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某男子被判9年8个月,请求凑足10年,法官回答“下次”合适吗?

 一池 2020-12-17

可能大家都听过“判刑”这个词,也就是俗称的“坐牢”,但是与坐牢还是有一定区别的。这是司法部门相应的法律条款给犯罪分子的一种刑事处罚,包括了管制、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除此之外,还有罚款、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和驱逐出境共4项附加刑。

为什么说判刑不一定是坐牢呢?因为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主刑不能复加使用,但是附加刑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互相复加使用或者与主刑一起使用。法官会依据犯罪嫌喜人的情节严重程度而给予判处相应的审判结果,也就是说管制以及4项附加刑都是不用坐牢的刑罚。

  


刑罚是对犯罪分子最高的处罚,也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不受侵犯、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如果不遵纪守法,那么就会受到法律的惩处,而构成刑事犯罪的就要受到相应的刑罚。这是很公平公正的,对于每个人都具有同等的约束力,是必须遵守的。

近日某官网爆出了这样一则消息:贵州六盘水有一男子被判处了9年零8个月的有期徒刑。不过发生了令人哭笑不得的事情,当法官问及该男子对于这个裁定有什么意见的时候,这名男子当即提出这样的请求“我要求审判人判我十年,凑个整数吧”。这是脑子不够清醒吗?

  

正常来讲每个罪犯都是希望自己被判得轻一些,主动要求加重处罚的还几乎就是闻所未闻,难道是该男子心生忏悔了吗?早知如此,又何必当初呢?法律不是儿戏,依据法律判处的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是不会轻易改变的。法官机智的答到,“下次吧,下次我成全你,坐下”。

本来很平常的一句话,却被不少网友认为该法官说话不严谨、有违身份和场合。不少人表示法官应该回答“好好改造,争取提前出狱”之类的话,真的是这样吗?我认为没什么不合适的,法官并未涉及侮辱、伤害的言语,并且法官只是依法审判、并没有劝人向善的义务。

  


据了解,此次是该案件是二审环节。2017年以来多次李某等人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形成了以李某运为首要分子,以李某房等为主要成员的10余人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造成多人不同程度受伤,多人财产受损,在当地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本案中男子就是李某房,他涉嫌2次故意伤害他人,造成一人重伤二级、一人轻伤二级的后果,2次持械参与聚众斗殴,1次参与无故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法院于2018年6月15日对李某等人以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至九年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李某等9人不服,向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终审决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后来就是发生的一幕。对于这样的犯罪团伙,法官说的话还有什么不合适吗?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