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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居:清华简十《四告·禽父之告》解析 | 中国先秦史

 先秦子居 2020-12-31

清华简十《四告·禽父之告》解析

子居


  关于《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所收《四告》第二篇《禽父之告》,整理者在说明部分言:“第二篇是伯禽父受封,赴鲁前夕,告丕显帝宾任、明典、司义的告辞。[1]笔者则认为,《四告·旦告》是记述周公旦将盟誓前告司慎咎繇之辞,相对于此,《四告·禽父之告》则当是记述伯禽将赴周受命之前告于司仪之神的祷辞。由文中言“一丁牡白豚”即可见,《四告·禽父之告》只能是告于一神,所以整理者言“告丕显帝宾任、明典、司义”当不确。文中称“输赣饔饩”,因此“我其往之”当是指往朝于周,而非“赴鲁前夕”。更由文中称“禽父”、称“烈祖武王”、称“将以厥珪币”等内容皆可见,《四告·禽父之告》是确定无疑的拟作,所以整理者在《清华简〈四告〉的文本形态及其意义》[2]文中所言“大约可以折射出伯禽就封时所面临的经济和政治窘况”当皆与《四告·禽父之告》文无关,而只是出于整理者自己的想象。由《四告·禽父之告》篇中用词情况分析,该篇内容很可能当成文于春秋前期、后期之间,更由春秋时期鲁国与周王室的往来情况分析,《四告·禽父之告》盖即成文于春秋前期末段的公元前630年之后数年间。

【宽式释文】

  曾孙禽父,拜手稽首,敢用一丁牡白豚,先用芳鬯,遍召祷功,谕告丕显帝勉功明典司仪。

  者鲁大神,惠皇上帝,命周文王,据受殷命,烈祖武王,大戡厥敌。今皇辟天子图厥万亿之无后嗣孙,乃建侯,设卫甸,出分子。

  今曾孙禽父,将以厥珪币,乘车丁马,丁年吉月灵辰,我其往之,勉服臣恪,于朕皇后辟典天子。

  大神之灵,式俾曾孙,有浚庄庄,不侮威仪。宪能礼节,心善揖让。若熙泄泄,毋变于仪,毋失于质。

  者鲁大神之稽若功,惟尔俞秉天常式文,授我厥绪,式尚光明余小子,俾斐斐粲粲,毋迷于猷,毋愆于图,劝余康顾,宜厥攸同,振于服御,憴憴答话,秩秩仪止,进退走揖,斐斐绎绎,和允灵度,振于攸仪,熙安翼翼,容允孔嘉。

  昊天有好,惠渥被被。式俾皇辟有昭天子赐我林宝,金玉庶器,输赣饔饩,倍益增多。勿诘勿惎,攘去媢嫉,毕逖庶訧。

  曾孙小子,拜手稽首,其休,反宾,终康吉归。其尚恭尔仪,勿有庶戾,宜尔祜福。

【释文解析】

曾孫(禽)父拜〓(拜手)𩒨〓(稽首)〔一〕,敢用一丁(脯)白豚〔二〕,

  整理者注〔一〕:“禽父,即伯禽,姬姓,名禽,尊称禽父,周文王之孙,周公旦长子,鲁国第一任国君。[3]西周金文未见“曾孙”之称,先秦文献中“曾孙”最早可见于《诗经·周颂·维天之命》:“骏惠我文王,曾孙笃之。”笔者《先秦文献分期分域研究之二 实词篇(一)》[4]已指出《周颂》皆约成文于春秋初期后段,因此《四告》的成文时间当不早于春秋初期后段。《礼记·郊特牲》:“称曾孙某,谓国家也。”郑玄注:“谓诸侯事五庙也,于曾祖以上,称曾孙而已。”《礼记·曲礼》:“诸侯见天子曰臣某侯某;其与民言,自称曰寡人;其在凶服,曰适子孤;临祭祀,内事曰孝子某侯某,外事曰曾孙某侯某。”告神当然是自称名而不是使用别人对自己的尊称,所以《四告·禽父之告》如果是伯禽所作不会自称“曾孙禽父”,《四告·禽父之告》的“曾孙禽父”本身就表明这是后人的拟作。《左传·昭公十二年》:“右尹子革夕,王见之,去冠被舍鞭,与之语曰:昔我先王熊绎,与吕伋、王孙牟、燮父、禽父,并事康王,四国皆有分,我独无有。”所述四国国君与《左传·定公四年》:“分鲁公以大路大旗,夏后氏之璜,封父之繁弱,殷民六族:条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使帅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类丑,以法则周公,用即命于周,是使之职事于鲁,以昭周公之明德,分之土田倍敦,祝宗卜史,备物典策,官司彝器,因商奄之民,命以《伯禽》,而封于少皞之虚。分康叔以大路、少帛、綪茷、旃旌、大吕,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锜氏、樊氏、饥氏、终葵氏,封畛土略,自武父以南,及圃田之北竟,取于有阎之土,以共王职,取于相土之东都,以会王之东搜,聃季授土,陶叔授民,命以《康诰》,而封于殷虚,皆启以商政,疆以周索。分唐叔以大路、密须之鼓、阙巩沽洗、怀姓九宗、职官五正,命以《唐诰》,而封于夏虚,启以夏政,疆以戎索。三者皆叔也,而有令德,故昭之以分物。”相比仅多一“吕伋”,陈梦家先生《尚书通论》曾言:“据《左传·定公四年》,鲁开国时曾分以‘祝宗卜史,备物典策,官司彝器’,此即《周本纪》所谓‘封诸侯,班赐宗彝,作《分殷之器物》’。《分殷之器物》’,今本《书序》作‘分器’,《左传》于述分封鲁、康、唐三叔后曰:‘三者皆叔也而有令德,故昭之以《分物》’,似祝所述乃本诸《分器》之文。[5]由此来看,《左传·昭公十二年》所记楚灵王语,很可能是在引述另一个版本的《分器》,在这个版本中,周康王时也有分器事,所以篇中称伯禽为“禽父”,而清华简《四告》作者不加分辨,直接在所作告文中使用了“禽父”一称,这盖是出于想通过模仿以期使自己的作品更具真实感的心理倾向。若此推测不误,则《四告》当成文于《分器》之后,且说明作者虽然很可能是鲁人,但非常可能是殷商后裔,对周文化了解有限。“敢用XX”之说,西周金文未见,先秦出土文献见于《叔尸钟》(《集成》00273):“敢用拜稽首”,先秦传世文献见于《仪礼·少牢馈食礼》:“祝曰:孝孙某,敢用柔毛刚鬣,嘉荐普淖,用荐岁事于皇祖伯某。”《仪礼·士虞礼》:“曰:哀子某,哀显相。夙兴夜处不宁。敢用絜牲刚鬣香合,嘉荐普淖。明齐溲酒。哀荐祫事,适尔皇祖某甫。”《大戴礼记·诸侯迁庙》:“祝声三曰:孝嗣侯某,敢用嘉币,告于皇考某侯。”《仪礼》和《大戴礼记》都明显是在引用套语,《叔尸钟》非考古发掘出土,《集成》列在春秋晚期,可证至少春秋晚期已经存在“敢用XX”句式,所以《四告》的成文时间当较接近春秋晚期。“拜手稽首”的措辞特征说明《四告》成文不早于周恭王时,可参看韩巍先生《横水、大河口西周墓地若干问题的探讨》[6]文。

