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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耕地搞绿化?严重违法或可判刑!

 神州国土 2020-12-01

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

◆要严格控制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用地审批,道路沿线是耕地的,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宽度不得超过 5 米,其中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

      ◆不得违规在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 

      ◆禁止以城乡绿化建设等名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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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两侧搞绿化

如此租地行不通
甲县政府以绿化环境为由 ,命令各乡镇政府租用公路两侧 50 米范围内农村耕地搞绿化,种植景观树。计划租用的土地部分为一般耕地,部分为基本农田。当村委会干部给村民做工作时,部分村民不愿同意。村干部表示,这是县里的重要工程,不管是否同意,都要租给政府,政府将给予一定的补偿。由此引发了争议。甲县政府的这一行为严重违反国家有关保护耕地的相关政策法律规定。
 《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均明确规定,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因此,道路两侧如果是基本农田,一律禁止在上面种植树木。而且,国家严格限制占用道路两侧耕地植树的范围和面积。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指出,道路沿线是耕地的,道路用地范围以外每侧绿化带宽度不得超过 5 米,其中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 米。同时,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租用耕地种树,必须尊重农民意愿,租金必须与农民协商确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流转。在没有取得农民同意并协商确定租金价款的情况下,政府占用农民耕地种植苗圃属于严重违法行为,给农民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情节严重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直接责任人员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甲县政府在没有征得土地承包农户同意的情况下强占耕地种树,属于严重违法行为,村民可以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还可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土地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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