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Python的类,一直不太理解为什么一定要定义init()方法,现在简要谈一下自己的理解吧。
1、不用init()方法定义类
定义一个矩形的类,目的是求周长和面积。
得到结果:
从上例中可以看到,我们在类中并没有定义init()方法,但是也能够得到类似的要求,结果返回了矩形实例rect的周长及面积。
但是,我们通过print(rect.dict)来看这个实例的属性,竟然是空的,我定义了一个矩形,按理来说它的属性应该是它的长、宽。但是它竟然没有。这就是没有定义init()的原因了。
并且,在实例化对象的时候,rect = Rectangle()参数为空,没有指定a、b的值,只有在调用函数的时候才指定了。且类中定义的每个方法的参数都有a、b,这显然浪费感情,在类中直接指定方法就可以了。、
因此吧,需要在类中定义init()方法,方便创建实例的时候,需要给实例绑定上属性,也方便类中的方法(函数)的定义。
2、用init()方法定义类
上述同样的例子,采用init()方法定义类,如下:
得到结果:
定义完init()后,创建的每个实例都有自己的属性,也方便直接调用类中的函数。
上述两个程序的不同之处,还望像我一样的初学者细细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