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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退烧药管控,多地放开

 板桥胡同37号 2021-01-22

▍来源:赛柏蓝—药店经理人
▍编辑:yuanashley

此前,部分地区药店被禁售退烧、止咳、感冒、抗生素等药品,很多药店感冒药货架清空,这让不少购买顾客感到不解,甚至由于管控形势,不少地区出现市民囤药现象。

但结合防疫形势变化,不少地区针对退烧药管控也出现了变化,多地紧急发文:要求药店不得下架退烧、止咳、感冒药,以满足公众正常生活所需。

经赛柏蓝-药店经理人整理,放开退烧药管控主要存在三种情况:

第一种是全国有不少地方由于防疫所需,曾发文明确当地药店下架退热咳嗽类药品,结合防疫形势变化,逐渐放开。

第二种是网传不实信息,不少地方下架停售退热止咳药品,纯属谣传。

第三种是一地不同药店管控不同,比如农村药店禁售退烧止咳药,市区药店可以正常销售。

在此我们也提示广大读者朋友,请根据当地官方发文消息,了解当地退热止咳类药品销售的最新情况。

四川省宜宾市

宜宾市:市区药店和农村药店文件要求不同,市区药店不得下架退烧止咳药物,且不得涨价,市民做好登记购买(农村药店除外)。

据新三江周刊消息,近日,四川省政府曾发布文件,明确禁售退烧药是指春节期间的农村范围内。


但上周末,市区内仍有不少药房表示接到了通知下架了退烧药。

图片来源:新三江周刊

那么宜宾范围内药房关于退烧药的购买问题,现在是否有明确呢?

据了解,对于宜宾市区范围内的退烧止咳药物购买问题,在18日晚上9点已经全面开放,药房不得下架退烧止咳药物,且不得涨价。但市民在购买时需凭身份证社保卡等做实名登记购买。

当然,宜宾对村社一级的农村区域的药房,退烧药仍处于禁止销售状态。

海南省琼海市

琼海:所有药店恢复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

18日,琼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公告,恢复全市药店及部分医疗机构销售发热、咳嗽药品,并强调该类药品销售要求。

《关于恢复全市药店及部分医疗机构销售发热、咳嗽药品的公告》指出,全市所有药店自通知收到之日起,恢复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

所有药店销售的全部退烧、止咳类药品要严格按照要求在琼海市退烧药、感冒药和止咳药购买实名登记平台登记,做到药品销售流向可查、信息可追;药店从业人员上班时间必须做好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护工作;各药店加强对进店人员的体温测量管理等工作。

全市所有民营医院、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私人诊所恢复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

同时各医疗机构要保持预检分诊正常运转,做好就诊人员体温测量、就诊信息登记等工作。

浙江省兰溪市

兰溪:自1月19日起,兰溪市零售药店对购买发热、咳嗽、感冒药等监测品种药品的人员实施实名登记制度,不要求下架相关药品。

据了解,所有在药店购买发热、咳嗽、感冒药等监测品种目录内药品的人员需登记患者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现住址、健康码情况、有无国(境)外返回人员或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是否有近期出国(境)或到中高风险地区情况、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就诊情况、患者的症状(发热/咳嗽/胸闷/其他症状)、购买的药品及数量、是否代购等信息,登记信息为药品实际使用者的相关信息,代他人购药也需登记药品实际使用者的相关信息。

甘肃省陇南市

陇南:所有药店不禁售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类药品,但要实名登记。

据陇南公安消息,近日网传的《陇南紧急通知:药店不得出售退烧、止咳品......》为不实消息!

图片来源:陇南公安

经向陇南市卫健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证实,两部门均未出台有关此类消息的文件或规定

1月16日,陇南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致全市药品经营企业的一封信!》,明确对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药品销售流向须进行实名登记(包括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居住住址、联系电话、购买药品等详细信息,并建立台账进行如实记录,做到药品销售流向可查、信息可追),而非不得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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