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简介 李莹,兰州大学第一医院普外科副主任医师,医学博士。从事肝病临床工作20余年,在肝硬化及其并发症、肝衰竭、肝移植术后并发症的综合诊疗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熟悉抗病毒、血液净化、干细胞、生物治疗、脾切断流、TIPS、ERCP、脾栓、肝移植等在终末期肝病中的应用。 本文系李莹医生原创,肝胆相照平台编辑,欢迎转载,但请务必标明出处。 饮食 睡眠 工作 我国有大量肝病患者,病情稳定者大多仍需继续参加工作。国家规定传染性肝病病毒未经控制者,以下工作不得从事: (1)食品卫生经营中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饮用水的生产、管理、供应等工作; (3)在公共场所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4)托幼机构的保育、教育等工作; (5)美容、整容等工作; (6)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工作; (7)其他与人群接触密切的工作。 病毒已经控制者及非传染性肝病患者应注意避免过于劳累及作息无法规律的工作,例如:搬运工、运动员、夜班值班、长途司乘等。 运动 环境 对肝病患者来说生活环境很重要。很多肝病患者肿瘤发生可能性已有升高,应尽量避免其他致癌环境因素的接触。 例如:吸烟(包括二手烟)、雾霾、部分致癌重金属、有机物等。 还有部分因素可能导致肝病患者肝功能波动,如:药物、食物过敏、染发涉及化学物质、装修、农药、工厂外排污染物等。 对肝癌化疗患者、激素治疗期间患者、肝硬化脾功能亢进导致白细胞显著减低患者、肝移植术后患者,免疫系统功能低下,应避免人员聚集场所,如:电影院、教室、室内集会等,可能带来呼吸道病原体感染,无法避免时尽量戴棉纱口罩或防护口罩;还应避免接触室内外土壤,存留的真菌可能导致机会性感染,也就是说居所内不宜养绿植,不宜参与植树、上坟等接触土壤的活动。 房事 生育 肝病患者很大机会可以生健康的宝宝,但有很多需特别注意的问题。 首先,在孕前,男女双方均需接受各项嗜肝病毒标志物检查,如一方有传染性,宝宝就有发生感染的风险,需积极就医,明确是否需要使用抗病毒药物;如一方正在使用抗病毒药物应向随访医生咨询药物安全性,是否需换药。 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为肝病患者,一旦发现意外怀孕,均需立即就医咨询发生感染的风险及补救措施;肝病患者的计划怀孕过程中如发生先兆流产,可能加大感染风险。 生产过程中,产钳使用等因素导致的产伤,可能增加胎儿娩出过程中的感染风险,但剖宫产手术并没有降低感染风险的作用。 宝宝出生后12小时内还应接受乙肝疫苗和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 觉得内容还不错的话,给我点个“在看”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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