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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在核心价值观”系列谈之开篇词

 商坛论衡 2020-10-25

践行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企业梦凝聚正能量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明确指出:“城乡基层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流价值的重要依托,农村、企业、社区、机关、学校等基层单位要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使之融入……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中,努力实现全覆盖”。在企业管理中实现这种全覆盖意味着经营活动各个环节要与之相匹配,因此我们有必要将核心价值观的十二个关键词当做一个整体来看待,根据经营活动各个环节的任务分别找到各自的杠杆点,从而在统筹兼顾中内化于心、外化为行,积聚正能量。

面对成长难题在规范与创新间进行正能量的匹配

从十八大报告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战略部署来看,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事关全局、事关长远、事关根本;在微观上也一样:一方面,核心价值观需要对经营活动进行全方位渗透、全方位践行,使之在整体上融入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另一方面,核心价值观又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十二个关键词可以根据特定的场合和需要,在不同的情景和语境下分别进行灵活和具体的表述。

具体说来,十二个关键词与企业活动中的市场、产品、资源、运营系统、管理系统、企业文化这6个层次,以及管理系统中的计划系统、组织结构、管理培训系统、控制系统、绩效管理系统这5个子系统和公司治理机制构成的6个环节,分别进行匹配,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支持的组织运行框架,由此将核心价值观和企业的经营管理实际结合在一起,既可以保证核心价值观对经营管理实践的全面指导,又能够保证经营管理活动对核心价值观的全面践行:

与“富强”相匹配的是“市场定位”:企业需要在商言商,在人民富裕国家强盛的市场需求中找到自己的独特定位,开拓可持续发展的市场前景。

与“民主”相匹配的的是“管理创新”: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像在粉丝经济中汲取营养那样,让消费者与员工有更多的参与。

与“文明”相匹配的是“产品和服务”:将市场定位具体化,在抱元守一中不断推陈出新,既无愧为物质文明的一朵奇葩,又能在精神文明和新的商业文明中注入正能量。

与“和谐”相匹配的是“运营机制”:为企业成长提供和谐的内部协作架构,并且在经营环境中追求上善若水的运营状态。

与“自由”相匹配的是“组织平台”:为员工自我价值的实现提供应有的空间,使得企业组织能够保持活力,充分行使“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自主权,以灵活应对市场挑战,适应新常态。

与“平等”相匹配的是“过程控制”:及时校正执行中的特权,使不同的利益主体在表达述求、获取信息、分享发展成果等方面享有制度平等、机会平等的保障。

与“公正”相匹配的是“资源开发”:在对外部资源的获取中坚持取之有道,保持环境友好;在对内部资源的调配中坚持公平公正,促进企业生态良性循环。

与“法治”相匹配的是“公司治理”:在企业两权分离中杜绝“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行为;使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小股东和员工的合法利益都能得到保障。

与“爱国”相匹配的是“企业文化”,将企业文化建立在爱国主义的基础之上,在企业与员工的荣辱与共中贵时主变,助推企业梦的实现。

与“敬业”相匹配的是“学习培训”:在知识更新中为员工敬业奠定扎实的专业基础;打造学习型组织,在不断拓展员工职业前景中凝聚忠诚度。

与“诚信”相匹配的是“计划落实”:从计划层面开始,为对内、对外的承诺背书,对计划的制定应当保持纯粹素朴的务实态度,为员工提供良好的示范和可靠的指导。

与“友善”相匹配的是“绩效协作”:绩效考核机制是企业获得预期效益的重要保障,然而单纯强调局部的绩效指标容易导致团队精神的丧失,因而弘扬友善、协作精神显得十分必要。

上述匹配构成了一个以企业的组织成长为经,以企业的管理运行为纬的经营管理模式,为核心价值观的全覆盖提供了一个可能的体系。当然,该体系各个层面的划分是相对的,彼此应当是相互支撑、相互渗透的。它们之所以能够与核心价值观产生必然的联系,是因为该经营管理模式并非一蹴而就的,需要历经由草创到规范,然后因创新而打破原有规范;再由自我颠覆到形成新的规范,这样一种呈螺旋式跃迁的状态。而面对每一次跃迁,企业都会面临诸种新的成长难题,需要通过对核心价值观的弘扬,不断从中汲取和集聚正能量予以破解。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个应予遵循的管理框架

作为新时期精神文明建设集体智慧的结晶,核心价值观不仅构成了一个有机的“意识”整体,而且可以在现实层面对人们的实践产生积极的反作用,否则就很难将“虚”事坐实。我们知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为国家治理的实践拓展,奠定了扎实的精神基础;那么,通过上述对企业管理的系统匹配,也完全可以成为企业经营者应予遵循的管理框架,使之发挥突破企业成长瓶颈的正能量。

当前,国际上风云变幻;国内的社会深刻变革,各种社会矛盾相互叠加、集中呈现。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体现中国精神,凸显社会主流价值,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强化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引导,在本质上也是在众声喧哗中的一种管理活动。在我国的历史上,从西周时期“礼乐文明”促成中国道德治理的第一次集成,到汉武帝时期以儒学为官方意识形态,促成以道德治理为核心的传统中国治理文化的定型,都可以视为对核心价值观的整肃、梳理或者管理。因此,其中对价值观的引领或者管理,与企业经营活动中的管理应当是相通的,在本质上都是一种管理活动,只不过对价值观的管理重在认知认同;接下来的事情就是要在知行统一中避免两张皮,杜绝说一套做一套。社会正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对社会正能量的管理,对企业管理无疑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然而,将核心价值观作为企业应予遵循的管理框架,并非简单的对号入座、生搬硬套;而是要把握核心价值观活的灵魂和思维方式,注重经济行为和价值导向的统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实现市场经济和道德建设良性互动。也就是说,我们不能把核心价值观的12个关键词仅仅当做12张标签,而应当体会其中有关认识人类社会活动的方法。比如核心价值观的方法论意义至少可以包括聚焦思维、层次思维和整体思维,值得管理者关注。

