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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俑坑出土青铜兵器上的铭文

 东海若水斋 2021-01-09

【秦俑百问微讲堂】秦俑坑出土青铜兵器上的铭文

陕西学习平台
202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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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兵器上的铭文

文物工作者对秦俑坑中出土的青铜兵器进行清理时,发现有些青铜兵器的表面刻有铭文,就其文字类型看,多数是刻文,少数为铸文,字体为篆体。文字的内容,多数是仅有一二个字的编号,少数是带有纪年和督造者、制造者名字的铭文。

秦国兵器制造和管理,分中央一级的官署机构和郡县一级的地方管理机构,其机构管理模式均实行“监造、主造、造者”三级监造制度。秦俑坑出土的带有铭文的青铜兵器,全为中央一级官署机构监造,目前发现的有明确纪年的兵器共21件,其中有铜戈5件,铜铍16件。铜戈所见纪年铭文依次有三年、四年、五年、七年,监造者是“相邦吕不韦”。铜铍所见纪年铭文依次有十五年、十六年、十七年、十八年、十九年等,铭文中无监造者,只有主造和造者。铭文镌刻的部位均在戈内的两面和铜铍的身上。“内”是铜戈的一个部位,作短刀形,与戈的锋刃一边对应,位于戈柄的另一侧。铜铍形似短剑,下端装着2米有余的木柄。铜戈铭文中的三年、四年、五年、七年,均是秦始皇的纪年。如“三年相邦吕不韦造寺工詟[zhé]丞义工窎[diào]”,“三年”即秦始皇三年,指兵器铸造的年代;“相邦吕不韦”是指兵器制造的最高督造者,“寺工”是中央负责铸造兵器的官署机构名称,“詟”为人名,是“寺工”官署的负责人,“丞”是“寺工”机构中协助“寺工”负责人管理工匠的官职名,“义”是协助者的人名;“工窎”是指具体铸造这件兵器的工匠,名字叫窎。这种兵器刻铭题记是秦始皇初期的标准格式。秦始皇十年以后,兵器刻铭中不再出现最高督造者的内容,由以前的“监造、主造、造者”三级监造制度变为“主造、造者”二级监造制,这是对秦国题铭兵器断代的一个标尺。大概到了秦二世元年又开始恢复秦国早期的兵器题记格式。

在兵器上题刻监造、主造和具体制造者名字的铭文,是战国晚期的秦国和统一后的秦王朝“物勒工名,以考其诚”管理制度的具体表现。孝公任用商鞅变法,加强法制,加强中央对兵器制造的管理和监督。秦孝公之后的秦惠文王和秦昭王时期,兵器制造权基本集中在中央政府手中,但并未禁止郡县一级官署制造兵器的权力,如兵器铭文中出现的“某地工师”内容便是证明。到了秦始皇执政时期,兵器的制造权完全由中央控制,管理和监督也更加严格,兵器铭文中,具体制造者、主管机构和负责人、最高督造者的名字一应俱全。在这种严格严厉的制度下,如果所制造的兵器出现了质量问题,不仅要追究具体制造者的责任,其主管机构的负责人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正所谓“工有不当,必行其罪,以穷其情”。有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工匠们自然会精心完成任务,主管机构负责人必然会尽职尽责,切实加强管理,努力做好质量监察工作。

正是由于秦王朝对兵器制造推行了严格严厉的自上而下的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再加上秦王朝把当时最为纯熟的青铜制造技术应用到了兵器生产中,因此便产生了这些让我们赞叹不已的青铜兵器。秦俑坑中批量出土的青铜兵器以及兵器上趋于规范的铭文内容,是研究秦代兵器题铭制度以及兵器铸造管理制度的珍贵资料。



作者单位:秦始皇帝陵博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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