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书二十论》第二讲 主讲:彭老师工作室 内容:气感论 【原文】生气行乎地中,发而生乎万物。人受体于父母,本骸得气,遗体受荫。盖生者,气之聚。凝结者成骨,死而独留。故葬者反气纳骨,以荫所生之道也。经曰:气感而应,鬼福及人。 【生气行乎地中,发而生乎万物】生气在地表内运行,发展变化产生世间万事万物。 【人受体于父母,本骸得气,遗体受荫】人受体于父母,即父母的生气生子女的生气,因而父母和子女的生气是同类生气,就好比是频率相同的电波,父母的生气和子女的生气会相互感应。 遗体有双重含义:一是指父母百年后的死遗体,二是指父母所生子女的活遗体。要让百年后的父母的遗体和骨骸保留的时间长,必须让父母的阴宅乘生气;要让子女受到庇荫和保护,必须让子女的阳宅乘生气。 【盖生者,气之聚。凝结者成骨,死而独留】人之所以生,是因为生气的聚合而致。凝结的生气就成为人的骨骼,直到人死了即使皮肉腐烂而独留骨骼,因此骨骼还是原来的生气。 【故葬者反气纳骨,以荫所生之道也】所以葬和藏,就是使外来龙脉的同类生气纳入独留的骨骼,以资荫骨骼生气旺盛,使之庇荫骨骼同时感应遗留的子女活体,这就是葬乘生气。 【经曰:气感而应,鬼福及人】经书上说:反气纳骨感应的生气旺盛以否,它的福祸都能感应到儿孙身上,乘得旺盛则得福主吉,乘得不旺则得祸主凶。 【本节的重要内容】 1、风水师必须相信鬼神。 2、必须相信阴安而阳顺。 3、必须相信父母和子女间存在心灵感应。 4、必须相信龙脉生气能庇荫后世子孙。 |
|
来自: 新用户08262706 > 《待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