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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战?不可不读《司马法》

 商坛论衡 2020-10-25

商战?不可不读《司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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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竞争风起云涌,使得商家常常把商场当作战场看待,这固然有道理,但是如果从我国的兵法中汲取经营之道,仅仅把古代兵法理解成《孙子兵法》,那就有失片面。其实,我国古代流传下来的著名兵书中还有一部叫做《司马法》,它似乎更得传统文化的精髓。尤其是在市场竞争出现竞和关系,需要强调规则意识的时候,体现着史前军“礼”精神,崇尚武德观念的《司马法》就更值得一读。

《司马法》大约成书于春秋末期。“齐威王使大夫追论古者司马兵法,而附穰苴于其中,因号曰《司马穰苴兵法》”。(《史记·司马穰苴列传)汉代对《司马法》非常重视,武帝时“置尚武之官,以《司马兵法》选,位秩比博土”。(见苟悦《申鉴·时事 篇》)司马迁称《司马法》“闳廓深远,虽三代征伐,未能竟其义,如其文也”。东汉以后,曹操等人的著作多以《司马法》为重要文献资料而加以征引。晋唐之间,杜预、贾公彦、杜佑、杜牧等人也多以《司马法》为自己立说的根据。宋元丰年间把《司马法》列为《武经七书》之一颁行武学,定为将校必读之书。在《司马法》现存的五篇文字中,我们可以看出从殷周到春秋时期的军制以及那个时期的军事思想,其中有一个鲜明的特征就是崇尚军礼精神和武德观念。难怪《汉书·艺文志》把此书列为礼类,称之为《军礼司马法》。这就有助于我们克服一个偏见,既把兵法当作“诡道”,似乎完全可以无视规则,以纠正在市场竞争中对兵法的误读。

《司马法》第一篇“仁本”是全书的总论,揭示了兵法之魂。“仁”不仅要在自己内部实施,而且要施之与敌方,“不加丧,不因凶,所以爱夫其民也;冬夏不兴师,所以兼爱其民也。”意思是说,不乘敌国举丧用兵,不乘敌国灾年攻伐,用来爱护敌国的人民;冬夏两季不兴兵,是兼爱敌我双方的人民。《司马法》将这称之为“战道”。打仗的时候要讲究“六德”:“逐奔不过百步,纵绥不过三舍,是以明其理也;不穷不能而哀怜伤病,是以明其仁也;成列而鼓,是以明其信也;争义不争利,是以明其义也;又能舍服,是以明其勇也;知终知始,是以明其智也。”要求自己的将士进入敌国之后要约束自己的行为,“入罪人之地,无暴神祗,无行田猎,无毁土功,无燔墙屋,无伐林木,无取六畜、禾黍、器械。见其老幼,奉归勿伤。虽遇壮者,不校勿敌。敌若伤之,医药归之。”把这些精神用在市场竞争中,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规则意识。打仗都要讲究武德,市场竞争怎么能不遵守规则呢?

有人认为,我国的文化传统中缺少规则意识,《司马法》的存在证明这种看法是片面的。《司马法》所强调的“军礼”是古代的“五礼”之一,五种礼制即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军礼作为国家礼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规制有关军事方面的礼仪活动,而且规范着战争行为,是人类从荒蛮走向文明的重要标志。兵戎相见中的军礼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竞争规则,违背了这些规则,人神共愤。当然,战场角逐的规则也有其层次性,第一个层次是参与战争的各方应当共同遵守的规则,只要你参与就应当这样做,尤其是战争行为的发起者更应当如此,而无论是否事先有约定。第二个层次是争锋各方约定的规则,比如下战书,要按照约定的要求去做,言而有信。这类规则意识相当于我们现在所说的契约。第三个层次是根据约定进行的合理推演。争锋各方有了约定之后,情况发生了变化,或者后来发现约定有缺陷,这时候就应当根据第一个层次的规则进行合理推演,而不是故意钻空子。这三类规则在市场经济中都有,如果说在战争中就应当按照规则进行自律,那么在市场竞争中这种自律精神就应当更强,否则就是向荒蛮的返祖。

当然,作为一种兵法,《司马法》并非迂腐;兵不厌诈之类被《司马法》称之为“权”:“正不获意,则权;权出于战,不出于中人。”意思是说,正当行事不能如愿的时候,则应权宜行事;根据作战的需要进行权衡,可以与忠信仁爱问题区别开来。这种权衡固然不拘泥于竞争规则,但是最终还是为“仁本”服务的,“是故杀人安人,杀之可也;攻其国,爱其民,攻之可也;以战止战,虽战可也。”这对于我们在市场竞争中正确处理战略与策略的关系,无疑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市场竞争当然要讲竞争策略,甚至要“投机”,但是最终还是要服从竞争规则。而且市场竞争是重复博弈,如果在一次博弈中不讲规则而失信,别人不仅不会愿意再次与你合作,而且可以就你的不讲规则寻求公正的救济。况且,市场竞争并不是与对手的“刺刀见红”,而是通过产品或者服务由顾客选择,各种机巧更要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不能只讲兵不厌诈之类的诡道。

《司马法》所倡导的竞争规则尽管随着“礼崩乐坏”,受到春秋无义战的冲击,但是作为一种武德,还是被有作为的军事家传承下来,仁义之师一直是人民群众对他们所热爱军队的高度赞许。只是到了清代,《司马法》受到姚际恒、龚自珍等学者的质疑,渐被疑为伪书而为世人所淡忘。后来的研究者对清代学者的置疑详加考查,发现根据不足,重新确认和恢复了《司马法》应有的历史地位,那么它所揭示的军事思想的价值就更没有理由被尘封。市场经济本来就是规则经济,在市场竞争中扩张,将兵法用之于管理本无可厚非,但是如果以为兵法不讲规则则大谬不然。如今《孙子兵法》被西方管理学界奉为经典,国人在引以为骄傲的同时,应当保持清醒的头脑。俗话说“缺甚吃甚,吃甚补甚”,当世人以为我们没有经过长期的商品经济的洗礼,规则意识淡薄的时候,我们就应当格外重视《司马法》一书的价值,从中激活一度沉淀的讲究竞争规则的民族传统。当然,在《司马法》中汲取规则意识,需要结合时代特点,赋予“仁本”以新的内容,例如以人为本,以创新为本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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