  整理者注〔二〕:“丁,《说文》「夏时万物皆丁实」,段玉裁注:「丁实,小徐本作丁壮成实《律书》曰:『丁者,言万物之丁壮也。』《律历志》曰:『大盛于丁。』郑注《月令》曰:『时万物皆强大。』」「丁」有大、壮、盛之义,与上文「元」字用法相似。[7]《礼记·明堂位》:“夏后氏牲尚黑,殷白牡,周骍刚。”《礼记·檀弓》:“夏后氏尚黑,大事敛用昏,戎事乘骊,牲用玄;殷人尚白,大事敛用日中,戎事乘翰,牲用白;周人尚赤,大事敛用日出,戎事乘騵,牲用骍。”可证《四告·禽父之告》用“白豚”非常可能是因为“殷人尚白”而在使用殷礼,由此也可看出,《四告》的作者很可能是春秋时期鲁人中的殷商后裔。

先用(芳)鬯〔三〕,(遍)(昭)𠦪(禱)(任)〔四〕,

  整理者注〔三〕:“,读为「芳」。「」、「芳」声母同为唇音,韵部一在耕部,一在阳部,声近可通。[8]黄锦前、张新俊先生《霸伯盂铭文考释》[9]文读《霸伯盂》的“旁鬯”为“芳鬯”,文中该器分期为“西周早期前段”,李学勤先生《翼城大河口尚盂铭文试释》[10]文则定《霸伯盂》为“西周中期前段, 可估计属穆王前后。”《说文·鬯部》:“𩰪:芳艸也。十叶为贯,百廿贯筑以煑之为𩰪。从𦥑、冂、缶、鬯;彡,其饰也。一曰𩰪鬯,百艸之华,远方𩰪人所贡芳艸,合酿之以降神。”《说文·艸部》:“芳,香艸也。”是若确读为“芳鬯”则即相当于传世文献的“郁鬯”。目前所见可能读为“芳鬯”者仅此两例,故无从用于分期研究。

  整理者注〔四〕:“𠦪」字考释参看冀小军:《说甲骨金文中表祈祷义的𠦪——兼谈𠦪字在金文车饰名称中的用法》(《湖北大学学报》一九九一年第一期)任,指先任。,一说释「功」。[11]”疑读为“召”,“遍召”见《史记·赵世家》:“异日,姑布子卿见简子,简子遍召诸子相之。”《四告》此处盖言遍召于上下。对比清华简其他“任”字,整理者隶定为“”的“”字当以“一说释「功」”是。《说文·示部》:“祷,告事求福也。”故《四告·禽父之告》的“祷功”盖即告于司仪之神以求此行有功。

俞告不(丕)(顯)帝(賓)壬(任)、明典司義〔五〕,者魯大【一六】神,惠皇〓(上帝)命周文王虡(據)受殷命,剌(烈)且(祖)武王大𪚕(戡)氒(厥)啻(敵),

  整理者注〔五〕:“俞,助词,无实义,可用于句首,也可用于句中(见本篇第二〇简)。宾任,动宾结构,与明典、司义并列,皆为官名。壬,一说释「工」。[12]”当读为“谕”,谕、告同义连称,《国语·晋语八》:“寡君之疾久矣,上下神祗无不遍谕,而无除。”韦昭注:“谕,谓祭祀告谢。”《史记·吕太后本纪》:“宦者令张泽谕告,亦去兵。”《说文·言部》:“谕,告也。”“丕显”一词,先秦文献中战国时期只有引用辞例,因此可见“丕显”的实际用例只至春秋时期,故《四告·禽父之告》的成文时间当不会晚至战国时期。“”字又见于清华简六《子产》,该篇整理者注言:“,从万即丏声,读为‘勉’。或读为‘劢’亦通,《说文》:‘劢,勉也。’[13]《四告》整理者未加任何说明就另读为“宾”,不知何故。按《子产》读免声字来看,此处或也读为“勉”,整理者释为“壬”的字则当如注所言“一说释「工」”并读为“功”。“”训常法,即下文的“天常”,又称“天之明典”,《逸周书·尝麦》:“予用皇威,不忘祗天之明典。”“勉功”、“明典”类似于《逸周书·成开》言:“在昔文考,躬修五典,勉兹九功。”“勉功”、“明典”盖皆为司仪所监所司。“惠”即甲骨文的“叀”,读“唯”,唐兰先生《天壤阁甲骨文存并考释》:“叀古读当如惠,故金文多以言为惠,而惠从叀声,惠字占用为语辞。《左传·襄二十六年》‘寺人惠墙伊戾’,服注:‘惠伊皆发声’。其义当与惟字同。《书·洛诰》云‘予不惟若兹多诰’、《多方》‘予不惟多诰’、《君奭》云‘予不惠若兹多诰’,句例全同,‘不惠’即‘不惟’也。伪孔传训为‘不顺’,江声读为‘不慧’,倶失之。今人杨筠如《尚书核诂》谓‘惠疑当作惟’,又引《左传》服注谓‘古书惟与伊同用为发声,不见惠字,则惠亦惟之假也。’(《核诂》九六)《洛诰》曰‘惠笃叙无有遘自疾’,杨氏亦云:‘惠与惟声近相通。’而谓《左传》之惠亦当为惟。(《核诂》八五)按杨氏读‘惠’为‘惟’甚是,其谓‘惠’为‘惟’之假则误。语词岂有正字?作惠、作惟同是假借,宁有更假‘惠’为‘惟’哉?余谓《尧典》‘亮采惠畴’犹云‘亮采惟畴’。《咎繇谟》‘朕言惠可底行’犹云‘朕言惟可底行’,《多方》云‘尔曷不惠王熙天之命’。王疑借为往,犹云‘尔易不惟往熙天之命’。《文侯之命》云‘惠康小民无荒宁’,荒读为妄。犹云‘惟康小民无妄宁’。此诸惠字,前人训为顺若仁爱者均误,然则惠之用为语词者甚多,不仅杨所举二处也。[14]故“惠皇上帝”即《㝬钟》(《集成》00260)的“隹皇上帝”。“皇上帝”除《㝬钟》外,又见于《逸周书·祭公》和清华简一《程寤》,《㝬钟》为西周晚期器,笔者《先秦文献分期分域研究之二 实词篇(一)》已指出《祭公》约成文于春秋前期初段,《程寤》约成文于春秋前期末段,故《四告·禽父之告》的成文时间当即在西周晚期至春秋前期末段之间。西周金文未见称“周文王”之例,武王也非伯禽之祖,故《四告·禽父之告》此处的“惠皇上帝,命周文王,据受殷命,烈祖武王”明显不当出自伯禽之口,疑只是在机械套用《逸周书·祭公》的“皇祖周文王、烈祖武王”句,以此则《四告·禽父之告》的成文很可能不早于《祭公》成文的春秋前期初段。“殷命”之称西周金文亦未见,先秦文献则仅见于《尚书》的《多方》、《多士》、《君奭》、《西伯戡黎》,笔者《先秦文献分期分域研究之二 实词篇(一)》已指出《多方》和《多士》约成文于春秋初期前段,《君奭》和《西伯戡黎》约成文于春秋初期末段,故《四告·禽父之告》的成文时间当较接近春秋初期。西周金文未见“大戡”辞例,先秦文献则最早可见于清华简一《耆夜》:“武王八年,征伐耆,大戡之。”笔者《清华简〈耆夜〉解析》已提到《耆夜》“作者显然是春秋后期的齐人[15],齐鲁毗邻,《四告·禽父之告》与《耆夜》同用到“大戡”一词,正可说明《四告·禽父之告》的成文时间与成文地点与《耆夜》相近。又《尚书·君奭》:“后暨武王,诞将天威,咸刘厥敌。”《逸周书·祭公》有“维武王申大命,戡厥敌。”并皆可见《四告·禽父之告》的成文时间当接近《君奭》与《祭公》。

