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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与骨转移

 上海药讯 2020-11-27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药剂科

黄金路

恶性肿瘤,俗称癌症,在当今社会的发病率居高不下,令人谈癌色变。然而,让人更沮丧的是,人类几乎所有的器官都可发生癌变,从神经系统到泌尿系统、从呼吸系统到生殖系统等等。值得欣喜的是,随着科技的发展,对癌症的治疗手段也有了很大的进展,除了传统的手术治疗、放疗、化疗,出现了许多新的治疗手段,比如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等新的治疗手段,这些治疗手段从刚开始的星星之火,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形成燎原之势,有些癌症可以完全治愈,给人们带来新的希望。

癌转移是指癌细胞扩散到距发病部位较远的其他器官。体内癌细胞常常会通过血液循环系统和淋巴系统转移到身体的其他部位。常见的转移部位包括骨骼、肺部和肝脏。

研究显示,有五种类型的癌症较易发生骨转移,分别是乳腺癌、前列腺癌、肺癌、甲状腺癌和肾癌,占了骨转移肿瘤的90%以上。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这些癌症都会发生骨转移。比如,乳腺癌会发生骨转移概率是67%~75%,而对于肺癌则是30%~40%的概率会发生骨转移,肾癌患者中20%~35%会出现骨转移;而消化道肿瘤,如胃癌、肝癌、肠癌等发生骨转移的几率并不高。

骨转移发生在不同的部位引起不同的临床表现,以骨损害、疼痛为主要表现。肋骨转移引起的胸痛,多表现为胸壁部位局限的、有明确压痛点的疼痛。脊髓转移引起后背部正中或病变部位疼痛以及脊髓的压迫症状,而四肢或躯干的骨转移引起该部位的局限性疼痛及放射性疼痛。在肿瘤骨转移的早期,大多数患者没有明显的疼痛症状,而表现为周身的乏力、不适等症状。一旦骨转移到了后期,多数患者会出现较剧烈的骨痛。癌症患者被癌细胞侵袭的骨骼如同被虫蛀的“朽木”般脆弱,极易发生骨折。在跌倒、创伤等外力作用下,甚至弯腰或者转身过猛都有可能引发椎骨等骨折,就诊时才发现已经骨转移了。这将给患者的身心受到伤害,也使患者的生存质量和生存期都会受到严重影响。

鉴于此,对于癌症患者,定期随访观察十分必要。不论有没有骨痛,都应该定期随诊,系统检查,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一般在术后三年内,建议每三个月复查一次。除随访外,如果患者感觉周身不适,进行骨扫描,以及X线、CT、核磁等影像学检查,来判断是否发生了骨转移。

对骨转移肿瘤应采用综合性治疗,采用手术、放疗、双膦酸盐类药物治疗、对原发病的系统治疗(全身化疗和分子靶向治疗)、疼痛治疗、营养支持治疗等。全身治疗的目的是控制肿瘤;局部治疗是针对局部病灶,手段包括局部的放疗、手术等。对于手术和放疗这里不做过多的解释,主要针对肿瘤骨转移时发生的骨相关问题与疼痛用药作一介绍。当发生骨转移时,或由于化疗引起骨质疏松、骨丢失的患者该加强补钙、锻炼;如果出现了严重的骨质疏松,则需在医生的指导下规范使用双膦酸盐治疗,规范、坚持应用双膦酸盐(比如伊班膦酸钠),抑制骨破坏,促进钙盐沉积及骨质修复,双膦酸盐通过延缓骨破坏,减少或延缓骨相关事件的发生,改善患者生活质量,成为一种重要的支持治疗手段。

另一方面,肿瘤骨转移引起的骨痛也是影响患者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晚期癌症患者中50%~90%发生疼痛,其中30%~50%属于剧烈疼痛。转移瘤患者的疼痛治疗有多种(放疗,化疗,外科姑息性手术),药物治疗是不可或缺的,骨转移患者使用止痛药物治疗时需遵从“三阶梯”治疗原则。按照WHO癌痛三阶梯止痛原则治疗,80%~90%肿瘤患者疼痛可得到有效缓解。止痛药师疼痛治疗的关键和基础。遵循WHO癌症疼痛治疗5大基本原则:(1)口服及无创途径给药;(2)按阶梯给药;(3)按时给药;(4)个体化给药;(5)注意具体细节,及时评估疗效和安全性,调整用药方式和剂量。轻度疼痛给予非甾体抗炎药(比如对乙酰氨基酚,阿司匹林等),加减辅助用药,这是疼痛治疗的第一阶梯;如果是中度疼痛则使用第二阶梯药物,单独使用弱阿片类药物(比如可待因,曲马多等),加减非阿片类药物和辅助药物。如果是重度疼痛则给予阿片类药物加减非阿片类药物和辅助药物,这是镇痛的第三阶梯。需要注意的是,第一阶梯的非甾体止痛药和第二阶梯的弱阿片类药物存在“天花板效应”即最大有效剂量。而第三阶梯止痛药无天花板效应。

另外,骨转移患者在日常生活中,需要格外注意的是防治跌倒等以免引起骨折,尽量减少剧烈活动,特别是负重骨,如椎体、下肢骨等。

■ 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采编

(上海医药集团特别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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