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世纪以后,地处越南与暹罗之间的高棉与万象已经完全不复昔日的荣耀。虽然阮主政权与暹罗诸王朝都致力于扩大自己在该地区的影响力,但由于越南西山起义的爆发,阮氏政权一度失去话语权。1802年,阮福映统一越南之后,阮朝开始希望“重返”高棉与老挝,并因此与曼谷王朝展开一系列交涉,甚至还引发了对抗。这些外交活动因为阮福映与暹罗曾经特殊的关系而呈现出复杂的面相。
(一)嘉隆与拉玛二世对高棉的争夺
17世纪高棉曾向阮主称臣纳贡,但在阮主政权流亡之后便不再进贡。[49]1796年,高棉国王安英(Ang Eng)去世,留下一个还是婴儿的王子,暹罗将其立为高棉的国家象征,是为安赞二世(Ang Chan II)。曼谷王朝的势力便于此时全面接管高棉。
尚处于复国时期的阮福映无心夺回高棉的控制权,相反,其甚至认可暹罗在高棉事务上“排他”的宗主地位。1799年,阮福映在与西山军作战时希望高棉和万象军队出兵帮助,但他并没有向两国提出请求,而是派人送信到曼谷。拉玛一世得信后表示:因雨季陆路不便,士兵容易得病,所以万象军队无法取道乂安帮助阮福映,但是可让高棉出兵攻打在归仁的西山军。最后有500余人加入了阮福映的军队。[50]
1806年安赞二世在曼谷正式登基,次年他向阮朝请求册封。于是嘉隆立即派遣兵部参知吴仁静赍敕印册封其为“高绵国王”,并确定三年一贡的贡期。[51]因而直至嘉隆六年(1807),阮朝才重新获得在高棉问题上与暹罗争夺话语权的可能性。
高棉成为阮朝正式的朝贡国,这对后者来说非常重要,阮朝因此获得了在高棉事务上对抗暹罗的合法性。这一法理依据来源于朝贡体系中儒家的“继绝存亡”“字小之道”“兴灭继绝”等相关伦理,即“中国”有援助危在旦夕的朝贡国的义务。之后在与暹罗就高棉问题交涉时,阮朝就不断引用这一论述来为其外交行为提供法理依据。
拉玛一世去世仅一年,阮朝与曼谷王朝就因高棉问题险些擦枪走火。1810年,安赞二世以“暗通暹罗”为名,诛杀了两名亲暹官员高罗歆茫(Kralahom Moeung)和茶知卞(Chakrei Kêp)。[52]此举引起暹罗不满,拉玛二世遂出兵高棉。嘉隆立即承担起“宗主国”的保护职责,派兵在高棉国都外驻扎,同时派人递国书赴暹罗,强调安赞二世杀自己的臣子和暹罗无涉。此举使越暹两国从热战的边缘回到外交谈判。次年,暹罗遣使至顺化,就高罗歆茫事件与阮朝辩论,并要求安赞二世亲自去曼谷参加拉玛一世的葬礼,但被嘉隆以“真腊有国以来,未有亲往庆弔之例”驳回。[53]随后,嘉隆回派掌奇宋福玩赴暹调停此事。由于当时拉玛二世提出将安赞二世的两个弟弟各自裂土分封为王,因此宋福玩使团所携国书试图以三个理由说服暹王:1.高棉一国三君会导致民心动荡;2.阮朝出兵是“字小之意,不得不然”,并非出于私利;3.如今暹罗内有国丧,外有缅甸之忧,阮朝驻军高棉,不仅可帮助安赞二世,还能适时帮助暹罗。不过宋福玩使团并没能终结这场争议,其回国后述职时称,安赞二世“德我而仇暹,暹怒未泄,真腊之事当未已也”。[54]
1812年4月,暹兵进攻高棉,安赞二世逃到越南境内避难。越暹两国于是继续以睦邻之谊为“外衣”进行外交谈判。7月,暹罗以给已故阮朝孝康皇后进香的名义派遣使节赴顺化行进香礼,同时希望游说嘉隆交还安赞二世。嘉隆再次使用朝贡体系的说辞:“真腊世为我臣,必须为之经理。归告尔王:‘匿禛(安赞二世)必归,王无我诈,又无禛虞,则于敦邻、字小之意得矣。’”[55]10月,暹罗再次遣使前来,声称安赞二世之前兄弟不和,有负二大国抚字之义。如今暹兵封府库,修城堡以待其归。最后,在1813年5月,嘉隆派大军护送安赞二世回到高棉罗碧(Lovek)城。这一过程并非单纯的阮朝以军事力量迫使暹罗就范,因为同行的还有暹罗使者丕雅摩诃阿默,而在罗碧城也已经有先行等候的暹罗将领等待与阮朝军队交接府库、城堡。[56]不过,最后安赞二世的弟弟匿原(Ang Snguon)不敢回到高棉,继续留在暹罗,这也为后者在未来继续借此挑起高棉王位之争留下了伏笔。而安赞二世也同意向暹罗、越南同时进贡以保王国的安宁。[57]
