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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惠:曹雪芹家的几门亲戚(下)——凤藻

 倚月临风 2020-12-27

凤 藻(一)

周汝昌先生在《红楼梦新证》中考证曹氏亲戚,单立以下一节:
 

    大姊  某,  长女,选入宫。
    参看《红楼梦》所叙之元春。其人实为何等品级,尚待查考。《清史稿》帝王世系所载的诸妃,康、雍、乾三朝,并无曹姓的,因此胡适遂下了结论说元春本是一个虚构的人物。但庚辰本于"省亲"回有批云:"难得他〈写〉的出,是经至〈过〉之人也。""非经过如何写得出。""此语犹在耳"等批,可知元春自有其艺术原型,非尽虚构。清史中查不到曹姓妃嫔,尤不必执着,俯女以内务府三旗的女儿,被选入宫闱,乃是照例而必然的制度问题,不过不一定做"皇贵妃"罢了。

我在《曹雪芹》剧中写了凤藻这个人物,依据就在于此,不过把她写成了曹颙之女。

元妃省亲在《红楼梦》中是一场重头戏,也是全书的一个大转折,不过后妃省亲制度,史书中没有明确记载,朱子彦先生著《后宫制度研究》一书中,在谈到后妃省亲制度时,也是大段引了《红楼梦》中元妃省亲的描写,并说:"由于曹雪芹出身贵族,曹家祖先与满清皇族关系颇为密切,加之曹雪芹熟悉历史掌故,对清代典制尤为精通,故《红楼梦》对元妃省亲一节叙述颇详,与《清稗类抄》中慈禧省亲记载基本吻合,因此,可以把它作为信史来看。"从考据的角度讲,孤证不能立论,何况这一个孤证还是来自一部小说,因此我们不能仅从曹雪芹对元春省亲的描写中得出历史上曾有后妃省亲制度的结论,但是我们也不能就此认定历史上绝无后妃省亲之事,生活与制度总是不能完全吻合,有某种特例出现,也并非完全不可能。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从文学创作的真实来看,完全可以把它看做曹雪芹的一个创造,是他的想象,他太想念他的大姐了,太希望她能够回家看一看,他也太希望通过这样一种情景来深刻揭示旗下女儿的悲惨命运。如果他果真有一个大姐被选入宫中,他是无缘见上一面的,清代有规定,后妃的本生父母可以不定期地入宫探望,后妃有孕,甚至还可以住在宫里照料,但是也只限于父母至亲,家中其它妇女都不准带入宫中,更别说男人。我因 此也设计了凤藻探亲未成这样一场戏,为的也是揭示雪芹的心情和旗下女儿的悲剧。在这里我想多谈一点清代的八旗制度和在这种制度之下八旗女儿的命运。
 

凤藻(二)

人们通常称满人为"旗"人,满人自称也大抵称为"旗下"或"旗人",不称满人,就因为他们每一个人都隶属于每一特定的"旗",旗的基础是"牛录"。牛录是满文音译,意为"大箭",早期满人的主要生产方式为狩猎,狩猎时以十人为一小组,每人出一枝箭,推一人为首领,统领其它九人,此一首领称为"牛录额真",额真在满语中是"主"的意思,牛录额真就是"大箭主",于是牛录就成为一种生产组织的名称。

努尔哈赤自明万历十一年(1583)五月起兵,相从者日众,但还没有一定的组织,各以屯寨族党而行,血缘组织与地缘组织相交混。直至万历二十九年(1601)才把原来的牛录组织扩大,每三百人编一牛录,每牛录设一牛录额真管辖,牛录额真从此成为正式官名,后来改称牛录章京,汉译为佐领,牛录也成为兵民合一的组织,既是军事单位,也是行政单位。后来,因为人口越来越多,逐渐扩大,五牛录为一甲喇,设一甲喇额真统领,五甲喇为一固山,设一固山额真统领,是满洲户口的最大单位。"固山"的满语原义为部落,由于每一固山都有一个专用颜色旗帜为标识,故汉语译固山为旗,固山额真为旗主,后来固山额真改称固山昂邦,汉译为都统。开始时满州人少,只分四个固山,用黄、白、红、蓝四种颜色做旗帜,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由于人口日增,又分出四个固山,将原来四种颜色旗帜镶上边子,黄、白、蓝三色镶红边,红色镶白边,作为专用旗帜,就成了八种不同的旗帜。不镶边的称为整旗,如整黄旗、整白旗等,意思就是整幅的旗,简称为正黄旗、正白旗等,镶边的则称为镶边黄旗、镶边白旗等,简称镶黄旗、镶白旗,镶字往往俗写为"厢",总为八旗。再后来,又把八旗中的蒙古人和汉人单另编为八旗,称为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共为二十四旗,从此也就有了八旗满洲、八旗蒙古和八旗汉军的称谓,这二十四旗从此固定下来,再也没有扩大过。

