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作为纳税义务人,必须按规定缴纳相应的税款。而在实际经营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也会产生退税,也就是税务机关将已征的税款按规定程序退给原纳税人,比如企业所得税的退税。那么当企业收到企业所得税的退税时,要怎么编制会计分录呢?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企业所得税采用的管理方式为先预缴再清缴。企业每季度先行预缴所得税款,年终再进行汇算清缴,根据汇算清缴的结果对已经预缴的税款进行多退少补,这样就会产生所得税退税。 当企业所得税退税归属于本年度,且本年度的账务并未结账关闭,那么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退税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所得税费用 期末结账时,结转所得税费用并结转未分配利润,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贷: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在实际经营中,由于汇算清缴发生在次年,因此企业所得税退税往往在次年退回,而上一年度的账务已经关闭,这时就需要使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账务核算。 当企业收到以前年度的所得税退税时,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退税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同时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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