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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小偷少?源自江户时代就有这么多酷刑对付小偷小摸……

 日本物语 2020-11-23

在大家的印象里,日本可是相对治安好的国家了,小偷也相比其他国家少。那么高素质的日本社会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建立的呢?今天说说下奠定日本现代文明的江户时代。

在以前的古代,针对犯人有多种多样的刑罚;量刑可比现在讲人权的社会要严重得多,可能只是偷了一个小物品都有可能被处于极型。

在日本的江户时代,就已经有了完整的法律,那就是『公事方御定书』。

1742年,德川幕府在继承传统习惯法的同时,又仿照中国明律制定了『公事方御定书』,这也是德川幕府时期较为完备的一部法典。

该书分为上下两卷,上卷81条,是有关各种法令、判例的汇编;下卷共103条,通常被称为「御定书百条」,主要是关于刑法和刑事诉讼的规定,是幕府刑事法的基础。
该御定书的大部分内容一直沿用到德川幕府末年。
但对于平民来说,自己也不懂法,犯了什么罪会被怎么样其实也是不知道的,只能每一天战战兢兢地过着日子。因此,这部法律除了有量刑的效果以外,还有着震慑作用。

接下来,本文将要介绍江户时代的各种刑罚以及其特征。大家可以跟我国古代的刑罚对比一下,看看谁的更严格。

即使是死刑后也要受到屈辱般的对待

江户时代的刑罚,可谓是残忍。就跟古装剧里所演的一般,为了给大家引以为戒,会在大庭广众下执行死刑。如果要是犯人在行刑之前就已经死亡了,那么就会在其尸体上行刑,可以说是就是死了也不会放过你。
虽说死刑的目标是「致人于死地」,但刑罚的轻重以及死后的处理方法也是根据种类,有着很大的不同。具体来说,分为以下六种类:
下手人、死罪、火罪、狱门、磔刑、锯刑。
下手人跟死罪都是斩首刑,但后续处理方法有些不同。下手人比较轻,斩首之后犯人的家人们可以拿走遗体将其埋葬。

而死罪则要在砍头之后,要再用日本刀千刀万剐。死刑犯即使是死了,死后也要受到屈辱般的对待。

火罪、狱门、磔刑、锯刑这四种皆是要先将死刑犯五花大绑,在街上游街示众一圈。
火罪既是火刑,将人捆绑在柱子上,下面点燃熊熊火焰,将人活活烧死。据说,这样的死刑方法极具有观赏性。

狱门是要先将犯人斩首,并将身体千刀万剐后放置在台上进行三天两夜的「展览」的极具屈辱性的刑罚。

放置台

磔刑是先将犯人绑在柱子上,然后再用长枪刺杀之后进行三天两夜的「展览」。

锯刑,可能大家想得到的是将人活生生地锯成肉块的刑罚吧?

在江户时代,虽然是写作锯刑,但方法却跟锯子没有关系:
在游街示众后,将犯人放入长宽3尺、深2尺5寸的箱子中,并埋入地中,只留头在外边。在进行完三天两夜的示众后,再用长枪刺死犯人。

如此残酷的刑罚,在如今讲究人权的时代,当时的犯人们可以说人权只是奢侈的东西罢了。

庶民不能切腹,即使是刑罚也有阶层分别

有趣的是,与现在不同,当时的刑罚会根据身份阶层的不同进行划分。也就是说,即使两人犯了同种罪,但因为身份的不同,量刑也会不同。
例如,我们所知道的切腹,这个其实是只能对武士执行的刑罚。既是保护了武士的尊严,对于一般人来说也少有人能有自我了断的勇气
在江户时代,还有种对女犯人的特殊刑罚——剃发刑
既然剃发都能作为刑罚,可见当时头发对于当时女性的重要性;也可能是男多女少的江户时代对于女性刑罚的一种仁慈吧。
流放刑,是比死刑要轻一些的刑罚,可以等同于现在的无期徒刑。当时的流放刑基本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但如果获得了特别恩赦才会有赦免机制。
一般来说,庶民基本是要被流放5年,而武家人则是30年起步。竟然是身份更高的人的刑罚更重,有点点不可思议的感觉。

盗窃罪直接死刑起步

话说到这里,可能大家都深深地感受到江户时代刑罚的恐怖了吧?在这之中,最有特征的是「偷窃10两即死刑」。其实想一想,10两钱换算成现在的日元的话,也就130日元(约等于8元)而已。
生活在日本或是看过日剧的大家也都知道,现在日本盛行着通过电话伪装成老人的孩子,欺骗爱子心切的老人的养老金的电话诈骗吧?

按照现在的日本法律,即使骗了老人130万日元,那也不会被判死刑。而江户时代却只要偷切130日元就要被杀头,想想就很恐怖。
如果将江户的量刑放到现代的话,可能全球人口都要少很多了(开玩笑)。
那么,为什么关于盗窃,量刑会这么严格呢?一种说法是当时江户时代盗窃盛行,需要有个强制措施来警告窃贼们小心自己的脑袋。如果不想掉脑袋,就好好管住自己的手。

交通事故要雇主要负连带责任

在江户时代,对于交通事故的刑罚也是十分恐怖的。不仅是肇事的人要受罚,甚至雇主也要负连带责任。
人口密度很高的江户时代,伴随着的交通事故也是只多不少。当时大家的出行手段,主要是以牛马、手拉车(大八車)和船。

大八車
如果要是船运出现了死亡事故,那么船长要被判死罪,雇主要被流放;如果只是人受伤,船长要被流放,雇主要被罚大量的罚金。牛马、手推车等造成死亡事故的,马夫/车夫要被判死罪,雇主要被罚款。
放到现代来说,与出租车造成了交通事故,公司也要赔付一笔金额是一个道理的。虽然雇主/公司没有直接造成事故,但也要受罚,江户时代的法律真的很严格。
那为什么要有连带责任呢?一种说法是为了警示经营者或者雇主们要好好地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从根本防止事故的发生。

支撑着江户繁荣的『公事方御定书』

江户时代是个繁荣的时代,人口极具发达的当时,人与人之间的冲突也时时发生。在这时候就该要有完整的刑罚来警告人们不要犯事,以维护江户的繁荣发展。

『公事方御定书』就是在扮演这样的一个角色,有法制的国家才能算一个文明国家吧。

以上で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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