今皇辟天子(圖)氒(厥)萬𠶷(億)之亡(無)𨒥(後)【一七】嗣孫,乃(建)侯埶(設)(衛)、(甸)〔六〕,出分子〔七〕。

  整理者注〔六〕:“《书·康诰》:「侯甸男邦,采卫百工,播民和见,士于周。」《书·武成》:「丁未,祀于周庙,邦甸侯卫,骏奔走,执豆笾。」[16]“皇辟天子”之称可见于西周中期的《師𩛥鼎》(《集成》02830),“万亿”一词西周金文可见于西周晚期的《晋侯簋》(《新收》NA0865),“后嗣孙”则可对应于先秦传世文献的《尚书·君奭》:“惟人在我后嗣子孙,大弗克恭上下。”由此可见,《四告·禽父之告》的成文晚于以上三份材料可以理解,而若认为《四告·禽父之告》比以上三份材料更早,则显然很难建立措辞的继承性。前文已言,《君奭》约成文于春秋春秋初期末段,故《四告·禽父之告》的成文当晚于《君奭》。

  整理者注〔七〕:“嬭加编钟(郭长江等:《嬭加编钟铭文的初步释读》,《江汉考古》二〇一九年第三期):「余文王之孙,穆之元子,出邦于曾。」[17]《尚书·顾命》:“乃命建侯树屏,在我后之人。”《逸周书·祭公》:“维我后嗣,旁建宗子,丕维周之始并。”清华简《系年》第四章的“周成王、周公既迁殷民于洛邑,乃追念夏商之亡由,方设出宗子,以作周厚屏。”皆可与《四告·禽父之告》此段相参看,整理者注所引《嬭加编钟》是明确属于春秋时期的,笔者《先秦文献分期分域研究之二 实词篇(一)》也已指出《顾命》约成文于春秋初期末段,清华简《系年》第四章更是明确无疑不会早于春秋时期,所以这都说明《四告·禽父之告》只会是春秋时期成文的。《谷梁传·庄公三十年》:“燕,周之分子也。”范宁注曰:“分子,谓周之别子孙也。”是“分子”即“别子”,《礼记·丧服小记》:“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郑玄注:“诸侯之庶子,别为后世为始祖也。谓之别子者,公子不得祢先君。”值得注意的是,《祭公》与《系年》皆称“宗子”而不称“别子”或“分子”,《礼记》中的“宗子”则是“别子”之嫡子,这种文化上的差异表述自然说明《祭公》与《系年》相近,《四告·禽父之告》则与《礼记》、《谷梁传》相近,《礼记》材料来源较庞杂,《谷梁传》则很明确是鲁地之说,所以由此也可见《四告·禽父之告》很可能出鲁人之手。

今曾孫(禽)父𨟻(將)以氒(厥)珪(圭)幣、𠅞(乘)車、丁馬,丁年、吉月、霝(靈)晨(辰),我其㞷〓(往之),【一八】(賓)服臣各于朕皇后辟,典天子大神之霝(靈)〔八〕。

  整理者注〔八〕:“宾,敬也。典,《书·康诰》:「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自作不典。」《礼记·曲礼下》「典司六典」,郑注:「典,法也。」[18]西周金文未见“将以”辞例,先秦文献最早的“将以”辞例即清华简《系年》第十一章:“楚穆王立八年,王会诸侯于厥貉,将以伐宋。”笔者在《清华简〈系年〉1~4章解析》[19]已指出《系年》:“由于其自身各章节的记录时间线索都是非常明确的,从而也为先秦语法研究、词汇研究、音韵研究、史地研究等提供了一个其他出土及传世文献材料所完全不能比拟的长时间跨度的可靠标尺。”故由此可推知在春秋后期初段时“将以”辞例很可能已经存在,所以《四告·禽父之告》的成文时间当接近春秋后期初段。如果《四告·禽父之告》是严格以伯禽自述为背景,则文中不当称“将以厥珪币”而只应该言“将以珪币”,且西周金文未见“币”字,先秦文献中“币”始见于清华简八《摄命》,笔者《清华简八〈摄命〉末简解析》已指出《摄命》中“‘九月既望壬申’当可对应儒略历公元前760年9月23日”,故可见《四告》的成文当不会早于春秋时期。“吉月”、“灵辰”皆西周金文所未见,《仪礼·士冠礼》:“始加祝曰:‘令月吉日,始加元服,弃尔幼志,顺尔成德,寿考惟祺,介尔景福。’再加曰:‘吉月令辰,乃申尔服,敬尔威仪,淑慎尔德,眉寿万年,永受胡福。’三加曰:‘以岁之正,以月之令,咸加尔服,兄弟具在,以成厥德,黄耇无疆,受天之庆。’”所说“令月”、“令辰”、“月之令”明显即“灵月”、“灵辰”、“月之灵”,《士冠礼》所记是已成固定格式的套语,因此《四告·禽父之告》的成文当在《士冠礼》之前。“我其往之”当是指往朝于周, “”可读为“勉”,《广雅·释诂一》:“服,行也。”故“勉服”犹“勉行”,《战国策·赵策四·楼缓将使伏事辞行》:“子勉行矣,寡人与子有誓言矣。”网友ee读“各”为“恪”[20],《说文·心部》:“愙,敬也。从心客声。《春秋传》曰:以陈备三愙。”故“服臣各”可以理解为勉行臣敬,可与《左传·襄公二十三年》:“敬共朝夕,恪居官次。”参看。“皇后”即“大君”,《尚书·顾命》:“皇后凭玉几,道扬末命。”孔传:“大君,成王。”“辟典”疑当连读,仍是指君主,《尔雅·释诂》:“辟,君也。”《广雅·释诂》:“典,主也。”“天子”后当为句号,“XX之灵”未见于西周金文,《四告·禽父之告》的“大神之灵”可比于《逸周书·皇门》“先王之灵光”和随州文峰塔M1《曾侯与编钟》的“曾侯之灵”,笔者《先秦文献分期分域研究之二 实词篇(一)》已指出《皇门》约成文于春秋前期初段,因此《四告·禽父之告》的成文时间很可能晚于春秋前期初段。

