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驾驶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2、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符合以下要求: 3、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 (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并对车辆的上户、年度检验、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进行登记,并到运输管理部门办理道路运输证件,随车携带方可上路运营。 2、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运行安全,保护环境,降低运行消耗,提高运输质量,认真执行《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保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损坏。日常维护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定期二级维护,由具有资质的汽车修理厂完成,并出具竣工出厂合格证。 3、认真执行《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到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评定等级,出具检测报告,每年定期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运输车辆进行年度审验。 4、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并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防扩网、铁锹等;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油库、生活区等危险地方乱停乱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