八旗制度的建立,打破了原来的血缘和地缘组织,有利于作战和行政管理,八旗人丁三年一报户口,举凡婚丧嫁娶民事纠纷都要经佐领裁定,佐领成了八旗人丁真正的主子,就象汉地的县官,八旗人丁也确实称佐领为"父母官",就象汉地称县官。进入北京以后,就连居址也是按照旗分牛录统一划分,即使到外地做官,死了以后,家属也要归回本旗牛录。
 

凤藻(三)

八旗人丁从此对于旗主有了一种人身依附关系,旗主对于旗下人丁可以任意役使,与奴无异,但是受害最大的是八旗妇女。满洲女子本来骑马驰射,"与男无异",但随着满洲的日益崛起,汉化的程度日益加快,她们的命运却越来越悲惨,早期享有的一些婚姻自主权利很快丧失。就努尔哈赤本人说,自起兵伊始,就把女人当做政治工具,随意处置。为了笼络乌拉部的首领布占泰,努尔哈赤就曾将自己的三个女儿嫁给他(一个是他的亲生女儿,两个是他的弟弟叔尔哈齐的女儿,满人风俗将伯叔子侄同等看待,均视为嫡亲,因此兄弟的女儿与自己的女儿无异,努尔哈赤也径称为"吾之三女"),而布占泰是早已有了妻子的人。以致他的女儿受到虐待,布占泰用骨镞箭射她,因此构衅。汉人将官投降,努尔哈赤也会指令诸王贝勒的女儿嫁过去,不管对方有没有家室,他只想以此笼络降官,就是对于投降的汉人兵丁,他也会指令各个佐领在本牛录征集女子作为赏赐赏给这些人为妻,佐领下的女子不敷调拨,要自己出钱去买,实在不够,竟有四个士兵赏给一个女人的事情。而且这些被赏赐的女人不许男人转卖或转让,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本旗贝勒批准,好象这些女人的所有权属于皇上,被赏赐者只有使用权,如果不经批准自行出卖,要受到鞭打、贯耳、罚款的处罚。

更何况还有一个最重要的笼络对象,就是蒙古王公。出于政治、经济的考虑,清王朝在乾隆中期以前一直把与蒙古的连姻视为"一代国策",努尔哈赤首开其端,将其幼女嫁到蒙古,皇太极有十六个女儿,其中十个嫁到蒙古,康熙帝长大成人的八个女儿有六个嫁到蒙古,与此同时,他们还娶了大量蒙古女儿到皇宫中,皇太极称帝后册封的五宫后妃全部是蒙古王公之女,顺治帝有后妃二十人,其中五名是蒙古贵族之女,他册立的两个皇后都是蒙古博尔济吉特氏,清皇宫中的蒙古女子到康熙帝逐渐少下来,但是皇族女子嫁到蒙古的却没有见少,不仅皇帝的女儿如此,皇室所有王公的女儿都要把蒙古作为择婿的首选,清王朝建立了独特的"指婚(亦称拴婚)"制度,所有皇室王公子女的婚姻都要由皇帝亲自指定,男子十五岁之后在八旗秀女中指定,女子则首先在蒙古王公中指定,事实上在康熙以前,几乎所有王公之女都嫁到了蒙古。直到康熙以后,随着蒙古在清王朝决策中所占比重的降低,这种现象才有所改变。但是终清一世也没有彻底消除。
 

凤藻(四)

与此同时,还有大量的普通旗人女儿被冒充皇室公主嫁到更加偏远荒凉的黑龙江流域被称为"野人女真"或"东海女真"的诸部落。在清王朝的统治者心中,女子和他们座下的战马手中的钢刀一样,都是征服的工具,满洲男儿用骏马长刀征服天下,满洲女儿则用她们的肉体和灵魂帮男人征服天下,且不论这种政策在政治经济上是否确为远见之举,单只想象一下这里面会有多少眼泪哀号,多少中宵长叹,多少故国幽思,就足以使人扼腕叹息。定宜庄教授在所著《满族的妇女制度与婚姻制度研究》一书中称引了一则满文老档,记述了皇太极之女准哲公主嫁到蒙古后回家探亲,与皇太极分别时的情景:
 