所谓聚焦思维并非固执于某一个关键词,而是十二个关键词对核心价值观体系分别形成不同的浓缩点。将这种聚焦思维用之于企业经营,就是要坚持微创新、微战略,像华为公司那样的“针尖式生存”,学会集中优势,善于各个击破。这一点,我们在“富强”与“市场定位”的匹配中,就是以此为杠杆的。

而层次思维和整体思维则是相辅相成的。比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包括国家建设价值目标、社会秩序价值取向、公民道德价值准则三个层面的内容;这在企业经营中中可以表现为改善经营环境,担负应尽社会责任;健全企业体魄,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全员素质三个层面。这样既有层次感,又有全局观。

其实,对核心价值观的完整践行,就是在坚持企业管理的中国式,有助于实现独具特色的企业梦。过去有一种所谓“中国式管理”,过多地偏重于对“酱缸文化”的适应,只顾迎合被扭曲的中庸传统以及落后的国民心态,罔论正能量。实际上,中华民族一路繁衍到今天,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对中国精神的正本清源,学有本源的文化回归,坚持民族特色的思想传承,才是对博大精深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所进行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让企业流淌着社会正义与核心价值观的血液,才能真正体现企业管理的中国式、中国优势。当然,实践是形成核心价值观的基础,也是衡量核心价值观是否确立的标准。这个标准就是中国梦的实现、企业梦的成就。相比较而言,企业梦的成就离不开中国梦的实现;然而,企业梦不等于中国梦。作为一个独立的市场主体,一个具体的企业既需要完成自己自强自立的使命,也完全有可能在经济全球化中率先成就辉煌,从而为中国梦增加一道靓丽的风景,产生不可替代的感召作用。

在真正坚持以人为本中积极促进核心价值观落地

需要指出的是,当企业经营系统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匹配之后,前者能否流淌着后者的血液,取决于企业的管理者,尤其是企业的灵魂人物或者领军人物是否能够真正坚持以人为本。更具体一些讲,以人为本应当是以员工的智慧、创新能力为本。如果说企业的灵魂人物或者领军人物在创业之初需要亲力亲为,甚至必须一个人说了算;那么当企业初具规模,需要进行规范管理时,就不能把偶然的成功当做普适的模式,自以为得到包打天下的秘诀,我行我素。尤其是面对成长“天花板”,如果依旧迷信潜规则,那就很难在以人为本上下真功夫。

换句话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从管理者做起。所谓“论先后,知为先;论轻重,行为重”。管理者如果真正想率先践行核心价值观,首先要解决认识上的问题,把立足点放在以人为本上来。当今的管理者一般不会公开亮出以“神”为本和以“物”为本的旗帜,但我们也不能否认他们曾经有过机会导向的冲动、资本运作的造神向往以及官商勾结的痼疾。只有善于识别和勇于拒绝类似潜规则的诱惑,把发挥员工的积极性作为自己的使命,体现出管理就是服务的本真,才算解决了认识上的问题。而管理者行动上的表率作用,当然要比仅仅对员工进行核心价值观的灌输、说教重要的多。如果一方面拿着在老百姓看来是“天价”的年薪犹嫌不足,理直气壮地要在个人收入上与国际接轨;另一方面又要求基层员工多做奉献,那是在低估员工的智慧,得到的只会是博弈加大的潜流,罔论聚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正能量。

管理的“木桶理论”告诉我们,企业的管理水平是由最短的那块木板(短板)的高度决定的;要想提升管理水平,必须补齐短板。企业经营系统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匹配之后也是一样,精神文明和创新能力的提高需要全员践行,需要建立在“一个都不能少”的基础之上,不能留下“短板”。否则那就是管理短板,会使得管理举措的执行在整体上难以达到应有的高度。比如可以像铜川照金电厂结合实际开展的“九反九立九比对”活动那样:反骄立本比觉悟、反虚立实比效果、反松立严比纪律、反绕立责比服务、反庸立能比素质、反懒立勤比贡献、反散立制比长效、反腐立廉比自律、反奢立俭比口碑。通过旗帜鲜明地反对不良现象、不良作风,就可以取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潜移默化的效果。

核心价值观与以人为本的落地应当是一致的,一方面需要正面引导,另一方面需要虚事实做,“不让雷锋穿破袜子”。培育核心价值观与实现企业既定的经营目标比起来,似乎在“务虚”,这是由文化软实力的特点决定的;正因为如此,需要虚事实做,将以人为本在分配层面上体现出来,让诚实劳动和创新在分配中占有更多的比例。管理者在贯彻以人为本的精神时,应当打破同工不同酬等体制藩篱,使得符合核心价值观的行为都能得到尊重,违背核心价值观的行为都能受到制约。所谓“不让雷锋穿破袜子”只是一个形象的说法,并非对“雷锋”的格外施舍,如同对资本规则的遵从,“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一样,那是对以人为本承诺的兑现。也并非是对管理者的额外要求,只不过需要管理者敢于担当,对以人为本心存敬畏,绝不能因为有劳动者相对弱势就坐食人口红利、拖欠工资、同工不同酬,以至于在“人才红利”上进行新的盛宴狂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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