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特20 农业合作化

 悠然雅士 2020-11-29

  

 人社 800万枚 8分    耕种 800万枚 8分   造林 800万枚 8分   丰收 800万枚 8分


邮票4—1(123)入社
邮票4—2(124)耕种
邮票4—3(125)造林
邮票4—4(126)丰收

农业合作化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互相合作的形式,把小农经济逐步改造成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过程。

土地改革以后,我国个体农民,为了发展农业生产,兴修水利,抗御自然灾害,采用农业机械和其他新技术,产生了走互助合作道路的要求。中国共产党适时地领导农民走上了合作化的道路。在合作化的过程中,实行依靠贫下中农,团结中农的政策;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采取三个互相衔接的步骤和形式,首先组织临时互助和常年互助组,接着发展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然后再进一步建立土地和主要生产资料集体化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1年12月15日,中共中央向地方党组织印发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的草案。1952年,参加互助组的农户已经占全国农户总数的40%,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也有3600 多个。1653年2月15日,中共中央通过《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同年12月16日,又通过《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这一年,农业生产合作社已经发展到14000多 个。1954年,全国已有农业生产合作社10万个。到1955上半年,又发展到67万个,参加的农户约1700万户。1955年10月 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举行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了 《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1955年下半年,出现了农业合作化高潮;同时,也出现了要求过高,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的问题。1956年6月30日,中央公布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到年底,参加农业生产合 作社的农户达到1.2亿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96%;其中,参加高级合作社的农户达到1亿多户,占全国农户总数88%。我国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完成。这是一个深刻的社会变革,促进了工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邮票①图为农民入社的情景。
邮票②图是社员在用双轮双铧犁耕地。
邮票④图女社员用的是滚筒式脱粒机。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