越南学者称此事件为“罗碧之盟”,从此暹罗默认越南对高棉同样拥有保护权。[58]这是阮朝建立之后越南与暹罗第一次就中南半岛的领导权问题展开交锋。而双方在处理这一事件时的行为模式无不体现着拉玛一世留给这两位君主的政治遗产。一方面越南和暹罗军队在高棉的各种集结使双方已经处于战争的边缘;另一方面双方一直保持着高密度的使节互访,致力于通过外交手段解决这一争端,并且谈判中拉玛二世同嘉隆都以双方的友好关系为开场白。虽然阮朝不断援引儒家的“字小存亡”之道为其外交行为提供合法性支持,但“华夷之辨”并没有成为阮朝朝廷内部讨论对暹政策时的意识形态主轴。
在罗碧之盟达成的次年(1814),暹罗遣使赴越南,同时投递国书:一份叙述暹罗与缅甸讲和之事;[59]另一份叙述安赞二世之事,强调安赞二世本是暹罗藩属,如今若其不朝暹罗,则暹罗也不放回其弟。嘉定城臣黎文悦在预检国书后上奏,主张先发制人而嘉隆马上将此事压了下来:“我与先佛王有好,义其父而伐其子,邻国其谓我何?且干戈甫定,人乐息肩。朕不欲重劳将士于锋镝之下。得一真腊,遗患后世,朕不为也。”[60]当时暹罗在西线忙于与缅甸的战事,越南的确有机会在东线的高棉问题上趁虚而入。不过,考虑到夺下高棉可能会造成越暹同盟的破裂,即使阮朝有“字小存亡”之道作为理据,嘉隆最终还是选择以维系同盟为重,在高棉问题上见好就收。
(二)昭阿努事件及其艰难善后
1827年,越暹两国再次因中南半岛主导权问题陷入冲突,而这次争议的双方换成了明命帝和拉玛三世,焦点则是“万象国王昭阿努(Anouvong)事件”。在越暹双方谈判的过程中,明命一直试图将暹罗拉到儒家朝贡体系的话语模式中来,那么这一尝试的效果如何呢?
昭阿努事件的经过并不复杂。当时长期受暹罗支配的万象国王昭阿努见英国势力逐步逼近暹罗,决心趁此时机起兵反抗。初期万象的奇袭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很快便被暹罗逆转,于是昭阿努逃到越南避难。阮朝以万象为其藩属而将其安插在三峝地区,并于次年派兵护送其回国。然而,昭阿努很快再次发起对暹罗的进攻,旋即再次失败而向越南乞师,遭阮朝拒绝。拉玛三世遂将万象都城夷为平地而后并入暹罗廊开府。[61]
阮朝对万象所能施加的影响力较其对于高棉更弱。18世纪末阮福映流亡之后,暹罗成为万象唯一的宗主国,并对万象国王的废立拥有绝对的权威。因此,虽然在1805年万象便向阮朝提出了称臣纳贡的请求,并确立三年一贡的贡期,[62]但是其实阮朝对万象内政外交的干涉非常有限,两国关系基本也止于定期朝贡一项。
昭阿努第一次向越南请求避难时,阮朝君臣对是否接纳昭阿努曾有一番辩论。嘉定城总镇黎文悦认为越暹两国“名为邻交,实则敌国。今日通好,未保他日”。同时,他强调,若放任暹罗吞并万象,则暹罗将直接与越南接壤,对阮朝边防构成巨大威胁,而保持万象独立则可起到藩维的作用。这番言论得到明命的肯定,也是此时阮朝君臣的共识。最后明命确定再次使用儒家朝贡体系中的“兴灭继绝”的理念来行使对万象的保护权。[63]
然而,明命也清楚地认识到,虽然万象作为属国同时向越、暹两国进贡,但阮朝的“兴灭继绝”的理念在实际操作中并不具有太多的可行性。明命自己承认万象“素为暹人臣仆”,如今越南介入两国战争,将昭阿努安插在国内,易激怒拉玛三世。因而其向廷臣强调需多安抚暹罗方面的情绪,维持两国的友好状态。[64]另外,1827年阮朝礼部曾命乂安官员吴高朗将这一时期与万象事务相关的诏书、奏章汇总成册,成书后定名为《国朝处置万象事宜录》。[65]在阮朝官方各种涉及中南半岛事务的文集中,如此“中性”的书名是比较少见的。这从侧面也印证了阮朝在万象事务上并无太大的主导权。
