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白纸黑字 徐俊 遼制分有“北面官”(遼官)和“南面官”(汉官)。 北面官的最高机构是北枢密院(《遼史》误以南枢密院为北面官),北院枢密使为其最高长官,与知北院枢密使事等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宰执。又有北南宰相府,其最高长官为北、南府宰相。从部族時代起,便设有北南宰相分统各部,立国之初二府皆由部族推选。随着皇权的加强,部族权力削弱,二府也变为由后族审密氏(萧氏)和皇族耶律氏的世职而世预其选。但随着国家的强大与制度的完善,特别是从圣宗朝起,世选的同時也开始任用有能力的非二族大臣充任二府。世选宰相往往作为荣职,其人多为镇守要地的将领,有参政权但很少参预朝政,这時的朝任府员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宰相。至于中后期,世选的作用日趋平淡,越来越多的非二族的大臣(多为汉臣)充任二府(其中南府宰相尤为明显)。但其总体职权,在枢密使下。 南面官的最高机构是南枢密院,它是后晋枢密院的延续。世宗天禄四年(950)二月,建政事省(辽兴宗重熙十二年[1043]改中书省)。值得注意的是,以韩延徽“迁南府宰相,建政事省”(《韩延徽传》),可知作为北面官的南府宰相已经有了南面官机构的性质,而政事令仅仅作为虚衍设立。又设有大丞相、左右丞相、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参知政事和尚书左右仆射等中原王朝特征的官职,除参知政事外,其多为南面最高长官的赠官或虚衍存在,所以不存在系统性,虽然这些职司皆称为南面宰相(即汉宰相),但其权力、地位都不及北面宰相,北南二院才是遼朝真正的中枢机构,其长官亦即宰相。宋人余靖的《武溪集》卷十八《契丹官仪》载:“契丹之官,领番中职事者,皆异服,谓之契丹官,枢密、宰臣则曰北枢密、北宰相;领燕中职事者,虽国人亦汉服,谓之汉官,执政者则曰南宰相、南枢密”。 关于南面宰相,近学者研究其迁任过程大致分为如下四个阶段:枢密副使—参知政事—中书相和门下相—中枢宰相。第一阶段是枢密副使。由于南枢密院在南面官系统中居于核心地位,故宰相多从枢密院一系升迁。种种迹象表明,枢密副使是执政的见习期,只要无过错,基本称职,就能顺利地升任参知政事。而条件成熟的汉官,可以不经枢密副使,直接升任参知政事。第二阶段是参知政事。它是严格意义上的执政官,并开始表现出省院互兼的特点。除拜参知政事,大致有三种情况:一是单授。二是兼职于枢密院。三是兼任其他重要职务。参知政事作为中书省的主管官之一,常兼任枢密院的副长官或其他重要职务,参议国家大政,其地位无疑是高于枢密副使的。一般而言,枢密副使不由参知政事,很难问津南面宰相。第三阶段是中书侍郎平章事(中书相)和门下侍郎平章事(门下相)。这是真正的南面宰相,即时人所称的“汉宰相”。除拜情况大致有三种:一是单授。二是兼知枢密院事或枢密使。三是兼任北、南府宰相之一。第二、三种情况即是南面宰相(汉宰相)升迁的第四阶段---中枢宰相(即本表所列之两院枢密使及北南府宰相)。中枢宰相必须是兼领枢府,或兼任北、南府宰相之一。当然,兼顾枢府,又兼北、南府宰相之一。这样事权更重,不仅登上了南面官的顶峰,而且在辽朝整个官僚体系中,都处于仅次于北院枢密使的重要地位。 至于左右丞相,属汉官体系,为无实际权力的荣职,多为枢密、执政的加官,其排名甚至在枢密副使和参知政事之后,如《圣宗纪七》载太平二年(1022)十月七日帝赐宰执等汉官钱物,其序便为“宰臣吕德懋、参知政事吴叔达、枢密副使杨又玄、右丞相马保忠”。这里是按职权大小排序:宰臣吕德懋,以《遼史》书法例,当是汉人宰相中的中书或门下相,而参知政事为政事省长官,枢密副使为枢密院官员,都是有实实在在职权的人物。只有左右丞相,皆以其他实职依附,当時左丞相张俭,是以枢密使加左丞相之秩;右丞相马保忠,当是以同知枢密院事加右丞相之秩,所依附的实职最低。因此可以肯定,《遼史》中所有的汉人宰臣,都不是以左右丞相为本职的。 由于《遼史》错误疏漏百出,又无宰辅表可依,故本表谬误臆断之处在所难免! (本表据《遼史》《契丹国志》等列,出自《遼史.本纪》部分的不注明出处,其余皆明注出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