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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书推荐】】好人完人的哲学大家——《大卫.休谟传》精华分享

 妖精出动 202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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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雪松《好书推荐》

  《大卫·休谟传》于1954年出版了英文首版,50多年来一直广受好评,成为经典。评论家认为,它不仅对于休谟研究者来说是不可或缺的,而且对于所有想了解18世纪启蒙运动的人来说都是一个知识宝藏。本书作者欧内斯特·莫斯纳是哥伦比亚大学博士,德克萨斯大学英语系教授,大半生都在研究休谟,曾收集整理过休谟本人的书信资料,成为研究休谟的重要原始资料。

    本书还原了一个活生生的人文主义者休谟。他学识渊博、品位高雅,富有生活情趣。他是带有怀疑论色彩的经验主义哲学家,带有保守主义特色的历史学家,以及带有无神论因素的启蒙主义自由思想家。这一切都奠定了休谟在西方文明史上的重要位置。

    这本传记出现以前,一般人对休谟的印象并不是太好。西方人普遍信仰宗教,在他们看来,休谟是是个怀疑论者、无神论者,这些足以让人对他的人格产生怀疑。所以,人们在谈到休谟的时候,总会夹杂着一丝“不屑”,有些人说他“贪名”、有些人说他“贪财”,有些人说他“多疑”。我们今天解读的这部700余页的大部头传记,就特别重要,因为他是在为休谟辩护,捍卫了休谟良好的人格形象,称他为“好人大卫”,甚至可以说是个完人。

    说休谟不仅是个好人,甚至是个完人,并不是夸张。中国古人概括人生的目标是“三不朽”:立功、立德、立言。但实际上很少有人能完成一项,更不用说三项占全。在这个意义上讲,休谟真的可以说是个人生赢家。他的一生过着一种“混合的生活”,他的“哲学”留给人们无尽思索,他的“社交”展现了宽厚幽默的凡人德性,他的“行动”让他高居一个不大不小的官职。更让人眼红的是,他还很有钱,单靠书稿的版税就成了一个富翁。哪怕在最世俗的尺度上看,他也是个赢家。

    休谟对人类历史的发展,也有很深的影响。今天的我们提起休谟,首先想到的是哲学家休谟,但在19世纪的时候提起休谟,首先想到的是历史学家休谟,而在休谟生活的18世纪,他主要的面目是启蒙思想家,他与当时主要的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伏尔泰、达朗贝尔和卢梭,都有很密切的联系。21世纪初,英国广播公司第四电台曾举办过一次“全球最伟大哲学家选举”,休谟得票数高居第二。休谟在历史上的地位和影响,由此可见一斑了。

    休谟的人生轨迹主要徘徊在英国和法国之间。首先是在他的家乡爱丁堡的南部度过学生时代,然后到法国旅居了三年,有点像我们现在很多年轻人,毕业后会到大城市里闯一闯。然后他又回到爱丁堡边,找了一个正经工作做图书管理员,靠写作渐渐有名之后,他来谋了一份官差,作为大使秘书出使欧洲,混迹于巴黎社交圈,后来官越做越大,在伦敦做了副国务大臣,最后回家乡退休养老。从这份“履历”,你就可以看出来,休谟可以说是个名利双收的成功人士。他在家安享晚年的时候,有书商出高价请他续写《英国史》,休谟幽默地回绝道:我必须拒绝这种提议,原因有四:我太老,太胖,太懒,太富。在爱丁堡,休谟被他的哲学圈同仁称为“爱丁堡的苏格拉底”,这是很高的评价,甚至可以说至高的评价。

    了解他的人都会知道,休谟的人生也并非一帆风顺。他的三卷本哲学著作《人性论》,一开始无人问津。当人们开始关注这部书时,总是把眼光集中在其中的两三页内容上,也就是对因果律的怀疑的部分。人们盯着这一点把他批判一番,让他始终觉得很委屈。所以后来他改写了《人性论》,把它变成两部较通俗的小书出版。休谟人生的转运点要在他写作《英国史》之后,之前他一直很穷,穷到不愿意付仆人小费。还有一个挫折是,休谟曾经两次申请大学的教职,但都被拒绝了。所以说,表面的光鲜背后总有奋斗的眼泪。休谟并不是随随便便成功的。

    休谟是一个幽默的胖子,是朋友们中的“开心果”。他与亲密友人之间的俏皮话成千上万,他的信函里充满各种机智有趣的妙语。自小到大,他的肥胖而笨拙的身躯一直是朋友们的谈资笑料,而休谟本人也把自我调侃当作打趣别人的方式。比如说,在一封信里,他把这种调侃发挥到了极致:“请代我向检察长阁下问好!不幸的是,还没有一匹马能驮得动我这一身肥肉,去拜会他这位比我还要胖的人……”

