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都是“红楼先生”曹雪芹惹的祸

 新用户2698dTT8 2020-12-09

据一些红学家考证,说《红楼梦》后四十回是由清代乾隆时期的文人高鹗续写的。考察高鹗的事迹,此人还著有《月小山房遗稿》、《砚香词·簏存草》等作品。细想一番,笔者当时心中就有疑问,既然高鹗能写小说,为什么他只知道帮助别人补写,却没有留下属于自己原创的小说作品呢?

在后来出版的《红楼梦》书上,高鹗和程伟元一道,被认定为主要的编辑者、整理者、出版者,高鹗不再是后四十回的续写者,这应该是红学研究的新成果,是符合事实的。其实,高鹗在自己的文集《小月山房遗稿》中,有一首诗,说得很明白。诗的题目是《重订〈红楼梦〉小说既竣题》,诗云:

老去风情减昔年,万花丛里日高眠。

昨宵偶抱嫦娥月,悟得光明自在禅。

高鹗明确交待自己是《红楼梦》修订者,并没有说自己就是续写者。通过编辑、整理《红楼梦》,他感觉自己如同偶入万花丛中,经历梦幻,得到了光明自在的禅悟。这首诗清楚地表明,高鹗能够参与编辑、整理《红楼梦》不过是机缘巧合,偶尔为之。

千百年来,小说一直都是古人比较轻视的文体,被人们视为茶余饭后摆谈的传奇、野史,写小说只是雕虫小技而已。明末清初的诗人申涵光在他的《荆园小语》中,有一段话讲得很有意思:

“造作歌谣及戏文小说之类,讥讽时事,此大关阴骘,鬼神所不容。凡有所传闻,当缄口勿言。若惊为新奇,喜谈乐道,不止有伤忠厚,以讹传讹,或且疑为我作矣”。

他说,撰写传奇小说之类的文体,讥讽时事,关系到一个人的运势,有损阴德,其犯下的罪过连鬼神都不能原谅。他简直把小说视为了洪水猛兽。申涵光告诫人们,遇见小说之类的文字,不要好奇痴迷,不要谈论传播,否者,别人还以为这小说是你写的,就会惹火烧身的。

申涵光是明末清初的文学家,是北方文坛著名的河朔诗派的领袖人物。明末清初正是传奇、小说等文艺形式高度繁荣发达的时期,我国古代小说四大名著都诞生于这一时期。作为一位文学家,申涵光竟然对小说采取了敌视、排斥的态度,羞于谈论,甚至害怕别人误会自己是小说作家。这代表了当时人们的普遍心态,写小说不但事关个人修养,还会招来祸害,而且永世不得安宁。

如果我们用当时人们的共识来考察《红楼梦》,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红楼梦》的作者是谁?这个问题会成为千古之谜了。当然,《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这是《红楼梦》开篇就明确交代了的。就如同我们都已经知道鲁迅是近代中国最伟大的文学家,我们大可不必去纠结于这个浙江绍兴人周树人如何如何一样。突然间,笔者想起钱钟书先生说的那句名言:“假如你吃了个鸡蛋,觉得不错,何必要认识那下蛋的母鸡呢?

即便如此,现代关于曹雪芹的研究文章还是层出不穷,人们大胆假设,瞎子摸象,出现了许多千奇百怪的说法。更有人直接剥夺了曹雪芹的原创权,另起炉灶,去寻找《红楼梦》所谓真正的作者,陷入走火入魔的各种乱象之中。

这一切都是因为《红楼梦》被现代人视为古代小说的巅峰之作,是百科全书似的伟大巨著,被赋予了无上的荣耀。自然而然地,这部小说的作者就更应该是伟大得不能再伟大了。高鹗的事迹显然比曹雪芹清楚得多,如今,他似乎沾了曹雪芹的光,不管他是不是续写者,也变得冠冕堂皇、功不可没了。须知,在此之前的一段时期,高鹗还因为被人考证为《红楼梦》的续写者,曾经被人骂得狗血淋头,说他狗尾续貂,煮鹤焚琴,罪孽深重。

我们不能不佩服曹雪芹的先见之明,他只痴心于自己的文学创作,至于身后之名,就任后人随意去评说吧。《红楼梦》的巨大魅力吓坏了那些道貌岸然的封建卫道士们,他们恶毒攻击曹雪芹,恨不得立马把这个曹雪芹揪出来,斩首示众。这样一来,和曹雪芹有关的曹姓人家就倒了大霉,连他们的子孙都得不到安宁。