    行时,汗(指皇太极)牵准哲公主所骑之马,垂泪。送至十里外,汗下马,公主抱汗泣,次与诸贝勒依次相抱而泣。时汗与诸贝勒高声呼父太祖圣威汗齐哭之。此时,众皆落泪,乃因劝公主,仍恸哭不已。汗曰:"格格止泪矣,此去之后,务顺夫意,和睦相处,以慰此处诸伯叔心,此路岂能断乎,后当常往来耳。"于是,乘马仍哭泣,汗遂将公主之马辔,亲手交与台吉阿济格,引之前行。

 
这简直就是生离死别,连身为皇帝的皇太极都没有办法改变女儿的命运。在残酷的政治争斗中,每一个人都要牺牲自己的情感或肉体,上至天子下至庶民概莫能外,清王朝是在女儿的眼泪男儿的鲜血中崛起的。《红楼梦》第五回警幻仙姑的册子上写贾探春:

才自精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
清明涕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

《红楼梦十二支曲》中写她:

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恐哭损残年,告爹娘,休把儿悬念。自古穷通皆有定,离合岂无缘?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牵连。

直接点明了她的远嫁是一种无可奈何中的生离死别,很有可能与清代这种独特的婚姻制度有关,更有可能与挽救贾家的颓败有关,因为在贾家三春中,惟有探春是以一个堪与凤姐和宝钗比肩的政治家的面目出现的,她在凤姐病重,主持贾家事务时,就实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推行承包责任制,打破人情风、关系网,连自己的亲生母亲也不例外,雪芹之笔写人写事往往前后对应,谓之"特犯不犯",他在前面如此浓彩重墨写探春为贾家整体利益大胆改革,在后面肯定为她设计了更精彩的表现,可惜在高鹗的续书中把如此丰富的内容写没了。前些年拍摄的电视连续剧《红楼梦》中把探春远嫁写成代替某王公之女和番,确有见地,当然,这凝结了当时担任顾问的众多著名红学家的心血。历史的原型应是贾探春为挽救贾家颓败冒充公主嫁到黑龙江流域的野人女真部落。
 

凤藻(五)

满洲在不断征伐进取的过程中就这样一步一步地把原本享有一定人身自由、婚姻自由、性生活自由的旗下女儿逐步变成国家的财产,终于在天聪九年(1635,明崇祯八年)下达了一项诏令:"凡章京及章京兄弟、诸贝勒下人、专达、巴雅喇、芬得拨什库等之女子、寡妇,须赴部报明,部中人转问各该管贝勒,方可准嫁,若不报部而私嫁者罪之。至于小民女子、寡妇,须问各该管牛录章京,方可准嫁……其专管牛录与在内牛录皆同此例。"这就把满洲全体女儿的婚嫁权全部集中到了国家的手里,皇室亲王家的女子,婚嫁权属于皇上、皇太后,八旗官员家的女子,婚嫁权属于该管贝勒,旗下平民的婚嫁权属于牛录章京也就是汉文佐领,父母及当事者本人都失去了嫁女娶媳的权利。

清朝入关后,正是在这样一种管理体制之上发展成了独特的"选秀女"制度。顺治朝明确规定,凡八旗女儿,不论各级官员还是闲散兵丁,甚至皇亲贵胄的女儿,年及十三,一律由该管牛录章京将户口资料汇集本旗都统,由都统统一报户部,由户部引至皇宫神武门,交内监统一验看挑选,选中的谓之"记名",或称"留牌",即留下名牌之义,没有选中的谓之"撂牌子"。记名的可以每月领到一两银子的生活补贴,以备再次挑选,五年内再选不中,取消补贴,方可嫁人。没有被选中的,则可以嫁人。如果在没经皇室挑选之前私自嫁人,不但当事父母、保媒说和之人、族长、该管佐领要受重惩,已经结合的夫妇也要强行离婚,女子发入辛者库(内务府管理下的奴仆,获罪官员家属多被罚入)配与奴隶为妻。这种制度一直沿袭到清末没有更改,只是在后来随着八旗人口日增,阅看繁难,才规定外任文职官员自同知以下(知府的副手,正五品),武职官员自自游击以下(从三品),可以免除验看,这已经是乾隆八年的事情了,而且也仅现于外任驻防官员兵丁,而清兵大部是驻于京师的,也就是说大部分旗下女儿还是要经过验看。

