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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不断!分拆上市闸门开启,净利润门槛降至6亿元,“上千家”​公司达标

 昵称72056340 2020-10-22

资本市场好消息不断!中国版本的分拆上市正式规则来了。


12月13日,证监会上市部副主任孙念瑞在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简称《若干规定》)于12月13日正式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具体来看,《若干规定》明确了分拆条件、规范了分拆上市流程、明确了行为监管要求并表示将打击借分拆进行概念炒作、“忽悠式”分拆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场分析人士指出,分拆上市有望拓宽子公司融资渠道,帮助企业做大做强。

分拆上市规则修改4项标准
具体来看,相比此前《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中的7条“硬性标准”,有4条内容作出了修改,对分拆上市标准进行了适当放宽。

修改一:

降低净利润门槛

《若干规则》中指出,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最近3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6亿元人民币。孙念瑞表示,征求意见期间,市场有声音认为原来10亿元的盈利要求太高,正式稿结合市场情况和企业的诉求,把盈利门槛调低至6亿元。随着市场的逐步发展,证监会将会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评估、完善分拆上市政策。现阶段设置盈利门槛只是控制分拆上市适用范围,使政策平稳起步,防止“一哄而上”。

修改二:

调整募资时限要求

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要求,三年内使用过募资的业务或资产不允许分拆单独上市。
征求意见稿显示:
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内发行股份及募集资金投向的业务和资产、最近3个会计年度内通过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业务和资产,不得作为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资产。
所属子公司主要从事金融业务的,上市公司不得分拆该子公司上市。
正式发布的分拆规则适当放宽了要求,允许最近三年内使用募资规模不超过子公司净资产10%的子公司分拆上市。

修改三:

调整高管持股限制

《若干规则》中指出,上市公司及拟分拆所属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员持有所属子公司的股份,上市公司不能持有超过所属子公司分拆上市前总股本的10%。
高管持股比例较征求意见稿放宽了条件,调整为不能超过30%。
孙念瑞表示,在征求意见过程当中发现,很多人反映现在科技企业高管持股管理团队是非常常见的现象,10%的持股限制过严,根据市场的要求将持股比例限制从10%提高到30%。

修改四:

调整同业竞争表述

《若干规则》中指出,上市公司应当充分披露并说明,本次分拆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独立性;上市公司与拟分拆所属子公司要符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要求。

“上千家公司符合拆分标准
财富君通过万得数据统计,符合《若干规定》要求,上市满三年、近三年连续盈利且上市公司近三年净利润合计大于6亿元标准的A股公司共有1012家。
此外,2019年以来,也有多家上市公司在公告和交易所互动平台上曾表明有分拆意愿,包括天士力、铜陵有色、白云山等。
通过分拆子公司来帮助企业做大做强,逐渐成为上市公司新的可选路径。
光大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谢超指出,《若干规定》的出台,有助于子公司拓宽融资渠道,同时降低信息不对称性,令市场充分认识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成长力。子公司管理者实现向股东的角色转换,经营积极性有望提高。
孙念瑞也介绍称,从企业实际情况来看,随着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企业涉足越来越多的领域和行业,发展出不同的业务,企业才会逐渐产生分拆上市的诉求,通过分拆它可以理顺经营架构、治理架构。


作者:毛超

新媒体编辑:谢玥

监制: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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