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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年前的东北经验——鞍钢宪法

 箫十三郎 2021-01-23

59年前,东北曾经出了一条顶级顶级顶级的经验,叫鞍钢宪法。

1960年3月22日,毛泽东批示,高度评价该经验,提出了管理社会主义企业的原则,即开展技术革命,大搞群众运动,实行两参一改三结合,坚持政治挂帅,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这些原则统称为“鞍钢宪法”。

所谓两参一改三结合,指强调要实行民主管理,实行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工人群众、领导干部和技术员三结合。

按理讲,最高指示之下,鞍钢宪法应该迅速全国推广。但是并没有,《人民日报》在此后8年,并未宣传鞍钢宪法,到1968年才出现关于鞍钢宪法的首篇文章,到1978年之后,鞍钢宪法在《人民日报》里面就消失了。

这说明,鞍钢宪法在那个时代就未得到所有人的认可,过了那个时代,直接被人抛弃了。

抛开政治因素,纯粹从企业管理上讲,鞍钢宪法并非一无是处。

有些人就认为,鞍钢宪法讲的是全面质量管理和团队合作,对基层人员充分授权,激发积极性、主动性。

与之相似的,是日本丰田生产方式。

诞生于上个世纪70年代的丰田生产方式,是丰田崛起的秘密所在。

其中最核心的精益化,衍生成为一种管理哲学,至今仍在发展。

即使是放到高科技企业中,精益生产方式所带来的多品种、小批量,也能充分满足企业不断试错、快速迭代的需求。

精益生产方式强调人本主义,视员工为企业的宝贵财富和未来发展的原动力,进而推行三大原则,1、充分尊重员工;2、重视培训;3、共同协作。

鞍钢宪法中的两参一改三结合,和精益生产方式的人本主义,相差无几。

鞍钢宪法中的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和精准生产方式的精益求精、尽善尽美,也差不多。

当然,全面美化鞍钢宪法,肯定不对。鞍钢宪法中,带有强烈的时代局限性,在当时就不那么完美,在现在更不能照搬照抄。

企业如何管理,虽然没有一定之规,但因为有市场可以自由竞争,优秀的企业胜出,其管理方法就更有效一些。

鞍钢宪法,如果能像丰田生产方式一样,能让企业永葆活力,想必无论宣传不宣传,都会被众多企业学习和效仿。

回看曾经的东北经验,我们不自卑,不自傲,去其糟粕,存其精华,始终要有的是,一颗敢破旧立新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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