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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起,单一窗口执行新进口危险化学品规范申报要求

 我的书海601 2021-01-04


2020年12月24日,单一窗口发布关于规范进口危险化学品申报的通知,自2021年1月10日起,HS编码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产品必须在“货物属性”栏勾选“散装危险化学品”、“件装危险化学品”和“非危险化学品”中的一项才可继续申报。同时对“危险货物信息”栏填写进行规定。

单一窗口官方通知地址:

http://update./pubnotices/20201224/20201224.html


危化品HS/CIQ对应表Excel(或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

http://update./pubnotices/20201224/20201224.xlsx

对应表部分截图:


关于规范进口危险化学品申报的通知

中国电子口岸用户:

HS编码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产品(见附件)必须在“货物属性”栏勾选“散装危险化学品”、“件装危险化学品”和“非危险化学品”中的一项才可继续申报。同时对“危险货物信息”栏填写做如下规定:

一、“货物属性”栏勾选“散装危险化学品”,应补充填写“危险货物信息”栏,第一项“非危险货物”子项,若选择“是”的,则不需填写其余四个子项;若选择“否”的,则应填写“UN编码”和“危险类别”两项。

二、“货物属性”栏勾选“件装危险化学品”,应补充填写“危险货物信息”栏,第一项“非危险货物”子项,若选择“是”的,则不需填写其余四个子项;若选择“否”的,则应填写其余四个子项。

三、“货物属性”栏勾选“非危险化学品”,可不填写“危险货物信息”栏。

本通知自2021年1月10日起实施。

附件:危险化学品商品编号和检验检疫名称对应表-无编号

如下图,1.在“货物属性”栏勾选“散装危险化学品”、“件装危险化学品”和“非危险化学品”中的一项:


2.“货物属性”栏勾选“散装危险化学品”、“件装危险化学品”的,应补充填写“危险货物信息”栏:

来源:关务小二整理自单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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