利润的大小,通过预提费用,以推迟纳税,或为其他目的<如股权转让价,当期业绩>夸大当期利润选择递延确认,或为选择性的将费用分摊.在实务中常见的案例有:

1、在各费用支出项目上分摊比例进行调节,人为的调整各期应该项目的应承担的税费,如土地增值税的分摊共有五种方法,占地面积法,建筑面积法,直接成本法,层高比例法,销售收入比例法,但企业前后分配的标准不一致,造成税负不均衡。

2、生产成本中的在产品直接材料成本的的分配方法,从原不分配,当成约约当量法。

第五、成本名目转化

所谓成本名目将属于本期可结转的项目转变为其他不能结转的成本的项目,或反行之,在实务中常见的案例有:

1、生产企业将车间管理费用与正常的管理费用混在一起。

2、企业将生产领料与售后服务人为的让其无法分开。

第六、成本提前或推迟确认,选择性分摊

所谓成本提前或推迟确认,选择性分摊,将本期结转成本时多结转,下期补齐,或改择改变分配方法达到上述两个目的,在实务中常见的案例有:

1,跨会计年度期间不据实结转成本,人为调节当期损益

2,将本属下年的费用在本年列支。

3,将本属本所的费用在下年列支。

第七、收入提前或推迟确认,选择性分摊

所谓收入提前或推迟确认,选择性分摊是指将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收入在当年确认了,导致当年的利润不实增加或者将不应该确认的收入在本年为确认,或将成本提前确认,直接导致本年利润的减少,在实务中常见的有

1,货物已发出,在不拥有商品的继续控制权的商品不确认成收入,而是计入了发出商品。

2,将客户要求提前结算开具发票的业务直接确认了收入

3,确认收入,不确认成本

4,确认成本不计收入

第八、收入名目转化

所谓收入名目转化是指收入总额在多种收入项目中进行调节,常见的将主营业务收入变为其他业务收收入或营业外收入,以达到控制流转税或突出主营业绩的目的。

第九、收入、成本、费用虚增减

所谓收入收入、成本、费用虚增减是指人为的虚增或虚减收入,成本,费用,造成进行差错调整的依据,达到纳税期拖延或其他目的,实务中常见的有报销虚假费用票据,人为捏造增加销售成本。

第十、转移定价

所谓转移定价是指在业务活动中,不按照公允价格,而是根据企业间的共同利益进行产品定价,以达到不交税或少交税的目的,在将实务中常见的将亏损企业的产品高从价销售经给盈利企业,以达到关联企业整体税负的最低的目的

第十一、资产负债名目转化

所谓资产负债名目转化是指将应付款项作为避税的手段,按会计制度规定,应付款项科目属于流动负债,通常在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但同于其他应付款业务较复杂,但将应付款进行挂账,在实务中常见的案例有:

1、将收入长期挂账成其他应付款,造成借款经营的假象,达到推迟交税的或不交税的目的。

2、将支出长期挂成其他应收款

3、将超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额度的费用如业务招待费广告费虚作借款,使企业费用虚减,影响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第十二、虚假交易法

在实务中,常见的虚假交易法为以不存在的合同入账,造成资金流出,增加本期成本费用,达到减少所得税的目的。

第十三、费用直接抵收入法

在确认收入时,通过虚假发票入账,如广告及业务宣传费,将虚假费用税前扣除,达到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税额的目的

第十四、重组转让法

利用股权转让,资产转让,债务重组等进行资金或收入转移以达到避税的目的,如将公司的资金转移,达到破产赖账等目的。

第十五、私人费用公司化

所谓私人费用公司化是指股东高管等将个人的支出费用,以公司的名开具发票在公司进行列支的行为,达到个税及企业所得税光少交的双重目的,在实务中的常表现为:

1、将个人租房费用在公司列支

2、将个人消费以公司的名义开具发票报销

第十六、收入、成本、费用转移法

所谓收入、成本、费用转移法是指通过合同分立,将收入,成本或费用转移至其他公司或个人,如生产企业将其生产的产品对外投资,账务处理成借记生产成本,货记原材料,达到增加产品生产成本,减少利润,另一方面又达到隐蔽投资收益的目的。

第十七、虚增减流转过程

第十八、 所谓虚增减流转过程是指在流程过程上下功夫,多一道流转过程,收入额就多一倍,以可达到可扣除费用的范围增大的目的,在实务中常见的案例有:

1,将销售部门变成子公司,让收入增加,以达到业务招待费,广告与业务宣传费扣除基数扩大的目的。

2,将资产由公司借款给个人购买,再以公司的名义租赁其个人资产的名义,无形增加租赁费用。

第十九、利用金融工具法

所谓利用金融工具法是指利用股票,期货,外汇等金融工具进行难以以控制未来价格的交易。在实务中有企业将卖出股票时将价格控制在低水平,而当实际收入时,股票价格已上涨,却仍以低水平确认收入,以避免部分流转税的目的。

第二十、集团化操作

所谓集团化操作是指利用集团化的统一操作,人为的控制成本费用,以达到税负水平最低。
1,将盈利企业的利润转至亏损企业

2,通过内部的定价,让部分企业充分享受诸如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二十一、其他。

在实务中存在的借款作为收到定金,订金,押金的处理,以达到避免利息支出的产生的目的,将收到违约方的违约金处理成其他应付账款项,如收到的保证金,质保金等等,以达到不交或少交增值税的目的。

黄振实务财税点点通,持续讲企业真实发生的实务事,始终坚守合法合规的底线思维,本着点拨而不点破的原则,以全新视角独立分享自已对具体事项、具体领域独有的观察及理解,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各位同仁带来另类的思考及启迪,谢谢大家持续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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