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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我不是警察

 冬歌文苑 2021-02-03

我不是警察

 袁福成||江苏

本人曾在学校任教八年且连年兼班主任。

在担任班主任期间,鲜为人知的是,曾不止一次地和学生中的小偷不期而遇,虽不是警察,却也真实上演过"警察"抓小偷的游戏。有的孩子也就偷拿了同学的一两枝钢笔、一两本书籍,或者是几张饭菜票或三五元现金,也有的在宿舍里偷了别人的一两双球鞋、一两件运动服。说此事很小,小到几乎能忽略不计。被偷的孩子们前来诉说,先是好言安慰予以同情,再自掏腰包,给个十块八块予以补偿,此后也不会有学生还对此纠缠不休或耿耿于怀。说此事很大,可大到事关学生品行养成,事关班风班纪建设,事关学生和社会的未来。

对待学生中出现的小偷,我偏偏拘板、较真,不愿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旦遇见,非得弄个水落石出。始终坚持:偷了,谁也别想侥幸开溜;改了,承诺为"偷儿"终身保密。但问题在于,我不是警察,在师范院校读书时又未受过专门训练,学生中出现小偷又完全属于小概率偶发事件,偶遇失窃后要不要较真?要较真又如何去"破案"?破案后对作案者又该如何处置?处理好了,能将犯错的孩子拉回正道,处理不好,也有可能就毁了孩子的一生。成败得失如此清晰明了,我便着手对此道作一番专门的学习和研究。

好在公安队伍中有许多职业高手,每逢重大节日,电视里也经常让警察叔叔们现身说法,我便格外留神,权当业余进修。小偷虽是学生中的极个别现象,但班内经常发生失窃事件,学生整天人心惶惶、惴惴不安,势必影响班集体和班风建设,进尔直接影响学生良好思想品德的形成和文化知识的学习。能将学生中的极个别小偷及时"捉拿"归案,经过教育使其及早"金盆"洗手,对盗窃者本人及所在家庭、对所在班级乃至全社会都有百益而无一害。

据警察们介绍,甄别偷与非偷,必须从观察分析人的眼神这项基础性工作做起。在社会上,大凡有行窃意图的人,其眼神都和常人有别,很少平视或仰视,以目光游移和低垂为主。其焦点始终聚焦于别人能藏钱物的下半身的部位上。选准行窃目标之后,特别喜欢在拥挤的人群中扎堆,便于乱中下手。人少时也喜欢近距离跟着或贴着别人行走,以便就近囊中取物。学生中的小偷和社会上的行窃者又有明显不同,一是大多为临时起意,不以行窃为生,主观恶性不深。二是大多在四下无人之际实施,很少在同学身上直接下手。三是孩子心中藏不了大事,犯事后的眼神狐疑不定、表情忐忑不安,连所窃物品的藏匿也很不专业。因而,校园盗窃案的破解和处置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复杂。

曾有人私下劝我,没经过专门训练,最多也只能学个皮毛,遇上"小鱼"(指小偷),就高抬贵手,主动"放生",作案者毕竟还是孩子,何必和孩子斤斤计较。遇上"中鱼",直接交给学校处理,或批评教育,或警告、记过和开除。遇上"大鱼",索性交给警察处理,不需为此去费精劳神。对此,我并不认同。学校里虽"小鱼"偶现,"大鱼"极少,但如果让"小鱼"自由成长,日积月累就会成为"大鱼"。对学校而言,出现一两个小偷,可能仅占在校生数的几千分之一,仅占班级生数的数十分之一。对于独生子女家庭而言,一个孩子如将人生之路跑偏,受到的危害将是整个家庭。古人早就说过,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三者之中,传播做人的道理当是第一要务。国家也有要求,老师既要教书也要育人,学生既要成才也要成人。如果在学校就养成了"不告而取"的坏习惯,走上社会就可能成为惯偷,冷不丁跑到医院,将人家的救命钱偷了,谋财的同时还能害命,这岂不毁了孩子的一生?亦或再纠集一帮同伙并成为其中的老大,横行乡里、危害社会,老师就更难辞其咎。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认知中,"偷"和"盗"是同一语义。现代汉语词典对偷、盗的释义都是:私下里拿走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民间也有"不告而取谓之贼"一说。从一般意义上说,偷拿了别人的东西,不管拿多还是拿少,一律以"贼"相称,意在告诫人们"勿以恶小而为之"。一个人行走于红尘阡陌,一旦有了"贼"的坏名声,便终身难以洗白,入职就业、合作交友、提拔晋升,甚至恋爱婚姻都要受到影响,芸芸众生谁愿意与贼为伍?小偷们的劣迹一旦暴露在光天化日下,即便行窃者"金盆洗手",人们依然会以"贼心不死、贼性难改"为由,对其敬而远之。因此,要想毁掉一个孩子,将其小偷小摸行为公布于众就已足够。但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一方面对杀人越货的江洋大盗和屡教不改的惯偷,恨不能"剥其皮、啖其肉"。另一方面,不到迫不得已,绝不会轻易向社会公布行窃者姓名,也不愿把"贼"的帽子,轻易扣在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头上。的确,如果因偶有小偷小摸行为就被扣上"贼"的帽子并向社会公开,就如同古代在罪犯脸上"刺字",一个未成年的孩子,如早早被打上"贼"的烙印,从此就要从班级群体中被分离、被孤立、被遗弃,没有重大契机,想再度融入群体、重拾做人的尊严将会难上加难。最终常常被迫走上破罐破摔、自暴自弃的道路。因此,对学生中的小偷的处置,必须慎之又慎。

作为班主任,从眼前看,在学生中抓偷是为了止偷。在抓偷的问题上,要勇于当"亨特",见偷必捉,毫不含糊,不能睁只眼、闭只眼。从长远看,抓偷是要将盗窃的苗头扼杀在萌芽之中,有效预防小偷变成惯偷或大盗。因此,对学生中的小偷小摸行为又要妥善处置,凡是犯了错的孩子能诚恳认错并决心改正的,高悬的教鞭绝不轻易落下,还郑重承诺为犯错后又能及时改错的孩子们终身保密。

多少年过去了,那几个曾经被我捉住过的小偷们,在事业上个个做得风生水起,和老师的关系比当年的许多优等生还铁!退休之后也常常在想,如果当年为了向学校的领导邀功请赏,把捉到的小偷们交予学校公开处分,亦或为了逞一时之快杀鸡儆猴,让这些小偷们在班上作公开检讨,亦或再向小偷的家长们告上一状……这些看似无可厚非的常规动作,所带来的教育效果便可想而知!极有可能,老师会成为这些孩子记恨一生的仇人,成为亲手毁了这些孩子人生的罪人!

由此可见,育人多么需要智慧,有智慧的教育才能成就每一个受教育者的美好人生!

插图/作者提供

 

作者简介

袁福成,江苏建湖人,公务员,文学爱好者和初学者,退休后撰写的多篇文学作品在报刋、杂志上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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