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人可申请公租房 (一)申请公共租赁房应满足的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非本市户籍的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当地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需提供暂住证); 2、中低收入且未承租公房的家庭; 3、家庭资产核定不超过20万元; 4、无住房家庭; 5、未承租或居住直系亲属在本市区内的住房; 6、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配租的外来务工及新就业大学生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新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三年内就业; 2、外来务工人员须持有本市城镇暂住证,并居住一年以上的家庭(或个人); 3、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4、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承租公租房租金; 5、无住房; 6、未承租或居住直系亲属在本市区内的住房; 7、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公租房的流程是什么 配租对象: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它住房困难家庭) 公租房如何申请:取得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只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填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预先登记表》即可进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范围。候家庭外的其他住房困难家庭:如果要申请公共租赁房,相关的细则还在制定中,这些家庭可以通过先申请“三房”资格,以同时获得公共租赁房的申请资格。 公租房申请所需材料:申请人身份证、“三房”审核备案通知单。 优先配租对象:其中符合廉租、经适、限价“三房”申请条件及家庭中有60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属重点工程拆迁的可优先配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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