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曾订立遗嘱,明确将其个人所有的一套房屋在其去世后赠送给王某。假如刘某去世后,王某对遗嘱内容及刘某去世的事实均知晓。但是王某一直没有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那么,王某还有权继承上述房屋吗? 读者:李女士 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4条第二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根据上述即将于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结合您的描述,假如刘某去世后,王某对遗嘱内容及刘某去世的事实均知晓。但是王某自知道受遗赠60日后没有明确表示的,应视为放弃受遗赠,即王某丧失了上述房屋继承权。 天津国鹏律师事务所 李宁 刘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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