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的将来,保险公司的财务报表将不再像现在这么好看了,保费规模也可能会出现锐减。 导致这一变化的根源,是昨天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这个会计准则也被我们称为"中国版IFRS17"。 为什么这个全新的保险会计准则,会有这么大的杀伤力呢? 前面我们已经说了,新的保险会计准则被誉为"中国版IFRS17"。那这个IFRS17又是什么呢? 这个IFRS17的全称叫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保险合同》,是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制定的。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主席Hans Hoogervorst 但是,这个针对保险合同的会计准则却经过了漫长的时间才得以成功问世。 早在1997年,IASB就开始启动保险合同项目,并在2004年3月发布了过渡性准则——IFRS4保险合同。这个IFRS4也是我国现行参考的会计准则。 IFRS17准则是在2007年5月发布了一版讨论稿,2010年和2013年两次发布意见征求稿,最后在2017年5月18日才尘埃落定。 从1997年算起,这个保险合同会计准则前后经过将近20年的研讨,成为有史以来最复杂的会计准则之一。 原定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的IFRS17准则,最终延迟一年确定在2022年1月1日生效,允许企业提前执行。 IFRS17是史上最复杂会计准则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从IFRS4会计准则开始,中国并没有完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执行,而是参照制定了国内的保险企业会计准则。 这次发布的保险企业新会计准则也是如此,并非完全照搬IFRS17准则,但是与国际会计计量方法是一致的,对保险公司乃至整个金融市场产生的变化也是相一致的。 中国保险业现行的会计准则是基于IFRS4准则,采取的计量方式和国内其他金融领域不太一样。 因此一直以来,保险公司的财务业绩都难以和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对比。 长期以来保险公司业绩无法直接和金融机构对比 新版保险合同会计准则新增了保险合同会计处理的核心内容,包括确认、计量和列示等。准则与国际准则趋同,采用权责发生制计量。 其中,最主要的变化有两个。 一是要求保费收入分期确认,并剔除投资成分;二是要求更改损益表呈现方式,以利源形式列报。 我们先说第一个变化。 在现行会计准则之下,保费收入按照缴费期计量。而在新会计准则之下,则是按照保险期间计量。保险期间有多长,就要在多长的时间内逐步确认。 而长期保险采取的是均衡费率,是有现金价值的,通常不是终身缴费。比如缴费20年,保障终身。因此,在新会计准则要求下保费收入确认的时点将会延后。 保费收入确认时点将在保障期内逐步确认 此外,保费收入计量还将剔除具有投资成分的部分。新准则中还规定了"可明确区分"和"不可明确区分"成分,对于不可分拆的投资成分,其对应的保费也不得计入保险服务收入。 这意味着未来保费收入将仅显示死差和费差,不再包含保险公司最看重的利差。 保险公司很喜欢卖的年金险、终身寿险等产品,无论是普通型、分红型还是万能型,其保费属性中死亡保障成分很低,很大比例是投资成分,在新准则下大部分保费将无法计入保费收入。 不可拆分的投资成分将排除在保险收入以外 目前,不少保险公司盲目追求保费规模,销售大量的储蓄型产品,忽视保障型保险的销售。虽然保费规模看起来不小,但实际风险保障成本却并不高。这和监管要求的"保险姓保"是背道而驰的。 在新准则下,由于保费收入确认时点延后,财报上的保费收入将会锐减。采取销售大量储蓄型保险产品策略的保险公司,保费收入将下降更为严重,预计不到现有保费收入的三分之一。 接下来再说第二个变化。 新准则要求损益表以利源形式列报,原先损益表中的"准备金提转差",分拆为"预期保费收入"、"预期理赔和退保"(死差)、"预期费用和佣金"(费差)以及"保险财务收益或费用"(利差)。 这种做法更有利于展示保险公司真实的利润来源,从而判断利润的可持续性。 如果保险公司狂烧广告,费差损就会体现的一览无遗;如果保险公司通过价格恶性竞争,采取远低于经验发生率的预期发生率,死差损也会在损益表中体现的清清楚楚。 采取"中国版IFRS17"保险会计准则之后,保险行业的会计计量方法将于国际保持一致,能够更真实地反映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未来和其他金融行业进行对比将变得十分简单。 新准则下只有承保了保险风险才算保险合同 那这个新准则什么时候上呢? 财政部发布的通知中也有明确说明,在境内外同时上市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企业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但是可以大胆预测一下,几乎所有保险公司都会拖到最后一刻。 因为新会计准则会挤出险企现有的业绩"水分",保费规模锐减,财报数字变得不好看,这些都不是保险公司希望看到的。 不过再怎么拖时间,终有来的那一天,所以各大险企应该动动脑筋,尽快将经营方向转变到聚焦保障型产品身上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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