弋(式)卑(俾)曾孫有(濬)〓(壯壯),不(丕)(謀)威義(儀),憲能豊(禮)厀(節)〔九〕,心善咠(揖)襄(讓),

  整理者注〔九〕:“宪,《诗·六月》「文武吉甫,万邦为宪」,朱熹集传:「宪,法也。……万邦以之为法矣。」能,《书·康诰》「亦惟君惟长,不能厥家人」,孙星衍疏:「能者,《汉书》注:『师古曰:善也。』」[21]《尔雅·释言》:“式,用也。”《尔雅·释诂》:“俾,使也。”故“式俾”即“用使”。“”当可训为敬,《方言》卷六:“禀、浚,敬也。秦晋之间曰禀,齐曰浚。”《广雅·释诂一》:“浚、悛、诚、信、高、尊,敬也。”王念孙《疏证》:“悛者,《说文》:‘恮,谨也。’‘恮’与‘悛’通,‘悛’亦‘浚’也。《论语·乡党篇》:‘恂恂如也,似不能言者’,王肃注云‘恂恂,温恭之貌。’《史记·李将军传》云:‘悛悛如鄙人,口不能道辞’,并声近而义同。”“”可读为“庄庄”,训为敬貌、严正貌,《管子·小问》:“至其壮也,庄庄乎何其士也。”《吕氏春秋·孝行》:“居处不庄,非孝也。”高诱注:“庄,敬。”《清华简(拾)整理报告补正(之一)》[22]中侯瑞华先生提出:“从文义考虑,这里的‘不’或可读为‘不侮’,即‘不侮威仪’。侮是轻慢之意,《诗经·大雅·行苇》:‘序宾以不侮’,郑笺云:‘不侮者,敬也。’简文的‘不侮威仪’即是说敬威仪。”所说当是,“不侮威仪”犹《诗经·大雅·抑》所言“不愆于仪”。“”读为“显”,指外表,《诗经·大雅·假乐》:“假乐君子,显显令德。”《礼记·中庸》引作“宪宪令德”,《尔雅·释诂》:“显,见也。”故“宪能礼节”即外表能有礼节。“礼节”一词,西周金文未见,先秦传世文献可见辞例皆属战国时期,由此可见《四告·禽父之告》的成文时间应该比较接近战国时期,而不会远在周成王时。“宪能礼节”与“心善揖让”为对言,“揖”、“让”二字西周金文皆未见,“揖让”之说于先秦文献最早可见于为《大戴礼记·投壶》所引被疑为《狸首》的逸诗:“乃揖乃让,乃隮其堂。”此后于《仪礼》中频繁可见,战国时期“”字已罕有用例,故可推知《投壶》所引逸诗很可能成文于春秋时期,是《四告·禽父之告》的成文很难较春秋时期更早。

〓(察察)〔一〇〕,母(毋)【一九】(變)于義,母(毋)(毖)于(恤)〔一一〕

  整理者注〔一〇〕:“《广雅·释训》:「察察,着也。」《汉书·五行志下》:「不敢察察言。」[23]”可训为和敬,慧琳《一切经音义》卷三十二:“熙怡,上喜饥反。《考声》云:‘熙,和也,美也。’《尔雅》云:‘敬也。’”“”疑读为“泄泄”,《左传·隐公元年》:“大隧之外,其乐也泄泄。”杜预注:“泄泄, 舒散也。”西周金文未见读为“变”的字,先秦文献最早可见于《尚书·无逸》:“乃变乱先王之正刑,至于小大。”笔者《先秦文献分期分域研究之二 实词篇(一)》已指出《无逸》约成文于春秋前期前段,故《四告·禽父之告》的成文时间很可能不早于春秋前期前段。对比上文,则此处的“”字仍当读为“仪”,《诗经·曹风·鸤鸠》:“淑人君子,其仪不忒。”《淮南子·道应》:“晏子与崔杼盟,临死地不变其仪。”皆可参看。

  整理者注〔一一〕:“,即「失」字,读为「毖」。「失」为质部书母字,「毖」为脂部帮母字,可通用。《书·大诰》:「无毖于恤,不可不成乃宁考图功!」[24]“失”、“毖”读音相去甚远,整理者注言“可通用”不知何据吗,“”当读为原字“失”,网友好好学习指出“”可读为“质”[25],“毋变于仪”对应前文的“宪能礼节”,“毋失于质”对应前文的“心善揖让”,《说苑·反质》:“是以圣人见人之文,必考其质。

者魯大神,之𥘌(機)若工〔一二〕,隹(唯)尔(爾)秉天商(常),弋(式)文受我氒(厥)(緒)〔一三〕,弋(式)尚光明余〓(小子),

  整理者注〔一二〕:“𥘌,先兆,征兆,文献一般写作「机」《易·系辞下》:「知机其神乎。」工,巧也。《晏子春秋·问上》:「任人之长,不强其短;任人之工,不强其拙。」[26]𥘌”似当读为“稽”[27],“”读为“功”,《周礼·天官·宫正》:“稽其功绪,纠其德行。”《周礼·天官·内宰》:“岁终则会内人之稍食,稽其功事。”即稽功辞例。“”可训为安,《吕氏春秋·知分》:“古圣人不以感私伤神,俞然而以待耳。”高诱注:“俞,安。”西周金文未见“天常”辞例,先秦文献最早可见于子弹库楚帛书甲篇:“三恒堕,四兴爽,以乱天常。”和清华简三《芮良夫毖》:“毋害天常,各当尔德。”笔者《先秦文献分期分域研究之一 虚词篇》[28]曾提到楚帛书甲篇的成文时间约在春秋前期,笔者《清华简〈芮良夫毖〉解析》[29]则提到:“清华简《芮良夫毖》一篇的成文时间当是不早于春秋末期的。”所以不难判断,《四告·禽父之告》的成文时间盖不早于春秋前期。

  整理者注〔一三〕:“文,《广雅·释诂》:「勉也。」王念孙疏证:「文,读为忞。」,亦见于金文。叔夷镈(《集成》二八五):「伊少(小)臣隹(唯)㭪(辅),咸有九州,处㙖(禹)之。」[30]式文”当属上句,“”训用,“惟尔俞秉天常式文”当是言司仪之神安秉天常以文德。“”读为“授”,清华简一《保训》:“帝尧嘉之,用授厥绪。”措辞与《四告·禽父之告》此处颇相近,笔者《清华简〈保训〉解析》[31]已指出:“《保训》篇非常可能是写定于春秋中期或稍晚的齐鲁地区。”故不难判断,《四告·禽父之告》的成文时间和地域皆与《保训》非常接近。“光明”一词西周金文未见,先秦文献始见于《诗经·周颂·敬之》:“日就月将,学有缉熙于光明。”笔者《先秦文献分期分域研究之二 实词篇(一)》已指出《周颂》约成文于春秋初期后段,故《四告·禽父之告》的成文当晚于春秋初期后段。

