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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头婚”父母各自帮孩子买房,算婚前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新用户8036YP2q 2020-12-30

现代婚姻的极其不稳定,让做父母的倍感焦虑。面对年龄渐长、尚未婚配的子女,父母不仅仅是忙着催婚、逼着相亲,有实力的还会直接给自己的子女购置婚前财产,比如购买一套只属于孩子自己的房产,房产证上只写孩子一个人的名字。

而在两头婚的家庭里,这种情况更加普遍。因为两头婚的一大特色就是两个孩子一个随父亲姓,一个随母亲姓,男方和女方属于婚姻AA制,所以小两口各自结婚前,双方家庭往往都为各自的孩子购买了房产。

但是父母会担心一个问题,虽然给子女购买房产发生在结婚前,但是结婚后会不会变成两个人的?会不会沦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的指导精神,如果要防范以上风险,出资购买房产应该在结婚登记前,而且一定要单独登记在自己孩子的名下,因为一旦把对方名字也写上,就视为对小夫妻双方的赠与了。

那么当今时代,为什么父母热衷于给子女,尤其是给女儿购置单独的住房作为婚前财产?

有以下几个重要用途。

第一,如果女儿婚前有套房,婚后在面对婆家时就有底气,有话语权,否则很容易低人一等;

第二,如果女儿婚前有套房,即使婚后过的不好需要离婚,自己的房子,就是一个提前准备好的退路,一处提前准备好的安置房;

第三,如果女儿婚前有套房,一个非常重要的用途,就是将来女儿婚内遭遇了家暴,可以有一处属于自己的躲避和疗伤的私密空间。

当然,实际上真正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子,家暴发生的概率也就大大降低了。毕竟夫妻之间除了感情上的交融,更多的是现实中的利益。所以给孩子购置婚前房产的真正意义是为了男女平权,夫妻平等,毕竟经济基础不但决定了上层建筑,还能大大促进夫妻之间感情的和谐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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