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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率居高不下,是否应恢复“妻从夫姓”制?

 王世谦xrbcet0r 2020-12-17


来源:网络

当今社会,婚姻类的话题一直是人们在茶余饭后所津津乐道的。现实情况是,我国的离婚率一直居高不下,而且十对离婚夫妻中,有七对是由妻子提出的。

实话说,如此之高的离婚率令人咂舌,但通过这现象,我们应当看到的或许不只是简单的数字,更应当思考这串数字背后可能存在的事实和现实问题。

婚姻和幸福从来都是双方一同付出心思和爱意的浓厚结晶,美好的破碎也有其根源。但是当前有专家却提出应当恢复“妻从夫姓”制。但是试问,这样的制度真的可以从根本上环节缓解这样的低落现状吗?

“妻从夫姓”制的过往

妻从夫姓制早在古代中国就已经存在,于中国古代汉魏朝就已经具有雏形,在南朝末年已经被广泛使用。回顾历史上的古代女子,能全名载入史册的甚少。

基本上,古代女子出嫁后,就随其丈夫姓被称为某某氏。在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公布的《民法》也在法律意义上对“妻从夫姓“这一流传已久的历史作了详细表述:“妻以其本姓冠以夫姓。

赘夫以其本姓冠以妻姓。但当事人另有订定者,不在此限。”我们可以看到,前半部分实际上就是”妻从夫姓“制。

实际上,在当今世界范围内,妻从夫姓仍旧是较为普遍的现象。从古至今,许多国家的法律中规定,男女双方缔结婚姻关系后,女方应该随夫姓,当今社会,例如日本和美国的女性结婚后大多数都选择随夫姓,这与曾经的“妻从夫姓“制度极为相似,人们对女方进行称呼时以其丈夫姓后加上“夫人“二字为常见。

妻从夫姓这一现象由来已久。以古代中国为例,曾经的朝代频繁爆发战争,各个家族生存及发展的重要形式之一就是同宗聚居,因此妻从夫姓作为当时增进家族成员凝聚力的办法之一自然而然就被确定下来,但其副作用就在于妻子对于丈夫的人身依附关系被进一步加强。

之后随着中国家族制度的演变和解体,当前中国妻从夫姓制已经消失。

纵观“妻从夫姓“的历史发展,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的确不失为一种增进凝聚力的方式,但实际上这样的制度背后却透露出隐藏的负面效应,人身依附关系所带来的束缚与当时的婚姻制度互相成形,不可避免地对当时的女性造成了生活和人身自由上的制约。

“妻从夫姓“与离婚率有无关联

妻从夫姓制度曾在中国的发展历程中沿用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但在新中国成立后,新的婚姻法和新的社会制度提出了男女平等的原则,并取消了女性婚后随夫姓的传统,自此,妻从夫姓制度正式结束。

那么这一制度的存在和取消是否真的与离婚率有所关联?众说纷纭。有一部份人认为,在妻从夫姓制度普遍存在的过去,在一个家庭单位中丈夫的地位显得尤为重要,是家庭观念的基础,妻子由于随夫姓,因此或多或少有一定的约束。

所以这派人认为,基于当前社会女性地位逐渐上升的趋势,由于妻从夫姓制的消失,家庭中的夫权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削弱,家庭中的夫妻关系变为竞争关系。

但实际上,或这番观点有所偏颇。不可否认的是,当前社会女性地位正在逐渐提高,各个领域不乏有精英女性出现,婚姻中的男女双方也地位平等,但竞争关系并不能恰到好处地形容当今婚姻中夫妻双方的良好关系。

首先,“妻从夫姓“在曾经的古代社会确实有一定作用,在当时民众的观念中,这是一种凝聚力的表现形式,也是夫妻之间依附关系的象征。

但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人们已经逐渐意识到这种浮于表面的形式主义已经不再是团结家庭、夫妻恩爱的手段,女性地位的提高和民众思想的逐步解放也给曾经过于拘束的制度带来了一记冲击。

再者,婚姻关系不应只拘束于浮于表面的姓氏问题,一场场离婚的背后,究其分离的真实根源才应当是人们所应探寻的,所谓妻从夫姓在当今时代已不如从前那般具有充沛的实际意义。

总体而言,妻从夫姓与当前居高不下的离婚率并无直接联系,甚至有无间接联系也有待商榷。依凭从姓执行的婚后生活也并不能为夫妻的感情带来本质上的升华,相反或许是作茧自缚。

“妻从夫姓“制无需恢复

我们将目光放大至整个历史,需要认识的到的“妻从夫姓“制度曾经存在的根本原因和背景,是古代中国发达的封建家族体制以及战乱中的生存需要。

如今民主社会倡导男女平等,且人们的思想早已在千百年的传承和进步中更加开明,在当前的时代恢复”妻从夫姓“制已经无从谈起,时代背景和民众意识的变化已经使”妻从夫姓“制度几乎不存在稳定生根的土壤。

当前社会,精英杰出女性层出不穷,女性在工作和家庭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已经不言而喻,无论在哪个领域,我们都可以看到女性活跃的身影。

因此所谓的夫权强调并没有太多必要和存在的意义。尤其在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下,法律确立了男女平等的地位,过分执着于姓氏的服从未免太过偏激且不具备任何实际意义,终究是流于表面的形式主义。

无可厚非的是,在某些地区,宗族观念较强。然而,婚姻是夫妻双方之间的美好大事,好坏与否大程度上取决于夫妻双方为之付出的努力,双方的沟通、互相理解和观念等等根源性事物才是能从根本上对婚姻幸福起到决定性作用的因素。

一场婚姻不应当被所谓的“妻从夫姓“制把住命脉,这样的做法过于束缚,且对于现在的大多数人而言是无力之举。良好的婚姻而应由夫妻二人共同协力经营,才能创造出自己独有的幸福。

在2009年,日本出台的新法规规定妇女结婚后可保留自己的姓氏,也可随夫姓,然而事实是,日本的离婚率依旧不断攀升,由此观之,“妻从夫姓“制在当代并不能有效地解决离婚问题。

也许有人认为,妻从夫姓或许能在某种程度上向外界昭示夫妻双方的感情和睦,然而人们心里清楚明白是,这样的举措不过是一场伪装,真正婚姻中二人幸福与否不是单凭妻子是否随丈夫姓就能得到体现。

婚姻中的双方幸福体现在生活的每个点滴和角落,夫妻二人之间的互相关心、对爱情保持执着诚挚和热爱才是婚姻长久的最佳方式。我们不应当只顾及离婚之中提出离婚的多为女方,我们应当意识并探究的是为何离婚率保持居高不下的状态。

男女平等的当代社会,我们在关注高离婚率的同时,也应当思考究竟是什么引发了如此之高的离婚率,离婚的背后是否是夫妻双方的摩擦和观念争执?

抑或是其他种种问题。无论如何,倘若一味将降低离婚率的解决方式归结于姓氏问题,那或许未免过于表层且薄弱。

爱情与婚姻向来美好,尤其在民众意识观念更为开放平等的当代,更应明朗地知道婚姻幸福不是所谓的“妻从夫姓“就能拍案解决,而是由双方共同付出满腔爱意共同缔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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