卑(俾)〓(斐斐)【二〇】〓(善善)〔一四〕,母(毋)迷于猷,母(毋)(愆)于(圖),雚(勸)余康(娛),宜氒(厥)卣(攸)同,

  整理者注〔一四〕:“践,《礼记·曲礼上》「日而行事,则必践之」,郑注:「践,读曰善。」[32]斐斐”为文采貌,《诗经·小雅·巷伯》:“萋兮斐兮,成是贝锦。”毛传:“萋、斐,文章相错也。”《韩诗外传》卷五:“道之所行,如神龙变化,斐斐文章,大哉。”相对于此,则网友tuonan读“”为“粲粲”当是[33],《诗经·小雅·大东》:“西人之子,粲粲衣服。”毛传:“粲粲,鲜盛貌。”考虑到“宜厥攸同”句,则“雚余康”似当读为“劝余康顾”,《尚书·康诰》:“用康乃心,顾乃德,远乃猷。”孔传:“用是诚道安汝心, 顾省汝德,无令有非,远汝谋,思为长久。”是康训安、顾训省。前言“毋迷于猷,毋愆于图”,后言“劝余康顾,宜厥攸同”,正相对应。整理者在《清华简〈四告〉的文本形态及其意义》文中提到的《梁其钟》与《颂鼎》辞例,也当都读为“康顾”。西周金文未见“攸同”辞例,先秦文献中“攸同”只见于《尚书·禹贡》:“漆沮既従,沣水攸同。……九州攸同,四隩既宅。”《诗经·大雅·文王有声》:“四方攸同,王后维翰。……四方攸同,皇王维辟。”《诗经·小雅·采菽》:“乐只君子,万福攸同。”《诗经·小雅·蓼萧》:“和鸾雝雝,万福攸同。”由此不难判断,“XX攸同”句式只流行于春秋前期、后期左右,因此当可判断《四告·禽父之告》的成文时间不晚于春秋后期。

晨(祗)于服御,〓(亹亹)𣌭(答)話〔一五〕,〓(節節)義(宜)(持),

  整理者注〔一五〕:“亹亹,勤勉不倦貌。《诗·崧高》:「亹亹申伯,王缵之事。」《诗·文王》:「亹亹文王,令闻不已。」毛传:「亹亹,勉也」又作「勉勉」,《诗·械朴》:「勉勉我王,纲纪四方。」答,问也。《书·牧誓》:「今商王受惟妇言是用,昏弃厥肆祀弗答。」话,告谕。《书·盘庚中》:「盘庚作,惟涉河,以民迁,乃话民之弗率。」[34]”字明显当读为“振”,清代惠栋《周易述·补三》:“古文祗与震通,而震又作振。《石经》:‘盘庚今尔惠,朕曷祗动,万民以迁。’今书作震动。《史记》皋陶云:‘日严振敬六德。’《鲁世家》毋逸曰:‘治民震惧。’今书皆作祗。祗与振,又皆训敬。《史记》肹誓云:‘勿敢越逐,敬复之。’徐广曰:‘敬一作振,今书作祇。’《内则》:‘祗见孺子。’康成云:‘祗,敬也,或作振。’乃知振、敬、祗三字义并得通。”可证“振”本即可训“敬”。服即衣服,御即车马,服御为身份的象征,所以此处言“振于服御”与下文“振于攸仪”类似。“”当读为“憴憴”,《尔雅·释训》:“兢兢、憴憴,戒也。”郭璞注:“皆戒慎也。”“”当训为“报”、“对”,《汉书·五行志》:“适不答兹谓不次,蜺直在左,蜺交在左。”颜师古注:“答,报也。……一曰,答,对也。”“”训“言”,《尔雅·释诂》:“话,言也。”《诗经·大雅·抑》:“慎尔出话,敬尔威仪。”《四告·禽父之告》的“憴憴答话”即对应“慎尔出话”,“振于服御”、“振于攸仪”即对应“敬尔威仪”。网友哇那读“”为“秩秩”[35],《诗经·小雅·宾之初筵》:“宾之初筵,左右秩秩。”毛传:“秩秩然肃敬也。”“”仍当读为“仪”,即威仪;“”可读为“止”,即容止。《诗经·卫风·淇奥》:“瑟兮僩兮,赫兮咺兮。”毛传:“咺,威仪容止宣着也。”《尔雅·释训》:“其虚其徐,威仪容止也。”《太平御览》卷四八九引《语林》:“殷公北征,朝士出送之,军容甚盛,仪止可观。

