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以前从农村到城市是一趟单行线,一旦获得城市户口,想再回到农村那就太难了。经国家有关部门会商研究,对人大代表邵志清提出的《关于完善不动产登记的若干建议》作了回复,明确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这就意味着,如果父母仍然住在农村,那么子女就算户口不在村里,也依然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回到农村变得更加现实。别看现在很多人涌向城市,再过二三十年,回农村养老将必然成为潮流。退一万步讲,叶落归根,农二代无论走多远都不能忘记自己从哪里来回哪里去。这句话很有道理,不只是情感上的寄托,更是未来安身立命的归宿。这也是为什么有些农村拆房上楼时,身在外地的游子强烈反对的重要原因。所以,趁现在父母尚在,赶快回老家把房子修缮得牢固一些,生活设施置办得完备一些,法律手续准备得充分一些,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同时,确立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客观上还能让传统孝道得以维护。现在那么多空巢老人,他们的精神和心理世界十分贫瘠。现在为他们增加一项可继承的财富,至少让那些流落在外的子女心存一丝念想,至少在惦记宅子的同时也能多回来看顾一下老人。如此分析问题可能十分庸俗,但农村老龄化的现实就决定了,不能过于理想化揣测人性,只有现实一点才能让老人们得到最真切的关怀。一旦房子被拆掉,留给子孙后代的就啥也没有了,稍微有些眼光的农民,就会和他们的子女会誓死保住自己宅基地上的房子。这也提醒那些非法强拆者,千万不能随意动农民的奶酪,否则他们会跟你拼命。总之,把本属于人民的权利还给人民,这就是最大的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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