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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撩一撩“保险”

 为什么73 2020-12-10

helloKVZ KVZ 

这大概是一篇会挨骂的文章。


01.

说爱与责任

有点道德绑架的味道了

动不动就听到“保险是爱与责任”这句话,感觉是把保险这种纯粹的金融工具给圣母化了。

就好像不买保险就成了违背“爱与责任”......这帽子扣的有点大......

无论如何,打工人上班间隙吃个水果喝个酸奶,中年人保温杯泡个宁夏特级枸杞,那也算“爱与责任”吧......

都是为了自己的身体好,然后才有“你好~我也好~”(老司机都懂)。

人家不买保险,把节省下来的钱用到该用的地方,吃喝拉撒好好活着,不也是对自己和家人的爱与责任?

辛苦上下班,周末看场电影,喝喝茶打打球,种草拔草,让自己过得好的一点,那也是“爱与责任”。

双十一双十二剁个手不也是“爱与责任”,钱花了才是钱.....为什么偏偏要给保险扯上“爱与责任”?

还有人说,保险可以“离婚不分,欠债不还,诉讼不给”,那就更扯了,这不是爱与责任,这是赤裸裸脱裤子耍流氓了......

02.

保险解决什么问题

不扯太多,作为金融工具之一,记住,保险只解决一个问题:现金流

简单粗暴地讲,对于你我,四大金融行业的作用如下:

银行管存钱和借钱

证券管赚钱和赔钱

信托管保钱和传钱

保险管花钱和用钱

保险也只解决三种现金流问题:

1. 未来不能预测的支出

2. 未来一定会发生的支出

3. 未来现金流的传递方向

除了这三个作用,谈其他的都是套路。

03.

三个现金流

1. 什么是未来不能预测的支出?

意外、生病,甚至挂了,自家熊孩子把别人家孩子给打伤了......这些都要花钱吧......而且这种事情是没法预测的......

经营一家公司也类似,天灾人祸造成的财产损失、员工意外......老板该负的责任,一样都跑不了.....

2. 什么是未来一定会发生的刚性支出?

孩子到了18岁,争气考上大学了,或者要出国留学,是不是一定一定要花钱?

人到了60、70岁的养老年龄,没有收入或者收入很少了,是不是也要花钱。

这都是一定年龄段的刚性支出,到了该用钱的时候,虽然总有一款镰刀适合你,但股票跌得再惨也不能等......

3. 什么是未来现金流的传递方向?

打个比方,根据法律,人挂了后,自己的财产就成了遗产。夫妻的共同财产要先分一半给配偶,之后,法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

最后,配偶分了4/6,父母分了1/6,孩子分了1/6。

本想在挂了以后把自己的钱全部给到孩子,结果根据法律,钱是要被不同的人瓜分的......

想法和现实之间的差距,就是现金流传递方向的问题......

04.

保险公司是骗人的吗

同样是金融机构,有些人在股市上赔得只剩下三角裤衩,都没有说过证券公司是骗人的......

为什么有人说保险是骗人的?

原因有两个。

一是曾经被保险代理人或者保险经纪忽悠过。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过去有些从业人员把产品说得天花乱坠,满口跑火车......

还有些人并不是真心想忽悠,只是自己水平不到就已经硬着头皮去卖产品了......

不过好像这些年好多了......

二是某些保险公司的产品条款不厚道,挖坑了。你以为有些情况下他会赔,结果理赔的时候才知道保险责任给除外了......

“MD,竟然坑老子!” 上火不?......

当然,不排除还有一种情况,自己买的时候压根儿没搞懂条款,导致误解了。

话又说回来,那些晦涩的条款,有几个人有时间从头到尾读一遍,有些东西咱普通老百姓也看不懂啊......

05.

保险公司会倒闭吗

会。

那些咬紧后槽牙说保险公司不会倒闭的一定是在忽悠。

咱就问一个问题:朝代会更迭吗?同理,保险公司怎么就不会倒闭呢?

只不过,保险公司是相对安全的,特别是经营人寿业务的保险公司。

为什么?

因为它是一个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基础保障行业,所以国家当然不会任由它裸奔,或者自生自灭。

更准确的说法,在保险法里: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如果真的干得太烂最后要撤销甚至是破产了,那也一定要把业务转给其他保险公司再倒。

实在没有人愿意接手的时候,银保监会还会指定一家人寿保险公司接手......

有一点,接手一家保险公司可不见得是坏事......

最近某银行破产的事可以参考。

从某商银行的事情里至少可以看到两点,一是国家在对待金融机构破产的事情上,还是非常谨慎并且一定会顾及民众利益;

二是大家突然发现,银行竟然还需要保险来托底,比如现在热议的“保险存款”......

06.

买保险看什么?

看条款。

一定要看保险条款。自己看不懂就让懂的人帮忙看。不管别人说得多好,保险这种东西最终是一个合同,白纸黑字写在纸上的东西,出了问题谁也没法抵赖......

看需求。

缺什么保障买什么产品。不要不经忽悠别人一说什么产品好你就动心了,买一堆没用的保单扔在角落招灰,甚至连买了啥也都不知道......很多人都是如此......

看保额。

预算够,就把保额和期限都做足了。预算不够尽量先做足保额,再留意期限长短,反正后面可以补。

不要幻想用一个金融产品可以同时解决所有问题,如果有人告诉你有一个万能的产品,风险低、收益高、流动性还好,你信吗?

要根据自己的需要来取舍要什么和不要什么。

08.

保险公司厚道吗?

保险公司当然不是活雷锋,它也是要赚钱盈利。

不同保险公司的宣传成本、人力成本不一样,自然发售的产品价格也会有不同。

不同人对价格的敏感程度不一样,对品牌的认可度也不同。

至于厚道不厚道,还是那句话,看条款。

不挖坑的公司就是好公司。

每家公司各有特点,没有一家保险公司可以提供适合所有人的最优方案,否则,其他公司早就干不下去了。

萝卜白菜,各有所爱......

09.

保险公司的偿付率

另外判断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偿付率,也有一个认知上的误区。

偿付能力就是保险公司是否有赔付保单的经济实力,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保单的安全性。

简单讲,如果一家公司的偿付率是200%, 可以大致理解为同一时间能对所有保单理赔2次。

但偿付率最高的公司不一定是最安全的,因为可能基本没做什么业务,手里却握着大把的钱,盈利能力一般......

要根据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10.

关于重疾险新规

如果你朋友圈里有做保险销售的,应该会注意到这个话题最近在刷屏。

什么背景呢?重疾新定义在11月5日发布了,对2007年的定义做了个调整。因此,旧的重疾险产品的销售日期只能到2021年的1月31日,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

新的重疾险产品,以后都是按照新的规定来。

对于降低保险公司风险,这当然是一件好事。因为有些疾病不再被定义成重疾, 有些疾病的赔付率降低了。

比如发病率特别高又非常容易治愈的甲状腺癌,轻度的话以后只能赔付30%,而不是全额赔付了......

堵住了一个窟窿:也就是得了这个病,花很少的钱就可以治好,但是保险公司却要赔付一大笔钱......

这种时候,很多销售肯定会拿“停售”作为概念推动旧产品出单。话又说回来,如果自身确有需要,还是可以考虑一下这个时间窗口。

11.

后记

不多说了,多说会挨骂。洗洗睡了。——懂保险的金融民工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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