進退走咠(揖),〓(),和【二一】㽙(允)霝(靈)厇(度),晨(祗)于卣(攸)義(儀),

  关于“进退”一词,先秦文献较早可见于清华简九《成人》篇,笔者曾在《清华简九《成人》解析》[36]提到:“‘进退’一词,先秦传世文献始见于《诗经·大雅·桑柔》:‘人亦有言:进退维谷。’笔者《先秦文献分期分域研究之二 实词篇(一)》分析《桑柔》约属春秋前期前段,与前文推测《成人》篇的成文时间相近。盨》(《集成》04469):‘有进退,雩邦人、胥人。’一般认为是西周晚期器,但因为非考古发掘品,实不能确定所属时段。”所以即是认同《盨》是西周晚期器,也仍然只会有利于《四告·禽父之告》成文于春秋时期,而不利于整理者所认为的《四告·禽父之告》成文于西周初期。《仪礼·士相见礼》:“庶人见于君,不为容,进退走。”其与《四告·禽父之告》的措辞相似性是很明显的,因此可以判断,《四告·禽父之告》中体现出的观念盖即《仪礼》的前身。“”仍可读为“斐斐”,为文采貌。“”可读为“绎绎”,“”字金文多见,先秦文献又见于清华简八《摄命》,笔者《清华简八〈摄命〉中段解析》[37]已提到:“整理者所说的“”,虽然往往隶定为从㲋从泉,但实即㲋字,《说文·㲋部》:“㲋,兽也。似兔,青色而大,象形。头与兔同,足与鹿同。”字又作𤟭,《山海经·中次八经》:“纶山,其木多梓柟,多桃枝,多柤粟橘櫾,其兽多闾麈麢𤟭。”郭璞注:“𤟭,似菟而鹿脚,青色。”其下的“大”形实为突出鹿脚形,而“”字所谓“泉”形也是同样源自鹿脚形。 “㲋”字学人多有讨论,皆未能正确说明是何兽,但由甲骨文和金文可见,此兽必属先秦常见兽类,实则“㲋”兽即《诗经》提到的硕鼠,别称鼩鼠、鼫鼠,《诗经·魏风·硕鼠》:“硕鼠硕鼠,无食我黍。”孔颖达疏:“《释兽》於鼠属有鼫鼠,孙炎曰:‘五技鼠。’郭璞曰:‘大鼠,头似兔,尾有毛,青黄色,好在田中食粟豆,关西呼鼩鼠。’舍人、樊光同引此诗,以硕鼠为彼五技之鼠也。许慎云:‘硕鼠五技,能飞不能上屋,能游不能渡谷,能绿不能穷木,能走不能先人,能穴不能覆身,此之谓五技。’陆机《疏》云:‘今河东有大鼠,能人立,交前两脚於颈上跳舞,善鸣,食人禾苗。人逐则走入树空中。亦有五技,或谓之雀鼠,其形大,故序云大鼠也。魏国,今河北县是也。言其方物,宜谓此鼠非鼫鼠也。’”可见硕鼠也有鼫鼠之名,但并不是现在叫鼯鼠的鼫鼠,由“㲋”为“大鼠,头似兔,尾有毛,青黄色”、“能人立,交前两脚於颈上跳舞,善鸣”的特征不难知道,此硕鼠也并非通常认为的大田鼠,而是五趾跳鼠(Allactaga sibirica),中国北部荒漠地形多有分布,据《河北动物志》:“五趾跳鼠:别名五趾跳兔、跳兔、跳鼠。……形态特征:五趾跳鼠为跳鼠科中体型最大的一种,成体体长超过120mm。耳大,前折可达鼻端。头圆,眼大。后肢长为前肢的3~4倍,后足具5趾,第一和第五趾趾端不达中间3趾基部。尾长约为体长的1.5倍,末端具黑白长毛形成的毛束。……国内分布于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山西、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河南。国外分布于蒙古、前苏联、朝鲜。”[38]整理者所说“绎绎”,又作“驿驿”、“奕奕”,多形容华美盛大貌,《诗经·周颂·载芟》:“驿驿其达,有厌其杰。”《经典释文·毛诗音义·载芟》:“驿驿,音亦,《尔雅》作绎绎。”明代方以智《通雅》卷九:“绎绎,一作圛圛,通作绎绎、奕奕。《前五行志》:‘星陨如雨,绎绎未至地灭。’《说文》引《商书》曰‘圛圛升云,半有半无。’盖逸《书》也……《鲁颂·駉駉》篇‘以车绎绎’,《释文》:‘崔本作以车驿驿’《广释名》:‘奕之下子,亦谓其连络奕奕也’《世说》‘奕奕在前’,《周礼注》引‘新庙绎绎’,即‘奕’,可证。”《诗经·商颂·那》:“庸鼓有斁,万舞有奕。”清代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万舞有奕’,《传》:“奕奕然闲也。”《笺》:‘其干舞又闲习。’瑞辰案:《广雅·释训》:‘闲闲、绎绎,盛也。’盛、大义相近。《韩奕》诗《传》:‘奕奕,大也。’《说文》:‘奕,大也。’万为大舞,故奕为大貌。‘闲’亦大也。”《诗经·鲁颂·駉》:“薄言駉者,有驒有骆,有骝有雒,以车绎绎。”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绎与驿通,《广雅》彭彭、驿驿并云‘盛也’。”《诗经·韩奕》毛序:“梁山於韩国之山最高大,为国之镇,祈望祀焉,故美大其貌奕奕然,谓之韩奕也。”故《摄命》此处的“绎绎”也当同训。”“㲋”为鼠类,耳长似兔,足长似鹿,稍有动物学常识就不难判断这种鼠类就是五趾跳鼠,日前安大简所公开的《侯风·硕鼠》篇中,硕鼠的“硕”或书为从石从口,或单书为“石”,与安大简《秦风·驷驖(四牡)》、《魏风·椒聊》中的“硕”字写法明显完全不同,由《侯风·硕鼠》篇中言“三岁䜌汝”也不难推知《硕鼠》篇中的“石鼠”寿命至少在三年以上,据《农区鼠害识别与防治》五趾跳鼠“寿命3-4年[39],正与之相符,因此安大简《硕鼠》篇的书为“”且言“三岁䜌汝”同样是更有利于“硕鼠”实为“鼫鼠”也即五趾跳鼠的。“”、“”、“”皆铎部字,“”为透母,“”为禅母、“”为余母,声皆相近,故得通假。“”训为以,“和允灵度”即“和以灵度”,所指当即《礼记·玉藻》:“古之君子必佩玉,右征角,左宫羽,趋以《采齐》,行以《肆夏》,周还中规,折还中矩,进则揖之,退则扬之,然后玉锵鸣也。”《礼记·仲尼燕居》:“行中规,还中矩,和鸾中采齐,客出以雍,彻以振羽。

(熙)安異〓(翼翼)〔一六〕,頌(容)(允)孔(嘉)。

  整理者注〔一六〕:“《诗·大明》「维此文王,小心翼翼」,郑笺:「小心翼翼,恭慎貌。」[40]“翼翼”于西周金文最早可见于《逨盘》(《新收》NA0757):“穆穆趩趩,龢訇于政。”《逨盘》是周宣王时器,已是西周末期,这个基本没有争议。“孔嘉”可能于金文最早见于《虢季子白盘》(《集成》10173):“𧻚𧻚子白,献聝于王,王孔加子白义。” 《虢季子白盘》非考古发掘出土,《集成》列在西周晚期,一般认为是周宣王器,并无确据。即便以《虢季子白盘》为周宣王器,也只说明同时用到“翼翼”和“孔嘉”的《四告·禽父之告》成文时间很难较周宣王时期更早,自然没什么可能早到伯禽时期。相对于此,“翼翼”于先秦传世文献习见,缺乏分期意义,“孔嘉”则先秦传世文献只见于《诗经·小雅·宾之初筵》:“饮酒孔嘉,维其令仪。”《诗经·豳风·东山》:“其新孔嘉,其旧如之何?”《仪礼·士冠礼》:“字辞曰:礼仪既备,令月吉日,昭告尔字,爰字孔嘉。”《士冠礼》已只是在引用套语,所以由此可推测,战国时期很可能已无“孔嘉”的实际用例而只有引用例。由此当可判断,《四告·禽父之告》的成文时间约在西周末期至春秋末期之间。

昊〓(昊天)又(有)好,惠(厚)被〓(被被)〔一七〕,

  整理者注〔一七〕:“,读为「厚」,角、厚、冓声字音近通用。[41]昊天有好”明显是“昊天上帝有好”的省言,笔者《安大简〈邦风·秦风·黄鸟〉解析》[42]已提到:“西周时期仅有‘皇天’之称,故可知‘上天’、‘苍天’、‘昊天’、‘旻天’都是分化自春秋时期,由此即不难获知凡使用了‘上天’、‘苍天’、‘“昊天’、‘旻天’的《诗》、《书》篇章都可以明确判知是春秋时期成文的。”“昊天”于先秦传世文献始见于《诗经·周颂》的《昊天有成命》和《时迈》,前文解析内容已提到“笔者《先秦文献分期分域研究之二 实词篇(一)》[43]已指出《周颂》皆约成文于春秋初期后段”,故《四告·禽父之告》的成文很可能晚于《周颂》的成文时间。“”似可读为“渥”,《说文·水部》:“渥,沾也。”段注:“《小雅》:‘既优既渥’,《考工记》:‘欲其柔滑而腛脂之’,注:‘腛读如沾渥之渥。’按渥之言厚也,濡之深厚也。《邶风》传曰:‘渥,厚渍也。’”“惠渥”又作“渥惠”,《列女传·班婕妤》:“蒙圣皇之渥惠兮,当日月之盛明。”曹植《曹子建集·魏德论讴·榖》:“於穆圣皇,仁畅惠渥。”《文选·潘岳〈寡妇赋〉》:“承庆云之光覆兮,荷君子之惠渥。”“被”字西周金文未见,《楚辞·九歌·大司命》:“灵衣兮被被,玉佩兮陆离。”王逸注:“被被,长貌。

