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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具有最强的说服力

 为什么73 2020-12-27

最近两年,有一位大陆的同学,练《庄子》练得蛮认真的,我看了也觉得惊奇:『你整个人,从来也不是省油的灯,也算是很会『逆上』之人,怎么可能,我说的话,你竟会乖乖照着做呢?你有那么温驯听话的吗?』

他说:『如果是你要我『听你的话』练《庄子》,我想我也是不会听从。但是,作为一个Reference,参考标准,你这人实在太可气了,让人无法不『羡慕嫉妒恨』呀!钱也够花、无事可烦、周休七日……这些,我也想要嘛!』

所以,果然,能说服别人的,不在于我的说服力,甚至不在于我的权威性、正确性,也不是我以理服人或以德服人,而在于我,是不是拥有值得人恨得牙痒痒的幸福指数而已;重要的是,我能如此地被人恨、被人讨厌!(修田说:一个人的人生过得足够幸福的话,是真的会招致羡慕嫉妒的,我走上练庄之路,也是看到叔叔幸福的人生,羡慕得不行,才决定要练,就算不能比叔叔更好,也要练到周休七日,吃喝不愁,happy everyday的地步。所以练庄到底好不好,还要看疗效。)

我常说,我和别家老师是『异质性商品』,而这句话我想表达的,并不是指我教得更好、或者更清高不要钱之类的事情,这些都还是『同质』的向度。

我和别的老师本质上的不同,是在于,如果你把别家某老师的教诲全部加到一起,你会发现,到最后会总结成大大的三个字『你应该』:不可以吃什么啦、你必须养生啦、什么什么不正确而怎样怎样才是对的啦……之类之类的条条框框就浮荡于其间。而手中执掌着这对与错的判断权的,自然是这位超级权威角色的某大教主其绝对正确性啦。

而我的话,比较追求『科学正确』的东西,如果一件事百分之百是事实,无需强调;不确定是不是事实的,就更不需要强调了。

至于『应该』与否,那是道德上的价值判断,于我而言,就没有那么绝对,属于『都可以』的范畴。比如说你如果要北京的交通状况改善,要限制行车量也可以,要修法成『从今天起,撞死人一律不罚』说不定也会出奇的有效,都可以。

科学正确的头脑,兴趣是关注在『因果』上的:做了什么选择,会有什么后果——对这个,我会审慎评估;而,对因果热衷的人,对『是非』就会变得没有需求,因为道德上的『是非』往往参杂着不实念波的谎言设定,做好人、做孝子,并不一定如它所承诺的那样必定能得到快乐和幸福。在因果上说不通的是是非非,实在太多太多了,科学不正确的道德是非,到底还是『谎言』。

我虽然自己是如此喜欢《庄子》所教的种种,但我并不会认为你『应该』练《庄子》。因为,一方面也是很难练;一方面也是很多人的现状,根本不可能做到;更何况,说不定有人这一世的灵魂呼唤,就是要来跟很多人吵架、搞社会运动的;有的人的灵魂呼唤,就是要变成一个解离的父母,来当他小孩练肌肉的运动器材;又或者有的人就是来这世上生大病、重病、或是生为智障,学习接受他人的爱之类的……很多因果之事,对我而言也属不可知的位置。当我有那么多的『不知道』的时候,我就没有办法轻易地去判断谁『应该』如何,因为我不是全知全能的上帝。(修田说:经常说人应该怎样怎样的人,都是把自己自然而然的放到了一个制高点上,去指挥身边的人。没吃他人苦,莫劝他人善,这句话大家可以好好体会一下,我们不是全知全能的上帝,对他人保持尊重,可能是比较合适的相处之道。)

『应该』多了,你本人犯到那些『应该』的时候,自然会产生我是『错的、不对的』的自责感受,制造出罪恶感的念波。一个所谓『养生修心』的派系,如果一开始就是一种产生罪恶感的设计,是不是可以说,其实就是假货了?因为这样是走不到『健康、快乐』这条终点线的。

在《圣经》的童话故事,人类因为吃了『是非之果』,以为(这当然是『搞错』了)自己就是上帝(司是非之谓),产生了人工的罪恶感和羞耻心、遮蔽了心中的上帝的存在,所以被丢出乐园的。

从这个角度来看,<齐物论>也可以说是极端的基督教心法;教人如何把是非之果吐掉、重回失乐园的技术。而一般般的基督教会,缺失了这块核心技法,最关键的是非之果吐不掉,结果就由得是非心作祟,大搞特搞出一堆不相干的花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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