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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的制度让人变鬼,好的制度让鬼变人

 泥土清香 2021-01-31

原创 敖让 资治通鉴读史悟道 2019-12-03

【材料】《资治通鉴》汉纪 孝宣皇帝  地节四年 前66年
诏:“自今子有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治。”
【译文】皇帝下诏书说:“今后,凡是子女帮助父母、妻子帮助丈夫、孙子帮助祖父母掩盖犯罪事实的,一概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解析】这篇材料,是情与法、忠与义的交锋。法外是否容情,忠义是否难全,代表着当下的社会环境是否有温度。
一、秦法
秦法严苛霸道,五家为伍,十家为什,一家有罪而九家连举发,若不纠举,则十家连坐。
父子之情,夫妻之义,本是人之常情,秦法要求人人互相检举揭发,否则视为同罪,这太可怕了。
邻居犯法,如果没有观察到位,导致检举不力,没准哪天上午刚从菜市场买来菜,中午吃着火锅唱着歌,下午就被拉到了菜市场斩首示众。
为了不被牵连,必将人人互相监视,互相检举揭发。人人互相监视则人人自危,每个人都是一台监控,人与人之间的基本信任都没有了,一个社会长期处于这种氛围当中,死气沉沉,还谈什么发展?
在这种连坐制度下,如果父子、夫妻之间的任何一方犯法,另一方则只有两个选择。
要么举报自己的父亲、儿子、配偶;要么和自己的亲人一起犯法,反正犯不犯法都是连坐。
这就导致了劣币驱逐良币,如果不举报又不想犯法,则完全没有生存空间,这些人都死了。
如果举报,则要克服自己与生俱来的天性,父子之情、夫妻之义。一个连自己父母、儿子、配偶都能够背叛的人,早已突破了人性的底线,又岂能效忠朝廷?
如果不想举报,又不想死,则会干脆加入到犯罪活动当中,形成家庭作案、团伙作案、家族作案。
最后秦国剩下的只有两种人能生存下来,一种是敢于举报自己父亲、儿子、丈夫、妻子的顺民,这一类人突破人性的底线,奸诈狡猾。
另一种是迫于连坐,被逼成犯罪的逆民。这种人流亡江湖,占山为王,和朝廷势不两立。
整个国家全是这两种人,试想一下,秦朝的社会环境如何能够好的起来,不亡何待?
整个社会没有一个良民,忠臣孝子才是社会的混泥土,秦朝社会生态没有粘性,就好像用沙堆起来的大厦,最终秦朝经过短暂的统一后山崩瓦解,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二、汉法
虽然昔日汉高祖刘邦入关时,除秦苛暴,高喊:“与父老约,法三章耳。”
但在汉朝夷族仍然时有发生,汉承秦制,用的还是秦法。约法三章,不过是一句好听的话罢了。
秦法虽百世不易,但汉朝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进行了一些整改,因而汉朝没有像秦朝一样二世而亡。
比如说材料中这篇法令的精髓,就在于给了民众第三种选择,那就是沉默。所谓掩盖犯罪事实,其实就是亲属可以不必举报,不承担法律责任。
相对来说,这比逼着犯罪嫌疑人亲属被迫串通官府举报嫌疑人,以及逼着犯罪嫌疑人亲属被迫参与犯罪强多了。
这是照顾人性的法律条文。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标准,而亲亲之爱是人类与生俱来的道德标准,法律目的是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如果法律连人性中与生俱来的天性都要扼杀,岂不是不让人做人?
如果是这样,那就是法律错了。如果法律没错,难道是人性的错?
如果是人性的错,那这个社会也就人不是人,鬼不是鬼了。
大义灭亲并不值得提倡,也不值得反对,只能是回避,这是人性的禁区,一旦涉足,将终生与痛苦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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