弋(式)卑(俾)皇辟又(有)(綽)〔一八〕,天子賜我(林)寳、金【二二】玉庶器,(竈)(貢)饔)〔一九〕,(福)嗌(益)增多〔二〇〕,

  整理者注〔一八〕:“,「焯」字异体,用为「绰」。[44]该句网友汗天山句读为“弋(式)卑(俾)皇辟又(有)[卓光](焯-绰?)天子赐我[金㐭泉败](林)宝[45],当是。《说文·火部》:“焯,明也。从火卓声。《周书》曰:焯见三有俊心。”《增修互注礼部韵略》卷五:“灼,职略切,浇也、炙也、爇也、昭也。灼灼,红盛貌。焯,明也,亦作灼、炤,又光气炤,《诗》:‘亦孔之炤’。”可见“”、“”也即“昭”,“昭”为谥号和美称,文献习见,《逸周书·谥法》:“昭德有劳曰昭,威仪恭明曰昭,圣闻周达曰昭。保民耆艾曰胡,弥年寿考曰胡。”《说苑·建本》:“故曰:有昭辟雍,有贤泮宫。田里周行,济济锵锵。而相从执质,有族以文。”清代卢文弨《群书拾补》言:“似逸《诗》。”其以“有昭”形容辟雍,即可与《四告·禽父之告》以“有昭”形容皇辟相参看。“林宝”犹言众宝,《白虎通·五行》:“林者,众也。”“金玉”一词西周金文未见,先秦传世文献最早可见于《诗经·大雅·棫朴》:“追琢其章,金玉其相。”笔者《先秦文献分期分域研究之二 实词篇(一)》已指出《棫朴》约成文于春秋前期前段,故《四告·禽父之告》的成文时间上限盖即春秋前期前段。“庶器”犹言众器、诸器,《尔雅·释诂》:“庶,众也。”《广雅·释诂三》:“诸,众也。”银雀山汉简《库法》:“田刈诸器,非甲戟矢弩及兵檗韦鞮之事。

  整理者注〔一九〕:“鼄,进献,贡纳。《合集》九一八七「我(鼄)五十」、《战后京津新获甲骨集》(群联出版社,一九五四年)二六四「我(鼄)……」均为记事刻辞灶,「鼄」意为进献、贡纳。西周金文琱生尊(《文物》二〇〇七年第八期,第一九页图三一、三二)「余(鼄)大章(璋)」,「鼄」亦表示进献、贡纳。简文的「鼄」、「贡」,应理解为赏赐,这就是所谓的施受同词。饩,《左传》僖公三十三年「吾子淹久于敝邑,唯是脯资饩牵竭矣」,陆德明释文:「牲腥曰饩,牲生曰牵。」《仪礼·聘礼》「君使卿韦弁归饔饩五牢」,郑注:「牲,杀曰饔,生曰饩。」[46]网友ee指出:“甲骨金文里的‘鼄’可读为‘输’,‘鼄’端纽侯部,‘输’书纽侯部,二字皆舌音侯部,古音至近。典籍中也有二声系字相通的例子,如《庄子·达生》:‘紫衣而朱冠’,《释文》:‘朱冠,司马本作俞冠。’‘输’有奉献、交纳的意思,如《左传·襄公九年》:‘魏绛请施舍,输积聚以贷。’《汉书·卜式传》‘式上书,愿输家财半助边。’(《甲骨文所见动物研究》第361-362页)[47]所说当是。“”读为“输”训为送,慧琳《一切经音义》卷八十五:“输賝,上商珠反。《考声》:送也,纳也。”“”当读为“𥫔”训为赐,《说文·贝部》:“𥫔,赐也。”段注:“《释诂》曰:‘𥫔、赐也。’据《释文》本作𥫔,后人改作贡耳。端木赐字子𥫔,凡作子贡者亦皆后人所改。《淮南·道应》、《要略》二训注皆云:‘𥫔、赐也。’按竷声当在八部,而读同贡,则音之转也,赣之古义古音皆与贡不同。”“饔”、“饩”并称,先秦文献中仅见于《仪礼·聘礼》、《周礼·秋官》、《礼记·聘义》和《国语·周语中》,其中只有《国语·周语中》:“膳宰致饔,廪人献饩。”明确记为单襄公与周定王对话时引用《周之秩官》内容,因此即使乐观估计,“饔”、“饩”并称的出现也当近于春秋后期前段,故《四告·禽父之告》的成文时间很可能与春秋后期前段接近。

  整理者注〔二〇〕:“,读为「福」。参看徐在国:《据安大简考释铜器铭文一则》(《战国文字研究》第一辑,安徽大学出版社,二〇一九年)。[48]”当读为“倍”,与“福”、“副”只是通假关系,倍、益、增、多皆增多义,《左传·僖公三十年》:“越国以鄙远,君知其难也,焉用亡郑以倍邻?”杜预注:“倍,益也。”《国语》:“子为我召之,吾倍其室。”韦昭注:“倍其室,益其家也。”《尚书序》:“更以竹简写之,增多伏生二十五篇。”《说文·土部》:“增,益也。

勿結勿旗(期)〔二一〕,襄(攘)去𢘅(懋)疾,畢易(逖)庶訧(尤)。

  整理者注〔二一〕:“结,了结,终止。《淮南子·缪称》:「故君子行思乎其所结。」[49]唐写本《玉篇》残卷“结”字引《淮南子·缪称》此句作“故君子行斯乎其所结”,并引许慎注:“结,要也。”且《淮南子·缪称》此句前文为“故终年为车,无三寸之辖,不可以驱驰;匠人斫户,无一尺之楗,不可以闭藏。”所以很明显“故君子行斯乎其所结”的“”并非“了结,终止”义,整理者盖是误从《汉语大词典》。西周金文未见“结”字,先秦文献中“结”字有数百用例,无一例是用为“了结,终止”义的,因此《四告·禽父之告》此处的“”当也非“了结,终止”。笔者认为,“”当读为“诘”训为责让,《吕氏春秋·处方》:“昭釐侯至,诘车令,各避舍。”高诱注:“诘,让也。”《广雅·释诂一》:“诘,责也。”“”当读为“惎”训为“忌”,《说文·心部》:“惎,毒也。从心其声。《周书》曰:来就惎惎。”清华简七《越公其事》第四章“不咎不惎”句很可能就是模仿自《四告·禽父之告》。“𢘅疾”当读为“媢嫉”,《逸周书·皇门》:“是人斯乃谗贼媢嫉,以不利于厥家国。”《礼记·大学》:“人之有技,媢嫉以恶之。”皆其辞例。网友心包言:“《四告》中‘逖’即可训为‘使……远离’。”金文中有‘㪤(毕)狄不恭’(《集成》00049㪤狄钟)的说法,又有‘方狄不享’(《铭图》14543逨盘)的说法,‘㪤(毕)狄’和‘方狄’都是偏正结构的动词词组,后可加宾语,‘㪤(毕)’、‘方’皆用为范围副词,训为‘尽、徧、悉’。彼处之‘㪤(毕)狄’即《四告》此处之‘毕狄’。[50]所说当是。“庶尤”于先秦文献见于《尚书·吕刑》:“狱货非宝,惟府辜功,报以庶尤。”《说文·言部》:“訧,罪也。从言尤声。《周书》曰:报以庶訧。”笔者《先秦文献分期分域研究之二 实词篇(一)》已指出《皇门》、《吕刑》皆约成文于春秋前期初段,由此可见《四告·禽父之告》的成文时间当接近春秋前期初段。