这些秀女选出来是为了给皇子皇孙、近支亲族"指婚",以保证皇室血统的纯正,但是给大量旗下兵丁造成了极大的灾难,尤其是那些驻防外省的兵丁,每月只有几两银子的俸禄,也要自费送女儿入京验看,千里迢迢,风雨兼程,其苦其难,可想而知。直到乾隆年间朝廷才发给这些验看女子一两银子的车马费。另一方面,也造成了旗人家庭女儿地位的尊贵,因为她们都有可能和某位皇子成亲,甚至可能成为皇上的妃姘或者皇后,父母兄弟都要对她们敬让三分,她们在长辈面前也可以不行跪拜大礼。"猫不叫狗不咬,十七、八的大闺女满街跑",成为当时北京形容旗下女儿的口号。但是在富贵之家,人们都害怕女儿被选上,尤其是被选进皇宫,故宫老专家朱家晋先生在《故宫退食录》中曾经讲过,当年同治皇后被选上的时候,全家痛哭,象死了人一样。而一位尚书的女儿被撂了牌子,他的哥哥竟然写诗相贺,题目就是《贺大妹撂牌子》,人们当时就是这样一种心情。因为他们深知皇宫险恶,不是好待的,因此曹雪芹写贾元春回家省亲拉着贾母和王夫人的手垂泪,说是"当日既送我到那不得见人的去处……"这"不得见人"是隐语,实际上是不见天日,其中不知有多少心酸无奈。
 

凤藻(六)

同为选秀女,内务府三旗与外八旗又有不同,外八旗是为皇子皇孙拴婚,内三旗却是为宫中选使女。外八旗三年一选,内三旗一年一选。选中之后,进入宫中为妃嫔等人服役,待二十五岁之后方才放出宫,令其择配,等于要为皇室无偿服务十几年,而且在那个年月,二十五岁早已是大龄青年,择配很难,这些女子的命运比外八旗女子的命运更为悲惨。但是这些人比其他王公属下的包衣有一个优越条件,即她们和正身旗人女儿一样,有可能成为宫中的"主位"(清后宫分皇后、皇贵妃、贵妃、妃、嫔、贵人等,皆称主位,以下还有答应、常在等,嫔以上都有名额,贵人以下就没有名额限制了),皇上妃嫔中不乏内务府之女,嘉庆皇帝的生母就是内务府之女。

清皇室对于维护自己的血统纯正极其重视,一般讲汉女不许入宫,妃嫔以满人、蒙古人为主,但是许多皇帝都打破了这个限制,只是汉人不占主体罢了。对于皇室王公,也是严格满汉之分,不但正妻绝对不许娶民人之女,就是在旗人内部也有诸多限制。旗人户口(即身份)分为三种,一为正身旗人,这是旗人中的自由民。一为开户人,这是旧日奴仆,因军功等原因脱离奴藉自己立户。一为户下,即奴仆,他们不能单独立户,隶于主人名下。王宫贵族只能与正身旗人之女成婚,至于开户人,虽然已经脱离奴籍,因为过去是奴隶,也不许与王宫贵族结亲,奴仆则婚姻主权全在家长,连挑秀女的资格都不具备。内务府女儿则不一样,她们虽也是奴仆,却是皇家奴仆,属正身旗人,一旦被皇上看中,就可成为妃嫔,还可与王宫贵族成亲,这一点已经许多史家指明。

《红楼梦》中薛宝钗由金陵进京,就是因"近因今上崇诗尚礼,征采才能,降不世出之隆恩,除聘选妃嫔外,凡仕宦名家之女,皆亲名达部,以备公主郡主入学陪侍,充为才人赞善之职……"而进京待选,住进贾家的,正是这种选秀女制度的反应,只不过曹雪芹在这里用了反语而已。由此我们也可以理解,林黛玉虽然父母双亡,寄人篱下,但上有贾母护持,下有宝玉体贴,当家人凤姐也对她格外照拂(凤姐对于宝黛婚姻应是支持的,因林黛玉构不成对她的威胁,若是宝钗成为宝二奶奶,她则理应离了贾政这里,回到贾赦那里去,宝钗是持家好手,用不到凤姐在这里帮忙),她为什么会发出"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这样凄惨悲凉的哀叹。

凤藻在这样一种社会背景下被选入宫,由于偶然的机缘被乾隆看中,又由于政治的原因被逼而死,就是可以理解的了。而曹雪芹也正是在一片女儿的哀叹悲泣声中,触摸到了她们那如花朵一般被蹂躏被摧残的心灵,有了感同身受的悲哀与凄苦,才有了"千红一窟(哭)","万艳同杯(悲)"的感怀,看到了所有女儿都是"薄命司"的在册人物,故而发出了对于不公正的命运的呐喊与抗争。


   作者简介:王家惠,河北唐山人,一九五六年生人,著名作家、剧作家、红学家,现任唐山市作家协会主席。代表作有长篇小说《唐山绝恋》、《唐山大地震》,中央电视台拍摄三十集电视连续剧《曹雪芹》、陕西新世纪影视公司拍摄三十集电视剧《唐山大地震》、舞台剧《孔子突围》、《大唐曹妃》、红学专著《红楼五百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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