    休谟自带交际属性,非常讨人喜欢。他在爱丁堡写英国史的时候,每周要下馆子四五次,但他却从不给小费。他的理由是,他的工作是图书管理员,虽然坐拥三万藏书,但挣得太少,给不起小费。但给他服务的仆人们也并无怨言,因为有他在的地方总是充满了渊博知识和幽默风趣所带来的快乐,仆人们觉得这已经充当了小费。休谟在法国沙龙的交际圈里人缘也很好,和法国的那些著名思想家关系都不错。比如,他与孟德斯鸠有过的书信往来,与“百科全书”派代表人物达朗贝尔堪称莫逆,与伏尔泰虽未谋面,但两人互相赞美之辞也很肉麻,他还对卢梭有过一段非同寻常的雪中送炭的经历。总而言之,休谟深受朋友们喜爱,所以被法国朋友们称为“好人大卫”。

    他一生未婚,也可以说是因为这个原因。休谟23岁刚离开家乡不久,一个怀孕的女人指认休谟是孩子的父亲,然而,这个女人早有通奸的前科,负责仲裁的教区牧师根本没理睬她的话,他没有惊动休谟,就直接了断了这个有可能酿成丑闻的案子。休谟37岁时,对一位伯爵夫人大为倾倒,但这位伯爵夫人在意的只是自己是否征服了这位享有盛誉的哲学家。为了证明这一点,在休谟来访时,她让另一位追求者躲在窗帘后偷看休谟如何倾诉衷肠。这位竞争者津津有味地记录这件事,还补充说,后来这位伯爵夫人果断地拒绝了休谟。由此看来,休谟对这位伯爵夫人而言,只是一个“好人”而已。

    类似的情事恐怕还有不少。休谟的后半生有很多时间混迹在巴黎的上流社会交际圈,接触过很多著名的沙龙女主人,其中最为著名的是巴芙勒夫人。当时休谟52岁,巴芙勒夫人38岁。这位夫人风华绝代,但遵守着“迷一般的道德准则”,她是有夫之妇,但同时还与法国权势熏天的第三号人物孔蒂亲王一直保持着情人关系。休谟和巴芙勒夫人虽然互生情愫,但显然没有任何通往婚姻的可能。巴芙勒夫人将休谟称为“我哲学和伦理学的导师”,他们也仅仅在这种“柏拉图式恋爱”的意义上互相爱慕,并且维持了一段较长时间的友谊。

    我们可以这样为休谟的人生经历做个辩解:一个人对女人好,那他总归不会很差劲。他对于爱情有着美好憧憬,但是这种爱的想象或许让他有着过于浪漫主义的理解,以至于他在适婚年龄无法碰到可以结婚的伴侣。在晚年的时候,休谟最终似乎找到了这样一位合适的伴侣,他们甚至已经谈婚论嫁。但休谟最终因为自己的年龄和身体原因而退却了。

   他在自己的病榻上给这位女士写了一封催人泪下的信。“过不了多久,您可能就要失去这个世界上最深爱和敬重您的一个人。我亲爱的南希小姐,请以同情和仁善之心接受这个宣告吧!……在我的一生中,这既是最适得其所的一次爱恋,也固然是最后一次爱恋。”休谟辞世后,这位女士也终身未嫁,让人感慨不已。

    按照休谟的贡献,他的三大人生功业:首先是哲学家休谟,以《人性论》为标志;其次是历史学家休谟,以《英国史》为标志;最后是启蒙思想家休谟,他在宗教思想界激起的争端,以及这种启蒙思想的积极意义。

   他在离开大学之前就已经开始构想《人性论》,21岁的时候这部书的框架结构都已搭建完毕,25岁之前就已经开始撰写。这么年轻就能写出这么成熟的哲学作品,这在哲学史上非常罕见。后来的休谟虽然对《人性论》表示不满,把其中的两个部分改写成了《人类理解研究》和《道德原则研究》两部书,但这只是表述的差异,在思想上没有实质的改变。

   《人性论》是一部天才作品,里面的许多主题已经成为今天哲学课堂上无可逃避的话题,比如归纳法问题、因果论分析、外部世界以及自我的存在问题等等。如果在今天的哲学课堂上谈到这些问题,就必须提到休谟,因为休谟不仅是这些问题的提出者,也是一个经典的解答者。在哲学的发展史上,他是一个理性和经验两条主要线索中,经验这一派的代表人物。欧洲近代哲学常被分为两大派系: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