晚清学者毛庆臻在他的《一亭考古杂记》中,记叙到:“《红楼梦》较《金瓶梅》愈奇愈熟,巧于不露,士夫爱玩股掌,传入闺阁,毫无避忌。作俑者曹雪芹,汉军举人也。……然入阴界者,每传地狱治曹雪芹甚苦,人亦不恤。盖其诱坏身心性命者,业力甚大,与佛经之升天堂正作反对。嘉庆癸酉,以林清逆案,牵都司曹某,凌迟覆族,乃汉军雪芹家也。余始惊其叛逆隐情,乃天报以阴律耳。伤风教者,罪安逃哉?

你看,就因为曹雪芹写了《红楼梦》,他就胡说曹雪芹遭到报应,在地狱受苦,人人痛恨。还说曹雪芹的后代曹某牵涉谋反逆案,被凌迟处死,惨遭灭族。毛庆臻认定曹雪芹是满州八旗子弟,是隶属于汉军旗下考取功名的举人。毛庆臻被仇恨遮住了眼睛,忍不住信口开河。这个晚清道学家,对《红楼梦》的厌恶之情是显而易见的。更可笑的是,他的道听途说也成为人们研究曹雪芹的依据,“曹雪芹究竟是谁?”这个问题都还没搞清楚,又有人去研究曹雪芹的后代。真的是瞎子牵瞎子,居然还有人相信。

封建卫道士们对《红楼梦》大泼污水,他们大肆造谣,诸如说什么曹雪芹在阴间受苦,子孙三代皆哑,以至断子绝孙,都是因为曹雪芹写了《红楼梦》这部“淫书”的因果报应,云云。

《红楼梦》的影响力是巨大的。清朝乾隆中后期,《红楼梦》的抄本开始流传,并且风靡一时。在北京庙市里,《红楼梦》抄本被当作商品流通,“好事者每传抄一部,置于庙市中,昂其值得数十金”。嘉庆时期,由文人得舆编著的诗词集《京都竹枝词》甚至把人人争看《红楼梦》,作为了京城的特殊风俗:“做阔全凭鸦片烟,何妨做鬼且神仙。闲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是枉然。 这首竹枝词把看《红楼梦》和抽鸦片烟相提并论,明显带有讽刺的意味。

在许多道学家眼中,《红楼梦》和鸦片烟一样,就是一包毒药。鸦片烟来自国外,祸国殃民,贻害无穷。《一亭考古杂记》的作者毛庆臻于是突发奇想,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主张把《红楼梦》这部“淫书”移送到海外去,“以答其鸦烟流毒之意”。这叫作有来有往,就让我们中国的精神鸦片《红楼梦》去毒害那些可恶的洋人吧!你别说,他还真的具有文化扩张的战略眼光呢。

到了晚清光绪时期,读《红楼》、谈《红楼》的风气在北京地区依旧长盛不衰。据李放的《八旗画录》记载:“光绪初,京朝士大夫尤喜读之,自相矜为红学”。《红楼梦》不但四处流行,甚至还出现了“红学”一说,堂而皇之,闲谈、研究《红楼梦》成为了北京士大夫们引以为豪的学问。承接这一风气,近代的“红学家”更是层出不穷,有了所谓“新红学”的说法。

出人意料的是,被视为“新红学”开山鼻祖的胡适博士,到了晚年竟然极力贬低《红楼梦》的文学价值,认为《红楼梦》比不上《儒林外史》、《海上花列传》、《老残游记》等小说,他在给友人的信中说:“曹雪芹是个天才而没有机会得着休养训练的文人——他的家庭环境、社会环境、往来朋友、中国文学背景等等,都没有能够给他一个可以得着文学休养训练的机会,更没有能够给他一点思考或发展思想的机会。”他的这一论断,最终把曹雪芹拉下了神坛。

至于新中国建立以来,长期围绕《红楼梦》展开的是非争斗,恩恩怨怨,已经脱离了小说研究的范畴。因为《红楼梦》红极一时,转而臭名远扬、惹火烧身的人可谓不计其数,真的是“成也红楼,败也红楼”,令人感慨。如此看来,曹雪芹先生惹下的祸害着实不小。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