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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问法院院长:刚才那个女娃娃去哪里了?|法客观察

 云亭律师事务所 2020-10-30

作者:法客观察员

阅读提示:党政领导遂盯着女法官的空位置,自然地问法院院长,刚才那个女娃娃到哪儿去了?

[法 客 帝 国(Empirelawyers)出品]    

在各类司法改革成果展示和宣传会议上,毫无例外,司法改革成果显著,法官审判独立的调子也越拉越高。我们都相信,法检的财权、人事权的去地方化实施后,法院检察院的同仁们应该再也不用去搞拆迁扫大街和招商引资了,即使有,那也只能是那些改革尚未深入的个别地区的个别现象。

即使是每当司法改革的新政策和文件出台时,我们总能看到的很多惨不忍睹的吐槽。我们也乐观坚信,春天一定会到来,尤其是部分参与司法改革方案设计和操盘者们近乎无知的乐观和盲目的自信,让人印象深刻。司法和司法人员的地位,是否有如《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所称的各种“有权拒绝”,在实操中,我想,一线的朋友们大家有目共睹。

在此,观察员愿意与大家分享一则有趣的见闻。

在某城市一个疑难案件个案处理的专题协调会上,地方政府行政首脑、法院院长、承办法官(法院某业务庭庭长,女法官)、案件当事人等共同参加,会议在政府大楼的会议室举行。

由于会议主要是由政府出面协调案件的处理,陪坐上的法院院长和女法官并不一直在会场。应该说,看得出来,法官们似乎并不乐于参加这样的会议,因此会议中女法官和院长不免有时进进出出,貌似心不在焉。

在谈及案件中很重要一个细节和事实问题的核实时,政府领导得知女法官比较清楚具体情况。遂盯着女法官的空位置自然地问法院院长,刚才那个女娃娃去哪里了?……

听到这句话,法客观察员惊讶得下巴都快掉下来了。

一位三十多岁的法院业务骨干、法律专家、资深的已入额的法官(要不是骨干和资深,应该也不会担任承办法官和庭室负责人),在政府首脑眼里,似乎并不是有特别身份的司法人员,不过是参与一起为党和政府排忧解难,解决麻烦问题的办事人员,嗯,如其性别,一个“女娃娃”


可能很难想象,如果美国总统称呼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鲁思·巴德尔·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不了解她是谁的,请自行百度或谷歌)“那个女法官”、“那个女的”、“那个老太太”,不知会引来什么样的政治灾难。

关于美国总统对大法官的尊重,我们很容易看到这样的报道:在2011年白宫举办的年度光明节庆祝活动中,奥巴马提道:“鲁斯·巴德·金斯伯格法官在这里,我们对她的到来极为激动。她是我最喜爱的人之一。我在心中为金斯伯格法官留有一个小小的柔软角落。”

语言是个有意思的东西。当然,我们更愿意善意的理解和相信,这位政府领导对法官并无任何刻意的不敬,正是这看似随意却自然而言的举动和言语的细节,揭示了司法人员在与地方党政互动关系中地位和扮演的角色。

我们知道,本轮司法改革,以及最高司法机关的努力,旨在塑造(或重塑)司法机关的权威,简单点说,法院的权威、裁判的权威,改变司法和司法人员成为其他权力婢女的印象。我们也看到,在本轮司法改革中,有关方面希望树立司法权威的各种努力。

但是,法客观察员认为,最根本的,还应该是树立法官的权威——这个权威更主要的不是在普通百姓中高高在上的权威,而是在与其他公权力的互动中的权威。

最起码,我们希望看到在上列情形中,这位领导随口而出的、自然而言的,最起码应该是“某某法官”(以更尊敬的语言和语气暂不奢求),而不是“那个女娃娃”。

法官的地位、尊严和职业尊荣感,并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也更不是在现有的体制机制下凭空产生的,也不应该“干警”这个头衔和身份能享有的。

我理解,法官的权威,并不当然来自于不扫大街,也并不当然来自于文件的定位,更应来自于对专业的自信、对法治的信念、对法律的精通、对凡尘俗世的关爱和仁慈,以及基于此形成的与权力保持的距离、威严,进而通过独立判断形成的高品质的裁判文书和个案判断彰显出来。当然,还有个小前提,法官等司法人员自身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与自由,职业地位和权力的刚性保障。

否则,司法人员在党政领导眼里,就是一个“女娃娃”或者一个“男娃娃”;否则,部分朋友,会选择用脚投票。别忘了,你们都是对着宪法宣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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