    经验主义者认为,知识除经验以外没有其它来源,他们思考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从经验中得到的感觉材料是如何构成知识的。而理性主义者认为感性经验是偶然的、片段的、不可靠的,强调只有依靠理性才能得到可靠的知识。从理论气质来讲,休谟毫无疑问归属于经验主义传统,只不过他对经验主义的经验地基考察得更为透彻,似乎到了摧毁经验主义的程度。怀疑论是休谟哲学中的重点和难点,休谟的怀疑论让康德这样的大哲学家“从独断论的迷梦惊醒”,对哲学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刺激和推动,另一方面,怀疑论也让人不适,它通常被理解为知识的不可能性或不可靠性。

    在这里,我们没办法一一探讨他提出的哲学问题。但是您可以了解一下,休谟哲学的主要方法和目标,以及他在因果论上的重要成就。这一部分的内容可能略微烧脑,但其实是休谟另一个非常有趣的方面。有熟悉科幻小说《三体》的读者肯定会发现,三体人用“智子”封锁人类的物理探索的可能性,其实就跟休谟怀疑因果律是否可靠在原理上相同。

    休谟并不是一个不可知论者,他的发问仅仅是履行一个“爱丁堡的苏格拉底”的哲学家职责,而不是为了摧毁因果律本身。已经有数不清的哲学论著,向我们澄清了休谟的哲学更接近于今天所谓的自然主义立场,他对于“因果推理”进行了一番经验论的质疑,但并没有否定“因果必然性”,他只是要为因果律提供一个不同于理性主义的合法解释。他自己的答案是:一切因果推理都是根据人们的习惯。太阳在明天会照常升起,是因为我们习惯上知道是这样的,尽管我们并不能排除太阳在明天毁灭的可能。

    这个结论可能无法让理性主义者满足,但却可以让像康德这样的哲学家从“独断论教条”的迷梦中惊醒。另一方面,休谟自己也在修正他的观点。有研究者认为,休谟改写后的《人性论》里,也就是前面提到的《人类理解研究》和《道德原则研究》,就不再有那么强烈的怀疑论倾向,可以说是从“常识”角度出发的探索。

    其实,休谟最早出名是因为他的历史研究。在19世纪英国图书馆的编目中,休谟的名字不是出现在哲学类别,而是在历史类别。原因就是他著名的六卷本《英国史》。《英国史》开创了英国通史的写作,文笔优美,论断精到,是英国史领域的标杆之作。这部《英国史》描述了从罗马人凯撒入侵到1688年革命之间的英国历史。但它的写作顺序也值得一说,休谟并不是从最远的历史时期按部就班写作,而是首先写了离当时人们还较近的两个时期,“斯图亚特王朝史”(1603-1649)和“克伦威尔到光荣革命”(1649-1689)。果不其然,时代越近,槽点越多,人们阅读的热情也比较高涨。休谟的这两卷英国史打开了销路,让休谟迅速实现了“财务自由”。

    休谟与同时代的许多伟大人物一切,共同造就了18世纪绚烂夺目的启蒙时代。休谟跟他的好友亚当·斯密所开创启蒙思想可以叫做苏格兰启蒙潮流,他们支持自由市场和自由思想,这跟法国的激进主义启蒙潮流有很大不同。苏格兰启蒙思想尊重历史和实际,崇尚循序渐进的改革。

    作为启蒙思想家的休谟,他的思想极为敏锐,把握住了某种时代性的脉搏,要求突破传统宗教思想的束缚,还有传统观念和等级对自由经济的影响;他也相当温和,这种突破是有限度的,他否定宗教极端主义的狂热和传统主义的固步自封,而不是否定宗教和传统的整体。

休谟死后三年才出版的《自然宗教对话录》,是他晚年最为珍视的力作。在书中,他向我们揭示:“真正体会到自然理性的缺陷的人,会以极大的热心趋向天启的真理。……在学术人士中,做一个哲学上的怀疑主义者是做一个健全的、虔信的基督徒的第一步和最重要的一步。”

    睿智沉静、喜好讽刺、保持怀疑、致力于思考人性的起源,这些个性成就了休谟广阔的视野。尽管涉足于众多领域,休谟却能在这些领域中游刃有余、臻于化境,并在他个人建立起的庞大的“人性科学”的体系中保持逻辑上的一致性。他的人生,既热闹又宁静,既风趣又深邃,在“智识”“社交”和“事功”之间有着完美的结合。可以说,休谟用他的一生,刷新了我们对于思想家人生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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