曾子(小子)拜〓(拜手)𩒨〓(稽首)亓(其)休,反𡧍(賓)(眾)【二三】康吉歸(饋),亓(其)尚龏(恭)尔(爾)義(儀),勿又(有)庶戾,宜尔(爾)祜福。【二四】

  网友汗天山整理的释文中“子”后标“<孫>”[51],当是以“”为“孙”之误字,对比《四告·禽父之告》前文和《秦骃祷病玉版》的“有秦曾孙小子骃曰”句,此处的“曾子”确实很可能为“曾孙”之误。“其休,反𡧍”疑是言休美之后宾礼礼成返回。整理者隶定为“”的字,原字形作“”,与清华简十《四时》篇整理者隶定为“”的“”字只是从“心”与从“皿”之别,清华简十《四时》篇中“众”字有九例,无一例将“罒”形与“㐺”形位置互换,《说文·㐺部》:“㐺:众立也,从三人,凡㐺之属皆从㐺,读若钦崟。”段注:“《玉篇》作众也,从三人会意,《国语》曰:‘人三为众。’”是“”已是“众”字,下加“罒”形当另是一字。“”字或可读为“终”,“康吉”又见于《潜夫论·梦列》:“太姒有吉梦,文王不敢康吉,祀于群神,然后占于明堂,并拜吉梦。”所记内容很可能是与清华简一《程寤》不同的别本《程寤》,“”读原字,“终康吉归”盖是言终得康吉。

  由全篇来看,《四告·禽父之告》作者所描写的伯禽,虽然处于整个行政架构的第二层级,却既不关注世情,也不关注民生,唯一关注的就只是如何奴性十足地做一个活的衣服架子,期待与主子见面时主子心情好,能多扔几块啃剩的骨头下来。这种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严重特化的生存之道,是否与史实中的伯禽行为相符,不得而知。可以明确确定的是,这种“文化特质”与春秋时期的鲁国文化是高度契合的,不妨对比《左传·昭公五年》:“公如晋,自郊劳至于赠贿,无失礼,晋侯谓女叔齐曰:‘鲁侯不亦善于礼乎?’对曰:‘鲁侯焉知礼。’公曰:‘何为?自郊劳至于赠贿,礼无违者,何故不知?’对曰:‘是仪也,不可谓礼。礼所以守其国,行其政令,无失其民者也。今政令在家,不能取也;有子家羁,弗能用也。奸大国之盟,陵虐小国,利人之难,不知其私;公室四分,民食于他,思莫在公,不图其终。为国君,难将及身,不恤其所。礼之本末将于此乎在,而屑屑焉习仪以亟。言善于礼,不亦远乎?’”为司马侯所贬斥的“”,明显就是《四告·禽父之告》作者所大力推崇的内容。由此也不难判断,《四告·禽父之告》所展示出的“文化特质”,就正是鲁国春秋战国之际所发展出的儒家文化的重要源头之一,《仪礼》全书更几乎就是《四告·禽父之告》观念的终极贯彻。

  虽然鲁国上下号称重礼习仪,但实则徒有其表,全部都是装出来的样子,清代顾栋高《春秋大事表·春秋宾礼表》即言:“终春秋之世,鲁之朝王者二,如京师者一,而如齐至十有一,如晋至二十,甚者旅见而朝于楚焉。天王来聘者七,而鲁大夫之聘周者仅四,其聘齐至十有六,聘晋至二十四,而其受列国之朝则从未尝报聘焉。”由此就明确可见,鲁国的所谓“礼仪”,全部都是利益,在这样的文化氛围之下,自然不会凭空出现如《四告·禽父之告》这样的朝周内容,因此《四告·禽父之告》很可能是一篇有其原型的模仿作品。查春秋时期鲁国对周王室的朝聘,始见于《春秋·僖公二十八年》:“冬,公会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陈子、莒子、邾人、秦人于温。天王狩于河阳。壬申,公朝于王所。”其次是《春秋·僖公三十年》:“冬,天王使宰周公来聘。公子遂如京师,遂如晋。”前者虽是朝于王所,但显然是因为城濮之役的结果而不得不去,并非专门准备朝周。后者使东门襄仲聘周,则是因为“天王使宰周公来聘”,所以东门襄仲聘周必然准备充分,《四告·禽父之告》中描述的伯禽朝王准备正如聘礼,自然很可能就是模仿自东门襄仲聘周前祷神之辞。若此推测不误,则《四告·禽父之告》的成文时间盖即在春秋前期末段的公元前630年之后数年间。



[1]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第116页,上海:中西书局,2020年11月。

[2] 《文物》2020年第9期。

[3]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第118页,上海:中西书局,2020年11月。

[4]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2016/07/03/345,2016年7月3日。

[5] 《尚书通论》第19页,上海:商务印书馆,1957年7月。

[6] 《两周封国论衡》第390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10月。

[7]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第118页,上海:中西书局,2020年11月。

[8]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第118页,上海:中西书局,2020年11月。

[9] 简帛网:http://www./show_article.php?id=1494,2011年6月15日。

[10] 《文物》2011年第9期。

[11]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第118页,上海:中西书局,2020年11月。

[12]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第118页,上海:中西书局,2020年11月。

[13]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第140页注〔一七〕,上海:中西书局,2016年4月。

[14] 《天壤阁甲骨文存并考释》第126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12月。

[15]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2011/10/01/197,2011年10月1日。

[16]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第118页,上海:中西书局,2020年11月。

[17]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第118页,上海:中西书局,2020年11月。

[18]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第118页,上海:中西书局,2020年11月。

[19]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2012/01/06/201,2012年1月6日。

[21]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第118页,上海:中西书局,2020年11月。

[22] 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http://www.ctwx./publish/cetrp/6831/2020/20201127215602153765447/20201127215602153765447_.html,2020年11月27日。

[23]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第118页,上海:中西书局,2020年11月。

[24]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第118页,上海:中西书局,2020年11月。

[26]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第118页,上海:中西书局,2020年11月。

[27] 参《古字通假会典》第517页“饥与耆”条,济南:齐鲁书社,1989年7月。

[28]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2011/01/01/247,2011年1月1日。

[29]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2013/02/24/254,2013年2月24日。

[30]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第119页,上海:中西书局,2020年11月。

[31]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2009/10/05/168,2009年10月5日

[32]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第119页,上海:中西书局,2020年11月。

[34]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第119页,上海:中西书局,2020年11月。

[36]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2020/01/26/899/,2020年1月26日。

[37]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2019/01/08/698/,2019年1月8日。

[38] 《河北动物志 两栖、爬行、哺乳动物类》第277、280页,河北科技出版社,2009年11月。

[39] 《农区鼠害识别与防治》第55页,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2009年11月。

[40]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第119页,上海:中西书局,2020年11月。

[41]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第119页,上海:中西书局,2020年11月。

[42]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2020/10/28/1094/,2020年10月28日。

[43] 中国先秦史网站:http://www./2016/07/03/345,2016年7月3日。

[44]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第119页,上海:中西书局,2020年11月。

[46]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第119页,上海:中西书局,2020年11月。

[48]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第119页,上海:中西书局,2020年11月。

[49]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拾》第119页,上海:中西书局,2020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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