1828年春,阮朝军队护送昭阿努回国时,明命同时派遣了工部郎中黎元熙赴暹,并在使团陛辞时特地嘱咐其在“辞令”上多加注意,要将“字小之道”和“睦邻之谊”两套理念灌输给拉玛三世,以平息这次争议。[66]从结果来看,虽然黎元熙使团止住了两国关系恶化的趋势,但并没能扭转越南在万象问题上缺乏实质话语权的不利局面。不过,明命依旧以“不辱国体”之名对使团成员进行了升迁。[67]
虽然“昭阿努事件”本身很快终结,但是越暹两国对此事的善后却持续了四年。而这一善后也反映出阮朝对暹外交的困境。
从1829年至1832年,越暹双方没有直接的冲突,双方以互派使节的方式进行着国事的沟通。1829年初,明命派户部郎中白春元赴暹,主要谈两件事情:其一是指责当初昭阿努事件爆发时,暹罗没有向越南遣使通报此事,且在边境纵容当地蛮夷滋事;其二便是提出要严惩当初无故袭击阮朝护送昭阿努回国军队的暹罗裨将宠衫。白春元使团刚出发未及抵达暹罗,暹罗的使团便到了嘉定。明命接见使臣时,提出:1.昭阿努已经伏法,万象虽是小国,但不可一日无君,须尽快择立;2.引渡宠衫到越南;3.严惩当时骚扰越南甘露土司的暹将。最后,明命半威胁地表示:“如欲邻谊久敦,三者宜及早料理。”[68]
作为对明命要求的回应,1830年暹罗再遣使节至越南,其呈递的国书由嘉定城官员先行翻译递达顺化。在国书中拉玛三世表示:1.以后保证不敢侵扰越南边境土司;2.承诺万象国长人选确立后将通报越南;3.宠衫杀害越南官兵一事,从暹罗立场来看属于“立功”,请阮朝赦免。明命指示边臣在宠衫一事上还是要再据理力争,但是为免伤和气,明命帝仍同意使者进京。在接见暹罗使者时,明命继续就宠衫问题上诘问对方,但双方并未就此事达成共识。[69]
暹罗在万象问题上态度一直非常坚决,拉玛三世曾经表示:“昭阿努之所以能够每三年向顺化进贡,是因为暹罗允许他这么做,这和越南的‘荣光’没什么关系。越南把万象纳为殖民地或者属国这件事,本来是完全不可能发生的。”[70]暹罗虽然没有排斥阮朝对万象的宗主权,但是明确指出暹罗的宗主权才具有实际意义,而当暹罗与越南的宗主权发生冲突时,暹罗的宗主权具有排他性。
该次暹罗使者回国之后,两年内居然毫无音讯,直到1832年8月,突然再派使团赴越告“二王”丧。明命表示:上次我国致书责难,许久未见回复,这次遣使前来也只字未提到底为何?后指示嘉定城着重询问暹使:1.为何册立万象国君长一事不曾“通报本国会议册立”;2.宠衫究竟治罪与否。暹罗使者对此二事回答颇为含糊,但明命以该国有国丧为由姑且准其进京。此后阮朝派出礼部郎中阮有识、兵部主事陈文缵为正副使前去吊唁。临行时明命嘱咐:“使臣有专对之责,尔等此行可问他以宠衫之罪,辩论间以义责之。若他知过认咎,则使命已不辱矣。不必过为苛责,以存国体。”[71]
不可否认,为彰显阮朝的正义性,《大南实录》中有关这四年间遣使来往的记载很大程度是经过粉饰的,但仍然可以看出阮朝就万象问题与暹罗谈判时的困境。万象作为阮朝的属国,虽然阮朝极力想以“字小存亡”之道来扩大其话语权,但暹罗对此回应寥寥。可以说,阮朝与曼谷王朝的外交对话并不在同一个“话语体系”中进行。对于万象国长的废立,明命最初只能煞有介事地强调一句应该赶快确定王位继承人选,四年之后更是只剩向暹罗抗议一句为何不曾“通报本国会议册立”。在宠衫问题上,当暹罗抱定无罪一说,阮朝除单方面抗议之外,也并没能够拿出实质的外交筹码来迫使暹罗接受自己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